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用经济手段加强对自然资源开发-经济论文
所属栏目:经济学论文
发布时间:2011-02-26 11:06:38 更新时间:2011-02-26 11:06:38
浅谈用经济手段加强对自然资源开发
的环境管理
辽宁磐石市环境保护局李国凯
摘要:
本文分析了我国自然资源开发环境管理现行经济手段对于遏制自然资源开发造成的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筹集环境保护资金所存在的弊端,进而提出了自己的设想和建议。
主题词:经济手段自然资源开发环境管理
我国是一个人口众多,经济相对落后的国家,在一定时期内,实现经济总量增长的主要方式是大量开发自然资源。这种做法虽然在一定时期内起到了应有的作用,但从长远的看,则存在着严重的弊端。一是影响了自然资源开发企业的自身发展;二是造成了对自然资源的掠夺式开采,低效利用和浪费;三是造成了严重的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解决这些弊端,就应该改革自然资源的开发模式,利用经济手段加强环境管理,促进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1、收税和收费
这是经济手段最主要的表现形式,政府通过征收税费而使环境成本和资源价值直接反映在产品价格中,从而刺激开发者节约资源、保护环境。
2、押金制度
政府要求自然资源开发者在开发前缴纳一定数额的押金,当开发者按照一定要求对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予以恢复和补偿,如植树造林、复垦等以后,再将其返还,否则没收其押金作为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恢复补偿资金。
3、政府拨款
政府对经济上不能盈利的环境保护项目进行拨款补助,从而促进环保事业的发展。
4、创造市场
上述手段都是与价格有关的措施,而创造市场则是直接为环境商品创造一个市场,使其在市场上直接交易,最典型的创造市场是许可证交易。
我国目前实行的经济手段主要是征收税费。主要有资源管理部门的收费,如;地质矿产部门的矿产资源费;水产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规定征收的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建设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规定征收的低吸水资源费;林业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征收的林地补偿费、伐除林木补偿费、森林植被恢复费;换进保护部门征收的排污费;土地部门征收的土地复垦保证金等。上述各种经济手段对于遏制自然资源开发造成的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筹集环境保护资金起到了一定作用,但还存在着一些不尽如人意的问题。比如政出多门,缺少协调;有的税费相互之间重复等。这就削弱了国家作为自然环境资源所有者代表实现其价值的权威性。为此,提出如下设想和建议。
1、理顺各种税费的关系
建立我国自然资源开发的资源税费和生态环境税费体系根据自然资源开发产品的价格构成,从环保角度看,经济手段所要影响的主要是MEC和MUC两部分。MEC部分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是环境污染损失,通过排污费收取;一部分是生态破坏损失,通过拟议中的生态环境补偿费收取,这便构成了自然资源开发的生态税费体系,有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征收。MUC部分,以及部分属于MPC的公共部分,则构成了自然资源开发的资源税费体系,可有资源产业管理部门负责征收。建议根据这样的体系构想,对现有收费进行清理,保证两个体系之间、以及每个体系内部各项收费之间的关系明晰,并通过法律文件加以明确。
2、强调费用-效益分析在自然资源开发项目评价中的地位
建议尽快制定和完善自然资源开发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规范,应对自然资源的价值、开发活动的效益及其生态环境破坏损失作全面估算,并进行比较,为项目决策提供依据,为项目成立后所要征收的资源税费和生态环境税费的确定提高。
3、取消补贴、提高原材料价格
经济手段的核心就是使自然资源开发产品即原材料的价格,反映开发过程的完全成本,因此,应当取消对资源开发的财政补贴,放松对原材料价格的政府控制,使价格能够对资源开发者和利用者产生调节和刺激作用。
4、综合运用多种经济手段
在征收自然资源开发的资源税费和生态环境税费的同时,应注意运用其他经济手段,特别是为环境保护创造市场,如实行资源开发权拍卖和交易。对一些缺乏税费征收标准或难以专门制定标准的开发项目,可对资源进行价值评估的基础上,对开发权进行招标拍卖,将拍卖所得资金作为生态环境的恢复费用;并逐步建立开发权的交易市场。
5、建立自然资源保护基金
将征收的部分税费集中起来,成立自然资源保护专项基金,资助自然资源的恢复和保护,替代资源的开发,以及自然资源的综合利用等工作,促进环境保护事业的发展,向经营普通商品一样经营自然环境资源这一特殊商品,使其不仅能维持简单再生产,还能进行扩大再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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