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级网络期刊推荐及范文参考
所属栏目:计算机网络论文
发布时间:2013-10-27 10:55:20 更新时间:2013-10-27 10:25:18
现如今,随着网络的发达,可以用网络做的事情越来越多,很多青少年都会沉迷于网络,游戏或者收网络上不良信息的影响从而导致犯罪等。国家级网络期刊推荐《计算机科学与探索》杂志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主管、华北计算技术研究所主办的国内外公开发行的计算机学报级高级学术期刊,中国计算机学会会刊,2010年开始由双月刊更改为月刊,大16开。
摘要:网络在未成年人生活中的地位日益突显,特别要警惕网络对未成年人重新犯罪行为的消极影响。网络之所以会诱使部分未成年人产生重新犯罪行为,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从主观上看,与未成年人的身心发展特点,网络能够满足其部分心理需求有关。从客观上看,与网络自身的不完善、社会对网络文化监控不力、家庭教育的误区有关。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方面承担着不可推卸的责任。学校有必要指导家长预防未成年人的不良网络行为。
关键词:网络,未成年人,重新犯罪行为,影响,成因,家庭预防对策
要解决网络对未成年人发展的负面影响,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在网络上的重新犯罪行为,有必要探讨网络对未成年人重新犯罪行为的影响及成因,寻求有效的家庭预防对策。因为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方面承担着不可推卸的责任。学校应当指导家长有效地防止或矫正未成年人不良的网络行为。只有家庭教育的有效化才能保证网络社会管理的有序化,促进未成年人在信息社会的健康成长。
一、网络对未成年人重新犯罪行为的影响
一种是直接影响,即未成年人运用计算机技术,以网络为途径实施的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是伴随着网络的发展而出现的一种新的犯罪行为。这种犯罪行为要求犯罪人有较高的文化水平,能熟练掌握并创造性地运用网络技术,与普通刑事案件相比,其危害性更大、隐蔽性更强、犯罪心理也更复杂。当前未成年人网络犯罪较集中地表现为以下四种类型:⑴危害国家安全的网络犯罪;⑵危害社会经济秩序的网络犯罪;⑶危害社会管理秩序的网络犯罪;⑷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财产权利等的网络犯罪。尤以第四种最为常见,如利用网络发布虚假信息,以达到下网后诈骗或抢劫他人、实施人身伤害的目的;利用网络的匿名性在网上发表言论对他人进行影响恶劣的人身攻击等。在网络犯罪中,最典型的是电脑“黑客”现象,即犯罪人通过破译密码、修改程序等手段非法侵入他人或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的计算机系统,窃取其中的政治、商业机密或他人隐私,以及传播计算机病毒,给国家安全及社会经济秩序造成严重的混乱。
另一种是间接影响,即由于网上不良资讯对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侵蚀而诱发的重新犯罪行为。如未成年人接触黄色网站或沉溺于网络中的暴力游戏致使心理扭曲、变态而产生的性罪错、强奸、对他人的人身伤害等。《成都商报》曾报道8个未成年人玩网络暴力游戏后觉得不过瘾,将一名14岁未成年人殴打至死的事件。这种犯罪行为往往与犯罪未成年人的人格特征和家庭教养背景有很大关系,是多重心理隐患的累积性爆发。
二、网络对未成年人重新犯罪行为的成因
网络之所以会诱使部分未成年人产生重新犯罪行为,其原因是多方面的。
从主观上讲,未成年人正处于身心发展最迅速和学习社会规范最关键的时期,尽管心理机能的急剧变化使他们产生了强烈的成人感,但社会经验的贫乏和认识水平的不足,使他们面对社会现实时容易产生冲动和迷惘,分辨是非时容易形成背离社会规范的倾向,一味追求刺激,甚至通过不正当的途径来寻求自我满足和自我认同。而网络的开放性、新奇性和交互性等特点,恰好极大地满足了未成年人的这种心理需要。有研究发现,未成年人玩电脑游戏成瘾的深层次心理原因主要有:一是网络能够满足未成年人儿童期幻想的延续,即通过网络游戏,能够实现对权力、财富、分数、美女和性幻想的满足;二是网络能够使未成年人产生虚幻的自信、自尊的认知体验。未成年人在虚拟网络中的成功体验,是他们应付学习失败、生活挫折、精神痛苦和其他负性情感情绪的最主要手段,体现了未成年人在应付挫折和防御方式上的不成熟的心理特点。
从客观上讲,主要有以下三方面原因:
1、网络自身的不完善。网络最突出的两个特点是虚拟性和交互性,它为人们跨越时空的交往提供了一个自由安全快捷的平台。但它无法形成对用户的有效约束,用户的所有言行全靠自己的道德自律,这就造成了网络信息的良莠不齐和网络用途的滥用。据调查,因特网上非学术性信息中47%与色情有关,这些色情信息的生产成本低且传播速度快,对未成年人有着不可低估的影响。另据统计,60%的未成年人是无意接触到网上黄色信息的,接触过网上黄色信息的未成年人中有90%以上有性犯罪行为或动机;而“黑客”式的计算机犯罪大约只有1%被发现,这1%中只有4%会被检控。
2、社会对网络文化监控不力。一些网络经营者受西方意识形态和价值观念的影响较深,将黄色、暴力信息投放于网络平台,以期利用网络的优势达到改变受众的思想并获取巨大的经济效益之目的,而我国对于网络文化生产的监控还存在诸多漏洞,对网吧经营还缺乏有力的法律监督和制度约束,这种管理上的滞后性及由于技术等原因对网络文化生产的失控与失察,使其难以根除网络对未成年人的负面影响。此外,学校在网络教育方面的乏力也是一个值得警醒的问题。
3、家庭教育的误区。家庭对未成年人社会性发展的影响主要是通过亲子间的互动来完成的。一方面,父母通过自己的教养观念、教养行为影响未成年人的社会性发展,另一方面,未成年人社会性发展的水平又反作用于父母的心理状态、教养观念及其教养行为。不同的时代环境对人的社会性发展水平有不同的要求,因而家庭教育应该“与时俱进”。在当今网络化时代,缺乏适应性的家庭教育主要存在以下误区:一是有的家长轻视网络作为交流渠道的重要地位,禁止孩子接触。家长的本意是想让孩子远离网络的毒害,殊不知,一味地强调网络仅具有娱乐消遣功能,则容易引起孩子更大的好奇心;而未成年人特有的逆反心理也往往使他们忽略家长的正面引导。二是有的家长对网络技术盲目崇拜,将“网络”、“IT”等字眼与高水平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联系在一起,认为上网是时髦的象征,因而对孩子的网络行为放任不管。家长的这种行为,会加剧未成年人对网络不良信息缺乏“免疫力”的状况,使其在现实生活中逐渐偏离社会规范的轨道。三是有的家长对未成年人的网络行为只重视技术教育,忽视道德教育。这些家长自身文化素质较高,能够接受一些社会新事物,思想也比较开明,对孩子上网和学习网络知识持支持态度,甚至亲自指导。但他们高估了未成年人的自控能力和道德认知水平,忽视了对孩子的网络道德教育,这样势必造成未成年人在网络行为上的无知,甚至重新犯罪。如浙江温州市的一位家长无意中将制造并传播计算机病毒的方法传授给儿子,没想到14岁的儿子制造出计算机病毒后,好奇心大发,忍不住在网络上大肆传播,使很多用户的计算机陷入瘫痪状态。
三、未成年人网络重新犯罪的家庭预防对策
1、指导家长不断学习新知识,接受新事物,使之有能力正确引导孩子的网络行为。在传统社会,往往由年长一代向年轻一代灌输知识技能和价值观。而在现代社会,最先进的知识技能,最前卫的价值观念往往被年轻人掌握着,反向社会化的特点日益突出,即传统的受教育者反过来对施教者施加影响,向他们传授社会变化知识、价值观念和行为规范的社会化过程。一些家长对网络知之甚少的现状,与未成年人对网络的熟稔所形成的鲜明对比就很好说明了这一点。而有的家长仍抱着传统的教育观念不放,认为自己理所当然的应是孩子各方面的权威,理应胜任教育者的角色,这种一味由上自下的传统社会教化模式在现代社会必然是行不通的。学校要帮助家长认清时展的特点,不断学习新知识,接受新事物,使家长能够紧跟时代的步伐,迎接信息社会的挑战,有能力正确引导未成年人的网络行为。
2、帮助家长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网络道德教育,提高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网络道德教育涉及面很广,包括对网上黄色信息、暴力游戏、“黑客”现象及网络的虚拟性所带来的诚信度等的道德认知和行为控制。具体来说,首先,家长要根据未成年人的心理发展特点,结合社会生活的实际及未成年人受网络不良影响而重新犯罪的典型案例,教育未成年人学会识别、筛选网络信息,正确区分网络世界与真实世界的不同,使他们能够辨别网络中的是非善恶,择其善者而从之,择其恶者而弃之,保护自己的身心健康。其次,要教育孩子遵守网络公德,增强社会责任感和自控力,不登录黄色网站,不散布黄色或反动消息、不传播计算机病毒、不利用网络的虚拟性欺骗他人的财物和感情等。第三,要教育未成年人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不轻易信任网友而将个人信息泄秘,以免给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要引导未成年人为学习的压力寻找适当的宣泄口,通过健康有益的方式调整自己,而不要一味地释放到虚拟的网络中去。家长在对未成年人进行网络道德教育时,要注意通过适当的方式向他们传递一种信任感,他们才会乐于自我管理和自我监控。
3、指导家长采取技术性的防范措施,为未成年人浏览的网络信息把关。网络有着其他传媒所不具备的优势和特点,对它的管理不能简单等同于对电视、报纸、广播等平面媒体的管理。家长可采取一些技术手段有效预防网络对未成年人的不良影响:⑴过滤技术(filteringtechnology),即设置过滤软件或安全防火墙,能有效地将色情网站自动封锁;⑵加密,即对已知的垃圾网站进行封锁和限制;⑶利用电脑对所浏览网页的储存记忆功能,查看孩子经常光顾的网站。
4、指导家长对有网络依赖症的未成年人,采取适当的心理干预措施。对迷恋网络的未成年人来说,家长一味地“堵”和“截”是达不到教育目的的,甚至可能适得其反。因此,家长有必要学习一些心理干预措施,给未成年人提供及时的帮助和科学的疏导。其一,趋利避害式的心理干预。网络对未成年人的发展利弊兼有。家长一方面要利用网络的优势,满足未成年人求知的合理要求,另一方面要控制他们上网的内容、时间,避免网络对他们的不利影响,指导他们趋利弊害地使用网络。其二,转移式心理干预。未成年人活泼好动,好奇心强,家长可通过创设各种有益的活动,如旅游、参加文体竞赛等,帮助他们逐渐摆脱对网络的迷恋。其三,淡化式心理干预。有的未成年人登录黄色网站,是由于青春期身心的困惑使然。由于家长对这些问题的有意回避,使他们不愿或不敢与家长探讨。家长应采取适当的方式,如引导孩子观看生理知识的科技片、阅读生理卫生书籍等,消除他们对这些问题的神秘感、淡化他们的苦恼。其四,强化式心理干预。家长可运用强化原理,对未成年人的正确网络行为给予表扬鼓励,对于他们的不良网络行为则给予严厉的批评教育,并帮助其磨练自己的意志力,学会自我控制。
总之,网络对未成年人产生负面影响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因而对其进行家庭预防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理论上有待于进一步提高深化,实践上有待于进一步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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