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女子学院学报论文发表注意事项
所属栏目:教育学论文
发布时间:2014-06-18 10:27:23 更新时间:2014-06-18 10:51:22
《中华女子学院学报》由全国妇联主管、中华女子学院主办,创刊于1989年,是我国第一家以研究和探索妇女问题为主的综合性学术刊物,经国家新闻出版署审批于1991年起面向国内外公开发行。该刊为双月刊,每期近20万字,曾用名《中国妇女管理干部学院学报》,1995年8月随学院更名而改为现名。
《中华女子学院学报》主要栏目有:理论探讨、女性与法律、女性高等教育研究、女性学研究、女性与社会、国外妇女研究论坛、女性文学研究、妇女史研究、学前教育等。
《中华女子学院学报》征稿要求:
1、稿件请用A4纸计算机排版,须行文清楚,格式规范,并使用国际规定的国际通用量纲和单位。字数以6000字左右为宜,个别对热点难点问题研究的文章字数可不限制。
2、来稿请注明作者单位、邮编、作者简介。作者简介包括姓名、性别、民族(汉族可省略)、职称、学位、研究方向。
3、来稿文前请附200字左右的摘要、3-8个关键词(有条件的请附“中图分类号”),摘要应客观地概括论文的研究目的、方法及主要结论,应独立成文,用第三人称表述。文后请附英文的篇名、作者名、工作单位、摘要及关键词,要求同中文。
4、插图绘制清晰,图表应标注简明的图题、表题,对易混淆的地方可加注,图表应具有自明性。
5、来稿引文必须注明出处,参考文献的着录格式为:
期刊:作者(前3人必须全部标出).篇名.刊名,出版年,期.
专着:作者.书名.译者.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页码.
6、因本编辑部经费人力所限,来稿不论是否刊用,一律不退,由编辑部保存,敬请作者自留底稿(需退者请附足邮票)。来稿3月内未收到本刊通知者,可自行处理。请勿一稿多投。
7、来稿请一律用电子邮件发送到编辑部邮箱为了方便与作者联系,文后请附电话号码、电子邮箱地址。
《中华女子学院学报》论文写作要求:
一、篇名
1.篇名应简明、具体、确切,一般不超过20个字,如需排两行时不得把词分开。
2.必要时可加副篇名,用较小字号另行起排。
3.篇名应尽量避免使用非公知公用的缩略语、字符、代号和公式。
二、摘要
1.摘要应摘取论文最基本的观点和研究成果,具有独立性和自含性,一般不超过200字。
2.采用判断式表述,不用疑问句,不用“虽然”、“但是”、“因此”、“所以”一类连词。
3.采用第三人称的写法,不使用“本文”、“作者”等作为主语。
4.英文摘要的内容应与中文摘要相对应。
三、关键词
1.一定要是词,尽量用基本词、单词。
2.首先从篇名中选取,如不足3个可以从摘要中选取。
3.以3—5个词为宜。
四、作者简介
包括姓名、性别、工作单位及职称、学位、主要研究方向。如是少数民族,则需标注。
五、基金项目
获得基金资助产出的文章应注明基金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多项基金项目应依次列出。
六、小标题
1.标题序号为汉字时后面用顿号,如“一、”“二、”;为阿拉伯数字时后面用下原点,如“1.”“2.”;用“第一”、“其一”等表述时后面用逗号,如“第一,”“其一,”。
2.小标题单独排列时,后面除了问号外,不用标点。
七、数字
1.公历世纪、年代、年、月、日、时刻,各种记数和计量(包括整数、分数、小数、百分比、约数),着作的卷次等,一般用阿拉伯数字。
2.星期几一律用汉字,夏历和清代以前历史纪年用汉字,加圆括号注明公元纪年。
3.法律条款一律用汉字,如“第一条第一款”。
八、引文的引号、标点符号和注序号的位置
1.引号。引号内的全部文字和标点符号应是引文原有的。
2.引文最后的标点如是引文原有的应放在引号之内,否则放在引号外;文末为逗号者一般不放在引号内;引文省略的省略号放在引号内。
3.注序号的位置。如对整段整句标注,注序号在标点之后,下句之前;如对句中一部分内容标注,注序号放在该部分文字之后,标点之前。
九、页下注
1.注释主要用于对文内某一特定内容作必要的解释或说明,采用页下注(脚注)标示。序号用带圆圈的阿拉伯数字表示,每页单独排序。
2.引用未正式出版的文献、工作论文、报告、文件等,亦采用页下注标示。
十、参考文献
1.参考文献采用顺序编码制,在引文处按论文中引用文献出现的先后以阿拉伯数字连续编码,序号置于方括号内。一种文献在同一文中被反复引用者,用同一序号表示。文献为着作或文集,需在序号后标出页码,置于小括号内。
2.文后参考文献着录项目要齐全,每一条后以实心点结束。
3.文后英文文献的着录方式。着录纯系英文,项目及标注顺序同中文文献。
4.外国作者无需标出国籍。外国人姓名如用汉字表示时,姓名之间使用分隔号,圆点居中;如用外文表示时,不使用分隔号,字母下圆点属省略号。如无特殊要求,可以只注姓不注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