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城市规划管理中的现状与方法
所属栏目:城市规划论文
发布时间:2012-08-15 10:32:36 更新时间:2012-08-15 10:28:35
摘要:城市规划管理是城市规划工作中一项重要的工作内容。城市规划管理的效率,直接关系城市规划活动的组织和控制,以及规划目标的实现。因此,只有不断完善城市规划管理工作,才能够促进城市不断的发展。本文将对城市规划管理的现状进行分析,进而提出解决办法,促进我国城市规划的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城市规划管理;管理现状;解决措施
前言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只有把握城市规划管理工作的性质及工作程序、内容,依法监督,掌握实际工作中的操作方法,才能避免出现规划编制成果“纸上画画、墙上挂挂”的现象,全面做好新时期的规划管理工作。城市规划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入新世纪以后,城市化进入快速发展阶段,伴随着住房分配制度的改革,城市房地产出现了迅猛发展的势头。在此过程中,规划管理方面的新问题随着市场制度的逐步建立而不断涌现,城市规划管理面临着新的挑战。
一、城市规划管理的目的
城市规划管理是实施城市规划所确定的发展方针和政策的重要的和有效的机制,它的重要目的是通过规划的实施,实现城市的美好形象;为了实现一个城市的美好形象。近年来,特别是在经济全球化,城市之间的竞争日趋激烈的环境中,城市规划的一个新的目的是引导和促进城市的发展,同时更好地保护公众的利益,保护良好的生态和物质环境,实现可持续的发展,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
二、我国城市规划管理的现状
(一)城市规划建设存在着一定的盲目性。
近年来,我国城市规划出现了时间大大缩短的现象,20 年的发展目标却在5 年内已经完成,这不仅使城市规划管理失去了在城市规划中的调控作用,更加使得城乡规划产生分割和脱节,城乡结合地区的建设管理机制混乱。由于规划管理不善,大部分城市污水没有经过处理就进行排放,造成了城市环境的污染;而一部分城市规划管理工作的监督和约束机制不够健全,违规建筑大量存在,城市土地被胡乱占用,使得城市环境质量逐年下降。另外,由于管理工作不到位,有的城市为了完成建设目标,则与其他城市建筑风格雷同,出现千城一面的现象。
(二)规划和管理的手段还稍显缺乏。
第一,城市规划依法审批管理制度不够健全。根据我国国务院的相关规定,在进行规划时应当由政府审批,而由于规划和管理依据不够充分,很容易造成决策失误的现象,因此而造成了个别房地产开发企业随意的改变建筑规划,产生违法超建的现象。第二,城市规划管理的主体管理智能不健全。很多城市规划管理的只能被人为的分割,无法形成城乡一体化的管理模式,始终无法落实城乡一体化的城市规划目标。第三,经费的紧缺使得城市规划管理工作不能顺利进行。第四,城市规划管理人员的素质不一,部分地区的执法管理力量不足,处罚标准不够合理,造成了执法水平与城市规划工作无法相适应的局面。
(三)公众参与机制匮乏。
我国多数城市的规划管理还主要是政府一方的事务,并没有充分发挥社会各界的力量。对规划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的评价,并没有形成一个顺畅的、有序的表达机制。这也导致我们的城市管理发展中出现了一系列的弊端,突出地表现在部分政府部门过分的追求经济利益,忽视了城市规划管理在实现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推进整个城市可持续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城市规划管理是社会多元主体追求城市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最大化形成的共识,是一种在矛盾交织的环境中形成的一种公共性、协商性的机制,是一种利用人类的理性对城市资源进行再分配的有效活动。当前社会公众的参与观念尚未树立,归根结底是我们现行的城市规划管理法制中却缺乏明确的群众参与机制程序,迫切需要健全完善。
三、应对城市规划管理现状的方法
2.1 建立健全规划法规体系
国家制定《城乡规划法》的目的在于依靠法律的权威,运用法律手段,保证科学合理地制定和实施城市规划,建设高度文明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城市,从而推动我国整个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城市建设和发展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而城市规划则是整个城市建设和发展的基本手段。城市规划关系各行各业,影响千家万户,涉及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的广泛领域,具有很强的综合性。近二十年来,城市在国民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加强,城市的结构和功能日趋多样化,城市各项行政管理和经济管理关系日趋复杂,城市土地各项建设活动日趋频繁。因此,必须进一步强化城市规划的综合协调功能。城市的土地利用和各项建设活动都必须纳入统一的规划,实施统一的规划管理,遵循统一的行为规范准则,才能够保证城市合理发展和协调运转。这就需要严格按照《城乡规划法》的法定要求和规定来约束城乡规划区内的一切建设行为和管理行为。充分运用法制管理手段,是切实搞好城市规划管理工作的根本保证。要做好这一点,就要求各级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抓紧城市规划法制建设工作,以《城乡规划法》为中心和基本依据,尽快建立健全包括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地方法规、规章以及行政措施等在内的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和经营的法规体系。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避免不必要的行政干预,从而保证城市规划的顺利实施。
2.2 健全规划管理体制
城市规划具有整体性和战略性的特点,绝不允许被部门利益所分割,必须统筹配置城市各项资源,在一个城市只能有一个城市规划管理部门。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完善规划管理机构,使规划执法主体合法化,同时加强城市规划的统一集中管理。设市城市可在市辖各区、经济开发区及工业园区等设立分局,为市规划局的直属派出机构,其人、财、物和业务工作由市规划局统一管理和领导。县级规划管理部门可在主要乡镇设立规划分局或规划管理所,为县规划管理部门的直属派出机构,其人、财、物和业务工作由县规划管理部门统一管理和领导。
2.3 提高认识,加强对规划工作的领导
(1)确保规划编制及管理经费。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把城乡规划编制和规划管理经费纳入公共财政预算,切实予以保证。同时,要结合各自实际,加大规划投入,除公共财政要保证规划工作的正常经费外,还应从土地出让、转让收益中提取一定比例专项用于规划编制和实施管理。
(2)高度重视,加强对各级领导的培训。市(县)长作为城乡规划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定期参加国家和各省市举办的培训班,接受城乡规划建设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专业知识的培训,提高管理水平。
(3)完善机制,加强规划集中统一管理。保持高度集中的城市规划审批权是城市现代化的迫切需要,政府要依法维护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一支笔”审批权,健全可操作的地方性法规,制订切实可行的行政审批技术标准加以量化,以各种客观而科学的标准来减少和限制城市规划行政审批和行政执法工作的主观性。
2.4 提高规划执法队伍素质,加强城市规划执法监察
(1)壮大规划执法力量结合城市规划范围实际,充实、壮大规划执法队伍,加强规划执法人员的培养和训练,经常开展政治思想教育、规划业务培训和有关法律法规教育,采取各项有力措施切实加强对规划执法队伍的管理,不断提高规划执法人员的素质和战斗力。
(2)加强协调沟通,形成执法合力严厉打击违法违章建设需要完善的规章制度和各职能部门的密切配合予以保障,要不断完善规章制度,保障规划执法人员的执法权和人身安全不受侵害;建立规划执法司法联络组,联络组成员由人民法院和公安局委派专人担任,专门负责处理规划案件,配合规划执法,提高规划执法的质量、效率和震慑力;各级政府要提高拆“违”的号召力,主要领导亲自参与拆“违”行动,党政机关和其他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在全社会形成拆“违”合力。
(3)加大查处违法建设及宣传力度规划能否严格执行,关键在执法监察,要勤于执法,定期对城市规划控制区内的违法违章建设进行全面清查,做到脚勤、眼勤、手勤、嘴勤;要善于执法,坚持法律的原则性与执法方法的灵活性相结合,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进行处理,做到查处违法建设快速到位、工作到位、程序到位;要对已审批的报建项目进行带图巡查,跟踪监察,及时制止违法“苗头”,依法拆除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的违法建设,并对典型案例通过网络、电视、报纸等公共媒体进行曝光。
2.5 构建规划决策机制,建立完善规划委员会制度
规划管理决策是城市建设的中心环节,关系到城市建设管理的最重要的活动,在当前工业、信息突飞猛进的时代,为解决规划实施及管理中的问题,避免规划编制在城市发展过程中出现“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及“拍脑袋”决策等现象,就必须构建规划的决策机制,建立和完善城市规划委员会和专家咨询委员会制度。建立规划委员会,可以进一步提高政府综合科学决策水平,创新规划理念,加强对规划建设的领导,同时它也可以发挥强有力的组织协调作用,统筹空间资源,完善功能布局,有效决策各项建设,使决策更加科学、民主。规划专家咨询委员会则是政府重大规划决策咨询机构,对各类重大决策、规划方案和专项规划提供前期咨询。本着科学合理、集体讨论、集思广益、促进发展的原则,从各个不同领域、不同角度探讨发展思路,为规划委员会审批重要规划做出重大规划决策提供依据。
2.6 理顺规划管理体制,健全规划管理机构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城乡规划职能越来越突出的成为政府宏观调控经济发展、城市空间资源和社会事务等各方面的有力手段,城市规划及管理水平越来越突出的成为影响经济发展和城市发展水平的关键因素。城市规划是政府的职能,是龙头,是建设的依据,是关键,规划与建设一家,将导致权威性与法律约束性不够,规划管理执行不严。因此为了加强规划的管理,应理顺当前的规划管理体制,成立单独的城乡规划管理机构,纳人政府系列,统一行使规划管理权,以便更好的为城乡规划提供组织保障,实现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发挥区域规划的宏观调控作用。同时,根据城乡规划管理需要,配备相应的专业队伍,把城乡规划工作经费纳人财政预算,切实予以保证。
结语
城市规划管理是城市建设中必不可少的工作,其为城市发展提供依据,同时为城市土地合理开发和城市建设提供有力的指导,科学和有效的城市规划管理,对促进城市经济发展、加快城市建设合理化进程有着巨大的推动作用。因此,我们应当从自身的职责出发,不断完善城市规划管理工作,提高城市规划管理的效率,促进城市建设工作稳步、有序的进行,提升城市品质,进而促进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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