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工作常见问题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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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1-02-26 11:48:35 更新时间:2021-04-01 10:24:55
郑丽辉(新疆华朗房地产公司,乌鲁木齐830000)
摘要:分析总结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工作中经常遇到的几个问题,探讨其相应对策。
关键词:工程结算;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TU7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4311(2010)03-0237-01
工程竣工结算是指工程承包方完成施工合同规定的全部工作内容,经质量验收合格后,向发包单位进行的最终工程价款结算。经审查的工程竣工结算是核定建设工程造价的依据,也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后编制竣工决算和核定新增固定资产价值的依据。切实解决工程结算审核中的常见问题,搞好工程竣工结算的审核关具有重要意义。
1竣工结算审核工作常见的问题
近年来,在竣工结算审核中发现一些普遍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有些建设单位对施工合同的签订工作重视不够,合同在制定过程不同程度地存在合同内容不够详尽、专用条款约定措辞不够严谨、表达不清楚、操作不具体等问题,为竣工结算留下了合同纠纷隐患。现场签证文字表述不清,手续不完整在现场签证中也较常见,从目前许多项目的执行情况来看,乱签证现象比较严重,该签的签,不该签的也签,使合同外增加的费用很多。量、价计算误差较大,结算造价水分含量较高,也是结算工作中普遍存在的问题。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利用合同漏洞多算。有的业主对发包合同重视不够,仅与施工单位商定工程范围、进度和质量等条款就签订合同,开工建设。到工程竣工结算时,才发现原发包合同一无工程价款,二无结算要求,连设计变更也没有限制的条款,甚至随意开口,合同对工程结算没有约束力,施工单位借此夸大施工难度,不断单项报告建设单位负责人签批增加工日和投资的条子;施工单位**结算时,又利用合同开口和其它漏洞高估多算,增加结算投资。
(2)隐蔽工程没有验收。建设单位没有专人管施工现场,隐蔽工程没有验收、没有签证、没有记录,到竣工结算时,施工单位才找设计人员补签证,然后列入结算。这种事后补签的隐蔽工程往往数量多记。
(3)设计变更不及时签证。有的建设单位不重视控制设计变更,不**设计变更的审批手续,没有正式的设计变更通知单,没有设计变更引起的工程量与投资增减的记录。
(4)工程计量不按规定。工程量不按国家统一规定的计算规则和竣工图尺寸计算。
(5)结算单价随意高套。不认真执行规定的定额(或合同约定的)单价,随意高套,造成结算投资虚增。
(6)取费计算多加少扣。间接费和利润等计算,往往出现规定应扣减的项目少扣或不扣,而规定不允许增加的项目又尽量增加。差价为负值的不计,只计算差价为正值的材料,造成负差少扣,多报结算总值。但有的项目结算中,当发现用指数法调差略高时,就随意把该用价差法高速的改为指数法调差;或本应采用指数法调差的,改用价差法,以便用少扣负差和扩大人工、机械费数量调整人工费及机械费等手法,多计列入直接费的价差。
此外,计算误差、虚设项目等问题也时有发生。
2加强竣工结算审核工作对策
针对上述问题及其相关因素,加强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工作应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1)商签公平合同条款。承发包双方应依据《合同法》《建筑法》《招投标法》及《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仔细研究有关法律、政策、规定,特别是关于合同范围、价款与支付、价款调整、工程变更、不可抗力、工期、保险、违约、索赔及争端解决等条款,签订一份公平的合同;核对发包合同条款。应按合同约定的结算方法、计价定额、取费标准、主材价格和优惠条款等等,对工程竣工结算进行审核;若发现合同开口或有漏洞,应请业主与施工单位认真研究,明确结算要求。
(2)检查隐蔽验收记录。所有隐蔽工程均需进行验收,两人以上签证;实行工程监理的项目应经监理工程师签证确认。审核竣工结算时应该对隐蔽工程施工记录和验收签证,手续完整,工程量与竣工图一致方可列入结算。
(3)审核签证资料的真实性。签证资料应有建设单位驻工地代表、承包商和监理工程师签字盖章,并且需核实其真实性。结算审核中发现许多签证在签字过程中模仿笔迹、变相复印、他人代笔等多种形式,更多的形式是部分签证与工程实际情况不符,应反复核实其真实性。
(4)按图核实工程数量。实施审核时,应在熟练掌握工程量计算规则的基础上熟悉施工图纸,全面了解工程变更签证。审核工程量时应审查有无多计或者重复计算,计算单位是否一致,是否按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等。
(5)落实设计变更签证。设计修改变更应由原设计单位出具“设计变更通知单”和修改图纸,设计、校审人员签字并加盖公章,经建设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审查同意、签证;重大设计变更应经原审批部门审批,否则不应列入结算。
(6)注意各项费用计取。建安工程的取费标准应按合同要求或项目建设期间与计价定额配套使用的建安工程费用定额及有关规定执行,先审核各项费率、价格指数或换算系数是否正确,价差调整计算是否符合要求,后核实特殊费用和计算程序。要注意各项费用的计取基数,建筑工程按工程类别取费,计取基数不同的应分别计算;间接费和劳动保险费均以真接工程费合计为基数,而利润则以直接工程费、间接费和劳动保险费三者之和为基数,应按程序分别计算或先以统一的基数换算各项费率后,用综合费率计取各项费用。
(7)有关单位参与把关。建设、监理、设计、施工等有关单位负责人和经办人员应大力支持,参与把关,对隐蔽工程和设计变更的签证进行核对确认,对施工中特殊措施发生的费用等共同商定对索赔费用进行认真落实。对结算中多报的工程价款不随意优惠等等,按照发包合同的要求和有关规定,公平、公正地把工程造价落到实处。
总之,竣工结算审核是一项技术性、经济性和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审核时除了要注意上述问题外,审核人员应不断提高专业理论水平和实际业务操作技能,及时了解地方及国家的有关工程造价方面的法规政策,确保竣工结算审核的公平、公正、合理,为国家、企业、项目投资者节约大量的建设资金。
参考文献:
[1]戚安邦,孙贤伟.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理论与方法[M].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2004.
[2]浅谈造价工程师如何做好工程结算审核工作[EB/OL].考试吧(Exam8.com),2008-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