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量清单对合同履行的影响分析
所属栏目:财会论文
发布时间:2012-07-04 10:34:54 更新时间:2012-07-04 10:00:52
【摘 要】 工程量清单是工程施工合同的组成部分,它对于施工合同的履行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本文在明确工程量清单与建设施工合同的关系的基础上,着重从合同价款计算、工程量的确认、工程变更、进度款支付、竣工结算、工程索赔以及合同风险分担几个方面分析了工程量清单对合同履行的影响。
关键词:工程量清单 建设工程 合同
从2003年7月起,我国开始实施《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标志着我国工程造价管理由传统的“量价合一”的计划模式向“量价分离”的市场模式的转变。作为建设项目管理体系中重中之重的合同管理,在合同价款的确定及变更、工程结算环节,也与之相适应,制订了清单计价模式下合同管理的相关措施。在建设工程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工程量清单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具体来说,工程量清单对合同履行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⑴合同价款计算和确认工程量;⑵工程变更价款计算和追加合同价款;⑶工程进度款支付和竣工决算计算;⑷工程索赔;⑸风险分担。
1 工程量清单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关系
工程施工合同不仅仅指发包人和承包人签订的协议书,它还包括与建设项目施工有关的资料和施工过程的补充、变更文件。《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颁布实施后,工程造价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的,其施工合同称之为“工程量清单合同”或者“单价合同”。
工程量清单作为招投标文件的核心内容,确定合同价款的重要参考数据,是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对招标工程而言,工程量清单是合同文件的一部分,二者是被包含与包含的关系。合同文件除了工程量清单外,主要的部分还有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及其附件、合同专用条款、合同通用条款、标准规范及有关的技术文件、图纸和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等。合同文件各部分之间出现矛盾时,根据合同中约定的优先次序来解释。非招标的建设项目,其计价活动也必须遵守《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作为工程造价的计算方式和施工履行的标准之一,其合同内容也必须涵盖工程量清单。因此,无论招标抑或非招标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都是施工合同的组成部分。
2 工程量清单对合同履行的影响分析
2.1 工程量清单对合同价款计算和工作量确认的影响
2.1.1 合同价款的计算
工程量清单是计算合同价款的前提和基础。根据《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规定,我们可以简单地认为:合同价=清单分项工程量×综合单价+规费+税金。清单分项工程量和综合单价两个参数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合同价款的大小。清单中的项目设置和分项工程量由招标人依据《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计算规则确认和计量,综合单价由中标人根据确认的工程量及工作内容确定。合理的清单项目设置,准确的工程量及明确的综合单价是计算合同价款的重要前提和基础。实行清单计价后,合同价款将以清单为基础,进一步明确了清单价的性质、变更、调整等具体事项,从而形成了承发包双方最终的价格。工程量清单是正是为合同价款而服务的。
2.1.2 工程量的确认
工程量清单中所载工程量是计算价格、合同价款的基础,承发包双方必须依据工程量清单所约定的规则,最终计量和确认工程量。工程量清单计价制是目前国际上通行的做法,工程量清单反映了拟建工程的全部工程内容及为实现这些工程内容而进行的其它工作。在招投标时,由招标人根据设计提供工程量清单,投标人按清单上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和企业定额进行计价,自主报价。
传统的定额计价是对同一份图纸资料,由投标单位自行编制工程量清单进行报价,由于发包人与承包人预算人员的水平差异,素质各异等会造成对项目的划分确认及对图纸理解深度不一,施工合同单价的确定与签订常引起争议,特别是在工程实施过程中进度款的拨付及工程竣工后的结算,因对定额子目划分确认的分歧及对图纸理解的不同引起争端。实现工程量清单计价,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编码统一、项目名称统一、工程量计算单位统一、工程量计算规则统一,从而达到了清单项目工程量统一的目的。这样就避免了因各单位因预算人员素质差异而造成的项目划分确认的分歧及对图纸缺陷理解深度差异的问题,有利于施工合同单价的确定与签定及施工实施过程中的进度款拨付和竣工后结算的顺利进行,从而更有利于合同的履行。
2.2工程量清单对计算工程变更价款和追加合同价款的影响
2.2.1 工程变更
变更贯穿于工程实施始终,变是永恒的主题。工程变更一般涉及设计变更、进度计划变更、施工条件变更等内容,这必然引起工程承发包价格的变化。具体有以下方面:
(1)工程量、工程内容的变更;
(2)技术规范变更使得工程质量、性质、类型变更;
(3)为竣工实施的任何种类附加工作;
(4)技术规范变更使得施工顺序或时间安排改变等等。
这些都可以在工程量清单中寻找依据,再与工程变更作对比,从而确定工程价款。所以,工程变更价款的确定应根据工程量清单中所列项目、工程量、综合单价以及合同的有关约定来处理。工程施工过程中,因设计变更或追加工程影响工程造价时,合同双方应根据工程量清单和其他约定调整合同价格。根据《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规定,为消除双方可能因此产生的不公平额外支付,一般应按以下原则进行:①清单或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已有价格变更合同价款。②清单或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③清单或合同中没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
2.2.2 追加合同价款
追加合同价款是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发包人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由于建设项目的复杂性和受施工工期、质量、环境、气候等可转化为价款责任的影响,合同履行中经常发生需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工程竣工结算造价就是由合同价款和追加合同价款组成。追加的合同价款很大一部分是在施工过程中因工程变更而增加的合同价款,而工程变更价款的确定要以工程量清单为依据,因此,工程量清单也是追加合同价款的依据。
2.3. 工程量清单对工程进度款支付和竣工结算的影响
2.3.1 进度款支付
工程量清单作为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合同价款的确认依据,理应是进度款的计算基础。为了保证工程施工的正常进行,发包人应根据合同的约定和有关规定按工程的形象进度按时支付工程款。工程进度款的计算,主要涉及两个方面,一是工程量的核实确认,二是单价的计算方法。工程量的核实确认,应由承包人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发包人代表提交已完工程量清单或报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约定:发包人代表接到工程量清单或报告后7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数量,经确认的计量结果,作为工程价款的依据。工程进度款单价的计算方法,则主要根据承包人清单报价的单价决定。在施工过程中,发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和工程的形象进度,依据已完项目的工程量和相应的清单单价计算工程款并按时支付给承包商。因此,工程量清单是进度款支付的计算基础。
2.3.2 竣工结算
工程量清单及工程量清单报价表是编制工程竣工结算的依据。竣工结算是承包企业在所承包的工程按合同规定的内容全部完工,经验收合格之后,向发包单位进行的最终工程价款结算。工程量清单计价合同在合同管理中,具有便于竣工结算的优点,而且合同的公正性及可操作性相对较好。在清单合同履行中,当承包商按照合同规定内容全部完成所承包的工程,并符合合同要求,经验收质量合格后,根据清单中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和工程变更的增减工程量乘以相应单价,即为竣工结算的价款。
2.4 工程量清单对工程索赔的影响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合同一方可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即“索赔”。《建设工程合同(示范文本)》第36条对索赔的程序、要求做出了规定。当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要求时,要有正当的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工程量清单作为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也是索赔的理由和证据之一。当承包人按照设计图纸和技术规范进行施工时,工程量的错误将使承包人提出施工索赔要求;当合同发生设计变更而引起工程量清单中工程量的增减时,承包人也可能提出索赔。相应地,当承包人不按清单要求履行合同义务时,发包人也可以向承包人提出反索赔要求。
在传统的招标方式中,“低价中标、高价索赔”的现象屡见不鲜。其中,设计变更、现场签证、技术措施费用及价格是索赔的主要内容。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合同结构,其单项工程的综合单价不因施工难易程度、施工技术措施差异、取费等变化而调整,从而减少了承包人的索赔。但是,若发包人提供的清单工程量与实际差异较大时,承包人的索赔也将大大增加。工程量的错误使承包人不仅会通过因不平衡报价获取了超额利润,而且还会提出施工索赔;工程量的错误还将增加变更工程的处理难度。由于承包人采用了不平衡报价,当合同发生设计变更而引起工程量清单中工程量的增减时,会使得发包人不得不与承包人协商确定新的单价,对变更工程进行计价。在工程量清单招投标过程中,工程量清单的准确与否将直接牵扯到施工索赔发生的多少,缺陷越多的工程量清单,越容易引起索赔,也越容易给日后的合同履行带来麻烦。因此,只有编制较为准确的工程量清单,才能减少索赔的发生,从而提高合同履行的效率。
2.5 工程量清单对合同风险分担的影响
工程量清单计价实行量价分离,风险分担的原则。即招标人承担量的风险,投标人承担价的风险。由于建筑工程本身的特性,工程的不确定性和变动因素很多,工程建设的风险较大。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的合同,属于单价合同,在这种合同中,承包商仅按合同规定承担报价的风险,即对报价(主要为单价)的正确性和适宜性承担责任;而对工程量的变化或计算错误不负责任,由这部分引起的风险由业主承担。由于风险分配比较合理,能够适应大多数工程,能够调动承包商和业主双方的管理积极性。
工程量清单报价的这种“量价分离”、“量变价不变”、“单价优先” 模式,在为所有的投标人提供公平竞争机会以及降低双方的招投标成本的同时,较为合理地处理了风险分担问题,为合同的有效履行提供了保障。如果风险分担极为不均,在某单个项目上承包商承担了不合理的风险,那么将导致其产生严重损失。很明显,承包商会在投标中将所有可能发生的风险均考虑在报价中,这样的报价必将很高。结果,不管该风险实际发生与否,业主都要支付这些风险(包括实际发生的和可能发生)的成本。这样,业主无形中就支付了本不应支付的费用。从而可以看出,风险的合理分担对业主和承包商都是有利的,这也是清单合同得以广泛采用的原因之一。
3 结 束 语
基于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施工合同,工程量清单在合同文件中的地位显得尤为重要,它不仅是计量支付和结算的依据,更重要的是在工程变更增加新项目或施工索赔时,可以选用或参照其单价来确定新项目或索赔项目的单价和价格。因此,在我国今后的施工合同中,工程量清单在合同履行中的作用也会逐步得到人们的重视,其应用程度也将越来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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