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城市夜景照明设计的基本原则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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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1-02-26 13:18:45 更新时间:2023-10-24 10:04:04
前言
目前世界上发达国家中不少城市的夜景有如灯的海洋,照明的要求、艺术水平、文化品位较高;发展中国家的夜景工程建设从无到有,发展也十分迅速。建国以来,我国城市夜景照明建设在不断发展,但较集中的大规模建设城市夜景照明工程还是从上海启动外滩和南京路夜景照明建设开始的。10多年来,北京、天津、重庆等许多城市,都进行了规模不一的夜景照明工程建设。
通过对部分代表性城市夜景照明的调查和今年多次城市夜景照明学术会议交流的经验以及国际城市夜景照明发展的趋势三个方面总结分析,普遍认为在进行城市夜景照明设计和建设时,应遵循以下10条基本原则和要求:1、按统一规划进行建设的原则;2、按标准和法规进行设计的原则;3、突出特色和少而精的原则;4、慎用彩色光的原则;5、节能环保,实施绿色照明的原则;6、适用、安全、经济和美观的原则;7、积极应用高新照明技术的原则;8、切忌简单模仿,坚持创新的原则9、从源头防治光污染的原则;10、管理的科学化和法制化原则。
一、夜景照明设计的基本原则和要求
(一)按统一规划进行建设的原则
城市夜景照明总体规划是对一个城市的地区、景区、景点和景物照明的功能和艺术性的总体考虑和筹划。根据城市景观元素的地位、作用、特征等因素,从宏观上规定构景元素照明的艺术风格、照明水平及照明的色调等,组合成一个完整的照明体系,作为城市夜景建设的依据。
调查今年国内为部分城市夜景照明,发现不少城市在开始进行夜景照明建设时,城市夜景照明总体规划普遍滞后。有的夜景照明单位自发行事,各自为之,从而出现该亮的不亮,不该亮的很亮的现象;或满足于装点灯把建筑照亮或加点彩灯完事,缺少艺术水平和文化品位,这样使得整个城市的夜景照明的总体效果较差;有的则为迎接节日庆典或其他重大政治活动,匆匆上马搞得夜景照明工程,可谓粗制滥造,活动过后无人问津,造成人力、物力和财力的浪费。
规划是建设有自己特色的城市夜景照明的基础。只有坚持按规划进行建设的原则,方能防治自发行事,避免浪费,以求城市夜景照明获得较好的总体效果,并使城市夜景照明步入健康有序的发展轨道。
为落实按规划建设的原则,应做到:
1、要在本城市总体规划基础上,制定好城市夜景照明专项规划,并严格地执行规划。应按目前流行的地区形象设计(DIS)规划模式,市规划真正反映本城市的形象特征和它的政治、经济、文化、历史、地理及人文景观的内涵。例如北京城市夜景照明规划定位是历史文化名城和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并重。
2、规划要目标明确,并突出建设重点。
3、规划应提出夜景照明建设的组织管理模式、实施方案和相应的政策措施。这是落实规划的必要条件。
4、经政府批准的夜景照明规划具有法律效力,应严肃执行。执行过程中对规划中的重点工程或项目要多家关心、支持,对不规划建设,破坏整个城市夜景总体效果的应有相应的处理规定,并令其改正,使建设夜景规划落到实处。
(二) 按标准和法规进行设计的原则
与夜景工程设计和建设相关的标准规范很多,而重点了解的有以下两个方面:
1、 设计标准和规范方面:
(1) JGJ/T6-1992《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中的景观照明标准。
(2) CJJ45-1991《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
(3) JGJ/T119-1998《建筑照明术语标准》。
(4) GB50034-1992《工业企业照明设计标准》。
(5) GB7000.1-1996《灯具的一般安全要求和试验》中的室外灯具部分。
2、 法规方面:
(1) 本城市的建设总体规划,如北京是建设总体规划。
(2) 本城市的夜景照明总体规划,如北京城市夜景照明建设纲要。
(3) 本城市市容环境工程规定。
3、 国际照明委员会(CIE)的有关夜景照明的技术文件:
(1)《泛光照明指南》CIE第94号出版物,1993年。
(2)《城市照明指南》CIE136-2000号出版物,1995年。
(3)《机动车及步行者交通照明的建议》CIE115出版物,1995年。
二、突出特色和少而精的原则
所谓突出特色和少而精的原则就是指一个城市的夜景照明要有自己的特色。夜景工程数量不一定要多,关键是创建夜景精品,不要一般化。调查发现,夜景精品甚少。我们应在现有的基础上,按突出特色和少而精的原则,以反映城市特色的工程和景点为重点,以创建精品为目标,把城市夜景照明推上一个新的台阶。
(一)突出特色
一个城市的夜景照明是否有特色,关键是要准确的把握该城市市容形象的基本特征。如何从实际出发,把握各自城市形象的基本特征,著名的建筑大师张锦秋院士说得好:“城市性质定品位,城市规模定尺度,历史文化见文野,自然环境凝风格”。这就是说应从四个方面把握城市形象的基本特征。具体做法是从了解城市的自然与人文景观,调研城市历史发展,确定城市标志性建筑三方面入手,通过社会调研,提出能反映城市形象特征的研究报告,作为规划与设计城市夜景照明的依据。这样就能创造有各具特色、个性鲜明的城市夜景照明,避免千城一面、彼此雷同的现象产生。
(二) 抓住重点,创建精品
对夜景精品的要求是多方面的,如设计的艺术构思是否有新意?用光方法是否合理?照明技术是否先进?使用的照明器材的性价比是否好?是否节能灯,最重要的是照明是否准确的塑造出被照对象的形象特征和文化内涵。如何利用灯光突出形象特征,创建精品呢?
1、从塑造形象入手
光具有很强的艺术表现力,被誉为艺术之灵魂。世界上万物的形象只有在光的作用下才能被人们感知识别。正确的利用光,包括用光的数量、光的色彩和照射方向等塑造被照对象的艺术形象,提升他的艺术效果和品位,否则就会导致形象的平庸和一般化。
用灯光塑造形象时,应注意以下几点:(1)紧扣形象主题,被照对象的性质和地位决定了它的主题。(2)抓住重点,画龙睛。(3)提倡使用多元的空间立体照明方法。
2、更新照明设计思想或观念
精品佳作之所以出现,重要的一条是源于设计人员的设计思想的更新和设计水平的提高。把夜景作为一种文化,以人为本,强调照明的艺术性、科学性和视觉上的舒适性,注重照明对象景观形象的塑造是这几年夜景照明设计思想的重大更新。设计人员按照新的设计思想,应用照明科技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对夜景照明方案进行精心设计,从而创造出一个又一个精品佳作。
三、慎用彩色光的原则
彩色光在建筑夜景照明中的应用问题,在国际照明委员会(CIE)第94号技术文件《泛光照明指南》中一再强调应持慎重态度。其原因:1、彩色光具有很强的感情色彩。2、石油彩色光设计的技术问题和影响因素较多。若使用不当,往往会歪曲建筑形象,降低甚至破坏建筑夜景照明效果。
彩色光使用的基本原则:1、彩色光和建筑功能相协调的原则。2、彩色光的颜色和建筑物表面的颜色相协调的原则。3、彩色光和建筑周围环境的色调和特征相协调的原则,不要出现过大的色差。
选用彩色光基本方法步骤:一是掌握条件,如建筑功能、风格特征、被照面原色及质地、周围环境条件等;二是选好基调色,再按色彩协调原则确定辅助或点缀色,对公共建筑尽量减少色相数目,以防彩色紊乱;三是确定用色的明度和彩度;四是选用相应的光源和配色材料。
四、其他相关设计原则
(一)节约能源,保护环境,实施绿色照明原则
(二)适用、安全、经济和美观的原则
(三)积极应用高新照明的技术原则
(四)切记简单模仿,坚持创新原则
(五)从源头防治光污染的原则
(六)管理的科学化和法制化原则
五、结语
城市夜景照明用灯光重塑城市景观的夜间形象,是一个城市社会的进步、经济发展和风貌特征的重要体现。城市夜景照明管理开始走上科学化和法制化轨道。坚持夜景照明管理的科学化和法制化原则,对我国城市夜景照明建设,特别是一些刚开始夜景照明建设的城市的工作将产生深远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