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商住楼的火灾危险性评估与防火对策研究
所属栏目:城市规划论文
发布时间:2012-07-04 11:43:42 更新时间:2012-07-04 11:14:41
摘要:商住楼功能复杂,由于属于商业营业厅与居住群结合在一起的住宅模式,因此火灾隐患非常大。对商住楼的火灾要以预防为主的策略,要做到防范于未然。本文从商住楼的基本内涵出发,对商住楼火灾的危险性进行评估,并对如何更好的防范商住楼发生火灾和减少火灾损失提出了相应的建议和对策。
关键词:商住楼;火灾危险;评估;对策;
一 商住楼的基本定义
商住楼不同于一般的住宅小区,它的底部一般是商业营业厅或者企业办公地点或者其他营业地构成,而底部上层则是由居民居住建设构成。商住楼从性质来看属于综合性大楼,一般的商住楼层数比较多,商业部分包括了商业网点、商场以及其他营业性质等。商住楼可以有效的满足商业需要和住宿需求,但是由于商住楼形态比较多样化,再加上不同的商住楼所处的地理位置不同、人员比较多,如果一旦发生火灾,势必造成人员疏散比较困难的局面。因此长期以来商住楼一直是我国城市重大火灾发生的场所,为有效的减少由于商住楼火灾所带来的损失,有必要对商住楼的建筑结构以及火灾危险进行评估,并制定相应的防火措施。
二 商住楼的火灾危险性评估
(一)商住楼居民的火灾防范安全意识薄弱
火灾重要的是防范,没有安全的火灾防范意识,是导致火灾发生的重要原因。很多居民不但违反使用不安全的电器,以及不合格的保险丝,更不遵守燃气的安全使用规定,经常擅自进行拆除和维修。很多居民经常在公共用地存放易燃易爆的东西比如烟花爆竹;将汽油、酒精、香蕉水等易燃物品;卧床吸烟;楼梯、走道和安全出口等部位堆放物品、存放自行车等等不安全行为时有发生,发生火灾后难以处置和逃生。没有安全意识,没有火灾防范的的观念和认识,是造成商住楼火灾爆发的重要原因。
(二)商住楼结构复杂可燃物多,容易造成火灾
商住楼是城市街道的主要组成部分,商住楼大多在城市沿街设立。一般的商住楼基本上都为框价性结构,即即在建筑物底层或临地面若干层采用钢筋混凝土梁、柱构成框架,形成或大或小的空间,作为商店、商场、大型办公、批发交易区、仓储、娱乐、餐饮等行业、用途,商住楼既能满足人民群众从事商业活动的需要,但庞大的建筑体量和形态各异的使用性质,很难从简单的一个方面解决火灾的预防措施。商店内存放大量可燃物,如货柜、展台、货物,仓库内的库存物资及住户家具等都具有可燃性,火灾危险性大。
(三)商住楼产权多,物业管理难
由于商住楼面积大,因此造就了多产权,各个商业板块、各户居民都是商住楼的产权所有者,一般一座商住楼都有数十个产权人或单位,这在消防安全管理上存在很大难度。作为日常维护管理最多的物业公司,既对消防安全管理负责,又为维护建筑费用考虑。日常的消防设施维护需要从物业管理费中支取,用管理费来整改稍大的火灾隐患是杯水车薪;在商住楼的管理过程中物业服务公司的不稳定性也是商住楼管理的难点,有时物业管理公司对业主不满跳槽寻找新的业主,有时因业主的不满炒掉物业公司,带来的局面是消防工作无人管理。
(三)商住楼内部以及周围人流量大,消防人员素质低
商住楼由于体积大,涉及用户比较多。而且由于营业的关系,在营业时间,往往人流量非常大,人员相对密集。而且来往人员往来复杂,情况不好掌握。尤其是一些大商场和超市由于人员众多,再加上消防人员素质不高,一旦发生火灾,就容易出现恐慌和骚乱情况。很多大型商场超市通道一般都很狭小,而且通道很少,甚至很多商场初来的人都会迷路,不知所向。如果发生火灾,就会导致商场、超市存在消防通道堵塞,安全出口上锁,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损坏,缺乏必要的逃生自救器材和常识,一旦发生火灾,疏散和救人都将面临巨大挑战。
(四)商住楼二次装修是火灾发生的重要隐患
商住楼的商业用户由于为了提高经营业绩会经常对店面进行装修,此外商住楼的商业用户也有由于原来的商业用户经验不善而停业的,新来的商业用户由于经营业务不多,需要对商住楼某一块进行装修。因此商住楼经常装修的现象经常发生,屡见不鲜。在装修过程中,很多商业用户会采取拆除防火墙、防火门等防火分割设施、堵塞用来人员疏散和安全逃生的安全出口、拆除认为影响装修或美观的喷淋系统的管道喷头、室内消火栓箱、火灾报警探测器等建筑消防设施,由此造成了极大的安全隐患。
三 加强商住楼的防火对策分析
(一)提高商住楼用户以及物业管理的防火安全意识
安全意识是提高防范火灾的重要基础,没有意识就没有自觉规范的行动。因此提高商住楼用户的安全意识是防范火灾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提高防火安全意识的时,应该通过大力宣传的方式来让商住楼认识到防范火灾树立安全意识的重要性。同时还要经常开展物业公司的消防安全管理培训或活动,让物业公司充分明白自己所担负的责任,让其了解掌握有关消防法律、法规,让物业公司更好地为多产权内的单位服务,定期地向业主委员会通报建筑设施现状及存在的问题,积极向服务单位开展消防宣传,让服务对象了解消防法规的基本要求,明确的职责,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做好居民的安全用火意识,增强居民自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意识,做好消防宣传教育工作
(二)加强建筑工程的源头管理
建筑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日常监督管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所赋予公安消防机构的职责;作为公安消防机构应充分利用建筑审核的前置条件,认真分析建筑的使用功能和范围,剖析业主和购买对象,提出合理的建议,采用一步到位逐步实施的构思,及早预测到建筑使用功能的变化,化解在日常消防监督过程中所带来的不利局面,把被动变主动;作为消防监督机构工作人员,要有大局意识和整体观念,做到消防监督业务分工不分家,认真做好建筑消防设计审核、验收,从严把关商住楼,确保在审核、验收后,充分考虑建筑在使用时是否执行国家有关消防法律法规的消防监督,将消防监督措施贯穿于工程建设的全过程,切实从源头上杜绝先天性火灾隐患。
(三)加强部门合作共同推进多产权建筑的消防安全管理
商住楼中存在的安全隐患要逐步解决,而不能让其自由扩散。作为多产权建筑管理主管部门主要是房管局、建设局、工商局、人防办等部门,要对物业管理公司经营、服务、安全管理等有一定业务考核标准,尤其是房管局对物业管理公司的资质负有审核、验收、年检的职能,在实施此项工作时将消防安全、服务质量、业务工种、责任人的培训、单位入住前的培训等内容挂钩起来,指导和监督物业管理公司对多产权建筑的业务管理。对不认真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的物业公司,采取降低资质,或吊销许可证、营业执照等方式,促进物业公司的健康发展。
(四)规范多产权单位的管理和监督
要以《消防法》为依据,参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管理规定》,以国务院15号文件为载体,发动各级政府在按照“政府的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督、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格局,进一步推进乡镇、街道、居民委员会、派出所在单位落实责任上下功夫,对大体量、功能多、影响大的多产权单位列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进行监督管理,对那些小、散的多产权单位,要督促居民委员会、派出所履行消防工作,督促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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