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back
月期刊咨询网
当前位置:首页>>民商法论文>>正文

民商法论文范文担保物权的竞合的顺位选择


所属栏目:民商法论文
发布时间:2013-10-09 11:47:25  更新时间:2013-10-09 11:44:22

已签订领域:化学工程/制药,医学题目:**作为抗癌剂***催化剂**取代苯丙***SCI四区 直击了解更多选题

已签订领域:环境科学-公共卫生题目:用**电***生物传感器**癌症**SCI二区 直击了解更多选题

已签订领域:环境科学-公共卫生题目:**氧化石墨烯纳米***材料的生物传感器***结肠癌生物**癌胚****SCI二区 直击了解更多选题

已签订领域:环境科学-公共卫生题目:聚合物纳米***a-硫辛酸***在神经炎症***应用***临床分析SCI二区 直击了解更多选题

已签订领域:计算机视觉/遥感/智能驾驶/汽车题目:**深度学习***高分辨率遥感***车辆检***SCI三区 直击了解更多选题

已签订领域:企业管理题目:社会交流***领导***倾向***方向SSCI,SCI三区,二区 直击了解更多选题

已签订领域:企业管理题目:**中小企业社交媒体****可持续绩效***因素探析SSCI,SCI三区,二区 直击了解更多选题

已签订领域:环境科学,公共卫生题目:利用硫氨酸***石墨烯纳米***电化学***传感器实现癌胚抗原***SCI二区 直击了解更多选题

已签订领域:环境科学,公共卫生题目:基于抗***纳米复合***高性能***早起癌症诊断***SCI二区 直击了解更多选题

已签订领域:经济,能源题目:***政治冲突****绿色金融、金融**、气***化***SCI四区 直击了解更多选题

已签订领域:经济,能源题目:冲***中能源不安全对***和环境***SCI四区 直击了解更多选题

已签订领域:教育题目:大学生***社交媒体***成绩影响***SSCI三区 直击了解更多选题

已签订领域:教育题目:巴基斯坦***学习实施的***的**SSCI二区 直击了解更多选题

已签订领域:教育题目:大学生对****下网络教学**思***SSCI二区 直击了解更多选题

已签订领域:教育题目:**教师和学生对影响***医疗**效果的****看法SSCI三区 直击了解更多选题

已签订领域:计量经济学题目:**货币、黄金、**和美国***的波动***相互依赖性:**数据的分析SSCI一区 直击了解更多选题

已签订领域:计量经济学题目:东南亚***内**趋同***中等收入**:新**的***SSCI二区 直击了解更多选题

已签订领域:建筑,历史题目:历史景点在***旅游发***中的***影响**(**研究:**历史***)SSCI,SCI一区 直击了解更多选题

已签订领域:领导力,管理题目:量化**领导对角色绩效***响:**冲突与工作自主性***作用SCI二区 直击了解更多选题

已签订领域:信息技术,教育题目:数字***环境对学生学习成绩***:游戏**和***现实在教育***作用SSCI四区 直击了解更多选题

已签订领域:信息技术,教育题目:信息技术***续决策之间的***:创新***识的**作用SSCI二区 直击了解更多选题

已签订领域:信息技术,教育题目:课程**对大学生***发展的影响:学习习惯和***的***作用SSCI一区 直击了解更多选题

已签订领域:信息技术,教育题目:信息技术***与可持续决策**:高等***学生认知***作用SSCI二区 直击了解更多选题

已签订领域:计算机,英语教学题目:英语****学**与人工智能****学习SCI三区 直击了解更多选题

已签订领域:计算机,音乐题目:评价**和音乐**对学生成绩***的影响SCI三区 直击了解更多选题

已签订领域:人体工程,心理学题目:基于预先处理模型***模式人体工程学***女生肌肉骨骼***预防行为*** 直击了解更多选题

已签订领域:人体工程,心理学题目:制定一个***人体工程学**,以识别、优先考虑***职业压力源的*** 直击了解更多选题

已签订领域:人体工程,心理学题目:多重工作**压力和工作***:***工效学方法的混合方法*** 直击了解更多选题

已签订领域:数学,经济题目:数学模型***结构调整和经济转型****研究 直击了解更多选题

已签订领域:数学,经济题目:***时间**数学模型在***媒体营销**中的应用*** 直击了解更多选题

已签订领域:数学,经济题目:***时间**模型在***物流运**能力***研究 直击了解更多选题

已签订领域:数学,经济题目:碳****经济的数学模型****研究 直击了解更多选题

已签订领域:农村经济题目:农****社区**发展***分**SCI四区 直击了解更多选题

已签订领域:农村经济题目:创业***对乡村****发展的****SCI四区 直击了解更多选题

已签订领域:农村经济题目:农村创业****的空间*****究SCI四区 直击了解更多选题

已签订领域:医学,电化学题目:纳米颗粒*****及其在癌症****和重金属*****检测中的应用SCI三区 直击了解更多选题

已签订领域:医学,电化学题目:基于*****前列腺癌药物氟****检测方法的*****腺癌治疗SCI二区 直击了解更多选题

已签订领域:医学,电化学题目:气海***********金纳米颗粒的新型****************粘土及其对胃癌********************抗癌SCI二区 直击了解更多选题

已签订领域:医学,电化学题目:基于抗***********GCE纳米***********材料的高性能*******************早期癌症SCI二区 直击了解更多选题

已签订领域:医学,电化学题目:用******电化学生物传感器*****癌症***************SCI二区 直击了解更多选题

已签订领域:医学,电化学题目:基于*****石墨烯纳米****材料的生物传感******用于测定结肠*****生物*****SCI二区 直击了解更多选题

已签订领域:医学,电化学题目:聚合***纳米复合电极*****疏辛酸电化学检测*********SCI二区 直击了解更多选题

已签订领域:医学,电化学题目:利用****酸/**糖**石墨烯纳米复合修饰的电化学*****SCI二区 直击了解更多选题

已签订领域:环境能源,绿色投资题目:环境能源、绿色投资、城市化和环境类方向SCI三区 直击了解更多选题

已签订领域:计算机,英语教学题目:英语教学**人工智能***习SCI 直击了解更多选题

已签订领域:计算机,音乐题目:评价**和音乐形式*学生***影响SCI三区 直击了解更多选题

已签订领域:经济,绿色投资题目:***能源效率***化之间的***SCI三区 直击了解更多选题

已签订领域:经济政策题目:***阐明**印度经济***的关系SCI三区 直击了解更多选题

已签订领域:经济,金融题目:***国家的能源***重***SCI 直击了解更多选题

已签订领域:经济,金融投资题目:***融新之间***直接投资***SCI三区 直击了解更多选题

已签订领域:经济,数学,统计学,管理学题目:非***想重限制下***袭评价***SSCI四区 直击了解更多选题

已签订领域:经济,数字,管理学题目:基干***生产系统***SSCI四区 直击了解更多选题

已签订领域:农业,土壤科学题目:不同***有机覆盖***养分循环SSCI 直击了解更多选题

已签订领域:电力与能源系统,管理题目:pv***氢定价的***随***型稀SSCI,SCI二区 直击了解更多选题

已签订领域:建筑规划,计算机题目:使用***因子分析法***可持续***SCI三区 直击了解更多选题

已签订领域:工程技术,纺织工程,材料科学题目:甘***淀粉酶的提取***退浆中的应用SCI四区 直击了解更多选题

已签订领域:渔业,鱼类生理学题目:饲料***镉毒性的交互***生长***病理学***SCI二区 直击了解更多选题

已签订领域:渔业,鱼类生理学题目:****鱼水源***起的生******SCI三区 直击了解更多选题

已签订领域:金融,环境经济题目:*****预算在能效、绿色***的作用SCI 直击了解更多选题

已签订领域:应用数学/计算物理题目:***非线性库***自相位调制***SCI三区 直击了解更多选题

已签订领域:计算机,医学检测题目:***COVID-19***力***算法***决策SCI三区 直击了解更多选题

已签订领域:计算机,物联网,智慧城市题目:基于***物联网****算法SCI三区 直击了解更多选题

  本文是一篇民商法论文范文,选自期刊《理论学刊》,杂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经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办刊方针,倡导严谨,扎实、求实、求真、创新的学风,以促进社会科学研究事业的繁荣发展为己任,积极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服务。
  摘要:担保物权的竞合是指在同一财产上先后设立或同时设立两个以上的担保物权。对于这个问题很少有学者在一个整体的框架下去分析,就担保竞合的各种类型作出体系化的阐述。本文是在一个框架下去分析论述担保物权竞合的顺位选择的问题,以期进一步明晰担保物权竞合顺位问题的解决思路。

  关键词:担保物权竞合,顺位选择,抵押权,质权,留置权

  担保物权的竞合,又称为物的担保的竞合,是指在同一标的物上存在不同种类的担保物权,担保物权人不为同一人,此时应以何类担保物权的效力优先的问题。同类担保物权竞合时,发生的是各权实现的顺序排列问题,即哪一个权利优先之争,而在异类担保物权竞合的情况下,发生是各权强度的比较问题,即哪一种权利优先之争。因此,不同种类的担保物权发生竞合地解决就困难了许多。

  担保物权分为三种:抵押权、质权、留置权。主要论述此三类担保物权竞合问题,对于竞合顺位选择的可行性作出试探,以求设定出合理的规则来最大限度调和冲突,平衡利益,保障交易兼顾公平与效率,促进经济发展,给市场增加新的活力。

  基于上述把担保物权的竞合分为以下情形:抵押权与质权的竞合、抵押权与留置权的竞合以及质权与留置权的竞合。

  一、抵押权与质权竞合

  (一)先抵押后质押的情形

  1.抵押人质押的情形。通说认为,对于抵押权与质权冲突采取登记对抗主义:除必须登记的抵押权外,因未登记的抵押权同时可成立,虽抵押成立在前但未登记不产生对抗第三人的效力,所以质权优先于抵押权;若当事人进行了登记,则抵押权自然优先于质权。本文认为以登记作为抵押权优先于质权的理由是存在瑕疵的。在梁慧星先生的《物权法草案意见稿》第335条第2款第3项中这样这样写道:“同一财产上既有抵押权又有质权的,拍卖、变卖抵押物的价款,抵押权人和质权人按照各自设定的先后顺序受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其各自的债权额的比例受偿。”所以抵押权与质权在地位上应平等,根据设立在先原则,则抵押权优于质权;若抵押权未经登记,当然不得对抗第三人,而经公示的质权得对抗第三人则质权优于抵押权。

  2.抵押权人质押的情形。若抵押权人准备质押,则必须解决将抵押物转移给质权人占有的问题,但抵押权的成立不以转移占有为成立要件,抵押物仍为抵押人占有,所以抵押权人打算质押的,就必须与抵押人合意。第一,第一关系债的债权人为抵押权人,当质权与抵押权发生冲突时,即第一关系债的债权人与第二关系债的债务人重合,如完全采用设立在先原则优先,则有违债权人的权利优先原则(在两个独立的债关系中,若第一债关系的债权人以其所享有的权利作为第二债关系的债务人的担保,那么仅就第二债关系而言,债权就有优先于债务人行使该权利的权利);第二,该种情况的实质是抵押权人就自己的抵押权设定质押,只不过物为抵押人占有,在质权成立时,抵押权人无需将质物转移质权人占有,只需将抵押权权利凭证质押于质权人占有即可,此时即代表抵押权被质押。当债权人优先原则与设立在先原则出现冲突时,优先适用债权人优先原则,原因如下:一是设立在先原则是在适用竞合情形时,是对同一层次权利的竞合一种选择,而债权人的权利优先则是不同层次权利竞合一种选择,是第一关系债债权人为自己的权利上设定限制,成为第二关系债的债务人;二是前者更关心的是同等地位权利强度比较问题。因此依后原则则质权优先于质押权,无论抵押权是否登记。

  (二)先质押后抵押的情形

  1.质押人抵押的情形。尽管抵押权实现在前时,抵押权人为实现抵押权而占有标的物时会与质权人的占有发生冲突,但这也可以解决的,可以于抵押权实现所得的价款中先提取质权担保额,或先行清偿质权人债权,或就其提存。质押人抵押的,因为抵押后不需要以占有为要件,所以抵押权能够成立,虽然质押人已将占有转给抵押权人,但只要设计好权利实现时冲突的解决机制,便能很好地解决担保竞合的问题。此种情形下,虽然质权人占有质物并设立在先,但无论质权的期限届满是否早于抵押权,如果抵押权得到满足,可以从变卖、折价、拍卖所得价款提取担保额等作为替代质物,此时更能保证两种担保权发挥效果,因此采用抵押权优先于质权。

  2.质权人再抵押的情形。质押发生后,对于质物的占有由质押人转移到质押权人,此时分为质押权人是否经质押人同意的两种情形,而未经质押人同意的又可分为两种情形,即抵押权人为善意第三人还是恶意第三人,但根据恶意不受保护原则(恶意即为占有人依其情事,治让与人无让与权利),恶意第三人得到的抵押权当然无效,自然不发生竞合,而抵押权人为善意第三人的情形下,则适用债权人的权利优先原则,即抵押权优先于质权,理由在于:质押人同意自不多言;在善意第三人的情形中,因为质权人占有质物,足以让第三人相信质权人,出于保护善意第三人与促进交易的运转的考虑,应让善意第三人的抵押权成立。

  二、抵押权与留置权竞合

  (一)先留置后抵押的情形

  1.留置权人抵押的情形。留置权的发生一般为留置权人为有益行为,做出了一定价值的支出,因此法律对留置权人以特殊保护,留置权因此设定,以迫使所有权人履行义务,由此出现留置权与抵押权竞合。本文认为应如下处理:留置权人抵押,若经得所有人同意或者第三人为善意取得,出现成立在先原则、法定优于意定原则与债权人权利原则的冲突,当第一项原则与第三项原则在出现冲突时如何选择适用在前已论证,关键在于法定优于意定原则,此原则的适用是有前提的,应该在同一层次上的权利,而抵押权是在留置权基础之上设立,则新产生的担保是对原担保的限制,所以应适用于债权人的权利原则,即抵押权优于留置权。

  2.留置物所有人抵押的情形。留置发生后,留置物所有人打算抵押的,在征得留置权人同意,或者善意第三人与其为抵押的行为,因为留置物所有人此时不对留置物占有,一般需要留置权人同意,或者第三人为善意第三人亦成立抵押权,此时抵押权与留置权为同层次的权利,因留置权得为有益行为而占有,此类应优先满足保护,适用法定优于意定原则,则留置权优于抵押权。

  论文摘要担保物权的竞合是指在同一财产上先后设立或同时设立两个以上的担保物权。对于这个问题很少有学者在一个整体的框架下去分析,就担保竞合的各种类型作出体系化的阐述。本文是在一个框架下去分析论述担保物权竞合的顺位选择的问题,以期进一步明晰担保物权竞合顺位问题的解决思路。

  论文关键词担保物权竞合顺位选择抵押权质权留置权

  担保物权的竞合,又称为物的担保的竞合,是指在同一标的物上存在不同种类的担保物权,担保物权人不为同一人,此时应以何类担保物权的效力优先的问题。同类担保物权竞合时,发生的是各权实现的顺序排列问题,即哪一个权利优先之争,而在异类担保物权竞合的情况下,发生是各权强度的比较问题,即哪一种权利优先之争。因此,不同种类的担保物权发生竞合地解决就困难了许多。

  担保物权分为三种:抵押权、质权、留置权。主要论述此三类担保物权竞合问题,对于竞合顺位选择的可行性作出试探,以求设定出合理的规则来最大限度调和冲突,平衡利益,保障交易兼顾公平与效率,促进经济发展,给市场增加新的活力。

  基于上述把担保物权的竞合分为以下情形:抵押权与质权的竞合、抵押权与留置权的竞合以及质权与留置权的竞合。

  一、抵押权与质权竞合

  (一)先抵押后质押的情形

  1.抵押人质押的情形。通说认为,对于抵押权与质权冲突采取登记对抗主义:除必须登记的抵押权外,因未登记的抵押权同时可成立,虽抵押成立在前但未登记不产生对抗第三人的效力,所以质权优先于抵押权;若当事人进行了登记,则抵押权自然优先于质权。本文认为以登记作为抵押权优先于质权的理由是存在瑕疵的。在梁慧星先生的《物权法草案意见稿》第335条第2款第3项中这样这样写道:“同一财产上既有抵押权又有质权的,拍卖、变卖抵押物的价款,抵押权人和质权人按照各自设定的先后顺序受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其各自的债权额的比例受偿。”所以抵押权与质权在地位上应平等,根据设立在先原则,则抵押权优于质权;若抵押权未经登记,当然不得对抗第三人,而经公示的质权得对抗第三人则质权优于抵押权。

  2.抵押权人质押的情形。若抵押权人准备质押,则必须解决将抵押物转移给质权人占有的问题,但抵押权的成立不以转移占有为成立要件,抵押物仍为抵押人占有,所以抵押权人打算质押的,就必须与抵押人合意。第一,第一关系债的债权人为抵押权人,当质权与抵押权发生冲突时,即第一关系债的债权人与第二关系债的债务人重合,如完全采用设立在先原则优先,则有违债权人的权利优先原则(在两个独立的债关系中,若第一债关系的债权人以其所享有的权利作为第二债关系的债务人的担保,那么仅就第二债关系而言,债权就有优先于债务人行使该权利的权利);第二,该种情况的实质是抵押权人就自己的抵押权设定质押,只不过物为抵押人占有,在质权成立时,抵押权人无需将质物转移质权人占有,只需将抵押权权利凭证质押于质权人占有即可,此时即代表抵押权被质押。当债权人优先原则与设立在先原则出现冲突时,优先适用债权人优先原则,原因如下:一是设立在先原则是在适用竞合情形时,是对同一层次权利的竞合一种选择,而债权人的权利优先则是不同层次权利竞合一种选择,是第一关系债债权人为自己的权利上设定限制,成为第二关系债的债务人;二是前者更关心的是同等地位权利强度比较问题。因此依后原则则质权优先于质押权,无论抵押权是否登记。

  (二)先质押后抵押的情形

  1.质押人抵押的情形。尽管抵押权实现在前时,抵押权人为实现抵押权而占有标的物时会与质权人的占有发生冲突,但这也可以解决的,可以于抵押权实现所得的价款中先提取质权担保额,或先行清偿质权人债权,或就其提存。质押人抵押的,因为抵押后不需要以占有为要件,所以抵押权能够成立,虽然质押人已将占有转给抵押权人,但只要设计好权利实现时冲突的解决机制,便能很好地解决担保竞合的问题。此种情形下,虽然质权人占有质物并设立在先,但无论质权的期限届满是否早于抵押权,如果抵押权得到满足,可以从变卖、折价、拍卖所得价款提取担保额等作为替代质物,此时更能保证两种担保权发挥效果,因此采用抵押权优先于质权。

  2.质权人再抵押的情形。质押发生后,对于质物的占有由质押人转移到质押权人,此时分为质押权人是否经质押人同意的两种情形,而未经质押人同意的又可分为两种情形,即抵押权人为善意第三人还是恶意第三人,但根据恶意不受保护原则(恶意即为占有人依其情事,治让与人无让与权利),恶意第三人得到的抵押权当然无效,自然不发生竞合,而抵押权人为善意第三人的情形下,则适用债权人的权利优先原则,即抵押权优先于质权,理由在于:质押人同意自不多言;在善意第三人的情形中,因为质权人占有质物,足以让第三人相信质权人,出于保护善意第三人与促进交易的运转的考虑,应让善意第三人的抵押权成立。

  二、抵押权与留置权竞合

  (一)先留置后抵押的情形

  1.留置权人抵押的情形。留置权的发生一般为留置权人为有益行为,做出了一定价值的支出,因此法律对留置权人以特殊保护,留置权因此设定,以迫使所有权人履行义务,由此出现留置权与抵押权竞合。本文认为应如下处理:留置权人抵押,若经得所有人同意或者第三人为善意取得,出现成立在先原则、法定优于意定原则与债权人权利原则的冲突,当第一项原则与第三项原则在出现冲突时如何选择适用在前已论证,关键在于法定优于意定原则,此原则的适用是有前提的,应该在同一层次上的权利,而抵押权是在留置权基础之上设立,则新产生的担保是对原担保的限制,所以应适用于债权人的权利原则,即抵押权优于留置权。

  2.留置物所有人抵押的情形。留置发生后,留置物所有人打算抵押的,在征得留置权人同意,或者善意第三人与其为抵押的行为,因为留置物所有人此时不对留置物占有,一般需要留置权人同意,或者第三人为善意第三人亦成立抵押权,此时抵押权与留置权为同层次的权利,因留置权得为有益行为而占有,此类应优先满足保护,适用法定优于意定原则,则留置权优于抵押权。



月期刊平台服务过的文章录用时间为1-3个月,依据20年经验,经月期刊专家预审通过后的文章,投稿通过率100%以上!
  • 推荐法学人必看的容易投稿核心期刊

    2026-05-25
    法学核心期刊普遍难投,所谓容易是相对的通常指审稿较严但接受面较宽、对青年学者或实务选题较友好、或审稿周期较短的期刊,而非门槛低。为了确保论文发表发表核心期刊,论文选题前沿、文献综述、规范性,质量为王,远比挑选容易投稿期刊,以及抄袭、低水平综述或表格
  • 政工类核心期刊有哪些

    2026-05-23
    政工类核心期刊论文整体较难发表,不仅仅是门槛高、竞争激烈,政工属热门但版面稀缺领域,审稿严、重复率要求高、创新性与理论深度要求强,对于职称晋升或业绩考核的人员来说,发表一篇高质量核心期刊非常重要。下面一起看看 政工类核心期刊有哪些 。 1、《学校党建与
  • 好投会计与经管类核心期刊汇总

    2026-05-22
    会计与经管类核心期刊众多,为了能够顺利毕业/职称晋升,作者在选择期刊时,需要综合多种因素考量,选择一本好投稿、审稿快、录用率和高认可度的核心期刊投稿。以下是大家介绍的 好投会计与经管类核心期刊汇总 ,供选刊参考: 《财务与会计》北大核心+AMI扩展 由财政部
  • 比较好发的医学科技核心期刊

    2026-05-21
    医学领域的科研者和临床医生,想要将研究成果高效顺利的发表在学术影响力和认可度高的科技核心期刊上,必须了解投稿目标期刊的审稿速速、录用率和收稿范围等。以下是为大家推荐的 5本比较好发的医学科技核心期刊 ,供选刊的你做参考: 1、《安徽医学》 作为安徽省医学
  • 推荐容易发的党建类期刊

    2026-05-20
    发表党政论文是学校党政领导、党务干部、宣传干部、学工干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和辅导员等提升综合素质、塑造专业形象、拓宽职业路径以及促进学术交流的重要手段。而且还可晋升正副高职称和评奖评优等,以下为大家 推荐容易发的党建类期刊 ,供参考: 1、《学校党建
  • 最新!法医刘良的新书《真相不会沉默》狂卖20万册及科研成就

    2026-05-12
    近日,65岁法医刘良的新书《真相不会沉默》上市不足一月,销量突破20万册,他签售时签到手抽筋,还幽默调侃以后可以做成门神,他表示大家愿意看,是因为需要真实的内容。 法医刘良的主要成就 科研成就 1、科研综述 刘良长期从事法医病理学和法医毒理学科研和司法鉴定工
  • 最新!南通一中学教师论文查重率91.9%,校方回应:属实

    2026-05-14
    近日,江苏南通一中学教师论文涉嫌抄袭引发社会关注。5月8日,南通市崇川初级中学发布通报称,网友反映的情况属实,申请取消其已取得的学术荣誉;三年内不得评聘高一级职称,不得参与岗位晋升,不得参与评先评优;按有关规定对其进行党纪政纪处分。 事件的核心细节,处
  • 最新动态!美国计算机协会(ACM)2026年全面开放获取(Open Access,OA)

    2026-04-01
    自2026年1月1日起, 美国计算机协会(Association for Computing Machinery,ACM)数字图书馆中所有ACM出版物及相关资料将全面开放获取(Open Access,OA),以确保全球读者可免费、即时地获取计算机领域的前沿研究成果。此次ACM出版方式的重大转型,将对我校师生未来
  • 2026年中科院期刊分区表不再更新怎么办?有高校明确:暂用2025年分区表认定

    2026-03-31
    近日,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以下简称中科院文献中心)发布声明,宣布将不再更新、发布推出已有22年的期刊分区表。国内高校及科研机构该如何因应引起学界关注。 3月30日,电子科技大学图书馆在官网发布了《关于2026年发表论文中科院分区查询方式的说明》:近日,中
  • 最新!2026年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发布声明,不再更新与发布期刊分区表

    2026-03-28
    自2026年起, 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以下简称文献中心)将不再更新与发布期刊分区表。 我们将继续开展学术资源评价方法的研究与探索,积极服务国内外学术交流与出版生态建设。 多年来,期刊分区表工作得到了广大用户的持续关注与支持。在此,我们谨致以诚挚的感谢!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