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学论文网络自我表露的类型及影响因素
所属栏目:社会学论文
发布时间:2013-12-12 16:01:24 更新时间:2013-12-12 16:03:23
自我表露是个体将有关自己的信息告知目标人的过程,这一界定最早由Jourard于1958年提出(Jourard&Lasakow,1958)。自我表露的信息主要包括身份、性格、个人经历、未来打算、兴趣爱好、生活方式等(Chen&Sharma,inpress;Derlega&Grzelak,1979)。
摘要:网络自我表露是自我表露在网络空间的延伸。本研究对网络自我表露提出整合性界定,并将其从形式、程度和表达方式三种角度予以分类。网络自我表露对个体存在积极和消极两方面的影响。网络自我表露的产生和发展受社会文化、网络环境、性别、年龄和个体心理等因素的影响。认知实验研究、影响因素的深入探讨、新兴网络媒体的自我表露现象、跨文化研究和特殊群体的网络自我表露等可以成为今后的研究取向。
关键词:网络自我表露,整合性界定,认知研究
自我表露与抑郁、孤独、主观幸福感、信任、自尊等因素有着密切的关系,并且在心理咨询与治疗方面自我表露也起着重要的作用(Sloan,2010)正因有着如此重要的作用和意义,自我表露这一话题才一直深受研究者的关注。随着信息时代的到来,网络逐渐成为人们生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网络自我表露作为自我表露在信息化时代的新形式,正在逐渐取代传统人际互动中的自我表露,成为自我表露的主要方式。由于网络的匿名性等特点,网络中的自我表露相对于过去面对面交流中的自我表露具有一些新特点,也给人们带来许多新的影响,以心理学为代表的多门学科对这些新特点、新影响进行了研究,并得到了许多有价值的发现。本研究从概念界定、类型、功能及影响因素四个方面对网络自我表露这一新兴网络行为进行介绍。
1网络自我表露的界定
网络自我表露与面对面交流中的自我表露最大的区别在于其匿名性和视觉线索缺失的特点。基于此,目前主要有三个理论对网络自我表露进行了系统阐述。首先是社会信息加工理论(sIP)(Walther&Burgoon,1992)和线索减少理论(RCT)(Brunet&Schmidt,2008),这两个理论都认为线索是进行信息加工的重要前提。由于网络的视觉匿名性导致了在网络交流中的个体必须依靠沟通对象的信息表露才能了解对方意图,同时其自身也需要积极的表露信息,由此维持网络沟通。由此说明网络自我表露的一个目的是让沟通对象了解自己的表达意图,并维持沟通。另一个重要的理论是去个性化的社会认同模型(SIDE)(Reicher,Spears,&Postmes,1995),这一模型认为网络空间的匿名性引起网络上个体自我意识减少、对网络环境的认同增加,进而引起更多形式和更大程度的自我表露,同时网络空间上的自我表露更大程度上遵从网络空间或特定沟通群体的既定规范。
基于这些理论和不同的研究视角,研究者们对网络自我表露提出了不同的概念。这些概念从其界定方式上看,可以分为两类:目的性界定和形式性界定。
1.1目的性界定
目的性界定强调网络自我表露的目的,认为网络自我表露是让他人了解自己、与网友分享经验,并在表露与接收反馈信息的过程中获得满足感的网络行为(郭正釜,2008;胡玉珍,2010;王瑞霎,2005)。这种界定方式从网络自我表露功能性的角度,凸出了网络自我表露对个体网络社交的影响。由于自我表露是一种互动性行为,沟通中一方的主动表露可以激发另一方的表露(Harper&Harper,2006),在这个互动的过程中减少沟通者间的不确定性,从而促进人际关系的发展。如上文所述,SIP理论和RCT理论认为网络自我表露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了补充网络匿名性所导致的沟通障碍,以此维持网络沟通行为(Brunet&Schmidt,2008;Walther&Burgoon,1992)。此外,社会补偿理论认为社会技能不足或社会焦虑的个体愿意通过网络向他人表露自己,从而补偿现实中人际关系发展不良的缺失;富者更富模型认为社会技能良好者更愿意通过网络的形式扩大自己的社交网络和个体的影响性(Nguyen,Bin&Campbell,2012;雷雳,2010)。这两个理论从个人的角度说明了网络自我表露的目的性。
1.2形式性界定
形式性界定方式强调的是网络自我表露的形式和主动性,认为网络自我表露是个体依靠网络进行的、主动或被动的、以文字表达等多种形式将自己的信息传达给他人的过程(Chen&Sharma,inpress;聂丽萍,2009;饶星星,2006;吴巧云,2009)。SIDE模型认为网络空间的高度去个性化的特征,导致了网络自我表露的多样性和丰富性,为网络自我表露多种形式奠定了基础。而媒体丰富性理论则认为个体倾向于选择能够获得充分信息的社交方式与人沟通(Nguyeneta1.,2012)。网络作为一种多媒体的综合性社交平台,给予个体充分的机会来选择表露方式。不同的表露方式可以反映网络沟通者之间的亲密程度以及个体对其所处网络环境的态度。网络自我表露是一个动态发展的网络行为过程(Attrill&Jalil,2011;刘娟,葛明贵,2009),这种界定方式有利于我们根据个体选择的表露方式和表露的主动程度的发展变化探讨表露者的心理活动机制。
综上所述,网络自我表露的目的性界定以静态方式,体现了网络自我表露的功能和人类活动能动性与目的性。网络自我表露的形式性界定则是用动态方式,体现个体与网络环境的相互影响以及网络自我表露自身的变化发展。随着信息化的发展,服务类网站逐渐被人们接受和使用,个体在注册使用这类网站时的自我表露现象也会对个体产生影响(Beldad,vanderGeest,deJong,&Steehouder,2012;Zimmer,Arsal,Al-Marzouq,&Grover,2010)。除此,个体在进行网络游戏、网络购物时与其他玩家、卖(买)家进行的即时性沟通也是一种网络自我表露的现象。以往那些仅从网络人际沟通背景建立的网络自我表露界定方式对这些现象关注不足。再者杨芳琳(2010)认为网络自我表露的内容不能仅局限于表露者本人的信息,还应包括表露者本人了解的非本人信息。鉴于前人界定方式的不足和新近学者提出的观点,本研究提出整合式界定——网络自我表露是个体在网络上运用多种方式向他人传递信息,以达到维持网络沟通或获得个人需求的网络行为。2网络自我表露的类型
研究者曾将自我表露的类型划分为描述性自我表露和评价性自我表露以及正向自我表露和负向自我表露(蒋索,邹泓,胡茜,2008),但作者认为上述两种划分方式仅是在自我表露内容上的进一步区分,没有从其他角度进行介绍。随着对自我表露、网络自我表露的深入研究,加之网络空间的匿名性、异步性等特点,网络自我表露类型与传统线下自我表露类型有相同之处,同时也存在其独有特点。不同研究者基于不同研究目的对网络自我表露类型提出了不同的划分视角(Attrill&Jalil,2011;Ko&Kou,2009;Joinson,Paine,Buchanan,&Reips,2008;饶星星,2006;于明璐,2011)。这些划分标准突破了原有的仅从表露内容角度进行划分的单一标准。总体而言,这些划分类型主要包括表露形式、表露程度和表达方式三种划分标准。
2.1按网络自我表露的形式划分
所谓表露形式,指的是使用不同媒介进行表露的特点和个体表露时的意识状态。在网络中,自我表露的媒介丰富多样,使用不同媒介表露的特点也不尽相同。根据网络延时性和即时性的特点,可以将使用不同媒介的表露特点分为“静态网络自我表露”和“动态网络自我表露”两类。“静态的网络自我表露”主要是指通过某些社交网站或服务类网站将自己的信息以文字、图片、视频、音频等方式透露给他人的行为,包括在社交网站(人人网、Facebook)、博客、个人网络空间(QQ空间)上公布个人信息,也包括在注册某些服务类网站时所透露的个人信息和E-mail中所包含的个人信息(Ko&Kou,2009;Nosko,Wood,&Molema,2010;Zimmereta1.,2010)。这种网络自我表露的形式凸出网络的延时性。“动态的网络自我表露”主要包括通过如QQ、MSN、YY语音等即时网络聊天工具与他人进行网络沟通的行为(Rosen,Cheever,Cummings,&Felt,2008;程燕,2007)。与“静态网络自我表露”相对,“动态网络自我表露”强调信息反馈的即时性。
Schermer,Miller和McGlothlin(2009)依据Farber依据意识程度划分自我表露的做法,将网络自我表露划分为“有意识的网络自我表露”和“无意识的网络自我表露”。“有意识的网络自我表露”是指表露者带有目的性的表露,如聊天中有意识的问答、撰写的博文、张贴的照片等。“无意识的网络自我表露”指的是在社交网站、博客或私人网页上公布的信息中无意识透露出的信息,如聊天中的口头禅、博文的语言风格、个人主页的背景设置、公布照片的细节特征等。
2.2按网络自我表露的程度划分
这种划分方式主要体现网络自我表露的深度和广度,即网络自我表露信息的私密程度和所涉及的范围。
有研究者利用自传体记忆系统中的个人基本信息分类的框架将个体网络自我表露由浅到深分成“人生阶段性特征的表露”(LifetimePeriods)、“一般生活事件的表露”(GeneralEvents)和“具体生活细节事件的表露”(EventsSpecificKnowledge)(Attrill&Jalil,2011)。“人生阶段性特征”是指个体在其人生某一阶段有关活动、计划、目标、特点的一般性信息,例如“我在读大学”、“我在某某公司上班”、“我尚未结婚”等。“一般生活事件”是指一种具体的或在同一时间段内比人生阶段特征更复杂、多变的信息,它包括日常生活中重复性事件。如每晚在花园中散步;以及一些非重复性事件,如到某地旅游一次。“具体生活细节事件”是组成一般生活事件和人生阶段特征的基础性信息,是最为具体的细节性信息。例如某次旅行的具体行程安排,或某一个礼拜天所做的家务事等(Conway&Pleydell-Pearce,2000)。三种不同类型的表露由浅到深,由表层信息向内心深处不断接近。
我国研究者刘娟和葛明贵(2009)按照网络人际关系的发展程度将网络自我表露划分为“极低的表露”、“初步表露”和“较多的表露”三种,并得出网络聊天中随着时间的延长,表露程度逐渐加深。“极低的自我表露”是指将工作单位、学校、性别、所在地等最基本的信息透露给对方;“初步的表露”又分为两种,一种是有关个人兴趣爱好的表露、另一种是有关对国家大事、法律以及社会事件看法、态度的表露;“较多的表露”包括个人目前的心情、人际交往、人生观和对谈话对方的评价。同时也有根据表露话题的与自身亲密性的程度,将网络自我表露分为低亲密性自我表露、中亲密性自我表露和高亲密性自我表露(郭正鳖,2008)。个体最初的网络自我表露层次较浅,但深度随着谈话时间的增加和对交谈对象的进一步了解,表露程度不断加深(Attrill&Jalil,2011;刘娟,葛明贵,2009)。
也有根据表露信息敏感的程度分为“高敏感性信息表露”和“低敏感性信息表露”。“高敏感性信息”一般包括私人电话号码、***号码、个人收入状况以及一些有关情感方面的信息,这一类信息对个人的影响程度大,私密性高;“低敏感性信息”一般是指个人姓名、性别、电子邮箱等与个人私密程度不大的信息(Kays,Gathercoal,&Buhrow,2012;Li,Sarathy,&Xu,2011)。
除此之外,一些研究者将网络自我表露从基本内容上分为“个人基本信息”的网络自我表露、“个人身体信息”的网络自我表露和“个人心理信息”的网络自我表露。“个人基本信息”的网络自我表露是指对姓名、性别、年龄、学历、工作、住址、联系方式、电子邮箱等与个体身份有关的一般性信息的网络自我表露;“个人身体信息”的网络自我表露主要是指有关个人体态、相貌等与身体相关的信息的网络自我表露,例如在网络张贴个人照片、头像等;“个人心理信息”的网络自我表露主要是指有关个人心理过程、人格等心理信息的网络自我表露,主要包括个人的爱好、态度、情感、情绪、心理健康情况等(Kayseta1.,2012;Kisilevich&Last,2011:Ko&Kou,2009;Stutzman,Capra,&Thompson,2011;Zhu,2011)。2.3按网络自我表露的表达方式划分
表达方式的划分是从网络自我表露的主动性、语言风格和内容特征的角度将网络自我表露进行分类。首先从主动性的角度,网络自我表露可以分为“被动型自我表露”、“主动型自我表露”和“自我保护式的表露”(饶星星,2006)。“被动型自我表露”是指在网络聊天中一方自我表露的发生是由交谈对方的主动询问而引起的;“主动型自我表露”是指交谈者主动表达自己的态度、观点或主动对某些问题进行解释和阐述,以及交谈者主动向谈话对方提出询问:“自我保护式表露”也可以理解成是一种非表露现象,即拒绝回答或对对方提出的谈话主题提出无理的反对以及漠视对方的观点(如“这有什么意思”、“无所谓了”)。
也有对网络自我表露中的非表露现象的研究,将非表露分为“直接决绝回答”,即在有关问题上不做任何回答或直接跳过该问题;和“自我保护式回答”,即在某些问题的回答中选择“我不愿透露有关信息(Iprefernottosay)”(Joinsoneta1.,2008)。
其次从语言风格和内容特征上,于明璐(2011)将网络自我表露分为“描述性表露”和“评价性表露”。前者指表露的内容是一种事实性的介绍,后者指表露的内容包含评价性内容,可以反映表露者的价值观和判断标准。与此类似,饶星星(2006)从表露信息的事实性和情感性将网络自我表露分为“事实表露”和“情感表露”。“事实表露”是对个人信息的基本介绍;“情感表露”则反映了表露者的态度情感,带有评价性。此外,网络自我表露也可分为真实网络自我表露和虚假网络自我表露;大众化网络自我表露与个性化网络自我表露;简明、对称性的网络自我表露与复杂、非对称性的自我表露;抽象、模糊的网络自我表露与具体、清晰的网络自我表露(Marcus&Krishnamurthi,2009)。
3网络自我表露的功能
网络自我表露作为个体向他人传递信息、表达情感和分享经验的一种途径,它和线下自我表露一样都对人的生活、学习和工作有着积极和消极两方面的影响。
网络自我表露的积极影响主要表现为以下四个方面:
第一、增进信任,改善人际关系。由于自我表露本身就有缩短心理距离、增进人际信任的功能(邱蕾,2009),而网络空间的视觉匿名特点,是的个体在网络人际沟通中无法对沟通对象有充分的了解,尤其是与模式人沟通时人际信任更加难以建立,故积极的网络自我表露可以促进沟通双方间的了解,增加人际信任。所以人们在社交网站或即时聊天中积极表露自我进而使沟通对象对自己有更多的了解,以达到增加人际信任、维持人际关系和保持网络沟通顺利的作用(Kisilevich&Last,2011;Park,Jin,&AnnieJin,2011)。此外,在网络约会中,真实的自我表露可以给对方留下好印象,为今后情感发展奠定基础(Roseneta1.,2008)。
第二、打破隔阂,促进沟通。由于网络的匿名性和道德伦理规范程度相对较弱,在现实交流中一些因道德、伦理所造成的沟通障碍被大大削弱,所以人们更愿意通过网络的方式表达自己的真实思想和情感(Ben-Ze'ev,2003)。有研究发现,师生问利用网络的方式进行交流,可以使学生有更多的机会向老师表达真实的自我,从而促进师生关系平等化、缓解师生冲突、重塑良好的师生关系(苏炫,2008)。
第三、促进心理健康发展。研究表明患有抑郁症的人在网络支持小组中的自我表露可以使他们获得社会支持,获取小组内成员的同情,并与他们建立亲密关系,这些可以帮助抑郁症个体提高心理健康水平(zhu,2011)。另外,网络沟通中的自我表露可以促进沟通双方自我认同的发展,Davis认为网络沟通者在表露和接收反馈信息的互动过程中可以通过他人的反馈更为全面的了解自我,以此促进自我认同的发展(Davis,inpress)。Ko和Kou(2009)的研究表明博客上的自我表露可以增加个体的主观幸福感。
第四、方便日常生活。随着信息化的发展,网络消费、在线娱乐等新的生活方式日益成为人们生活的重要组成。用户在注册这类网站以及在与网店卖家进行购物沟通时的表露,有利于用户更好的享受网络服务,提升生活质量。网络自我表露的这个积极作用是日常线下自我表露作用中所没有的。
网络自我表露的消极影响则主要表现为以下三方面:
首先,网络自我表露尤其是对私密性话题的自我表露会对网络用户的个人隐私安全造成影响,会让他们在一定程度上陷入隐私危机之中(Joinson,Woodley,&Reips,2007;Zimmereta1.,2010)。由于网络匿名性和信息传播迅速的特点,网络使用者与陌生网友沟通和注册网站时,难以确认沟通对象真实身份和意图和所使用网站的真实目的,同时更难以控制所表露的信息传播的范围和速度。所以个体在进行网络表露时会更多的考虑表露的必要性和表露对自己带来的影响。
其次,青少年在网络上公布个人信息会造成网络欺侮行为(Bryce&Klang,2009),而且匿名性的影响会让网络道德感不强的个体通过网络平台进行不良宣泄、传递非法信息(程英姿,2011)。有研究表明流言是社交网站的主要部分(Debatin,Lovejoy,Horn,&Hughes,2009),不良信息在网络上可以任意制造,并且通过其他网络使用者的转载、传播而迅速扩散,这不仅极大损害信息中所涉及的个体的利益,同时也污染了整个网络环境。
最后,网络聊天中的自我表露有时可能增加个体的孤独感,孤独感高的个体依靠网络沟通获得社会支持时,往往会受到阻碍。当他们的表露内容难以引起网友的兴趣时就很难得到对方的积极反馈,进而会让他们感到更加孤独(聂丽萍,2009;Margalit,2010)。也有研究发现,低自尊的个体在网络上的自我表露负面信息居多,但较多的负面信息表露却难以引起信息接收者的兴趣,这就使得低自尊个体的网络表露难以获得较多社会支持(Forest&Wood,2012)。4网络自我表露的影响因素
个体的网络自我表露受多种因素的影响,主要包括社会文化因素、网络环境因素和个体人口学因素和个体心理因素等。
4.1社会文化因素与网络自我表露
不同的文化背景也会对个体网络自我表露存在显著影响。日本人相比于欧美地区的人更不愿意公开自己的真实姓名(Marcus&Krishnamurthi,2009)。个人主义文化背景下的个体在社交网站上会有更多的陌生网友以及更广泛的网络人际圈,与集体主义文化背景下的个体相比,他们更愿意在网站上将自己的照片公布(Rosen,Stefanone,&Lackaff,2010)。但也有研究认为集体主义文化背景下的个体对自己的团体有更强的归属感和奉献精神,这类文化背景下的个体更愿意将自己的信息与别人分享(Posey,Lowry,Roberts,&Ellis,2010)。这两种现象看似矛盾,但实际上所反映的是两种问题——个人主义背景下的个体愿意通过网络展现其自身的独特性;集体主义文化背景下的个体注重与人进行信息的分享。同样的表露行为背后却体现着不同的目的。
此外,不同国家个体的网络自我表露在性别及表露内容上也存在显著差异,例如,不同国家的女性在网络空间表露自我的内容差别很大,而男性则差别不大(Kisilevich&Last,2011);土耳其、塔吉克斯坦等国家的人愿意在网络中告知别人自己是否结婚或是否有情侣,而瑞典、芬兰、德国等国家的居民则愿意在网络上表露自己是否有孩子(Kisilevich,Ang,&Last,2011)。
4.2网络环境因素与网络自我表露
研究发现,网络匿名性、网络安全性以及网络交谈对象的互动性会对个体的网络自我表露行为产生影响(Ben-Ze'ev,2003;Chen&Sharma,inpress;Ledbettereta1.,2011)。
4.2.1匿名性对网络自我表露的影响
匿名性对网络自我表露是否存在影响目前没有统一回答。以往研究一般认为网络环境的匿名性可以促进网络自我表露。视觉匿名的条件下个体在网络聊天中的表露行为更多(Barak&Gluck-Ofri,2007;饶星星,2006)。这是由于网络环境将视觉信息过滤掉后,对方无法获得非言语信息,从而减少了对方带来压力的可能性,进而增加了个体的自我表露。而在视频网络聊天中匿名性被削弱,用户因而感到更多的害羞,而降低自我表露(Brunet&Schmidt,2007)。
但目前有研究发现网络环境的视觉匿名性对网络自我表露不存在影响。研究发现,视频聊天和纯文本形式网络即时聊天两种沟通条件下的网络自我表露不存在差别(Antheunis,Valkenburg,&Peter,2007)。同时Okdie(2011)对博客中的自我表露的研究表明匿名性并不影响博主在撰写博客文章时的自我表露行为。
4.2.2信息敏感度与网络安全性对网络自我表露的影响
表露信息的敏感度以及网络的安全性会直接影响个体网络自我表露的程度。研究表明敏感性信息会降低个体自我表露水平(Kayseta1.,2012;Noskoeta1.,2010)。反之,表露高安全性的信息则不会使人们产生过高的隐私危机感和社会焦虑,所以这类信息往往有较多的网络自我表露(Ledbettereta1,2011)。
注册服务类网站时所要求填写的信息若与该网站的功能关系程度高会在一定程度上降低这些信息的敏感度并提高该网站的安全性,这使得用户的隐私危机感减少,进而更愿意注册和使用该网站(Zimmereta1.,2010)。
4.2.3网络交谈对象对网络自我表露的影响
首先,网络聊天中聊天对象间的相互沟通会影响双方的自我表露程度,即双方都愿意主动向对方表露信息并且积极回复对方的询问,从而使双方更大程度上融入网络聊天情境,促进双方社交认同,进而增加双方网络自我表露的程度。同时,这种相互性不仅可以直接影响网络自我表露,同时也可以通过影响信任度和社交认同间接影响网络自我表露(Chen&Sharma,inpress)。
其次,网络聊天对象间的亲密程度会影响双方的自我表露。总体来说,网络聊天者双方间相互沟通程度越高、关系越密切,双方的网络自我表露程度就越高(Noskoeta1.,2010),并且随着沟通程度和亲密程度的增加个体更愿意向对方表露更多、更深层次的信息(Attrill&Jalil,2011)。亲密程度高会增加双方对谈话情境的去个性化,使双方间的隐私保护程度降低,从而增加自我表露,且这类自我表露一般较深。在双方的亲密程度很低时,由于匿名性的作用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增加自我表露,(Atwill&Jalil,2011;Yang,Yang,&Chiou,2010)。由此说明,亲密程度与网络自我表露之间存在一种非线性的关系(Valkenburg&Peter,2007)。
4.3性别、年龄因素与网络自我表露
个体是网络自我表露的主体,个体性别与年龄的特点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个体的网络自我表露(Kisilevicheta1.,2011;Kayseta1.,2012;Valkenburg&Peter,2007)。
4.3.1性别对网络自我表露的影响
性别是影响网络自我表露的一个重要因素,并且网络自我表露存在着性别差异(Kisilevicheta1.,2011;邱蕾,2009)。研究表明,女性的网络自我表露程度高于男性(Kayseta1.,2012),且女性更愿意把自己的照片公布在社交网站(Whitty,2008)。也有研究发现,男性在网络约会中更愿意使用带有强烈感情色彩的词语,以达到吸引异性的效果,而女性在词汇选择方面却显得更为保守(Roseneta1.,2008)。同时在有关社会地位的表露男性的整体水平高于女性(Joinsoneta1.,2008)。关于情感及婚姻状况的表露方面,男女两性也呈现不同特点。男性的表露倾向于吸引异性,而女性的表露则更多体现对现实生活问题的关注(Kisilevicheta1.,2011;Kisilevich&Last,2011)。研究同时发现,网络自我表露的性别差异会受到个体隐私关心度和沟通对象亲密关系等其他因素的调节作用(Joinsoneta1.,2008;Yangeta1.,2010)。例如,高隐私关心度的男性比高隐私关心度的女性网络自我表露程度高,低隐私关心度的男性比低隐私关心度的女性网络自我表露程度低:男性在网络中面对不同亲密程度的对象表露差异不大,而女性则愿意对低亲密程度和高亲密程度的对象有更多的表露,而对中等亲密程度的对象表露最少。
4.3.2年龄对网络自我表露的影响
年龄是影响网络自我表露的另一个重要的因素,总体上年龄与网络自我表露存在非线性关系。15岁是个体网络自我表露发展的重要时期,处于该年龄的青少年对网络自我表露深度的知觉程度高,认为通过在线交流表露私密信息比线下交流表露私密信息对自己有更大的意义,并更多地愿意通过网络表露这些私密信息(valkenburg&Peter,2007)。而从十七八岁到30岁前后自我表露呈大幅度下降趋势,在30到40岁之间自我表露的发展趋势较为平稳,而40岁之后女性继续呈小幅度下降,男性发展趋势继续相对平稳甚至较之前略微上升(Kisilevicheta1.,2011)。
国内学者对网络自我表露的年龄变化特征也进行了讨论。杨芳琳(2010)的研究发现初二和高一的学生对网络上认识的朋友进行的网络自我表露程度显著高于中学的其他年级学生,这一结果支持了15岁时个体网络自我表露发展转折期的结论。聂丽萍(2009)对大学生调查显示大四学生网络自我表露程度不论在总体上还是各个维度上均显著高于大学其他三个年级的学生。这一结果表明在成年初期个体网络自我表露整体下降趋势下存在局部波动,由此也证明了网络自我表露与年龄之间的非线性关系。
4.4心理因素与网络自我表露
除上述人口学因素外,信任、交往动机、自我意识等心理因素也会对个体的网络自我表露产生影响(Child&Petronio,2011;Lieta1.,2011;Tian,2011)。
4.4.1信任对网络自我表露的影响
个体对网络社交对象或服务类网站的信任是影响个体表露个人信息的重要因素。个体的网络自我表露的程度都是以信任和被信任为基础的(邱蕾,2009)。个体对网络社交对象或网站的信任水平越高,那么个体在与之交往或接受服务时会感到更为愉快,这种愉悦感会让个体有着更多的网络自我表露(Lieta1.,2011)。
信任对网络自我表露的直接影响体现在,人际信任水平越高,个体对沟通对方的隐私保护就越少,进而使个体在网络沟通中产生更多的自我表露(Joinson,Reips,Buchanan,&Schofield,2010)。再者人际信任也可以通过社交认同间接影响个体的自我表露(chen&Sharma,inpress)。随着交流的持续,彼此信任的加深,双方的表露水平有所提高,表露内容进一步扩展(Attrill&Jalil,2011)。
对于商业性网站而言,若该网站设有保护用户个人隐私的条款,就可以增加用户对该网站的信任,进而增加该网站的使用率(Pan&Zinkhan,2006)。除此之外,服务类网站要求用户表露的信息与该网站的服务内容的关系程度密切性高,会增加用户的信任,从而更大程度上接受该网站的服务(zimmereta1.,2010)。
4.4.2网络交往动机对网络自我表露的影响
交往动机是人际沟通产生的直接动力并对人际沟通起调节作用。个体网络交往动机越强就与越愿意与网络交往对象建立或保持友谊关系,也越愿意向对方透露更多的个人信息(Tian,2011)。研究表明,高交友动机群中的个人希望通过网络交友体验建立人际关系的乐趣,他们在网络社交上具有很高的自我表露(张雅婷,2006)。网络交往动机由网络交往的需要产生。网络交往需要较高的个体其网络交往动机也较高,他们的网络自我表露也更多(Cho,2007;Parketa1.,2011)。
4.4.3自我意识对网络自我表露的影响
自我意识是个体对自己身心状态的觉察,Bem(1972)将其分为个人自我意识和公众自我意识。个人自我意识是指个体对自己内部情绪、动机的觉察,觉察方向指向个体自身;公众自我意识是个体作为社交客体的觉察,觉察方向是社交群体。研究证明自我意识和个体的网络自我表露有密切关系(Child&Petronio,2011)。个人自我意识增加可以增加网络自我表露程度;而公众自我意识却可以降低网络自我表露的程度(饶星星,2006;吴巧云,2006)。
4.4.5与网络自我表露相关的其他心理因素
除上述个体心理影响因素外,个体的媒体感知和媒体选择(Pauley&Emmers-Sommer,2007)、个体对自己隐私关心程度(Joinsoneta1.,2008)、社会焦虑(Wang,Jackson,&Zhang,2011)、抑郁(Ybarra,Alexander,&Mitchell,2005)以及自尊(Forest&Wood,2012)也会对个体网络自我表露行为产生影响。研究发现,当个体将网络视为是社会交流的平台时,其自我表露更开放、诚实、主动,更愿意表达负面的情感和态度(Ma&Leung,2006);在网络视频聊天和非视频聊天的环境中个体害羞程度不同,自我表露也不同(Brunet&Sehmidt,2007);网络聊天与撰写博文相比,前者更具有匿名性(Fullwood,ThelwallMa,&O'Neill,2011);高隐私关心度的个体与对隐私关心程度较低的个体相比,高隐私关心度者更少在网络中表露个人信息(Joinsoneta1.,2008)。抑郁程度高的个体,比轻度或无抑郁的个体更愿意通过网络向陌生人表露自己(Ybarraeta1.,2005)。低自尊者将网络看成是自我表露的安全场所,并愿意在网络上建立和发展人际关系,但他们的网络自我表露消极信息更多(Forest&Wood,2012)。
5未来研究展望
关于网络自我表露的研究已近10年,虽然已经获得丰富的成果,但仍然具有很大的发展空间。这主要体现在研究方法和研究内容两个方面。
研究方法上,目前的研究仍然以调查法为主,认知实验研究并不多见。现代认知实验一方面可以克服调查法的固有缺陷对研究效度的制约,另一方面可以把网络自我表露这一外在行为与个体内部生理机制结合起来,进而从认知心理学的角度探讨网络自我表露的认知过程和机制。例如,研究发现个体对隐私的信息加工对其网络自我表露产生影响(Lieta1.,2011),但该研究并没有实质上从认知神经科学的角度揭示个体对隐私的信息加工与网络自我表露的关系。由此可见,网络自我表露的认知神经机制有待进一步探讨。
研究内容上,首先从影响因素角度来看,目前对网络自我表露影响因素的研究更多围绕的是如年龄、性别之类的人口学变量和信任、孤独、自我意识等少数心理因素。除此之外也有一些研究显示,家庭、网络环境、生活满意度等因素也对个体的网络自我表露也有影响作用(Child&Petronio,2011;Stefanone,Jang,&Claes,2009)。是否还存在其他影响因素、影响因素的影响作用是如何发生的、各个影响因素间是否存在**或调节的关系,以及这些**或调节关系的结构形式等都可以成为下一阶段研究关注的重点。例如有研究发现,网络自我表露可以作为社会焦虑与个体网友数量和与网友友谊质量的**变量(Tian,2011)。此外,用户注册网站时的自我表露对用户的影响;新兴网络媒体上的自我表露现象;不同文化背景下个体网络自我表露的特点;个体网络自我表露的发展特征:特殊群体的网络自我表露等主题均有一定的现实意义与科研价值,可以作为我们进一步研究的取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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