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论文个人信用评分体系经验借鉴
所属栏目:金融论文
发布时间:2014-03-17 10:34:32 更新时间:2014-03-17 10:36:31
个人信用评分是金融机构评估消费金融客户授信风险高低的有效率工具,其主要功能是根据模型评分结果进行客观、一致性风险排序。信用报告机构所提供的个人信用评分,除可降低各金融机构自行发展特定评分模型的成本外,也提供一个共同的参照基准,让各银行的自建模型可以进行比较与校准。台湾地区金融联合征信中心(下称台湾地区联征中心)于2006年4月开始提供“个人信用评分”信息,此后根据评分模型运行情况及实践效果,对评分模型实施了两次改版。总结台湾地区联征中心个人信用评分体系建设的经验与做法,对于大陆地区建立和完善个人信用评分体系具有借鉴意义和实际参考价值。
摘要:个人信用评分具有风险排序的功能,是信用信息服务的重要手段,本文从研究台湾地区个人信用评分的发展模式入手,系统分析了台湾地区个人信用评分体系建设成果及经验,以其为大陆地区开展相关研究及实践提供有益参考。
关键词:台湾地区,信用评分,模型,启示
一、台湾地区联征中心发展个人信用评分的历程
(一)个人信用评分体系筹备阶段:2002—2005年
2001年,台湾地区为应对“巴塞尔资本协议BaselⅡ”的实施,开始探索运用台湾地区联征中心的数据库,估算内部评级法所计算的风险成分因子的可行性与相关配套措施。台湾地区联征中心在2002年10月成立“风险研究组”,“风险研究组”以台湾地区联征中心长期累积的跨金融机构信用资料为基础,着手建立信用风险研究数据仓储系统,进行信用风险评估相关模型开发与应用的研究工作。此外,台湾地区联征中心建立了“数据研究服务平台”服务机制,并在兼顾保障数据当事人的隐私与数据安全下,提供“去识别化”的信用风险研究增值性信息及用于研究的数据,供金融机构使用。“资料研究服务平台”的建立,使“数据分享应用”与“数据隐私保障”两种原本互相冲突的概念,得到适当的平衡,且通过该机制的建立,也使台湾地区联征中心数据库的数据得以根据明确的制度与规范,合理地为金融机构应用。
(二)个人信用评分机制的产生与建立:2006年的双卡风暴
2004—2005年,台湾地区消费金融市场迅速发展,尤其是当时由日本引进的新型消费金融产品“现金卡”,因其使用便利的特性,迅速为民众所接受,连带使类似特征的信用卡预借现金业务也快速发展。金融机构在可赚取高额利差的诱因下,争相推出营销与抢夺市场的活动,却忽略或放松了应有的风险评估与管理,使双卡的循环信用余额屡创新高。2005年中起,双卡的违约风险逐渐浮现,造成系统性的连锁效应,“双卡风暴”席卷并重创台湾地区消费金融市场。在检讨双卡风暴发生的原因方面,金融机构缺乏客观一致的风险评估工具成为讨论焦点之一。2005年12月,台湾地区“金管会”与银行公会要求台湾地区联征中心加快建立“信用评分系统”,以供发行现金卡与信用卡的金融机构作为判断资信状况的根据。2006年4月1日台湾地区联征中心个人信用评分系统正式上线。
(三)个人信用评分体系的发展与改良:2006年-至今
台湾地区联征中心旧版个人信用评分产品上线之后,发生许多外在事件,如双卡事件的发生、债务协商机制实施、金融机构的合并、金融机构业务重心移转等,都造成台湾地区金融市场结构性变动,直接影响个人信用评分模型效力。此外,随着金融机构账户管理收费机制的改变,台湾地区联征中心大幅降低会员金融机构查询成本,使台湾地区联征中心查询量大幅增加,使查询类变量必须重新处理。在此背景下,台湾地区联征中心着手发展新版信用评分模型,2008年4月第二版个人信用评分产品正式上线,并自上线起定期发布监控报告。此后,针对外在环境变动对部分特殊贷款族群的影响,导致评分样本分配上出现较大的变动,台湾地区联征中心进一步对评分产品进行修正,并于2010年12月上线第三版个人信用评分产品[1]。
二、台湾地区联征中心信用评分数据处理与变量筛选
(一)信用评分数据资料的筛选原则
台湾地区联征中心在信用评分数据资料的筛选方面,主要考虑以下三个层面的10大因素。
1.资料层面,包括4个主要因素。(1)涵盖程度(cov-
erage)。信用报告机构所提供的对受查企业或受查个人的涵盖程度,是否经查无资料,或所查得的信息涵盖广度十分贫乏;(2)时间性(recency)。信用报告机构所提供数据呈现与揭露的时间纵截面的长短。例如可取得距今多久的正面与负面历史信用纪录;(3)动态性(dynamic)。信用报告机构所提供数据的更新程度,所使用信息是否过于陈旧,资料与服务的更新周期是否定期全面一致得到更新;(4)一致性(consistency)。跨机构所搜集的数据,其数据定义是否一致;前后期资料的定义是否有重大改变,若有,是否有完整的说明与对照。
2.增值层面,包括3个主要因素。(1)相关性(relevancy)。信用报告机构可否从众多庞杂的资料中,获取与提炼出与所关注风险相关的信息,该信息是否符合信息使用者的风险管理直觉;(2)稳定性(stability)。所产生的增值性信息,能否维持稳定的相关性,所提供的增值产品或服务的内涵是否经常变动,新旧产品的衔接是否须耗费太多成本;(3)创新性(innovation)。信用报告机构能否对外在环境变动或市场需求,及时提出有别于既有产品与服务的创新想法,并能主动持续挖掘数据库中尚未被发现的有价值信息,转化成为新的产品或服务。
3.行政管理面向,包括3个主要因素。(1)可用性(easeofuse)。信用报告机构可否提供简单、清晰、一目了然的信息内涵,让信息使用者迅速掌握重要信息;(2)可得性(easeofaccess)。信用报告机构可否提供便捷的信息取得环境,让信息使用者可迅速取得所需信息;(3)取得成本(costofaccess)。信息使用者取得信息所须支付信用报告机构的查询费用,是否有大量查询的优惠方式,是否可根据不同需求,量身订制收费机制。(三)加强对评分模型应用结果的密切监控与反馈
信用评分模型验证完成并正式核准上线后,模型就此从“实验室产品”转变成现实生活使用的“管理工具”,其考验也正式开始。如何具体了解模型的有效性与可用性,则必须依靠模型应用结果的密切监控与追踪。使用信用评分模型的优点之一,即在于评分结果方便记录与追踪,通过对评分结果与实际状况的拟合程度、模型变量的实际表现、不同时点评分变动状况等进行分析,清楚掌握评分模型的实用程度。即使“模型上线即是模型失效的开始”,也应配合明确的验证政策与程序,了解并判别模型的“失效程度”(如“满意”、“可接受”、“堪用”、“无法使用”等),以决定是否进行评分模型的必要调整,或是以较具代表性的新数据建立新的模型。除了评分模型本身的监控外,评分产品使用者也应适时对评分模型的表现及结果进行监控,例如授信核准点设定后,观察“核准率”与违约率的关系,以便作为对信用评分模型进行调整的依据。
(四)扩大与整合各种信用评分信息来源
信息来源包括金融机构内部信息与外部相关信息、同业务类别信息与跨业类别信息、评分信息与变量信息等。在数据处理方面,除单纯借款人的信用数据外,应加强与其它数据的整合与串联(例如企业与企业负责人;借款人与借款保证人;借款人与担保品价值等),并强化数据处理的效率。在变量衍生与筛选方面,除标准化与自动化流程所产生“制式变量清单”外,应加强建模人员对资料的了解与深入剖析阐述的能力,并与前端的资料搜集与处理者(数据搜集部门、信息部门)、不同机构的专业建模人员(外部专家、学者)、后端的信用信息使用者(金融机构)等,进行密切的沟通[6]。
(责任编辑:李兴发)
参考文献:
[1][2]林思惟.台湾联征中心个人信用评分之回顾与展望[J].金融联合征信,2010(15).
[3]金融联合征信中心.新版个人信用评分简介[DB/OL].www.jcic.org.tw,2008-3-27.
[4]向晖.个人信用评分关键技术研究的新进展[J].财经理论与实践,2011(4).
[5]白云峰.美国个人信用评分体系研究及启示[J].现代管理科学,2010(12).
[6]林思惟.信用评分模型之省思与发展[J].金融联合征信,200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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