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管理论文关于拆迁安置小区社区化管理的若干思考
所属栏目:城市管理论文
发布时间:2014-04-11 10:23:04 更新时间:2014-04-11 10:05:04
随着吴江城镇化、工业化的不断推进,农民进城步伐也随之加快,据统计,目前吴江已建成的农民公寓房安置小区有28个,打破了传统的城与村、村与村的界限,诞生了诸如“城中村”和“社区村”等概念,拆迁安置小区的管理问题也逐渐显露出来,主要呈现以下几个特点。
摘要:随着吴江城镇化、工业化的不断推进,农民进城步伐也随之加快,据统计,目前吴江已建成的农民公寓房安置小区有28个,由于思想认识、基础设施配套、管理体制等因素制约,安置小区管理难度大是一个突出的社会问题。我们在加快农民集居的过程中,除需要加快公寓房建设,缓解公寓房供需矛盾外,在农民安置落户后,还要加强后期的一系列社区管理,实现农民真正意义上的安居、乐居。
关键词:安置小区,社区化管理,农民,进城
一、拆迁安置小区管理问题呈现的特点
1.思想认识问题。受原农村住房观念及生活习惯的影响,搬迁农户公共意识淡薄,存在各人“自扫门前雪,不管他人瓦上霜”的现象;破坏绿化和公用设施,农具杂物乱摊乱放,在公共场所生煤炉,利用小区绿地种菜、种庄稼现象普遍存在。另外,由于被拆迁农民集中居住的被动性,使住户抱着“不是我要住,是政府要我住”的想法,加上小区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不到位”,使农户产生抵触情绪,故意不配合小区管理。
2.管理体制问题。农民逐渐从土地剥离转变为市民,在这一转变过程中,村居权力的交叉、相撞必然产生,多村杂居、两头不管的“真空地带”、村“管不到”且社区“管不了”的现象客观存在。另外,小区住户大多为中低收入人群,人员结构复杂,素质参次不齐,呈现“三多”现象,下岗失业的多,征地失地的多,低保家庭困难的多,成为社会管理的“盲区”、社会稳定的“雷区”。
3.小区配套问题。农民安置小区与一般的商品房小区相比,政府往往为了节约成本,安置小区周边配套布点不够健全,给农民带来诸如出行、教育、就业等衍生问题;另外,随着近年城乡一体化的不断推进,农村基础设施的配套逐步健全,部分小区布点的基础条件并不比农村优越多少,导致部分农民不愿搬入安置小区,“逆城市化”现象时有发生。
4.住房出租问题。得益于优惠的动拆迁政策,部分农户在拆迁过程中拿到2~3套房,自己住一套外,还有富余的房子用于出租。造成拆迁安置小区除本地农村居民集居外,还有大量的外地务工者集中居住,外地人口流动性大,卫生意识淡薄,管理难度大,随之滋生出一系列环境卫生、社会治安问题。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在加快农民集居的过程中,除需要加快公寓房建设,缓解公寓房供需矛盾外,在农民安置落户后,还要加强后期的一系列社区管理,实现农民真正意义上的安居、乐居。
二、解决拆迁安置小区管理问题的几点建议
1.推进安置小区的社区化改造。通过将安置小区纳入社区化统一管理,引导农民在生活、身份、意识等方面逐步融入城市生活。一是尽快建立社区服务组织。对已建成的农民集中拆迁安置小区,应该尽快建立集“管理、服务、文化、组织、自治”等多功能于一体的新型社区服务体系,充分发挥安置区居委会的管理职能作用,改善社区服务条件,提高社区吸引力,积极引导农民进城;二是尽快引入物业管理。根据农民拆迁安置房小区的实际情况以及小区住户的意愿,可采取政府或村委出资+小区门面出租+小区居民交纳物管费等多个途径获取物业管理费用,引入安置小区物业管理模式,通过几年的努力,逐步过渡到市场化的物业管理;三是加快撤村建居。部分具备条件的行政村,要在切实保护农民根本利益前提下,加快“撤村建居”;尤其是要加快推进人均实际耕地面积小于0.1亩的行政村“撤村建居”;针对部分问题突出的“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行政村,要稳步推进“撤村建居”,同时要妥善解决土地承包经营、集体资产处置、社会保障并轨等问题。
2.突出安置小区的城市化优势。通过凸显社区生活配套、功能和服务优势,吸引农户搬迁入住。一是突显安置点的配套优势。立足今后5~10年的发展,在2010年划区调点的基础上,加快完善安置点周边的功能布点,充分考虑群众生产、生活、就业的便利性,实现安置点与城镇之间的功能互补,服务配套,协调发展,切实保证安置点的基础配套优势;二是突显安置小区的生活条件优势。以建设国家级康居示范工程为宗旨,提高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新技术的使用率,提升住宅品质和档次,彻底提高安置小区农户的居住和生活质量;三是突显安置点的服务体系优势。不断创新服务形式,以创建“便民、利民、惠民”服务体系为目标,拓展并延伸安置社区服务中心在健康医疗、居民养老、教育培训、休闲娱乐等方面的服务功能。政府继续加大投入资金与建设力度,逐步实现社区服务设施功能最大化、人员专业化、配置合理化,不断地全面提升社区服务的保障性、利民性、公益性水平。
3.加快安置农户的市民化转变。一是固化农村分配权益。引导农民从传统意义上的农村转入城市生活,要在切实保护农户利益的基础上,通过土地入股从传统土地经营的束缚中解放出来,通过社区股份确权量化将集体经济分配权固化下来,在确保原有分配权益的基础上,实现身份上的转变,能够进城生活、创业与就业;二是完善农民城镇就业社保体系。加大对进城务工农民在就业培训、援助及就业安置等方面扶持的力度;实施城乡一体化,建立失业保险、失业登记统计及就业基本培训免费城乡统一制度,建立健全城乡劳动力资源市场调查制度。在“农保”、“土保”接轨“城保”等方面加快步伐,不断加紧实施城乡居民社会保障接轨政策,从而全面推进城乡社会保障的一元化;三是加快进城农民户籍身份的转变。打破原有户籍制度,深化城乡户籍改革,逐步缩小城乡户籍居民间的待遇差别,积极引导自愿放弃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进城农民参加城镇社会保险,鼓励他们在城镇就业和定居,探索制定进城农民转为城镇居民政策。在农户各项权益得到稳定保障的基础上,通过政府引导整体集中拆迁安置居住的农民安置区,必须实行城镇式社区居委会管理模式,使农民不仅居住进城,身份也进城。
4.加强安置小区的组织化管理。可推广吴江经济开发区小区管理模式。开发区拆迁安置小区较多,建设时间较长,已形成了一套切实可行的社区管理组织化形态。可参照形成“社区管理委员会、社区居委会、社区工作站、居民组长、网络员”的5级社区管理组织架构。在社会层面上,建立“社区管理委员会”,总体负责行政社区和农村社区的日常建设管理工作,使社区建设在科学、合理的标准指导下稳步发展。在社区层面上,通过合理划分社区内部管理区域(包括新建商品房小区),设立社区工作站。社区工作站作为社区工作的延伸,负责所辖区域内的社区事务管理和服务工作。在居民层面上,按照公寓房社区:每幢楼设1名网络员,10幢楼设1名居民组长。宅基地自建房社区:每20户设1名网络员,每100户设1名居民组长。同时,以党小组、党支部、党委等多级党组织形式,使党组织在社区管理工作中的核心地位与作用进一步得到体现,发挥党员队伍的先锋模范作用。在流动人口管理上,针对安置小区流动人口多的情况,设立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站,提供就业、租房服务,吸引流动人口主动登记,并与每个出租户签订责任状,切实加强流动人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