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管理论文高校财务管理工作方向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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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3-11-30 16:55:19 更新时间:2013-11-30 16:02:19
1997年实施的《高等学校财务制度》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个主要针对高等学校的完整的财务制度。十六年来,它对高等学校加强财务管理工作,保证高等学校健康跨越式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制度实施以来,高等学校内外部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
【摘要】新的《高等学校财务制度》(以下简称“制度”)实施后,对高等学校财务管理工作产生重大影响,要求高等学校必须适应“制度”的要求,改变理财观念,明确管理责任,进行成本核算,实施科学化、精细化管理,防控财务风险,加强财务监督,建立适应公共财政管理改革需要和符合现代大学制度的高等学校财务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
【关键词】高等学校,财务管理,新制度
一、引言
从外部来看,特别是公共财政改革对高等学校财务管理产生了重要影响,要求高等学校必须建立适应财政改革需要的财务管理制度;从高等学校自身来看,高等学校的多渠道筹资,特别是成本分担机制的建立,要求高等学校向社会和投资者公开财务信息。自1992年5月高等学校出现院校合并以来,到1998年高等学校实行布局调整,半数院校进行合并调整。1999年扩招以来,高等学校招生规模大幅度增长。2000年左右大部分高等学校举债建设新校区,有的扩建原有校舍,这些项目资金来源主要是银行贷款。国家面向21世纪实施211工程和985工程,2012年教育经费投入实现占GDP4%的目标,高等学校本科生均拨款达到12000元,财政对高等学校的投入大幅增加。学校自主权的扩大、大学实行开放式办学、高等学校进行的后勤社会化改革、合作办学的开展、产学研活动逐步深入,这些使高等学校规模迅速扩大的同时,带来了学校资金需求量的膨胀式增长,财务管理也呈现出新的特点,财务管理工作任重道远。目前,大部分高等学校跨入万人大学的行列,资金量也达到几亿、几十亿,有的到了百亿,经济活动也呈现出复杂的特点。针对内外部环境的变化,高等学校财务管理的重心已发生根本性变化。目前,高等学校已步入由规模扩张到质量提升的新阶段。“制度”的实施为高等学校今后的财务管理工作指明了方向,作为高等学校财务工作者应该系统地梳理已实施的改革成果,进一步认清新形势下高等学校财务管理面临的新任务,明确财务管理工作的重点,运用科学的管理方法,把资金管好、用好。
二、新“制度”对高等学校财务管理作出的新规定
相对1997年颁发的《高等学校财务制度》而言,新的“制度”作出以下新的规定:
(一)明确了总会计师的权利和责任
新“制度”明确了总会计师的职权“总会计师为学校副校级行政领导成员”,岗位职责是“协助校(院)长管理学校财务工作”,责任是“承担相应的领导和管理责任”。明确了实行“校长负责,总会计师协助”的财务工作领导体制。
(二)对会计核算的影响
1.提出“结转”和“结余”的概念,使原有的收入-支出=结余,表述为收入-支出=结余+结转,同时结转和结余再按照资金来源性质分为财政资金和非财政资金,明确指出只有非财政资金结余才能进行分配。
2.重新规定收入的口径。界定并强调了“财政补助收入”的“同级”这一口径,将同级财政取得的拨款都列入该项,非同级财政取得的拨款不再列入此项。
3.引入权责发生制,为做好成本核算打好基础。“省级财政部门可以会同主管部门制定计提折旧的具体办法。文物和陈列品、图书、档案、动植物等,不计提折旧。固定资产折旧不计入高等学校支出。”
4.资产分类中引入基建财务概念“在建工程”,取消了“自筹基本建设支出”,为基建业务进大账做好准备。
(三)增加财务管理的内容
1.新“制度”增加了预算管理办法的内容。制度第十一条规定“国家对高等学校实行核定收支、定额或者定项补助、超支不补、结转和结余按规定使用的预算管理办法”,对预算编制的依据、原则、程序和预算调整等提出了更加具体的要求,重点增加了决算管理的有关规定。
2.新“制度”强化了收入和支出管理的要求。对从政府部门取得的专项资金要求“专款专用、单独核算”,增加了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支出绩效和票据管理的内容。“高等学校应当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政府采购制度等有关规定”,“应当进行支出绩效评价,提高资金使用的有效性”,“高等学校应当依法加强各类票据管理,确保票据来源合法、内容真实、使用正确,不得使用虚假票据”。
3.对资产的形成、入账、分类等提出具体要求,同时要求高校加强负债管理。新“制度”第四十八条明确规定:“高等学校应当严格控制对外投资。在保证学校正常运转和事业发展的前提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对外投资的,应当履行有关审批程序。高等学校不得使用财政拨款及其结余进行对外投资,不得从事股票、期货、基金、企业债券等投资。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高等学校以实物、无形资产等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资产评估,合理确定资产价值。”第五十一条规定:“……建立资产共享、共用制度,提高资产使用效率。”第五十五条规定:“高等学校应当建立健全财务风险控制机制,规范和加强借入款项管理,严格执行审批程序,不得违反规定举借债务和提供担保。”第五十六条规定:“高等学校应当根据事业发展需要,实行内部成本费用管理。”
4.完善了财务监督制度。新“制度”明确了监督的主体、内容及形式,同时要求高校应主动进行信息公开,接受财务监督。
三、新“制度”下财务管理的任务和工作重点
(一)财务管理的任务
财务管理主要是解决如何聚财、怎样理财和用什么方法管财。高等学校财务管理就是以教学、科研、管理等活动为对象,通过规范学校的经济行为,依法取得办学收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新“制度”第四条明确规定了高等学校财务管理的五项任务。相对原“制度”,新“制度”对其中四项任务增添了新的内容:一是“完整、准确编制学校决算,真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二是“加强经济核算,实施绩效评价,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三是“真实完整地反映资产使用状况,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资产”;四是对学校经济活动的“财务控制和监督,防范财务风险”。新增加的内容赋予了财务管理新的内涵,也就是说高等学校继续做好预算、筹资、规范、资产、监督等方面工作的同时,需加强和深化新增的工作内容,采取切实可行的管理进行具体落实。(二)财务管理的工作重点
财务管理的工作重点应围绕实现高等学校财务管理目标和完成财务管理的任务来展开。高等学校财务管理的目标应该与投资者利益相关联,高等学校资金来源主要是财政拨款,其次是学杂费收入,还有科研收入以及其他收入等。高等学校公益属性决定了高等学校财务管理目标不同于企业实现利益最大化或者是股东财富最大化,而是实现资金使用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最大化。据此,高等学校财务管理工作重点是:
1.建立科学化、精细化的预算管理机制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预算管理是高等学校财务管理的核心内容,是实现财务管理目标的重要手段之一。相对传统预算管理,应赋予预算管理以下新内容:一是完善预算组织机构。应特别强调建立“校长负责,总会计师协助”的预算管理委员会,因总会计师是单位的副职,有较高的职权和较高的专业能力,可以对财务预算进行专业领导,确保预算的编制和执行。二是改进预算编制方法。实现财务预算的大口径,学校全部收入纳入预算的范围。重点实施定额预算、全面预算、绩效预算和零基预算。改变“基数+发展+专项”的办法,结合成本核算资料确定各项费用定额,建立能耗统计体系,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预算安排上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三是注重预算的执行。预算一经下达,必须作为指令严格执行。由于预算制定和具体执行相隔时间较长,应根据变化的情况进行微调。预算执行过程中应通过财务信息系统设置刚性控制指标,对项目经费采用合同控制,对公用设施和服务类消费用行业定额控制。四是建立预算的评价体系。考核和奖惩相结合,日常考评和事后评价相结合,使学校、责任单位和个人形成责、权、利相统一的责任共同体。
2.多渠道筹资,勤俭办事业
新“制度”对高等学校的收入划分了六项,主要有三类:一是政府为主体的财政拨款;二是以学校为主体的学杂费、科研费、培训费及校办产业、附属单位收入;三是以社会为主体的社会捐赠、教育基金、融资收入。对第一类资金的筹集必须从优化大学内部管理入手,科学使用资金,节约财政资金,增加资金使用的透明性,投入取得预期的效果,办人民满意的大学。这样,财政才能放心地继续加大投入。对第二类主要是加强成本管理,发挥大学人力和物力资源优势,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服务,争取更多的项目经费。对第三类大学应该设立基金会接受社会捐助,根据学校偿还能力适当取得融资收入。
高等学校应通过节约化校园建设,三公经费的管理,落实教育部提出的八不准,实行民主监督,财务公开等等,努力节约支出,勤俭办事业。
3.加强经济核算,实施绩效评价
新“制度”第十章对教育成本计算对象、成本计算期、费用的归集和做法作出规定,勾画出教育成本核算的基本框架。进行教育成本核算,必须营造良好的成本管理环境,全校上下提高成本核算意识,将成本考核指标纳入学校考核指标中,考核结果与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利益挂钩。
高等学校的绩效评价,应该站在学校战略层面,以提高学校核心竞争力,培养高素质人才为目的。学校绩效评价主要有:财务绩效评价、教学绩效评价、科研绩效评价等。绩效评价是通过指标反映的,不同的评价目标采用不同的指标和不同的方法。对目标的评价需建立评价指标体系来完成。
4.实施财务控制和监督,防范财务风险
新“制度”规定“高等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经济责任制度、财务信息披露制度等监督制度,依法公开财务信息”。实施财务控制,应控制人的权力,严格执行不相容职务分离,各级领导按授权审批,做到没有不受制约的权力。制定内部控制规范,并严格执行。建立和完善学校各级经济责任体系,对重大经济活动各司其职,通过责任体系完善财务内控制度。财务监督是保证财务活动规范化、防范财务风险的必要手段。新“制度”规定“高等学校应当依法接受主管部门和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
高等学校可能出现的风险主要有:一是投资风险。新“制度”对高等学校对外投资和担保有严格的规定,按规定执行可减少投资风险的发生。但对校办企业(二级法人单位)投入不实,在资产经营公司不健全的情况下,校方存在潜在投资风险。过度使用各种融资手段进行担保性投资出现的风险。二是筹资风险。超越偿债能力,借入基本建设贷款,出现资金链断裂的风险。三是支付风险。资金收支安排不当,出现欠发职工工资、日常维持经费不能按时支付、停止供给的风险。四是签订各种经济合同出现的违约风险。防止风险发生关键在于:一是壮大学校财力,提高抵御风险的能力;二是搞好财务预测,在“准”字上下工夫;三是依法、依规办事,防止工作的盲目性;四是建立有效的财务风险预警系统,及时发现出现风险的可能,采取有效措施,尽量减少财务风险。
四、新“制度”要求树立新的理财观
(一)树立成本效益理财观
财务管理的目标就是实现资金使用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最大化。财务管理任务之一就是“加强经济核算,实施绩效评价,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新“制度”规定的“对固定资产采用年限平均法或工作量法计提折旧”和第十章有关成本费用的规定,使高等学校实行内部成本费用管理成为可能。运用经营大学的思想,加强成本费用的管理,有助于财务管理以办学效益为中心,不断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树立人本化理财观
财务管理活动都是由人发起、操作和管理的,其效果主要取决于人的因素。因此,在财务管理中要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扬弃“以物为中心”的观念。通过建立和谐的人际关系,建立和健全激励机制,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财务管理应把“人”的因素放在首位。
(三)树立法制化理财观
牢固树立依法治校,依法理财的观念。认真贯彻落实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规章。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需根据新“制度”要求,建立和完善“校长负责,总会计师协助”的经济责任制度、预算分配和考核制度、资产管理制度、成本费用管理制度、财务监督和风险防范制度、财务信息公开制度等。
(四)树立风险理财观
高等学校在财务管理过程中,由于经济活动的不确定性,存在风险的可能性。因此,财务管理必须以风险为假设,才能尽可能避免风险的发生。资金风险的成因是管理陈旧,理财观念跟不上形势的变化,出现财务管理风险。在高等学校规模扩张、开放办学的背景下,经济活动会遇到前所未有的复杂情况:如征地、出让校区、高额融资、出租、出借、合作投资、合作办学、签订重大科技合作合同、几十亿工程项目的招标等等。面对这些,财务管理还停留在审单据、签字报销的层面很难不出问题。财务管理应从市场调研、评价、分析、制定方案入手,树立风险理财观,这样才能减少风险损失。
(五)树立财务服务理财观
财务服务是财务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财务服务贯穿于财务管理的全过程。财务服务的优劣直接影响财务管理水平的高低。服务是财务窗口的一面镜子,折射出财务人员的修养和素质,体现在财务人员的良好态度和高效的工作上。树立正确财务服务理财观,才能完成财务管理任务,更好地为教学、科研服务,为师生员工服务。搞好服务的关键点就是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根据高校财务工作的特点来开展工作。首先,打铁还要自身硬,通过自学、参加培训不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其次,宣传财务办事程序、规定,让每一位师生了解财务工作程序,减少因沟通不畅带来的麻烦;再次,运用现代化手段提高服务质量,比如网上预约报账、无现金报账、网上查询等等;最后,通过建立财务人员的工作评价机制,来激励和约束财务人员的行为。
【参考文献】
[1]完善预算编制管理确保经费使用规范[J].教育财会研究,20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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