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强人性化理念 夯实和谐城管基础
所属栏目:民事诉讼法论文
发布时间:2011-02-26 10:51:10 更新时间:2021-03-01 10:27:44
正处在城市化进程重要阶段的我国城市管理工作,迄今承受着令人难以置信的沉重压力和巨大非议,接连不断的拆迁自焚事件、城管治理摊贩等弱势群体的强硬执法行为等,无不透露出当今城市管理种种不和谐之音。其产生的根源在于人的异化、悖离了人性。或沦为权力与商业利益的工具和奴仆,或将执法相关人当作“物”来处理之。由此导致的问题和矛盾,严重影响着人们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扰乱着安定祥和的社会政治局面。科学发展观是贯穿和指导我们各项工作的一条红线,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要求社会各个领域必须全面实现“以人为本”的核心理念。城市管理也不例外,特别是构建和谐城管,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无不强烈呼唤着人性归来。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突出人性化理念,既是现代法治社会的本质要求,也是管好城市、构建和谐社会的现实需要。城市管理回归“人性化”之路,十分必要、缺之难言和谐。那么,怎样以创新的思维,增强“人性化”理念,夯实和谐城管基础,开创城市管理工作的新局面呐。
一、创新思维,完善制度,增强人性化城管意识
创新思维就是要求执法者首先从思想观念上实行突破。要由传统的“管制型”执法思维,转变为“为民执法、执法亲民”的新型思维,建立和维护与行政相对人和谐的相互关系,也即人性化执法。在城市管理执法实践中,部分执法者片面地认为,执法仅是或者主要是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习惯性地把管理者与被管理者对立起来,简单地认为双方只是管制与服从的关系,有意无意地把“为民执法”变成了“对民执法”。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教人尊重法律、热爱法律、信仰法律是第一重要的理念。执法应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权益,并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主动或被动地适当满足当事人合理的“要求与愿望”。在刚性执法的同时,给予执法相对人以必要的人文关怀,尊重其人格,维护其权利,体恤其需求,顾及其感受,让其感受到法律的温情。实质就是执法亲民。
思想是前提,制度是保障。正确的思想必须由健全的制度来保障。切实推进“人性化”城市管理理念及其各项措施的落实,必须制定一系列的制度和相关规定。如与城市管理执法者签订《文明执法责任状》等。大力推行“微笑管理”、“微笑服务”。在执法过程中,严禁简单粗暴、推诿刁难来对待当事人和人民群众,为推行“人性化”管理打下良好的行为规范。建立加强学习的制度。按照加强职业教育和培训的要求,结合“学习日”,积极开展学理论、学先进、学规定,充分体现“新、实、活”特点的“三学”活动。通过学习,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端正城市管理执法者对待群众的态度,增进对群众的感情,把搞好城市管理与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统一起来,提高贯彻“人性化”城市管理理念的自觉性。要通过不断而有益的探索和实践,特别是结合依法管理、从严治队、科学管理等实际工作,努力增强城市管理执法队伍的人性化城市管理意识。
二、执法为民,奖惩结合,规范人性化城管行为
城市管理执法者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重要桥梁,宣传解释党的方针政策的紧要喉舌,是影响群众、引导群众、教化群众的关键队伍。城市管理执法队伍的作用极为重要。保持社会环境长期和谐稳定,离不开城市管理执法队伍的人性化执法行为。执法人员要站在群众立场上,从群众利益出发,为老百姓排忧解难,不断化解矛盾,增进人民群众对政府的信赖,增强凝聚力。城市管理执法者要与执法对象交心,增进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之间的相互了解,在工作中贴近群众、贴近生活、贴近实际,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执法者要态度和蔼,言辞礼貌,在依法办案的前提下,让处于弱势地位的当事人充分表达意志,依法行使权利,对其特殊困难予以同情和帮助,减少其敌对情绪,使之从内心服从处罚决定,确保法律的正确实施。
教育和处罚并不矛盾而是相辅相成、和谐统一的。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要深入调查研究,区别不同情况,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正确运用经济、行政和法律等手段,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特别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保持安定团结的局面。”执法过程中,对违法违章就要查处、必究,决不能漠然视之。要通过大量细致的思想教育工作,有效地争取群众,争取主动,解决矛盾。只有确保有法必依、违法必究,使群众受教育、违法者受惩处,惩恶扬善,才能使教育和处罚相结合,显现出巨大的威力来。
规范“人性化”城市管理行为:一要大力推行“首问负责制”,切实落实“快速反应”机制。对办事群众或问事电话,第一位接待者负责到底,确保在第一时间内给予明确答复。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做到不拖不卡不压,急事急办,特事特办,提高办事效率。对常规性管理内容做到“今日事今日毕”。全面落实长效管理措施,加强日常巡查力度和日常督促考核,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二要规范执法行为。立足依法行政,围绕“执政为民、与民同心”的主题,营造“亲民、便民、爱民”的良好工作氛围,通过加强组织领导、规范执法行为、强化考核监督,使城市管理执法者依法管理、为民服务意识普遍得到加强,形成“急民之所急、想民之所想”的共识。按照“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坚持“一教育、二警告、三处罚”,督促当事人自行整改。教处结合、以教为主,维护法律严肃性,增加执法亲民性。三要严肃执法纪律。城市管理的根本目的是维护绝大多数人的利益。在日常管理中,势必影响到少数人的切身利益,加之部分群众容易误解及受不良风气影响,不服从管理、对抗执法等事件时有发生。面对群众的不理解、谩骂、殴打,城管执法者要牢记执勤纪律,理智对待,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坚持以法治市,以理服人,以德管理,做到“打不还手、骂不还口”,表现出良好的职业道德风尚,最终赢得市民群众的认可。
三、勤政爱民,以人为本,落实人性化城管措施
“勤政爱民,以人为本”是落实“人性化”城市管理的核心所在,是城市管理工作的起始点和落脚点。要始终将“管理就是服务”的理念贯穿于城市管理实践中,保证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真正用来为人民谋利益,将“勤政爱民”落到实处。如:聘请下岗、失业人员为城市管理协管员,设置便民摊点等,千方百计拓展就业渠道,改善人民生活。帮助双职工下岗人员和特困户家庭成员实现再就业,改善他们的生活条件,通过实实在在的事,使群众切身感受到社会的温暖,增强群众的向心力,进一步拉近政府与广大群众的距离。营造亲民、为民、便民的良好管理氛围,促进城市管理效果的持续提高。
城市管理执法者是代表人民政府行使执法职能,同时是维护人民利益的服务者,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参与者。在执法过程中,既要尊重人民群众的主人翁地位,充分发挥其参与城市管理的积极性,促进全社会形成尊重法律、维护法律、信仰法律的良好风气,为管好城市奠定坚实的社会基础和群众基础;又要给予相对人充分的人文关怀、使之感受到平等、民主、和谐,实现公正执法与执法效果的有机统一,有效提高城市管理质量,推进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性化工作,构建和谐社会。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执法中坚持人性化管理,让广大人民群众体会到执法为民和为民执法,真正实现“人民城市人民管,管好城市为人民”,开创城市管理工作新局面。
四、团队学习,扩大效能,提高人性化城管素质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把创建学习型队伍作为一项事关全局的战略任务,纳入工作议事日程。建立学习型领导机构,明确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负具体责任、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落实的负责制。各级干部在创建过程中要率先垂范、带头学习,充分发挥干部的表率作用,通过深学政治理论、精学本职业务、勤学修身知识,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增强驾驭全局、协调各方、解决矛盾的能力,以适应时代前进的新要求。二要选定合适的学习内容。创建学习型城市管理执法队伍,要以提高干部素质和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以及促进队伍作风建设为根本出发点,以“一专多能、全面发展”为目标,一切从实际出发、从实效出发,制定创建计划、选定学习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其一是文化知识学习。要积极鼓励成员参加更高层次的继续教育,不断提高成员的学历层次,丰富成员的知识,改善队伍的知识结构;其二是业务知识学习。加强法律法规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培训,使全体成员达到一专多能、胜任城市管理任何工作岗位的要求。可通过多方位、多层次、不定时的测试,随机组织如模拟办案、现场命题写作、法律咨询、填制法律文书等多种形式的测试,检验成员的学习成果和实际工作能力。三要建立强有力的动力机制。在干部选拔、人才使用上充分体现量才录用、择优选拔的原则,实行岗位资格证书制度,增强成员学习的紧迫感和责任心。实行末位淘汰制。优化机构设置和人才资源配置,本着“精简机关、充实一线、提高效率、加强服务”的原则,年终组织述职,由上下级分别打分,根据得分高低,末位淘汰,空缺岗位通过竞争上岗的方式公开选拔。四要采用多种形式抓落实。坚持“学习日”制度,将学习融于工作、融于社会,通过学习提高自身工作能力,提高城市意识和文明意识。以“互动型”学习为主,以互动学习的形式,加强社会联系,拓展知识面。《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指出:加强公民教育,提高公民道德素质,要从小抓起,从娃娃开始接受道德教育。它启示我们,通过加强与学校的相互衔接、相互交流、相互配合,组织学生参与城市管理,充分发挥学生义务宣传员的作用,让他们用切身体会向同学、家长、社会宣传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对管好城市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为全面推行“人性化”管理模式奠定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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