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大学学报发表论文格式参考
所属栏目:职业教育论文
发布时间:2013-11-22 10:23:33 更新时间:2013-11-22 10:05:29
本文选自期刊《湘潭大学学报》,文章论述了高校贫困生认定工作的实践难题与对策,本学报是湘潭大学主办的以反映本校教学、科研成果为主的综合性学术理论刊物。双月刊。为全国中文核心期刊,湖南省一级期刊。设有毛泽东邓小平理论研究、哲学、历史、汉语言文学、法学、经济学、管理学、高等教育研究及湖湘文化等栏目。
[摘要]2007年以来,我国高校逐步建立了多元化的贫困学生资助体系。当前,贫困生认定工作面临着缺乏可操作性的量化标准、认定依据较为单一、认定程序不科学等实践难题。规范贫困证明认定,强化政府责任,建立多元、量化的贫困生认定指标体系,建立诚信体系,加强诚信教育成为当前贫困生认定的必然要求。
[关键词]贫困生认定,难题,对策
2007年以来,随着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等一系列文件的颁布,以“奖、贷、助、补、减”为主的多元化大学生资助体系初步形成。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以适当的资助,保证寒门学子也能接受高等教育,不仅关系到教育与社会公平,而且关系到和谐校园与和谐社会的构建。科学、准确地鉴别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以下简称“贫困生”),明确资助对象,是落实国家资助政策、构建和谐社会的首要环节,也是高校资助工作面临的实践难题。
一、高校贫困生认定工作中的一些实践难题
(一)贫困生认定缺乏可操作的量化标准
明确的可操作性的贫困生认定标准是科学认定贫困生的前提和必要条件。《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07]8号)(以下简称《意见》)文件认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这一规定只是对贫困生作了一些描述性界定,没有明确的量化标准,因而面临着一些实践操作上的困难。
在宏观层面,学生在校学习、生活的基本费用难以量化。究其原因,一是高校生源来自于全国各地,由于我国区域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居民收入水平和最低工资、最低生活保障线的差异较为明显,不可能有一个全国统一的贫困生量化标准。二是各地物价水平差异明显,学生在校学习、生活所需的基本费用也难以有一个明确的量化标准。三是受专业培养方式的影响,不仅不同地区不同高校学习费用不尽相同,甚至同一地区同一学校学习的基本费用也大不相同。四是不同学生、家长对“贫困”的理解差异巨大,受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水平、家庭环境的影响,学生在校学习生活所需的费用也差异巨大。
在微观层面,改革开放以来,社会成员收入来源的多元化、缺乏行之有效的统计家庭收入的制度和方法以及对公民隐私的保护,要准确确定本人及家庭的实际收入存在操作困难。《意见》虽然也明确了几种具体的认定指标,如英模烈士子女;孤儿、单亲子女;父母双双下岗、家中长期有病人或残疾人;多人同时上学;突发灾害或意外事故等。但是,不同学生的具体家庭情况千差万别,如何在这些不同的困难指标中进行横向比较还是难上加难。
(二)贫困生认定依据较为单一
高校生源来自五湖四海,家庭经济情况差别往往较大,高校学生管理人员不可能全部了解,也不具备实地考察的时间、经费等,再加上每年的贫困生认定工作一般在开学之初进行,学校师生对学生家庭的真实经济状况难以形成准确认识。最了解学生家庭经济状况的应该是生源地基层政府,因此,学生家庭所在地村委会和乡、县民政部门出具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以下简称“贫困证明”),便成了高校认定贫困生的主要依据。然而实际操作中,由于国家尚无相关的法律制度约束,生源地基层组织和民政部门对贫困证明的出具无须承担任何经济成本及行政责任,出于乡土人情而成人之美的贫困证明屡见不鲜,因而贫困证明不能完全反映学生家庭的真实经济状况,真假贫困证明汇集一起,让高校学生工作者无从分辨。贫困生认定依据单一,贫困证明失真,给高校贫困生认定增添了许多现实障碍。
(三)贫困生认定程序不科学
高校贫困生认定一般要经过“本人申请—班级评议—系部评议公示—学院审核公示”等程序,各认定操作程序的设计上存在一些不合理的地方。申请环节,由学生本人自愿提出申请,部分学生出于利益驱动,隐瞒虚报家庭收入,争当“贫困生”,而部分真正的贫困生出于强烈的自尊不愿将伤疤展示于众。评议环节,贫困生认定要经过班级和系部两级评议。评定小组一般主要由学生代表组成,由党团书记、辅导员等相关人员任组长。班级、系部评议小组将评议材料上报学院评议小组审核公示。评议程序看似设置合理,形式规范,但实践操作中却往往造成事实上的不公平。这是因为学院审核大多是对基层评议结果的认可,审核程序往往成为例行公事,真正起决定作用的往往是基层评议,而基层评议也未必能做到客观公正。一方面,党团书记、辅导员等相关人员的意见在评议中往往影响较大,可能出现一言堂的情况;另一方面,部分学生代表的主观感受、感情倾向往往掺杂其中,学生的人际关系也会影响到认定结果,难以保证评议结果的客观公正。
二、高校贫困生认定实践难题的对策
(一)规范贫困证明认定等活动,强化基层政府责任
当前,公民个人税收和财产申报等方面的制度还不完善,再加上高校人力、物力的限制,生源地基层组织和民政部门提供准确可信的高校学生家庭经济情况证明是高校贫困生认定的首要环节。为加强贫困生证明的可信度,首先,国家应出台关于生源地贫困证明出具的相关法规与政策,用制度来规范基层组织及民政部门的认定活动,规范贫困生认定条件与程序,保证认定工作有章可循,如规范贫困证明材料的格式、内容、原因等要求。其次,生源地基层组织和民政部门对按规定进行的审核结果编号公示存档,保证认定工作有据可查。最后,明确各级经办人的责任,强化各级经办人的责任意识。任何时候如若出现虚假证明材料,将依法追究学生本人及基层经办审核人员的责任,防范人情证明。
(二)建立多元的贫困生认定指标体系
基层组织及民政部门提供的贫困证明是贫困生认定的重要指标,但不能成为唯一指标。首先,贫困生证明以外的其他证明,如“低保证”“五保证”“下岗证”“残疾证”也能给高校提供较多家庭经济状况信息。尤其是“低保”“五保”对象的认定意味着基层组织及民政部门须对其提供经济资助,承担更多的经济成本,因而证明的出具要求有较严格的认定审查,因而具有更高的实践可信性。其次,在当前社会医疗保障体系还不健全的情况下,不少家庭因为某一家庭成员不幸患上重大疾病而花费巨大,原本经济状况还可以的家庭出现因病致贫的情况,近期家庭直系亲属就医费用的相关证明也可作为认定贫困生的依据之一。最后,学生在校期间的日常消费表现也在一个侧面反映着其家庭经济状况,因而也可作为认定的依据之一。
(三)建立量化的贫困生认定指标体系
尽管贫困生认定指标多元化,但学生的情况千差万别,如何对不同情况的贫困学生进行横向比较,确定不同贫困指标在认定中所占的分量及比重,需要高校学生工作者在实践中逐步探索。因此,建立一套科学、合理、量化的贫困生认定指标体系,对申请学生提交的各种认定依据进行标准化的量化考核,给出各种指标相应的考核分数意义重大。这样按照量化指标分数的高低来进行认定,将会有效减少学生人际关系、管理人员感情倾向等主观因素的干扰,增强认定的客观性。同时,还应注意的是,各种量化的认定指标应随经济和社会的发展而进行相应的调整,从而增强考核指标体系的敏感性和实用性。
(四)建立诚信体系,加强诚信教育
部分学生代表在评议中为人际关系所左右,一些学生想方设法虚开证明争戴“贫困生”的帽子,表面上看是经济利益的驱动、不良社会风气的侵蚀,其背后则是诚信的缺失。因此,从学生入校起,首先,要建立诚信体系,建立学生诚信档案制度,对信用状况实行动态管理和实时监控。诚信档案将如实记载学生的在校行为表现,通过一系列真实的数据、完整的事实和行为来证明大学生的诚信度。其次,加强诚信教育,提高学生诚信意识。如开展诚信讲座、征文等活动,引导学生将诚信作为为人处世的第一准则,将诚实守信贯穿到学习、生活和工作的各个方面。最后,将个人诚信档案作为学生以后评优评先、入党等各方面的参考资料,对诚实守信者给予表彰,对弄虚作假者予以惩罚,通过有效的约束激励机制,引导学生重视诚信。
总之,贫困生认定是高校贫困生资助工作面临的首要问题,也是一项长期的历史任务,其认定实践与机制也必须随着时间、条件的变化而不断丰富、发展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