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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婚姻家庭》(生活纪实)论文表


所属栏目:文学期刊
发布时间:2014-10-16


《爱情婚姻家庭》(生活纪实)简介

《爱情婚姻家庭》(生活纪实)论文表

期刊名称:《爱情婚姻家庭》(生活纪实)

期刊级别:省级期刊

期刊周期:月刊

国内统一刊号:42-1042/C

国际标准刊号:1003-0883

主办单位:湖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主管单位:湖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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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杂志简介

  《爱情婚姻家庭》月刊,发行量每月保持在80万份左右,创办20多年以来,多次被评为湖北省优秀期刊、双十佳期刊,为全国期刊方阵成员,读者超百万。

  收录情况

  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收录 获奖情况

  全国双效期刊

  湖北省优秀期刊

  期刊方阵

  栏目设置

  主要栏目:社会实录、时代风采、名人轶事、夫妻之间、人生旅途、老人天地、两代人、婚恋艺术。

  期刊投稿题目写法参考:

  36 救赎问题少年,父亲与儿子一起成长 孙彦成; 65-71

  37 平凡女子不嫁林觉民 优游; 72-73

  38 珍惜世上那只最宝贵的碗 胡弦; 74

  39 45张洒金签 孟璟; 75

  40 相片姻缘 莫小米; 76

  41 因为不舍,所以原谅 安宁; 77-78

  42 回家 安顿; 79-81

  43 娘与渔夫的凄婉爱情 翟玉忠; 82-83

  44 其实只是一根稻草 佚名; 84

  45 女人调教男人的实用秘籍 佚名; 85

  46 女人必看:男人最怕啥 佚名; 86-87

  婚姻家庭类论文范文同居一方死亡后财产的处理

  [摘要]在当今中国的社会里,结婚年龄普遍推迟,传统的维系男女二人关系的婚姻形态,正在被人们逐渐淡化。中国的“不婚族”人数逐渐增多。追求时尚 的男女们更愿意选择同居、试婚等“准婚姻”的形式。但是一旦发生一方死亡的情况时,大家突然发现,没有法律保护的“准婚姻”形式下产生的财产难以确权:合 伙买的房子不知该归谁,一起写的东西版权不知该归谁,一起做生意的收入不知该怎么分割。本文拟从我国现行法律规定阐述共同生活型同居财产的界定及一方死亡 后财产的处理。

  [关键词]共同生活型同居,一方死亡,财产,处理

  不婚而同居的准婚姻现象目前在我国已经普遍存在,且呈上升趋势,尤其在大中城市,已被越来越多的人宽容、认可,并且接受。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中,同居 跟结婚不一样,结婚是获得了法律的承认的,当事人是不可以随便解除关系的,解除关系必须要通过一定的法律程序;而同居是不被法律承认的一种行为,可以随时 出于当时人的意愿而终止关系。但是我国法律并没有明确地反对同居,而是采取一种暧昧态度。既不保护也不惩罚,既不赞扬也不否定。这种相对不稳定的同居关系 往往会引起财产的问题,尤其是共同生活型同居关系中的财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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