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论文财政与金融对接机制研究
所属栏目:金融论文
发布时间:2014-04-02 11:59:30 更新时间:2014-04-02 11:23:30
摘要:以新材料、新能源、新装备为主的新兴产业的培育和发展,是以传统产业为主的张家港市实现经济转型升级、提高区域竞争力的重要路径选择。本文在对该市支持新兴产业发展的财政、金融政策进行调研、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新兴产业,财政支持,金融,对接机制,金融论文投稿
一、财政支持新兴产业发展的必要性
从经济发展阶段来看,张家港市已进入工业化后期,发展新兴产业对于张家港市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提升区域经济核心竞争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由于产业化和市场的不确定性,发展新兴产业风险较大。从一些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实践看,各国政府都制定了一系列的政策措施,采用多种形式,鼓励新兴产业的发展。政府通过财税金融政策,对新兴产业进行培育和扶持,引导整个社会投入新兴产业,这是促进张家港市新兴产业发展的重要条件。
二、张家港市新兴产业发展及其融资需求
(一)张家港市新兴产业发展的现状和特点
1.产业集聚初步形成。张家港市通过区镇合一联动发展,打破新兴产业发展的行政界线,逐步形成了新兴产业集中区域。
2.重点领域初具规模。经过近年来的大力发展,张家港市新兴产业在新能源、新材料、新装备等重点领域已经初具规模,投资规模不断扩大,产业链条不断延伸。
3.重点企业带动作用初步显现。张家港市在加快新兴产业发展过程中,不断加大对重点企业的扶持、培育力度,一批重点企业规模不断壮大,经济效益稳步增长。
(二)新兴产业的融资需求
新兴产业属于技术和资金密集型产业,新兴产业的发展特点决定了新兴产业企业有强烈的融资需求。根据近期对张家港市新兴产业企业资金需求的调查,有融资需求的企业达96%。调查结果表明,通过银行融资仍是目前主要的融资方式,但不少新兴产业企业希望突破传统的银行融资模式,获得债权融资、股权融资或上市融资。因此,能否获得财政扶持和金融支持,已经成为张家港市新兴产业实现“跨越式”发展的关键环节。
三、张家港市鼓励新兴产业发展的财政、金融政策
(一)财政政策对新兴产业的扶持情况
根据《张家港市新兴产业培育的实施意见》和《张家港市加快发展新兴产业三年振兴计划》,张家港市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扶持新兴产业发展的财政政策。一是加大扶持力度。为了鼓励新兴产业的发展,张家港市政府制定了《张家港市新兴产业投资基金使用细则》,主要支持新材料、新能源、现代装备等新兴产业发展,重点向光电、光伏、锂电、有机硅等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及光电子、智能电网、节能环保等现代装备产业领域内的自主创新项目,基金扶持采取直接资助和股权投资两种方式。二是拓宽扶持渠道。目前的扶持渠道主要有直接资助、股权投资、融资担保等形式。直接资助为无偿资助,资助范围包括新兴产业项目投资资助、新兴产业项目设备采购补助、新兴产业产品应用示范工程建设和新兴产业展会、论坛、会议经费补助等。除市级新兴产业投资基金外,张家港市各镇(区)也纷纷采取灵活多样的扶持方式支持新兴产业发展。三是发挥杠杆效应。为了进一步发挥财政资金引导社会资金的杠杆效应,张家港市引导基金以“参股不控股”的方式和外地创业投资机构、本市规模民营企业、自然人等合作设立创业投资企业。对参股的创业投资企业且在张家港市注册并设有管理机构的,在项目推介等方面予以支持。
(二)金融政策对新兴产业的支持情况
现有金融环境能否适应新兴产业发展要求,也是张家港市新兴产业培育和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为此,张家港市制定了《鼓励金融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对新兴产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一是拓展企业直接融资渠道。张家港市在鼓励新兴产业企业通过债券市场融资方面,通过发行程序较为简捷的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集合票据等融资手段来满足企业的融资需求。二是为新兴产业企业股权融资搭建平台。张家港市大力推动引进私募企业股权融资。举办私募股权融资项目推介会,挑选具有一定发展潜力、成长性良好、行业地位比较突出的新兴产业企业及其融资项目,向国内外知名私募机构集中推介,有效促进了私募机构与企业的对接。三是支持创投企业发展。为进一步优化创投风投产业发展环境,提升创投风投产业对地方经济的贡献度,张家港市出台了《鼓励金融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对在张家港市设立的创业(风险)投资公司给予补助,同时还对创投风投公司引进高层次管理人才进行资助。
四、构建支持新兴产业发展的财政金融对接机制的基本设想
(一)根据新兴产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出台不同的扶持政策
1.有计划地扶持种子期、初创期企业。初创期的新兴产业企业体现着张家港市未来的竞争力,因此支持这类企业做大做强意义深远。新兴产业研发期的财政扶持应主要以直接投入为主,适当地以担保、科技保险、风险补偿等形式吸引一定的金融资金。
2.积极引进和扶持成长型企业。成长期的新兴产业企业已经过评估,市场风险较低,市场潜力极大,相对于研发期其对财政扶持的需求要弱一些,但自身发展力量还比较薄弱,因此这一阶段还需要政府的大力扶持。这个阶段可以应用的主要财政手段有财政补贴、财政贴息、财政担保和以奖代补等。
3.大力促进成熟型企业的发展。对成熟期的规模型新兴产业企业而言,其对财政政策的需求要弱一些,因为这个阶段的企业技术已经成熟,市场前景明朗,风险已经降低,盈利预期较好。所以,主要应鼓励其通过资本市场融资来扩大规模或延长其产业链。
(二)进一步完善政策,实现财政金融支持新兴产业的一体联动
1.完善财政扶持政策。张家港市在支持新兴产业的发展上还存在一些亟待完善的地方,应进一步完善财政对新兴产业发展的扶持政策。一是进一步加大财政支持力度。由于张家港市传统产业比重较大,要完成“十二五”期间新兴产业占规模以上工业产值50%的目标具有一定难度。因此,必须针对张家港市经济发展的自身特点,进一步强化财政政策的引导作用,可以考虑降低项目和企业进入扶持范围的的门槛、提高扶持标准。二是进一步创新财政政策的支持机制。首先是进行政策工具整合。目前的扶持政策体系比较分散,无法对新兴产业发展形成政策合力。其次,要突出重点进行支持,如科技开发和技术推广,自主核心技术的企业,传统产业的转型升级,人才项目的引进等。再次,在建立统一的新兴产业发展基金的基础上,根据不同产业特点设立若干子基金;建立新兴产业人才培养基金,用于培养熟练技术工人、工程师和科学家等,这样可以使得财政扶持更具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最后,要对激励机制和引导机制、投入机制等进一步创新。三是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绩效。下一步要继续强化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功能,通过建立资金扶持项目审查制度、项目库制度和专项资金绩效考评制度等来规范财政支出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2.创新金融支持机制。要实现金融业对新兴产业的有效支持,关键是推动和实现有效的金融创新。一是加大对新兴产业银行融资的支持。有关部门应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创新工作机制、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建立适应新兴产业特点的信贷管理制度以及贷款评审体系,为新兴产业企业提供优惠的中长期贷款;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二是进一步发展壮大创业投资机构。可增加张家港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的额度,重点支持本市新兴产业的培育和发展、传统产业的产学研项目和人才项目以及规模企业涉及新兴产业的战略性并购重组等。三是拓展多元化直接融资渠道。支持符合条件的新兴产业重点企业通过境内外资本市场直接融资;支持企业进入苏州产权交易所等产权交易市场,探索加强区域内产权交易联动,推进非上市企业股权柜台交易;推动企业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企业债等直接融资发展;有序发展金融租赁、信托投资等业务。四是进一步放宽企业进入基金、融资租赁、信托、担保等行业的限制。可以为新兴产业项目提供包括信托、融资租赁、担保在内的更为完善的金融服务,积极拓展新兴产业的资产证券化渠道;鼓励制造业企业入股地方银行,增强地方银行的资本实力。五是创新融资担保方式。开展知识产权抵(质)押贷款试点,大力推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抵(质)押贷款;鼓励现有担保公司加大新兴产业领域担保业务比重;设立科技担保公司损失补偿基金,对担保机构为新兴产业领域科技项目贷款提供担保发生的损失,按代偿金额的一定比例给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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