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职称评定按岗申报 评审结果实行告知制度
所属栏目:职称评审
发布时间:2012-06-28 14:16:37 更新时间:2012-06-28 14:38:35
记者从26日举行的全省职称工作会议上获悉,为加强职称评聘工作的调控和管理,确保专业技术人员队伍总量有序增长,优化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结构,实现科学合理的结构比例,今年河北省职称申报工作继续贯彻按岗申报的原则。
其中,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的数量仍依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准的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数量来确定。对现有已具备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数达到或超过同级岗位设置数额20%的,原则上不得超比例申报,对个别单位,因专业技术人员密集,个人业绩特别突出确需申报的,可控制在同级岗位设置数的25%—30%以内,超报的单位须写出专题报告,按人事管理权限逐级审核批准后方可申报。对高、中级岗位空缺较多的单位,要统筹考虑,做到有序增长,逐年逐步到位。
根据《2012年全省职称工作意见》要求,企业和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可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按照申报评审条件及相关政策规定和要求组织申报,仍不受申报数量限制。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今年由国家组织评审,推荐办法按有关规定要求进行。
此外,为提高职称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度,从今年起,河北省将对参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未通过人员实行告知制度。各专业(系列)高级评委会要对评审未通过人员,在评审表中的专业考核组意见栏内注明未通过原因,以便专业技术人员明确努力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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