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我国公路工程施工监理管理
所属栏目:公路工程类论文
发布时间:2012-08-16 09:01:59 更新时间:2012-08-16 09:06:58
摘要:为保证道路施工建设的质量安全性,国家于近年来加大了对于道路施工监理工作的设置,使其以第三方的身份介入到对道路工程的施工建设的管理当中,以提高公路建设的社会价值和经济效益的最大化发挥。但是,在现阶段我国的道路施工的监理工作上,仍然存在着一定的不足之处,继而消弱了工程监理工作的存在的价值。对此,本文将以公路工程施工监理管理工作为重点进行简单的论述。
关键词:道路工程;监理管理;问题;措施
随着我国经济形势的不断好转,为更好的配合国家经济建设的发展需要,近年来作为基础设施的道路工程得到了快速的建设与发展。为更好的满足日益增长的道路运输的需求,以及实现道路安全出行、舒适出行的目的,我国更是逐步加大了对于道路工程的施工质量控制,其中道路工程施工监理的设置便是其中之一。随着道路工程施工监理工作的全面展开,一方面促进了我国道路工程的建设质量性的提高,另一方面监理管理工作中所隐含的各种问题也随之逐步的暴露出来。
1 公路工程监理的作用
道路工程施工监理管理模式的设置是市场经济建设发展的需要,是在符合国家和社会实际需求的基础上应运而生的一项监管工作。通过对工程监理工作的设置,不仅利于工程监管工作水平与效率的提升,同时它打破了建设单位“自己管理”的小生产管理方式的局限,便于经验的不断积累,促进建设项目管理逐渐专业化、科学化。工程管理在工程监理制度的引入后,工程管理工作由以行政手段为主逐渐过渡到市场经济状态下的企业信合同、守程序、讲科学的管理。随着该管理模式的日益完善,公路工程质量也得到了稳步提高。
2 公路工程监理管理存在的问题
2.1 监理队伍整体素质和水平不能满足新形势下建设市场的需要
在监理逐步完善和成熟的形势下,对监理人员的要求也越来越高。然而,对于既懂经济和法律,又懂合同和信息管理的复合型人才,监理单位是普遍缺乏,监理人员整体素质和水平偏低,大多是先从事设计、管理、施工等工作,然后再从事监理工作,这就使得做设计出身的尽管熟悉图纸,但对于现场施工组织管理经验却严重缺乏,对于施工质量控制要点较为陌生;做管理出身的尽管对工程建设程序非常熟悉,并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然而却缺乏解决实际技术问题的能力;做施工出身的尽管施工经验较为丰富,但通常摸不透图纸。随着市场对监理人员需求量的不断增大,中专院校的毕业生是多数监理人员的直接来源,这些毕业生不仅缺乏施工、管理和监理经验,更没有事先控制的能力。有的甚至是一些非专业的人员,这些人员不仅不熟悉公路工程建设程序和施工技术,缺乏解决实际监理问题的能力,这些因素就大大降低了监管的水平。由于监理队伍整体素质和水平低下,公路工程建设水平的提高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了制约。
2.2 监理人员不够稳定
人员流动性是多数监理单位又一普遍现象,通常还未完成一个项目,可监理人员却频繁的更换,其更换率已超过 60% 。出现该现象原因主要有几方面:一方面,部分监理企业为了能够中标,在投标文件中所说监理人员不仅业务素质高、且监理经验丰富,可在实际工作中却是素质能力较差的人员。另一方面,监理人员自身原因,由于其素质、能力偏低,不能做好监理工作,这就导致监理人员更换率高。
2.3 监理企业人员出现严重的借用或外聘现象
就当前的监理企业看来,其规模不大,对于高素质的复合型人才较为缺乏。有的监理单位在接收监理任务后,因缺乏监理人员,监理单位就会派较少数的监理人员做当地的监理组长,然后再临时外聘其他的监理人员。该现象的产生,就会导致更多问题的出现。如,通过临时外聘的监理人员,其组成不够稳定,人员之间的约束和相互信任严重缺乏,很难在这样的监理队伍中树立起高标准、严要求的观念;监理业务培训力度不够,一些监理单位不重视培训,对于外聘人员就更难得到相关业务的培训,工程开工时准备不充分,工程完成后就立即解散,这样只会让监理水平停滞不前,甚至更加低下。
2.4 混合监理情况较为严重
在当前,混合型监理的情况较为严重,通常是建设方与社会监理单位结合进行监理。这样的监理机构是由两个性质完全不同的单位所组成,由于在业务上二者通常是从属关系或交叉关系,这就会直接影响到监理工作质量。
3 做好公路工程监理管理工作的有效措施
3.1 完善监理制度,做到依法监理
由于在我国的工程监理制起步较晚,缺乏完善的相关监理制度,尽管在当前交通部虽制定了《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暂行办法》和《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等有关法律,然而相比国际上通用的 FIDIC 条款,其差距较大,为此,为对工程管理市场加以规范,需要相关部门尽快制定出与 FIDIC 条款接轨的同时还要保证与我国国情相符的监理办法和制度,以确保在监理工作中有法可依。
3.2 强化国家管理,完善监控体系
为打击混合监理现象的发生,公路监理要不断推行谁监理、谁负责的制度,强化施工方与监理机构的连带责任。为防止违标和串标等行为的发生,在监理招投标过程中还要加大国家对监理单位的监控力度。具体而言需要做好如下几点:一是要制定出准入等级制度,提高其准入资格,尤其是对于专业监理工程师和总监理工程师等执业注册人员的资格要予以重点要核查。二是要加强管理监理执业人员,规范监理人员行为。三是要建立和完善连带责任制。即公司领导对总监、总监对每个专业监理工程师、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对其下监理人员,不仅要在管理上负有连带责任,在其技术上也要负有连带责任,这样才能提高建设方对监理单位的信任度。
3.3 加强对监理人员的教育培训,提高监理队伍的素质和监理能力
针对于监理单位不重视人员的培训和监理人员整体素质低下的情况,要加强监理人员的岗前培训,以及继续再教育,根据监理岗位的不同进行分层次组织培训。通常监理人员在上岗前,建设单位要组织其培训与考核,尤其是要重点考核其业务技能,以保证其能胜任监理工作;对于总监理工程师和驻地高监等高级人员要由行业管理部门组织进行定期的培训,要注意加强知识结构、思想素质和法律法规的培训。对本企业的监理人员,监理单位要定期进行综合培训,这样才能从整体上提高监理队伍的素质和监理水平。
3.4 加大对监理人员的监管力度
在强化培训和再教育的基础上,行业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还要加大对监理人员日常工作的监管力度,实行动态管理,要制定出一定的措施,以防止监理人员的频繁流动,通过日常的监督和检查,要保证监理工作的客观性、公正性和科学性。为防止在监理工作中出现弄,监理机构还要将各级岗位责任制建立起来,并制定出相应的考核奖罚制度。对于无法胜任工作,或是对工作不负责任的监理人员要坚决予以清退,并将其行为与其信用档案挂钩。
4 结语
总之,实行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是提高投资效益和施工管理水平的有效措施,公路工程项目的监理水平的提高,对于确保公路工程质量有着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为此,要规范监理市场,强化对监理人员的管理,加强对监理人员的培训和再教育,以提高公路建设施工管理水平,确保公路工程建设质量。
参考文献:
[1]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S].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J TGG10- 2006.
[2]张秀荣.浅谈公路工程质量影响因素[J ].辽宁交通科技,2005(06).
[3]杨立晖.浅谈公路工程的施工质量管理问题[J ].太原科技,200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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