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论文企业保险招标体系的构建与管理
所属栏目:保险论文
发布时间:2014-04-04 11:22:01 更新时间:2014-04-04 11:53:00
随着我国保险市场的发展和企业保险意识的增强,目前越来越多的企业通过保险招标来采购保险。实践证明,保险招标在降低企业保费成本、规范企业保险采购行为、提升保险服务体验等方面具有显著的作用。但由于我国保险市场发展还不成熟以及企业保险招标经验积累不足,我国企业保险招标普遍还存在着诸多不足,众多企业在保险招标中未能达到预期效果,因此,如何构建及管理企业保险招标体系是值得研究和探讨的课题。
【摘要】目前我国企业保险招标面临着诸多问题,企业保险招标难以达到预期效果,其问题的根源既可能出自于保险市场环境,也可能出自于企业自身。本文将汇总分析企业保险招标存在的问题,并对企业如何构建和管理保险招标体系提出若干建议,以期能促进企业保险招标工作健康有序的发展。
【关键词】企业保险,保险招标体系,存在问题,构建与管理
一、企业保险招标存在的主要问题
目前我国企业保险招标存在着诸多问题,典型的问题主要有:企业需求不明确导致保险公司做出错误的投标决策、保险招标文件不规范或招标程序违规引发招标纠纷、保险招标文件设计存在结构性缺陷导致企业未能达到招标目的、招标过程久拖不决致使招标成本难以控制、部分保险公司恶性竞争或虚假承诺致使企业保险权益无法得到确实保障等。企业保险招标如果出现问题,不仅直接影响到企业保险安排和保险权益,也将损害企业声誉,因此企业有必要根据自身情况构建科学性、系统性的保险招标体系,并予以严格落实和加强管理。
二、企业保险招标体系的构建与管理
(一)构建企业保险招标体系的基础性工作
1.确定是否需要招标
明确企业是否需要进行保险招标的必要性主要是出于合法合规要求以及节约成本的考虑。目前,我国法律并未规定所有企业的保险均需通过招标进行采购,企业招标与否主要取决于企业自身要求。但是,如果企业保险项目符合《招标投标法》第三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一)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三)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1],则应进行保险招标。此外,如果企业所在行业主管部门对保险招标有明确要求,也应采用保险招标。另外,值得注意的是,保险招标需耗费较大的人力物力,如果企业保费规模较小,例如只有几万元的保费规模,很难吸引足够多有实力的保险公司进行投标,保险招标会流于形式,因此企业需分析对比招标成本与招标预期成效以决定是否通过保险招标采购保险。
2.确定采用何种方式招标
目前保险市场招标方式主要有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两种。公开招标可以在更广范围内吸引保险公司参与投标,有利于企业降低保费成本、获得更多保险增值服务,但公开招标存在着沟通环节多、工作量大、招标费用高等缺点。邀请招标可以简化程序、节省人力物力、降低招标费用,但邀请招标限制了参与投标的保险公司的范围,降低了投标的竞争性,中标价格可能会被提高。因此,企业需要综合考量企业自身情况和保险市场情况来确定招标方式。如果企业保险标的规模大、预计保费成本较高、保险费率存在较大下降空间,可以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反之可以采用邀请招标。值得注意的是,企业采用邀请招标的前提是企业对邀请参与投标的保险公司的信誉、报价水平、经营管理、服务能力等方面比较了解,信任其有足够的实力服务于企业,否则应采用公开招标。
3.确定保险招标工作的组织实施方式
保险招标工作的组织实施方式主要有三种:企业自主招标、委托招标代理公司招标、委托保险经纪公司招标。其中企业自主招标程序较简化、沟通成本较低;委托招标代理公司招标可以将招标信息在更广范围内传播,能吸引更多保险公司参与投标;保险经纪公司在保险招标文件制作、保险评标、后续保险服务中具有专业优势。企业可根据自身情况和需求确定保险招标工作的组织实施方式。值得注意的,如果企业采取后两种组织实施方式,企业应参与到招标工作的具体实施过程中,切不可做“甩手掌柜”。因为企业最清楚自身情况及需求,企业参与到招标工作中能使招标工作更具有针对性,也更能把控招标工作进度。
(二)构建企业保险招标体系的工作重点
1、确定企业保险需求
确定保险需求是构建企业保险招标体系的出发点。企业面临的风险形式多样,既有固定资产损失风险、机动车辆损失风险,也有现金损失风险、责任风险、雇员风险等等,相应的保险市场上有财产险、机动车辆保险、现金保险、公众责任险、团体意外伤害保险等险种可供企业选择。面对纷繁复杂的风险和保险产品,企业应系统性的调查可保资产情况、人员情况、风险管理情况,明确哪些风险需要通过保险转移,哪些风险可以自留,并确定需要招标的保险险种以及各险种的保险金额/赔偿限额,唯此才能使企业保险招标工作有的放矢、提高招标效益。
2、确定是否需要进行保险标段划分
保险标段划分是指将需投保的保险划分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标段进行招标,每个标段分别确定一名或若干名中标人。其中常见的方式是将财产险、货运险、机动车辆保险、团意险各分一个标段。企业采用此种招标方式可以使赔付风险分散于多家保险公司,有利于降低拖赔、惜赔的可能性以及平衡各方利益关系,但是企业需要面对多家保险公司,这无疑将提升招标成本以及后续管理成本。此外,保险标段划分后无法形成统一的规模优势,这不利于企业获得更优惠的保险费率和保险服务。为此,企业在保险招标前应确定是否需要进行保险标段划分。实际操作中,企业可根据企业组织规模及地域分布、保费规模、保险市场竞争情况进行综合判定,确实需要进行保险标段划分的,应尽量避免标段划分得过多、过小,同时也不应出现同一机构同一险种进行标段划分的情况。3、科学、系统的设计保险招标文件
保险招标文件和其他项目的招标文件存在着一定的相似性,例如都有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合同主要内容、评标标准以及废标条款等主要内容,本文只就保险招标文件的设计重点进行论述。
(1)设定投标人资格条件
目前我国保险公司数量众多、良莠不齐,如果不设定投标人资格条件,势必会导致企业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进行评标甄别工作,增加企业的招标成本,因此企业有必要设定投标人资格条件。实际操作中,投标人资格条件应至少符合以下要求: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保险公司或经授权具有独立投标能力且在企业所在地注册登记的分公司;②具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可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保险业务资格;③近三年经营状况良好,且连续三年未出现亏损;④投标人偿付能力符合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要求。此外,企业还可以对投标人资格条件做进一步规定以更好的筛选投标人,例如可规定法人机构注册资本金应达到20亿元人民币以上,近三年内具有类似承保业绩和理赔业绩等。
(2)设定投标保证金要求
为防止保险公司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或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保险合同协议书,造成企业损失,企业应在保险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保险公司应按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否则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3)提供详实的企业情况
为使保险公司充分了解招标项目并做出合理的投标,企业应在招标文件中如实注明企业简介、经营特点、近年赔付情况、风险管理状况,此外还可以附上企业重点关注的风险点说明。通常,保险公司对招标项目了解得越清楚,就越能提供针对性的保险方案、优惠的保险费率和增值服务。值得注意的是,如果企业提供的信息严重失实,在与保险公司后续合作中可能会引起纠纷,影响企业形象。
(4)合理设计各评分项内容及评分办法
1)报价分
如果企业强调成本控制,希望能以较低的保费成本进行保险安排,可以提高报价分权重(一般不超过60%)以及设计“价低者分高”的报价评分方法,如采用直线内插评分法可有效促使保险公司降低保费报价。如果不希望保险公司出现恶性竞争的情况,则可以降低报价分权重(一般不低于30%)以及设计“价格偏离小者分高”的报价评分方法,如采用偏离投标单位报价平均值法则可以有效遏制保险公司恶性竞争现象的出现。
2)保险公司实力
保险公司实力直接关系到企业保险保障和各项服务能否得到有效落实,因此应成为企业保险招标的重点考察对象。具体而言,企业可考察保险公司的注册资本金、偿付能力、保费规模、盈利水平、市场地位、机构分布等“硬指标”。此外,企业还要重点考察保险公司近三年至五年内类似项目的承保业绩、理赔业绩等“软指标”。这是因为每个企业所处行业有其特定的风险,承保和理赔过类似项目的保险公司更能为企业提供针对性的保险服务。通过“硬指标”和“软指标”的横向评比可以对各投标保险公司的实力做出客观判断。
3)风险分析
保险公司对企业面临的风险分析得越透彻,说明保险公司越了解企业的实际情况,其越有可能设计出满足企业风险转移需要的保险方案,因此风险分析应纳入保险招标评分内容。由于风险分析属于主观认识,评分时必然也是主观性判断。为使风险分析评分更加科学合理,可以对风险分析设定评分层级,每个层级赋予不同分数,由评委进行评分,如可以划分为四个层级:I风险认识全面、深刻,针对性极强;II风险认识比较深刻,具有一定针对性;III风险认识具有一定的针对性,但阐述不足,存在一定遗漏;IV风险认识阐述不具有针对性或不全面,有明显遗漏。值得注意的是,各评分层级之间的分差应适当拉大以促使保险公司重视风险分析撰写工作。
4)保险方案
保险方案直接承载着保险双方的权利义务,是企业通过保险转移风险的必要条件。为使保险公司在投标时设计出科学合理的保险方案,企业应将保险险种、保险标的、各险种的保险金额/赔偿限额、免赔额、附加条款等方面的基本要求在招标文件中予以体现。此外,如果企业自身已有较成熟的保险方案,也可以在招标文件中附上保险方案,要求保险公司对保险方案进行响应。与风险分析类似,在对保险方案的评分上宜设定评分层级,如可以划分为四个层级:I保险方案针对性强、保障范围全面;II保险方案针对性较强、保障范围基本全面;III保险方案针对性不强、保障范围有遗漏;IV保险方案不具有针对性、保障范围有明显遗漏。
5)服务内容和标准
我国保险市场一直存在着“重价格轻服务”的现象,虽然此类现象正不断减少,但各类服务纠纷也屡见不鲜。产生服务纠纷的原因较为复杂,既有少数保险公司服务意识和服务能力较差的原因,也有保险公司和企业双方在承保前未就服务事项进行明确约定等原因。因此,为避免服务纠纷以及维护保险双方良好的合作关系,企业应将保险公司服务内容和标准纳入评标重点。具体而言,企业可对保险公司的保险服务机制、基本服务、增值服务、理赔承诺、防灾防损服务、投诉机制、违约责任等方面内容进行重点考察。服务内容和标准的评分方式与风险分析、保险方案类似,在此不再赘述。
4、建立健全保险评标委员会筹建与管理机制
保险评标委员会直接对保险公司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是企业保险招标工作质量的把关者,因此需重视保险评标委员会的筹建与管理工作。为了保证保险评标委员会的公正性、专业性和权威性,保险评标委员会应尽可能的由知识结构、从业经历、工作经验与招标项目相符合的保险、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此外,企业应制定保险评标委员会管理制度,对保险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工作要求做出明确规定,例如应严格规定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与任何保险公司进行私下接触,不得收受保险公司及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严格规定评标委员会成员和有关工作人员不得透露评标情况,对评标情况负有保密义务等等。三、企业保险招标的后续管理工作
确定中标保险公司后并不意味着企业保险招标工作的完结,相反,企业还需要做好大量的后续管理工作,才能圆满完成企业保险招标目标。企业保险招标后续管理工作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保险合同签订工作
目前,部分保险招标项目在确定中标人后,存在着招投标双方不按招标文件约定及时签订保险合同,甚至抛开中标结果及招投标文件订立合同的情况,这其中既有保险公司的原因也有企业的原因。但无论出于何种原因,不按时按约定签订保险合同极易引发不必要的纠纷,影响双方合作。为此,招标结果公布后,企业应主动、及时的与保险公司按约定签订保险合同,保险合同应全面覆盖保险公司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保险方案、服务方案、服务承诺、违约责任等内容以及保险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对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拒签保险合同的保险公司,企业可以罚没其投标保证金并取消其一定时期内的投标资格。
(2)履行保费缴纳义务
确定中标保险公司以及签完保险合同后,并不意味着保险合同已经生效、企业已处于保险保障状态。在实践中,绝大部分保险合同规定按约定足额交纳保费是保险合同生效的条件。因此,企业应在签署保险合同后及时按保险合同规定履行保费缴纳义务。
(3)文件保管工作
在企业保险招标过程中会形成数量众多的文件,如招标事项核准决定书、招标文件、澄清函、投标文件、评标文件、中标通知书、保险合同等等,但由于保险不是企业的核心业务,许多企业往往容易忽视保险文件的保管工作。实际上,企业妥善保管好各类保险文件存在着相当的必要性:一是可以应对审计工作;二是可以作为今后法律诉讼的证据;三是可以为企业提高保险招标水平和工作效率提供参考,使企业少走弯路。因此,在保险招标结束后企业应妥善保管好各类保险文件。
(4)保险招标工作总结
保险招标工作不同于企业其他类型的招标工作,它不属于企业常规性的招标工作,企业每年的保险招标工作屈指可数,因此每次保险招标工作的经验、教训对本企业而言都是非常重要的。因此,在保险招标结束后企业应及时撰写保险招标工作总结报告,系统总结和分析各保险公司的报价费率、服务内容、招标成效、存在问题和解决对策等,为下轮保险招标决策提供参考。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S].
[2]许谨良主编.财产保险原理和实务(第4版)[M].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10.
[3]刘新立.风险管理[M].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
[4]张领伟.保险招投标问题中不诚信的传导机制研究[J].科教文汇(上半月),2006(10):135-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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