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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3-11-30 11:49:12 更新时间:2013-11-30 11:53:10
思想政治论文期刊推荐《广西社会科学》是综合性人文、社会科学类中文核心期刊,本刊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以为地方社会科学力量开展应用对策研究和基础理论研究提供更好学习宣传阵地为宗旨.
[摘要]邓小平明确指出民主是解放思想的重要条件,没有党内民主就没有人民民主。发展党内民主的关键是要使民主制度化、法制化,要健全党内选举制度。邓小平在深刻总结国内和国外党内民主的经验与教训的基础上,结合党内民主的现实实践,针对党内民主方面的实际问题,不断地提出了党内民主思想。邓小平党内民主思想不仅实现了党内民主理论的伟大创新,而且推动了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内民主的发展。
[关键词]邓小平,党内民主思想,创新与发展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以邓小平为核心的党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继承并发展了毛泽东党内民主的正确思想,明确指出民主是解放思想的重要条件,没有民主(包括党内民主和人民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和社会主义的现代化。邓小平党内民主思想形成的社会环境与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毛泽东所处时代有很大的变化,邓小平正是依据马克思主义党内民主的基本理论,在深刻总结国内和国外党内民主的经验与教训的基础上,结合党内民主的现实实践,针对党内民主方面的实际问题,经过深思熟虑,提出了发展党内民主的关键是要使民主制度化、法制化,要健全党内选举制度,坚持和健全集体领导制度、防止权力过分集中等党内民主思想,实现了理论的伟大创新,丰富和发展了党内民主理论。
一、邓小平党内民主思想是党内民主制度建设的理论指南
以邓小平为核心的党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在进行伟大的社会主义建设实践时,一方面大胆地提出了改革开放的伟大策略,发展社会主义经济;另一方面,毫不动摇地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加强社会主义的精神文明建设。邓小平认为,我们进行全新的社会主义事业,成败的关键在于党,提出要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他对党内民主建设尤为重视,发展了马列主义的党内民主理论和毛泽东党内民主思想。首先,进一步提升党内民主的地位,党内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目标取向之一。邓小平曾经指出,民主是解放思想的重要条件。正是依据这一科学判断,只有充分发扬民主,才能实现思想路线的拨乱反正,从“左”倾教条主义和个人崇拜中转变过来。其次,对党内民主的根本原则民主集中制作了进一步阐释。民主集中制是民主和集中的辩证统一,离开民主谈集中和离开集中谈民主,要么是专制主义,要么是分散主义。民主集中制关键在于能够充分发扬民主,实现正确的集中,并且具体论述了民主集中制其中重要的一项内容,就是集体领导,进一步细化民主集中制原则,使民主集中制更具有操作性。最后,将党内民主制度建设提上日程,阐述了党内民主制度的重要性,对党内民主的具体制度作了科学说明。邓小平指出,制度建设不是因为过去党内不存在制度,而是以往的制度和体制缺乏民主、不健全。邓小平的党内民主思想在党内民主的价值目标、手段、形式、发展路径等方面发展了毛泽东的党内民主思想。
中共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以江泽民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依据邓小平党内民主思想,结合实际,不断地从理论、组织和制度等方面完善和发展党内民主,把中国共产党党内民主建设推进到一个新阶段。
在邓小平党内民主思想的指引下,党内民主制度建设取得很大进展。首先是领导制度,它是建设的核心,直接关系党组织本身的存在与运作方式。领导制度建设的核心问题是解决党政不分问题。中共十五大提出了“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党的领导方式,这个方式对党内民主有内在需求,因为在新的形势下,没有民主的机制和氛围是难以协调各方的。其次是干部制度和选举。2002年中组部出台的《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已经认可了公推公选、票决制与公示制。在决策制度上中共十六大报告强调要贯彻“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十六字方针。
在邓小平理论和党内民主思想的指导下,党内民主理论建设硕果累累。在改革开放这个不断探索和实践的过程中,邓小平党内民主思想为党内民主发展起到了直接的推动作用。其中最重要的是中共十四届四中全会将“民主集中制”表述为“是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的制度”,并认为这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和群众路线在党的生活和组织建设中的运用,从而使我们党对民主集中制的表述更加完善。江泽民在中共十六大报告中提出“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的崭新论断,它反映了我党对党内民主的认识越来越明确,理解越来越深刻。中共十六大是一次充分实践党内民主的成功的大会,比如,会前代表人选的选举、会上新一届中央委员会的产生,无不是发扬党内民主的充分展示。
二、邓小平党内民主思想为我国政治文明建设指明了前进的方向
邓小平在社会主义改革开放的历史条件下,立足于新的实践,提出社会主义必须坚持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两个文明”一起抓的思想。中共十六大第一次明确地对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作出了战略部署。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根本点。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最根本的就是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这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与资本主义政治文明的本质区别。邓小平党内民主思想内涵深刻,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提供了有益探索。
首先,发展党内民主,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是加强政治文明建设的着力点。政治体制改革是政治文明的客观要求。所谓政治体制改革,就是统治阶级中的领导集团,根据社会利益矛盾状况及其对政治权力的要求,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旨在改进政治体系,调节政治关系以巩固和完善其政治统治的政治过程。1986年,邓小平在强调“最重要的是政治体制不适应经济体制的要求”这个问题时,特别指出,政治体制改革的内容还在讨论。这个问题太困难,每项改革涉及的人和事都很广泛、很深刻,触及许多人的利益,会遇到很多的障碍,需要审慎从事。我们首先要确定政治体制改革的范围,弄清从哪里着手。要首先从一两件事着手,不能一下子大干,那样就乱了。因此决策一定要慎重,看到成功的可能性较大以后再下决心。关于政治体制改革的突破口选择,著名学者王贵秀认为应遵守三个原则:一是实质性和联动性原则。就是说,作为政治体制改革的突破口的内容必须能起到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功效。二是风险和难度较小原则。三是相对独立原则。从现实基础来看,把进一步发展党内民主作为政治体制改革“攻坚”阶段的突破口的时机已经成熟。综观20多年的改革史,政治体制改革取得了丰硕成果并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党内民主作为政治体制改革的突破口是逻辑的必然。
其次,以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提供了合理的路径。民主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民主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国家民主(人民民主),二是党内民主。其中,党内民主最为关键。因为我们党是执政党,党内民
主不仅是党自身发展的内在动力,更是国家和人民民主发展的条件和基础,没有党内民主,社会主义民主不可能获得发展。“文革”结束后,针对社会主义民主的严重破坏与缺乏,邓小平清晰地表达了要发展党内民主,通过党内民主带动国家民主,把发展党内民主作为发展国家民主的突破口。党内生活的民主程度对于国家政治生活民主化的程度具有直接的决定性影响。中国共产党的性质和地位决定了党内民主是人民民主的前提和基础,党内民主充分发扬,人民民主必然得到保障;反之,党内民主受到破坏,人民民主必然会受到践踏,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会出现倒退。因此,中共十六大报告得出结论:以党内民主示范和带动人民民主。
最后,党内民主的发展,能够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宪政的发展,有利于建设法治型国家。邓小平党内民主思想非常重要一点就是党内民主制度化、法律化。即党内民主要有制度保障,党内民主的制度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实质上就是要立法治,破人治,这必将有效推动依法治国战略的实现。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标志,也是宪政的根本体现。宪政就是民主政治,是以宪法来规定国体和政体,规定政府和人民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从而使人民权利得以保障,政府的权力得以规范和制约,双方都在宪法规定的范围内行为的一种政治形态。邓小平提出党必须在宪法范围内活动是宪政的最好体现。正如邓小平所说,党要管党内纪律的问题,法律范围内的问题应该由国家和政府管。党干预太多,不利于在全体人民中树立法制观念。
三、邓小平党内民主思想促进并推动了现阶段党内民主制度的发展
首先,不断规范党内生活,保障党内民主的法律法规与制度体系初步形成。一是丰富与发展了党的指导思想,为党内民主建设提供了新的理论依据。在党的指导思想方面,中共十五大、十六大党章在十二大党章基础上分别增加了“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从而丰富和发展了党的指导思想。二是发展与完善了民主集中制的科学内涵与制度。三是发展与规范了“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的原则内涵与制度。2004年10月中共中央修订并颁布了《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为党内民主的主体建设提供了法律保障。四是发展和规范了党内民主选举和干部任免制度,废除了干部领导职务终身制。党内选举和干部任免工作是党内民主的核心内容。五是党内监督得到进一步完善。没有纪律和监督,就没有民主。从1990年至2000年,中纪委共出台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等60多份党内法规性文件。2003年12月中共中央颁布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党内民主监督法规进一步完善。
其次,党内选举制度有实质性突破,基层党组织竞争性选举试点增加,干部选拔任前制度改革力度加大。从目前来看,党内选举和干部任前的制度创新主要有:“票决制”、“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基层党政领导的“两推一选”,即由群众推荐和党员推荐确定候选人,组织考核确定正式候选人,由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党委书记和党委委员。
再次,党的代表大会常任制的试点工作有序展开。20世纪80年代,随着改革开放的逐步深入和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不断发展,中央有关部门重新对党的代表大会常任制进行了研究和探索。从1988年开始,经中组部同意,浙江、黑龙江、山西、河北、湖南等省的12个市县区先后开展了党代表大会常任制试点工作。试点单位的实践证明,实行党的代表大会常任制,是激活党内民主的有效途径,有利于调动党代表参与党内事务的积极性。
最后,党内民主监督的创新举措增多,党内民主获得深入发展。近年来,完善党内民主监督主要是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一是切实维护党员的民主权利,确立党员在党内民主的主体地位;二是完善党的代表大会制度,充分发挥其党的民主基本制度功能;三是严格党内民主生活制度,强化党内监督;四是改进集体领导制度,充分发挥其党内监督功能;五是加强党内监督机关建设,保证执政党的纯洁性。2003年12月中共中央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是进一步完善党内监督的重要立法,为党内监督提供了法律依据。
邓小平在改革开放之初就提出“执政党应该是一个什么样的党,执政党的党员应该怎样才合格,党怎样才叫善于领导”的问题,强调要把党建设成为有战斗力的马克思主义政党,成为领导人民进行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坚强核心。围绕这个目标,邓小平对在改革开放中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江泽民明确提出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加强党的建设,必须坚持以时展的要求审视自己,以改革的精神加强和完善自己,切实解决好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这两大历史性课题,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中共十六大报告指出,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对人民民主具有重要示范和带动作用。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新一代中央领导集体面对21世纪党面临的机遇和挑战,明确提出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使党始终成为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求真务实、改革创新,艰苦奋斗、清正廉洁,富有活力、团结和谐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围绕这个目标,党中央对新世纪新阶段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提出了一系列重要新思想、新观点,丰富和深化了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的认识,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党的建设理论。
[参考文献]
[1]邓小平文选: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
[2]张友渔,宪政论丛(上册)[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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