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会论文中国新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在盈余管理方面的比较
所属栏目:财会论文
发布时间:2014-05-16 14:23:17 更新时间:2014-05-16 13:07:57
本文关注的重点是国际会计准则实践对国内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影响。从2007年1月1日开始,中国上市公司必须强制执行国际会计准则制度。新准则的出台标志着与国际会计准则趋同的中国会计准则体系正式建立,但与国际会计准则相比,存在以下一些差异。
摘要:本文利用中国上市公司1998~2009的数据比较国际会计准则应用前后在盈余管理指标上的差异。研究结果表明与中国新会计准则相比在收益激进度和收益平滑度两项指标中国际会计准则更倾向于前者。然而证据相当不足,因为我们没有强有力的证据表明国际会计准则的实施能减少或增加中国上市企业的盈余管理。
关键词:财会论文投稿,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中国,盈余管理
一、引言
根据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信息,截至2012年年底世界上超过100个国家已经正式采用国际会计准则(也称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IFRS)。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计划从2014年起所有上市公司须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放弃沿用了几十年的美国公认会计准则(GAAP)。IFRS全球化迫在眉睫,这或许会为研究IFRS是否能够实际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以及给投资者带来利润提供一个契机。已经有一些研究人员从不同的角度对这个问题进行分析,如国际会计准则对盈余管理的影响;国际会计准则与信息不对称之间的关系;国际会计准则是如何影响股权资本成本的;国际会计准则是否能够改善市场的流动性等。
1.公允价值的应用在改变国家现状方面有所不同。
2.修改关联方披露条件不同。
3.扭转减损支出有所不同。
中国新会计准则实现了与国际会计准则最大限度的趋同,但和其他国家一样,新的会计准则和国际会计准则也存在一些差异,当然这可以减少根据IFRS制定的财务报表的可比性。本文强调的是中国公认会计准则向中国IFRS转变能否通过减少盈余管理来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
二、相关研究
克莱门茨(2010)分析了是否采用IFRS在文化多样性和国家规模上的原因。他发现这和文化差异没有任何关系,规模大的国家也不太愿意采用IFRS,那是因为它们有着成熟的财务报告系统,采用IFRS会导致成本大幅升高。史密斯2010年分析了中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的趋同过程。结论是中国会计准则与国家会计准则的趋同是通过连续发布四个版本实现的,分别是1992年、1998年、2001年和2006年,此外还制定了一张关于时间和趋同度的表,趋同度从1992年的20%提高到2006年的77%,新的会计准则将于2007年1月1日执行。
2003年克里斯蒂安・洛茨利用1990~1999年间来自31个国家8000个公司的会计数据并对盈余管理和投资者保护进行比较。他们发现在股票市场大、所有权分散、投资者权益保护得好,法律执行力强的经济体中,盈余管理较少,并且他们开发了一种评估盈余管理水平的模型,在研究中我们也采用了这种模型。
克里斯蒂安・洛茨于2008年调查了实施IFRS的经济后果。他们的结论是:平均而言引入IFRS前后这段时间市场流动性会增加,企业的资本成本会降低,股票估值会提高。这些效应只会发生在企业运作十分透明,法律保障机制十分完善的国家。他们并没有关注盈余管理和IFRS之间的关系,然而这正是本文的重点。
三、研究方法
(一)数据采集
本文通过新浪网和其它途径收集到了1329个上市公司包括所有的行业总共11947个财政年度报告,然后我们对这些样本分成中国公认会计准则(1998~2006)和IFRS(2007~2012)两组。
(二)盈余管理措施
盈余管理是目前国外经济学和会计学广泛研究的课题。盈余管理发生在管理当局运用职业判断在编制财务报告和通过规划交易以变更财务报告,旨在误导那些以公司业绩为基础的利益相关者的决策或者影响那些以会计报告数字为基础的契约结果。我们也采用这种定义。测量盈余管理程度一直是一个具有挑战性的工作,研究人员也设计出各种测量的方法。在研究中我们采用2003年克里斯蒂安・洛茨提出的方法。盈余管理一般被理解为公司内部人员通过操纵提供给外界的财务信息以此来保护自己利益的一种手段,通常有收益平滑和收入操纵两种形式。因此我们将盈余管理方法分为两类:盈余平滑(EM1和EM2)以及盈余激进度(EM3),内部管理人员可以“平滑”,如可以通过改变收支的应计项目,减少财务报告中的收益。
操控性应计项目定义如下
Accruals=(ΔCA-ΔCash)-(ΔCL-ΔSTD-ΔTP)-Dep①
其中,ΔCA代表总流动负债的变化,ΔCash代表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变化,ΔCL代表总流动负债的变化,ΔSTD代表短期债务(包括流动负债)的变化,ΔTP代表收入所得税的变化,Dep代表折旧和摊销费用,然后就从以下公式计算出现金流,即
经营业务现金流量=业务收益应计项目②
EM1衡量内部管理人员使用他们的自由裁量权改变应计项目程度的指标,从而可以减少业务收益的可变性。
EM1=SD(业务盈余)-SD(业务现金流)③
这里SD表示标准偏差,业务现金流在公式②中已定义。
较低的EM1表示内部管理人员使用他们的自由裁量权来平滑财务报告中的收益。较高的EM1意味着公司较少倾向于改变实际上的盈余。一个隐含的假设是:随着时间的推移,业务收益将会有周期性的波动,这是根据权责发生制相对于业务现金流计算得出的。当业务收益波动幅度相对于业务现金流的波动较小时,公司内部管理人员更可能会使用操纵性应计利润来平滑财务报告中的业务收益。EM2基于应计项目的变化和业务现金流变化之间的周期相关性,该措施基于一个想法即基于内部管理人员可能会试图操纵应计项目来隐藏现金流减少的信息。EM2=Spearman(Δ应计项目,Δ业务现金流)④
这里的Spearman是Spearman相关系数,用于度量两个变量的相关性,一个完美的Spearman相关系数具有以下特点:若变量正相关值为+1;若变量负相关值为-1,若Spearman系数的值为0,表示变量之间没有任何关联。内部管理人员可能会使用他们的自由裁量权来报告应计利润,抵消对公司业务现金流的冲击,否则会影响财务报告中的收益。负相关意味着使用异常应计利润来抵消不良的现金流冲击,因此EM2值越大,盈余管理的倾向就越小。
EM3和盈余激进度相关,它代表内部管理人员使用他们的自由裁量权来改变公司实际的经济效益,以此来误导投资者。假设一个公司想操纵财务报告中的收益,那么相比之下比公司的应计项目比业务现金流要大,因此EM3就可以比较应计项目的绝对值和业务现金流的绝对值,公式如下
EM3=|应计项目|/|业务现金流|⑤
EM3值越大表示大量使用自由裁量权来修改财务报告中的会计盈余。一旦计算出EM1,EM2和EM3,然后我们就可以比较三个盈余管理措施作为中国会计准则和国际会计准则的观察结果。
四、研究结果
(一)数据描述
我们总共收集了1329个上市公司2003~2012年这段时间的年度财务报告,有些年份的年度财务报告没有收集到。删除一些不完整的观察样本,总共获得了11947个完整的观察样本,其中使用IFRS处理的数据供3888个,使用中国会计准则处理的数据供8059个。
表1列出了均值,ΔCA、ΔCash、ΔCL、ΔSTD、ΔTP的标准偏差、折旧费用和摊销费用及利用公式①计算出应计项目。
对于国际会计准则和中国会计准则而言,观察对象的ΔCA、ΔCach、折旧费用和摊销费用的平均值有明显的区别,因此在计算应计项目时我们使用了公式①,在计算现金流的平均值和标准偏差时我们使用到了公式②。在计算EM1时也用到了现金流的平均值和标准偏差。对于两组观察对象,这两个变量实质上有明显的区别。通过计算应计项目的增值和业务现金流的增值的平均和标准偏差这两个变量的spearman相关系数就可以得到EM2,如表2所示。计算EM3是使用到了这两个变量,对于两组不同的观察对象的意义也是有明显区别的。
(二)EM测量
使用表2的数据我们就可以计算出中国会计准则的观察对象和国际会计准则的观察对象的EM1的值分别是0.23和0.26。正如我们所说,较低的测量值意味着内部管理人员使用他们的自由裁量权来平滑财务报告中的收益。较高的EM1意味着公司不倾向那么做。EM1结果似乎证实了这种结论,即国际会计准则阻止中国很大一部分上市公司平滑它们的收益。然而证据不太充分。IFRS观察对象的EM2值为-0.87,中国GAAP观察对象的EM2值为-0.91,对于两组观察对象来说,应计项目的增量和业务现金流的增量的相关系数p小于0.0001。我们可以得出结论:在实施国际会计准则前后应计项目的变化和业务现金流的变化有着明显的关联性。在中国GAAP环境下,EM1的值为-0.91,这比国家会计准则下的EM1(-0.87)要小,意味着中国公认会计准则下使用可操纵性应计利润来更改财务报告中的收益的可能性比在IFRS下更大。再次强调,这种差别比较小,所以证据并不充分。中国GAAP观察对象的中间值为0.84,而IFRS观察对象的中间值为0.87,计算时我们使用中间值而非平均值,因为EM3的标准偏差太大,由于存在大量的异常值这使得平均值失真。我们决定对EM3进行排序,然后对已经有序的两组观察值进行比较,结果该表没有。实验结果表明使用有序的数据和使用中间值的结果一致。
(三)鲁棒测试
考虑到中国新会计准则在官方公布的实施日期之前对盈余管理已经有影响了,因此将2006年及以后的数据作为实施IFRS后的观察对象。EM2和EM3与之前的结果一致,然而中国GAAP观察对象的EM1值目前为0.47,而IFRS观察对象的EM1值为0.21(如表2所示),原来的值分别为0.23和0.26。
五、结论
本文的研究结果更倾向于支持这样一种论调:在盈余激进度和盈余平滑度两种措施的选择上,与中国公认会计准则相比IFRS更倾向于使用盈余激进度,然而证据却不太充分。若考虑中国新会计准则对盈余管理正是采用之前已经有效,但又不支持IFRS不倾向于使用盈余平滑度的观点,因为EM1和EM2相互冲突。IFRS的实施是否减少了盈余管理也不确定。既然没有发现强有力的证据证明IFRS的实施能减少或者增加中国上市公式的盈余管理,所以进一步的研究是十分必要的。鉴于世界范围内都在广泛实施IFRS,这会有一些预期收益,如财务报告具有更大的可比性。FIRS事实上并没有增加盈余管理的发生率这是一个重要发现。
月期刊平台服务过的文章录用时间为1-3个月,依据20年经验,经月期刊专家预审通过后的文章,投稿通过率10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