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廉租房的保障功能_房产论文
所属栏目:城市规划论文
发布时间:2011-09-21 09:12:27 更新时间:2011-09-21 09:10:25
浅谈廉租房的保障功能
魏静
摘要: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构建的过程中,整个社会的公平性越来越受到政府的重视,政府的主要任务就是要使得全民都享用改革开发的成果。在解决城市特困人口的住房问题方面我国采用的是廉租住房的保障性措施。廉租住房的制度自实施以来为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做出了重要贡献。本文通过对廉租房制度在推行过程中其保障功能的发挥遇到的问题进行分析,提出了一些更好的完善廉租房制度的保障性的策略。
关键词:廉租房;社会保障;现状;建议
廉租房指的是政府通过实物配租或租金补贴的方式,向那些与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相符合并且有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其主要的功能在于通过这个制度特有的供应、准入、保障和退出机制来为城镇中的低收入者提供很好的住房保障,以利于维护处于城镇中弱势群体的民众的居住权,是实现全社会公平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一条新途径。
一、我国廉租房社会保障功能的现状以及出现的问题
1.廉租房的供应机制的问题。
廉租房的供应机制是其发挥好它的社会保障功能的基础。而在推行廉租房制度过程中廉租房的来源是其供应机制中较为典型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廉租房的供应机制中政府是处于主导地位的,而其他的社会主体相对来说其参与度就比较的低,这也就使得廉租房供应的社会化不够,不利于廉租房制度性供应机制的形成;二是在廉租房供应机制中处于主导地位的政府廉租房建设的积极性不高,使得廉租房的建设效果不太理想,这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租户的住宅权的实现;三是廉租房的供应地区差异较大,经济发达地区和经济欠发达地区呈现出明显的差异,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廉租房的供应机制运行的均衡性。
2.廉租房的准入机制问题。
廉租房的准入机制是其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的一个非常有效的手段,同时对廉租房社会社会保障功能的发挥方向起着决定性的作用。通过比较分析廉租房的准入条件与当地房价的相关性,同时也对廉租房的准入条件的内部差异进行比较,我们可以发现廉租房的准入机制存在着这样的问题:首先,廉租房准入机制中的人均住房面积确立的科学性还有待提高。廉租房的准入条件主要由人均住房面积准入和家庭收入准入这两大部分来构成。廉租房的准入条件确立是否科学合理与其当地房价具有很大的相关性。通过调查发现廉租房的准入收入与当地的房价的相关性较高而准入面积与当地的房价的相关性则比较低,这也就反映了廉租房的准入面积的确立是不太科学的,这也在整体上影响了廉租房的准入机制在廉租房的社会保障功能中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其次,各地区对廉租房的准入收入的确立有较大差异,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老百姓对于廉租房的社会福利的公平分享。
3.廉租房的控制机制问题。
廉租房的控制机制是保障廉租房发挥其社会保障功能的一种机制,构成它的三个主要环节是过程控制、反馈调试以及风险调节。在廉租房的控制机制的三个环节中主要存在廉租房的转租继承、变通模式以及拆迁补偿这几个方面的问题。首先,在廉租房的转租继承的私用方面,由于一些政府没有对廉租房的产权做非常清晰的界定,使得一些租户将廉租房进行转租和继承,这在很大程度上不利于廉租房的公用和社会保障性的发挥。其次,廉租房的变通政策比较单一,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廉租房制度的适应性,使得廉租房政策的执行效果不甚理想。最后,由于廉租房制度缺乏拆迁补偿机制,使得廉租房制度的执行存在一定的风险性,同时也使得租户的住宅区保障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4.廉租房的退出机制问题。
廉租房的退出机制在一定程度上能保证廉租房的社会保障功能充分发挥其效力。但是从整个全国来看,各地方政府并没有全部都制定了廉租房的退出机制。这不仅在一定程度上对我国廉租房社会保障功能的发挥有制约作用,而且也不利于我国住房领域的社会公平。
二、发挥廉租房的社会保障功能的策略
结合对廉租房制度运行情况的调查和分析,发现影响廉租房制度社会保障功能的发挥的因素具有多样性的特点,既有现实条件方面的问题也存在制度方面的问题。因此,在寻找完善廉租房社会保障功能发挥的策略时,必须在现有廉租房制度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突破和创新。
1.充分发挥政府和其他社会主体的作用,完善廉租房的供应机制。
首先,地方政府应该继续在廉租房建设方面承担重要的责任,以利于充分保证有效的廉租房供应。中央政府也要在廉租房建设方面给予地方政府一些财政补贴,以利于全国各个地区之间廉租房建设的均衡发展。地方政府在增加对廉租房建设的财政预算的基础之上,还要继续扩大廉租房的覆盖范围,在实现了保障特困家庭住房的基础之上还要实现对困难家庭住房的保障。其次,政府在廉租房建设上还要积极引入市场资金,有利于廉租房供应机制的进一步社会化。国家在对待廉租房建设方面,可以进一步提高应用于廉租房建设项目贷款的优惠政策或者可以增加对廉租房建设的补贴。通过各种方式在廉租房建设中引入市场资金,可以减轻政府在廉租房建设方面的压力,同时也能有效的缓解廉租房供给不足的局面。
2.科学合理的构建廉租房准入标准,促进廉租房准入机制的科学性。
廉租房的准入条件主要由家庭人均收入准入和人均住房面积准入两个方面构成。而这两者中更能反映民众实际家庭困难的是家庭人均收入准入标准,廉租房的社会保障性就是体现在对低收入家庭的廉租房补贴和救助。因此,地方政府在确立廉租房准入标准时应着重考虑家庭收入的准入,然后再考虑家庭人均住房等其他的各项准入条件。此外,尽管在我国存在着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但是经济发展在同一水平线上的城市之间的廉租房准入标准应该要相对统一。随着社会和经济的发展,各级政府应该缩短经济发达地区和欠发达地区的廉租房准入标准的差异,从而促进社会的整体公平。
3.构建合理的廉租房保障方式,促进廉租房控制机制的有效性。
政府应该对廉租房的监管制度进行完善,以提高廉租房控制机制的有效性。首先要对廉租房分配的申报、审核和公示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并加大社会各界的监督力量以确保各类信息的公正性与真实性。其次,各级政府要加大虚报申请廉租房各类信息行为的惩罚力度,从廉租房申报源头上杜绝机会主义。再次,地方政府对廉租房要实行动态的跟踪管理,对廉租房的使用状况和居民的家庭情况进行定期的核查,以利于从制度上解决廉租房的转租和继承等现实问题。最后,各级政府应明确对廉租房的拆迁补偿标准,切实维护保障租房住户的住房权。政府同时还应该对廉租房的政策进行创新,以增强廉租房政策的执行力度。中央政府要对地方政府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而实行的廉租房政策变通模式进行鼓励,进而充分提高廉租房政策在各个地区的适应。
4.建立科学合理的退出机制,增强廉租房政策的执行力。
在现阶段我国的廉租房的退出机制还不够完善,主要是因为政府对于廉租房制度的执行力度还有所欠缺。因此,中央政府应该将地方政府的政绩考核制度中加入对廉租房实施情况的考核与考查,以促使地方政府更加重视廉租房制度,进而增强廉租房政策的执行力度。通过对廉租房退出机制的覆盖范围的扩大,实现对租户住宅权的合理有效保障。
参考文献:
1. 张卉.浅谈我国廉租房制度建设中的问题及对策.辽宁建材.20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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