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目前消防监督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所属栏目:城市管理论文
发布时间:2011-02-26 10:42:07 更新时间:2021-02-23 15:57:04
摘要:世界各国都在努力探索预防火灾发生的有效途径,积极研究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需求的消防监督管理方法。我国的消防监督管理工作还存在不少的问题,已经无法满足社会和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火灾事故频频发生。本文简单介绍了我国现行消防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对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的措施。
关键词:消防监督管理;问题;措施
火灾是严重危害人民生命财产、直接影响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最常见的一种灾害。随着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物质财富的急剧增多和新能源、新材料、新设备的广泛开发利用,以及城市建设规模不断扩大和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提高,火灾发生的频率越来越高,造成的损失越来越大。因此必须加强消防监督管理,预防火灾事故发生。
1、目前我国消防监督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1监督运作方法与政府管理机制改革走向的不和谐
当前建筑消防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主要方式是,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建审部门监督人员深入一线进行图纸审核、建筑消防工程验收工作,这就将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建审部门推向了缠身于具体操作事务的误区,客观上减少了在全社会范围内,对建筑消防工程质量形成过程中各建设主体自身对建筑消防工程设计质量、建筑消防工程施工质量、建筑消防工程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限制了建筑消防工程质量形成过程中各建设主体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的发挥。随着政府管理体制的改革,政府管理机制正从过去的“大政府、小社会”向“小政府、大社会”转变,从微观管理向宏观管理,从直接管理向间接管理进行转变。如果单纯依靠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建审部门具体参与审核、验收的监督运作方法不改革,客观上就造成了与政府管理体制改革方向是相矛盾与不和谐的状况。
1.2消防机构职能越位
消防监督部门对企业的消防工作大包大揽,使得火灾隐患的整改工作成了消防监督部门自己的事。消防法规定,消防部门必须对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责令限期改正和复查,有的消防法律文书甚至要求消防监督人员提出整改方案。这种大包大揽的做法养成了单位的严重依赖思想,根本不愿对火灾隐患的查找花费太多的精力,任凭消防机构去操作,没有发现的隐患,当然不用去管,即便是发现了,也并不是愿意立即改正,等消防监督部门要实施惩罚措施时,才勉强应付一下,以图了事。这样,消防机构发现一点,单位就整改一点,消防机构发现不了,单位就绝对不会改正。消防监督机构只能利用有限的人力孤独地跟火灾隐患做斗争。
1.3消防监督机构权责混乱
一般一栋建筑内会使用一套消防安全系统,但是由于建筑内不同单位因其规模和使用性质的不同会分别隶属于市、县两级消防机构监督管理,这样势必增加消防监督检查的行政成本。在消防监督管理过程中,经常出现重复许可的现象。消防法规定的消防验收和使用前的安全检查,这两项在新建、改建项目中经常交叉、重复。很多情况下,一个建筑或场所经过“消防验收”后,又要申请“使用、开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这种由于消防部门内部机构设置出现的熏复执法和重复许可,势必影响工作效率和增加不必要的工作成本。
公安消防机构内部职责也十分混乱。哪些岗位为执法监督岗位,哪些人员为执法监督人员,执法监督岗位应设置几个,每个岗位设置哪些业务和多少执法监督人员等,到目前难以达到合理科学配置,长期以来执法者既是管理者,又是审核者,还是监督者,消防行政和技术执法不分,有时二者交错进行,不可避免地出现了“越位执法”、“错位执法”和“缺位执法”等不良现象。消防监督人员职责不具体、不清晰,缺乏刚性,行政和技术执法不明确。监督、检查、审核、管理、质量无一量纲,也确感“责任重于泰山”。造成“监督不到位,检查不全面,管理有漏洞,审核不精细”等说法,进而引出到位的监督是什么?全面的检查有哪些?无漏洞的管理是什么样?精细的审核在哪里?这样久而久之消防监督难免不被指责,也难免有有失公正等现象和事件发生。
1.4消防监督人员数量少,素质高低不平
随着市场经济的建立,物质财富不断增加,生产、生活用火用电的不断增多,火灾起数和损失逐年增加,社会对消防监督工作的要求逐步提高。但现在基层许多消防大队消防监督人员仅两、三名,而大队不仅仅只有防火工作,还有司、政、后的工作,有时一个大队参谋必须身肩数职,工作压力大、任务繁重,消防监督工作有时只能流于形式,应负上面各式各样的检查而不能落到实处。这一切都是人员严重不足所导致的。加上消防部队在人事安排上未充分考虑到消防监督工作的需要而调动人事,消防监督人员不稳定,流动性大,致使消防监督业务受到较大影响。消防监督人员业务素质相对较低,不能适应新时期对监督业务的要求。现有消防监督人员,一部分来自部队院校,一部分来自地方大学,文化程度、知识结构以及消防专业知识水平高低不平,经过正规系统消防专业培训的人极少。目前,我国消防教育最高学府为廊坊武警学院,但大部分人没有深造学习的条件和机会。这种现状,很难适应城市建筑智能化、现代化、规模化发展对消防监督业务的需求。
2、完善我国消防监督管理工作的对策
2.1转变消防工程质量政府监督管理职能
在建筑消防工程施工中,原消防设计需要变更的,应当由设计单位出具设计变更,经原建筑消防工程设计质量监督组织核准,报原政府建筑消防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批准备案后,方可变更。在建筑消防工程设计审核监督过程中,建筑消防工程设计质量监督组织和建筑消防工程设计单位遇有对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规范理解、认识不同,发生分歧,应报当地政府建筑消防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裁决。遇到国家标准尚未规定的问题,涉及采用消防新技术、新材料时,其产品、设备或者材料,应当先送法定检测机构检测并出具消防安全技术性能检测报告,再将消防设计报请政府建筑消防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组织消防技术专家论证,论证结论应当作为消防设计的依据。
2.2改变消防监督管理的模式和范围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公安消防机构主要职能是宏观消防监督,强化社会各单位做好自身消防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现行的公安消防机构对社会各单位的定期监督检查,只能作为一种辅助手段,主要工作应是督促和指导社会各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相应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操作规程以及灭火应急疏散预案,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明确防火巡查人员、部位、频次及内容,制定每日防火巡查记录,建立健全防火档案等工作。消防监督检查的内容也应以监督宏观消防措施落实情况为主,而对单位具体消防行为的监督不宜过细、过繁。
2.3加强派出所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公安派出所要加强对消防监督职能的重要性认识,改变以往认为消防安全工作是由政府负责,公安消防机构具体实施,事不关己这个观念。公安消防机构要重视派出所的消防监督卜作,要与派出所之间处理好业务工作的衔接,按规定的职责权限实施消防监督,加强对派出所消防业务指导。要充分发挥派出所消防监督职能作用,加大对派出所民警培训力度,从最基本的消防知识、消防法律、法规和相关专业知识学起,解决派出所消防监督浮漂、派出所干警消防业务水平普遍较低,消防业务基础知识薄弱,缺乏消防监督工作经验的问题。要普遍公开派出所履行消防监督职能,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新闻舆论宣传,使农民群众明白派出所具有消防监督管理职权。
2.4建立适应国情的消防职业化队伍和消防教育模式
建立垂直领导的专门消防行政执法部门,可以有效地排除地方保护和行政干预,充分发挥消防监督职能、强化消防监督力度。加强消防监督人员业务素质的培训。业务领导和消防监督岗位的任用应采用考核和选拔结合的方式,竞争上岗,摒弃行政命令、论资排辈的作法。同时要加强业务干部的在岗培训或者进修、深造,以提高业务水平。各地消防部门可依托本区域的地方院校、科研院所采用多种形式的助学方式,有针对性地选派专业素质较好,年轻且具有本专业发展前途的人员接受长期或短期的培训,以弥补相关专业知识结构的不足,从而从个体方面提高综合素质,进而结合消防管理实际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完善整体的知识结构,以达到消防工作的素质要求。
3、结论
消防监督管理工作必须跟上科学技术发展和社会前进的步伐,加快改革进程,通过建立科学的消防安全评价体系,做好有针对性的指导服务工作,在全社会建立起各级人民政府领导下的单位责任自负、隐患自除、风险自担,公安消防机构依法实施监督的消防社会化运行机制。面对消防工作发展的新机遇、新挑战,只要牢牢抓住机遇,开拓进取,与时俱进,努力探索消防工作发展新思路,笔者坚信,在不远的将来,在我国会形成一个高效能、少事故、人民安居乐业的良好社会消防安全环境。
[参考文献]
[1]万克平.对新形势下消防监督管理体制的思考[J].消防人网.
[2]张志广.关于构建适应小康社会的消防安全保障体系的思考[J].中国消防,2004,(2):27.
[3]宋晓勇.实事求是,进一步完善消防法规体系[J].消防科学与技术,2002,(2):68.
[4]黎天荣.消防设计技术规范编制、审批、管理问题的探讨[J].消防人网.
[5]毕建光.浅析中国消防教育现状及专业人才培养的构想[J].山东消防网.
[6]公安部消防局.消防监督检查[M].北京:警官教育出版,1999,27.
[7]胡康生、李淳、朗胜.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释义[M].北京:法律出版社,19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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