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中小学教师可跨校评聘
所属栏目:职称评审
发布时间:2012-08-02 11:39:54 更新时间:2012-08-02 11:26:52
记者日前从召开的相关会议获悉,宁夏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中,评审严格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将不再进行与岗位聘用相脱离的资格评审。
据介绍,职称制度改革后,教师可跨校评聘,发挥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部门在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和岗位聘用中的宏观调控作用。我区将建立健全中小学教师考核制度,加强聘后管理制度,在岗位聘用中实现人员能上能下。
在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程序中,全面实行中小学教师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实现中小学教师职务聘任和岗位聘用的统一。评聘工作应在有岗位空缺的前提下,按个人申报、考核推荐、专家评审、学校聘用的基本程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