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学论文发表:文化符号建筑
所属栏目:社会学论文
发布时间:2011-02-26 11:42:00 更新时间:2011-02-26 11:42:00
文化符号建筑
——平遥文化艺术中心设计理念初探
张晓磊
广州工程技术职业学院广东广州510075
【摘要】本文利用在当代设计界比较流行的理论——“符号学”的一些观点,来对本设计方案——平遥文化艺术中心——的设计理念进行初步剖析。初步探索在做对于像平遥这样的有着深厚的历史传统的城市的环境艺术设计时,在应当遵循的总体设计指导思想。本文的观点只是在做一种尝试,因为在当今全球化的语境下的后现代化的今天,各国重新审视本民族的传统文化时,如果尝试着用西方的一些理论、技术手段来做具有我们中国特色的新古典式建筑环境设计,我想或许是我们的一个探索方向。
【关键词】文化、符号、建筑
一、文化释义
早在《易经》《尚书》中,就出现过“文”字。
《说文解字》说:“文,错画也,象交文”。
“文”本意是指各色各样交错的纹理,“纹”本特指丝绸上的纹理,布帛纹理交错称布纹;又如手掌上纹理交错称掌纹;天上日月星辰交错称天文;地上江河湖海交错称水文由此看来中国的“文”的最初意义及形象就暗含有图象符号的概念!
“化”的本意为改易、生成、造化,指事物形态或性质的改变,同时又引申为教行迁善之意。毛泽东曾说:“化者,彻头彻尾彻里彻外之谓也”。
我国古代,最早将“文化”二字连在一起的是西汉时的著名学者刘向。“文化”二字相连,就包含有“人文”与“化成天下”、“以文教化”之意。
西方的文化(Culture)——原始含义是“播种”,也具有“化成天下”的意义!
文化具体包含三大部分:观念文化、器物文化、制度文化。
二、关于“符号”及“符号学”的一些观点
文字、标点、图形、图像、标志、意象、乐符、数学符号等等这些都被我们视为符号!
什么是符号?但是什么事物可以当作符号?符号的确切定义是什么呢?
作为一般语汇来讲,符号是代表某种事物或表达某种意义的标记或记号。对于这个定义的理解,可以从两个方面:
第一,符号是约定俗成的代替物,不是事物本身的属性。例如,我们闻到某种浓郁的芳香,就知道附近有盛开的鲜花,这芳香就是事物的属性,不是符号。假如两个不认识的人约定以手拿鲜花为标志见面,那么,这鲜花就是符号,是代表特定身分的符号。
第二,符号可以从形式和内容两个方面来分析:用来代表事物的物质形式就是符号的形式,由于它能表示、指出某一事物,索绪尔称为“能指”(signifer)。相应地,符号在代表事物的过程中产生的价值和作用,就是符号的内容,由于它所指称一定对象,所以叫“所指”(signified)。“能指”和“所指”合起来成为符号(sign)。能指和所指是人们设法指称世界的一对概念,构成了符号的形式和意义,它们既对立又统一于符号之中,人们从具有双重性格的符号中感知到的是形式,理解的则是意义。
现代符号学认为:一个事物若能“代表”它以外的某个事物,则该事物便成为一种符号。这时,该事物除了有其自身的实用功能外,还具有传达某种涵义的功能。则上述鲜花与见面之间的关系可以表达为以下关系式:
三、文化与符号之间的关系
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来理解:
1.)符号的诞生与人类社会的诞生是同一个过程。
根据我们的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常识我们知道,“人与人类社会的产生是同一个过程;劳动在从猿到人的转变中起了决定性的作用;在劳动的过程中诞生了语言”。而语言是符号的基本形态之一!所以,我们也可以这样定义“人类社会”——符号的诞生与人类社会的诞生是同一个过程!
2.)符号的使用使人成为人本身。
我们知道,语言是人类动物的最大区别之一,语言是人特有的,所以,我们也可以这样定义“人”——“符号的使用使人成为人本身”。
3.)刻画符号是人的最基本天性之一,就像“食、色”是我们根本的天性一样。
符号是一种介于图画与文字之间的可视表意系统。
符号的诞生要早于文字。它是文字形成以前人们相互交流及认识世界的工具。在半坡的陶器上已经刻画着各种各样的符号,但是它们还不是文字,而只是表示暂时的记事功能或某些巫术符号,不管怎么说它们已经具备了“能指”和“所指”符号的基本特征、可以将它们看成符号了!
文字是较为成熟的符号系统,其实语言的本质也是一种符号。但是一般而言语言的产生要早于文字。只是语言是较为抽象的“符号”
四、建筑、文化、符号三者之间的关系
建筑的符号性与“建筑信码”的含义:
J.M布洛克曼给“信码”下的定义是:
信码是保证语言和其他符号系统发挥作用的规则的总和,是信息交往得以实现的客观因素。
那么,什么是建筑信码?艾柯(UmbertoEco)认为,建筑是一种表达含义的信号媒介(SignVehicle),建筑信码通常是在约定俗成基础上作为一种被加工物围成的传递功能的空间系统。这种系统在对建筑的功能和形式的阐述中,既包含了形式与功能间的信码联系,又体现了形式反映功能的约定概念,而且作为社会客观实在的建筑,只有在信码的基础上形式才能表达功能。
建筑是一个复杂的综合体,它包含许多因素,建筑的本质是多元的,无论从哪个角度阐述都只是一个部分。当然,我们不能祈求用符号理论解决全部建筑问题。
建筑作为人类文化的一个部分,反映时代特征的社会存在,它的构成形式与作用可以通过所用材料、造型特征和使用功能反映出来,这和皮尔斯“三分法”观念中的质料层面、语意层面和机能层面一一对应。
材料——质料层面
造型特征——语意层面
使用功能——机能层面
按照逻辑推断,既然建筑实体具有客观的物质形象和实用功能、表意条件,故而可以把建筑视为一种符号或由符号组成的系统。一旦建筑被我们看作是符号语言的一种,一切问题都迎刃而解了!这样我们就可以以符号及符号学的视角来审视建筑以及建筑内外环境了。
既然建筑具有符号特性,也就不可避免地带有“能指”和“所指”双重性格。能指由物质表象构成(如形式、空间、表面、体量等);所指则是一种思想或概念,这种思想或概念必须经过“信码化”才能转译成“能指”。
“能指”(物质表象,本文指建筑环境)——“信码化”(符号语言)——“所指”(思想或观念)
建筑符号的传达功能和表意功能
从“信息论”角度讲,建筑符号的创作过程是建筑师把信息转移到建筑实体的过程。
建筑实体一经建立起来,这种融汇在建筑实体上的信息将无时无刻地向外辐射,随时冲击着人们的心灵。这种凝聚在建筑实体上的活的“灵魂”将随着建筑的存在而存在。这种信息传递也将伴随着建筑的存在而无休止地进行着。
反之,人们对建筑符号的认识过程,其实是建筑符号把信息再转移给认识主体的过程。当人们在天长日久与建筑的接触中,只要认识体系中的内存信码与建筑实体传递的信息一旦相撞击,便会产生共鸣。此时,建筑实体和认识主体便在潜移默化的信息交往中建立起一种约定关系。这时建筑师赋予建筑实体的信息将毫无保留地转移到认识主体。
参考文献:
[1]【英】特伦斯•霍克斯:《结构主义和符号学》,上海译文出版社,1978.2。
[2]俞建章、叶舒宪:《符号:语言与艺术》,上海人民出版社,1988.4。
[3]孙全文、陈其彭:IHTA研究报告OI《建筑与记号》,明文书局,1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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