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中国现代化背景下的“法轮功”问题-论文发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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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1-06-05 12:18:47 更新时间:2011-06-05 12:46:45
浅析中国现代化背景下的“法轮功”问题
——推进我国现代化建设彻底解决“法轮功”问题
和德恩
[摘要]:1840年中国社会踏上了探寻现代化的旅程,此后一百多年的时间里中国的一切变化,中国社会中出现的一切问题无不与追寻现代化这一历史命题紧密相连、息息相关。“法轮功”现象是对当代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的集中的但也是扭曲的体现。要彻底根除这一社会毒瘤,唯一的方法就是不断推进中国现代化的建设,解决好中国社会中存在的问题,消灭“法轮功”赖以存在的现实基础,从而最终消灭“法轮功”。
[关键词]:“法轮功” 邪教 现代化
一、“法轮功”现象是对中国现代化建设过程中各种社会问题的扭曲反映
“法轮功”是随着20世纪80年代末期气功热的兴起而出现的邪教组织。它的出现、发展并最终被取缔,所反映的是近20年来中国社会的深刻变化以及这些变化所引发的一系列社会问题,正是这一系列社会问题的存在给了“法轮功”生存的土壤。
首先,“法轮功”问题实质上是社会问题。我们知道任何事物不可能凭空产生又凭空消失,他们的产生、发展直至灭亡都有其现实性,根源都是客观实在。在探询 “法轮功”邪教产生的根源时我们会发现,无论是诸如“法轮功”等类宗教现象还是宗教,其产生的根源都在社会现实之中。宗教的本质“都不过是支配着人们日常生活的外部力量在人们头脑中的幻想的反映,在这种反映中,人间的力量采取了超人间的力量的形式”,是未获得自我或再度丧失自我的人的一种意识和感觉,它产生的根源是现实生活中的苦难。
其次,“法轮功”是对中国当代现代化建设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的扭曲反映,是当下社会中各种问题所共同造就的“怪胎”。“法轮功”出现在20世纪的最后10年,其时正值中国社会的转型时期,中国社会在经济、政治、文化,以及人们的思想观念和道德标准等各方面都在发生着深刻的变化,这些变化在给人们带来了巨大的利益的同时也产生了,如贫富差距拉大、弱势群体扩大、社会保障力度弱、道德水平下降等社会问题。这些问题的出现在客观上给“法轮功”的产生提供了土壤,可以说正是这些中国特定历史时期中出现的特定社会问题形成了“法轮功”邪教这个畸形产物。
二、解决中国的问题必须依靠现代化建设
现代化是人类社会从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转变的过程,这一转变涉及社会中的方方面面。在经济方面,要打破分散的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实现工业化、专业化和规模化;在政治方面,要改变封建的、专制的统治,实现民主化、法治化;在社会结构方面,要改变过去家族的、宗教的、乡村式的稳定性较强的结构,实现城市化、福利化、高度分化和社会流动性强的社会;在文化层面,要改变传统文化中宗教性的、迷信的、封闭的价值观念,实现现代的强调理性的、世俗的、功利主义的观念;在人的个性与行为特征方面,要改变传统社会中保守的、被动的、等级观念强烈的、依赖性高的个体,塑造现代社会中具有独立的、平等的、开放的、个性自由的、不断进取、效率至上、能力至上等观念的个体。只有实现或基本实现这些转变才能说是实现了现代化。
目前我国尚处于现代化的初期,农业社会的特征还很强,工业文明的特点还不多,在社会发展的过程中两种文明的斗争还很激烈,各种社会问题也很多,有的还十分突出。其中有许多问题是在发展现代化的过程中无法避免的,也有一些是由于我们的失误而造成的不必要的损失。也正是这些无法避免的或是不必要的损失,给人民的生产和生活带来了巨大的影响,造成了许多社会问题,包括“法轮功”问题。今天,我们要解决面临的问题,唯一的方法就是推进我国的现代化建设。推进我国的现代化建设不仅仅是加强经济建设,更包括加强政治建设、法制建设、文化建设等方面。只有进行全面的现代化建设中国才能获得真正的发展,各种社会问题才能迎刃而解。发展现代化不仅是实现物质上的现代化,也是实现精神上的现代化,从根本上来看更是实现人的现代化,只有拥有了现代意识、价值观念和行为方式的现代人,才能从根本处推进现代化的发展,才能从根本上改变传统中不利于社会发展的因素。因此,从根本上来说当今中国社会中一切问题的解决只有通过加强现代化建设来实现。
三、推进现代化建设彻底解决“法轮功”问题
“法轮功”是中国社会从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转变时期产生的社会毒瘤,是中国传统社会中各种落后的、腐朽的、有害的元素在当代的集中体现。它的腐朽的、封建的本质决定了它最终必将走向灭亡。
“法轮功”虽然产生于当今社会,集中反映了当今中国社会存在各种问题,然而它并不是一个新生的事物,它在本质上是封建和落后的,与中国历史上出现过的一切民间邪教组织并无不同。它们的发生和发展一般都遵循一个大致的规律,即“初期多以给人治病、祈福的方式传教;待大下一定的基础、有一定影响时开始大规模网罗信徒,形成一定规模的组织;到第三个阶段则可能出现分化,有的纯以敛财为目的,有的则有政治图谋、设法投靠政府,达不到目的时就转而对抗政府,或者兼有敛财与政治的双重目的;最终结局都逃不出覆灭的命运。与历史上的民间邪教同类的‘法轮功’也不会例外。”
虽然从理论上来说“法轮功”邪教组织最终必将灭亡,但是在现实的社会实践中要完成这一目标还要经过长期的努力。因为,“法轮功”现象是传统社会腐朽余毒在当今社会的体现,是中国现代化进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的集中体现,我们要消灭它就必须彻底根除当今中国社会中存在的各种落后元素,就必须彻底解决中国社会由传统形态向现代社会转变过程中所出现的一切问题。我们可以预见此过程必将是十分漫长而又曲折。
然而,历史的车轮一旦开始转动就不会停止,现代化的变革一经触发就只能勇往直前不可逆转,一切陈旧的、不合时宜的东西最终必将被历史抛弃。现代社会是建立在市场经济、民主政治和法治的基础上的新型社会,现代人是自我意识高度觉醒、独立的、开放的个体,试问在这样的社会和这样的人的面前“法轮功”还会有市场吗?还会有存在的可能吗?可以说随着社会的发展,随着我国现代化建设步伐的加快、经济的发展、人民素质的提高,“法轮功”邪教组织必将最终灭亡。
由于目前我国的现代化水平还不高,还有许多社会问题没有解决,在客观上给我们彻底消灭“法轮功”造成了一定的阻碍。然而,随着改革开放力度的不断加大,现代化建设步伐的不断加快,国力日益强盛,人民素质的不断提高,中国社会逐渐从落后封闭的状态中解脱出来,社会中各种具有现代性的要素的不断出现,我们一定能够战胜传统社会残留的各种腐朽余毒,并最终彻底解决“法轮功”问题。
参考文献:
[1]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页
[2]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666—667页
[3] 何传启《东方复兴:现代化的三条道路》,商务印书馆,2003年版,第112页
[4] 赵康太《“法轮功”邪教现象析论》,高等教育出版社,2002年版,第8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