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工程变更的实施和操作
所属栏目:工商企业管理论文
发布时间:2012-06-02 11:32:35 更新时间:2012-06-02 11:53:31
摘 要:本文主要论述了工程变更的内容及申报审批的程序。
关键词:工程变更 内容 审批
工程变更也就是合同变更,是工程合同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是指对合同中的工作内容作出修改,或者追加或取消某一项工作。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工程变更是合同变更的表现形式。施工过程中的工程变更,将对施工进度和工程造价产生很大的影响,因此应尽量减少工程变更,如果必须进行工程变更,则要严格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和合同规定的程序进行。现就工程变更的实施和操作谈谈自己的认识。
1工程变更的定义和分类
凡对合同文件、设计图纸(含已批准的施工图)涉及的各种工程的形式、位置、尺寸、数量、质量及标准进行修改和改变,均称为工程变更。
广义上的工程变更,是指构成合同文件的任何组成部分的变更,并不局限于设计变更所特指的与施工图纸有关的部分。既包括工程进展中形式的变更、工程数量的增减或工程质量要求及标准方面的变动;同时又包括合同条件的修改。工程变更按其性质和费用影响,一般可分为三类:
1.1 第一类变更(重大变更)
包括改变技术标准和设计方案的变动:如道路结构的变更、排水管道的材质变更、重大防护设施及其它特殊设计的变更。其变更涉及费用在十万元以上。
1.2第二类变更(重要变更)
包括不属于第一类范围的较大变更:如标高、位置和尺寸变动;变动工程性质、数量和类型等。其变更涉及费用在五万元至十万元之间。
1.3 第三类变更(一般变更)
变更原设计图纸中明显的差错、碰、漏;不降低原设计标准下的配件材料代换和现场必须立即决定的局部修改等。其变更涉及费用低于五万元。
2工程变更的提出
工程变更可以由承包商提出,也可能由业主或设计方提出,有时工程相邻地段的第三方、监理工程师也会提出工程变更。
2.1承包商提出的工程变更:承包商提出的工程变更,一种情况是工程遇到不可预见的地质条件或地下障碍,另一种情况可能是承包商为了节约工程成本或受施工设备限制为方便其施工条件,加快工程施工进度。这种提出,一般都会涉及费用的增加或引起索赔。FIDIC合同条件特别强调,没有监理工程师的指令承包商不得作任何变更。
2.2业主方提出的变更:业主方可根据自己的实际需要提出变更。业主提出变更多数是应当地政府的要求,或者工程使用性质改变。要看业主提出的工程变更内容是否超出合同限定的范围。若属于新增工程,则不能作为工程变更,只能另外签署合同,除非承包商同意作为变更。同样也需要提出变更原因、设计图纸和有关计算书。
2.3设计方提出的变更:设计单位对原设计有新的考虑或为进一步完善设计等会提出变更设计。设计方提出的变更设计,应经业主同意或授权。
2.4监理工程师提出的工程变更:监理工程师根据施工现场的地形、地质、水文、材料、运距、施工条件、施工难易程度及临时发生的各种问题各方面的原因,综合考虑认为需要,也可提出工程变更。监理工程师提出的变更,如属业主授权的范围,可直接下达变更指令,报业主备案;否则,应与业主协商或申请授权。
2.5工程相邻地段的第三方提出的变更:有时工程相邻地段的第三方由于自己的需要,也会提出变更要求,例如当地政府和群众提出的变更设计。工程相邻地段的第三方提出的设计变更,可划分为业主提出变更的范畴。
3 工程变更的审批
3.1工程变更的审批原则
3.1.1变更设计必须遵守设计任务书和初步设计审批的原则,变更后的工程不能降低使用标准。
3.1.2变更项目要符合有关技术标准和设计规范,在技术上必须可行,同时还必须可靠。
3.1.3变更设计必须在合同条款的约束下进行,任何变更不能使合同失效。变更后的单价仍执行合同中已有的单价,如合同中无此单价或因变更带来的影响和变化,应按合同条款进行估价。使变更后的工程费用较之整体工程要合理。
3.1.4变更后的施工工艺不宜复杂,一般不应由于变更后的施工技术方案影响工期。
3.2工程变更的申报审批程序
3.2.1 业主指令的变更:业主指令的变更,由总监理工程师直接下达变更令,驻地监理监督执行。如涉及设计变更要由设计代表作变更设计图纸。
3.2.2监理工程师根据有关规定对工程进行的变更: 监理工程师决定根据有关规定对工程进行变更时,向承包人发出意向通知书,内容主要包括:变更的工程项目、部位或合同某文件内容;变更的原因、依据及有关的文件、图纸、资料;要求承包人据此安排变更工程的施工或合同文件修订的事宜;要求承包人向监理工程师提交此项变更给其费用带来影响的估价报告。
3.2.3承包商提出的变更:承包商应按程序提出变更申请,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执行。具体的申报审批程序如下:
1)承包商申请:先由承包商提出申请及内容报告,包括变更的理由、变更的方案和数量、以及单价和费用、报驻地办审批。
2)驻地监理审核:驻地监理接到承包商变更申请后及时进行调查、分析,收集相关资料,审核其变更内容、技术方案及变更的工程数量、签批意见后上报监理办合同或计量工程师。
3)合同工程师的审查和核实:由合同工程师根据驻地监理签批的工程变更申报资料,按图纸、规范等审查其提出的工程变更的技术方案是否合理,并组织有关人员复核变更的工程量。 对于变更工程量的核定一般程序是承包商先提供工程变更数量的计算资料,包括图纸及计算公式。驻地监理对承包商提供的变更工程数量先进行核实签认,合同工程师再对工程变更数量进行核实签认后上报总监办合同部核定单价和费用。
4)总监办审核单价和费用:总监办合同部根据驻地监理和合同工程师的审核意见,对承包商提出的申报单价进行审核,通过单价分析确定建议的单价和费用。签批意见后上报总监理工程师。
5)总监理审核:总监理审核后,报业主审批。
6)业主的审批:业主审批,然后下发工程变更批文,包括对工程数量的确认和对工程单价的审批。
7)签发“工程变更令”:在变更资料齐全,变更费用确定之后,征得业主审批同意,由监理工程师根据合同规定,签发“工程变更令”,然后监督执行。
4 变更单价的确定
工程项目的变更单价一般由监理工程师核定,对于工程变更的项目,需要确定新的单价主要有以下两类:一是根据FIDIC合同条件中单价调整的规定单项工程涉及的累计款额超过合同价格的2%,同时该单项工程实施的实际工程量超过或少于原工程量清单中工程量的25%以上的变更项目;二是工程量清单以外的变更项目。
由于市政工程施工面临喧嚣的都市大量的行车及行人和地下复杂的管线等条件的影响,发生合同变更是较常见的,几乎每工程项目都会发生工程变更。若处理不当,即使是正常的工程变更也会影响工程进展,所以,在工程建设中必须予以重视,加强对工程变更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