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政治论文发表邓小平共同富裕思想的辩证理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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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4-12-24 16:57:56 更新时间:2014-12-24 16:57:55
思想政治论文发表期刊推荐《中国民政》坚持为两个服务的办刊宗旨,即为民政部履行宏观地职能服务,为基层民政工作实践服务。坚持三个结合的办刊 方针,即与民政部的中心工作、重点工作结合, 及时传达部党组的重大决策和部署;与民政工作改革和发展的实践结合,及时反映民政工作的新成就、新情况、新问题;与民政政策理论研究结合,探讨和解决民政 工作改革和发展中遇到的重大政策和理论问题。
摘 要:当前,社会上仍然存在不同程度片面甚至错误理解邓小平共同富裕思想的现象,对邓小平何以能提出共同富裕、共同富裕指的什么、如何实现共同富裕、何时能实现共同富裕等一系列问题的认识有失偏颇。要正确理解邓小平共同富裕思想,需要将理想和现实、主体选择性与合规律性、生产关系和生产力、本质和原则乃至矛盾的主要方面和非主要方面等联系起来进行分析,才能得到较为全面的把握。
关键词:邓小平,共同富裕思想,辩证认识
当前,社会上不同程度仍然存在对邓小平共同富裕思想理解有失偏颇甚至错误的现象,之所以如此,最为直接的现实原因是收入差距日益扩大化“弱化”了邓小平共同富裕思想的理论指导力,更有人认为这是对共同富裕思想的直接“否定”。因此,对邓小平何以能提出共同富裕、共同富裕指的什么、如何实现共同富裕、何时能实现共同富裕等一系列问题都需要得到厘清,这样才能在正确理解邓小平共同富裕思想的基础上,凝聚起实现共同富裕的强大力量。本文尝试从哲学角度围绕邓小平共同富裕思想的理论基础、实现途径、本质特征等问题进行多方面的辩证考察,希望能对邓小平共同富裕思想的碎片化和形而上学式理解以及择其一点不及其余的主观偏见起到纠偏存正作用。
一、理想和现实的统一
自古就提的共同富裕,能否与社会主义现实结合起来?共同富裕是中国人民千百年来追寻美好社会的集中表达。无论是仁人志士的“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还是代表着农民意愿“小天堂”似的“无处不均匀,无人不饱暖”,抑或是资产阶级的“去人之私产而后可”的“大同”,都代表着远离贫穷、共享富裕的朴素理想。这种理想一直在尝试同社会现实及实践结合起来,但这种理想只是空中楼阁似的幻景,如毛泽东所说,“康有为写了《大同书》,他没有也不可能找到一条到达大同的路。”理想始终没有扎根于现实土壤的历史被改写,中国共产党人找到了一条到达大同的路,“唯一的路是经过工人阶级领导的人民共和国。”[1]1471通往“大同的路”开始使理想一步步变为活生生的现实。实现共同富裕作为中国共产党人的不懈追求和奋斗目标,与以往历史上剥削阶级的追求有实质不同的是,“这个富,是共同的富,这个强,是共同的强。”[2]495“共同”一词在共产党人的视野中,不是少数人的富裕,而是共同之富裕;不是金钱面前人人平等,而是人与人之间的真正平等,个人的财富不因财产私有和个人禀赋差异以及社会分工的不同而有所差别,这种追求显示出强烈的社会主义制度属性。[3]虽然在建国后,追求共同富裕的历史进程曲曲折折,但是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却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离邓小平所强调的“共同富裕”如此之近。这是因为,在社会主义性质的社会背景以及改革开放前提供的宝贵经验基础上,邓小平找到了一条实现共同富裕的现实路径,“一部分地区发展快一点,带动大部分地区,这是加速发展、达到共同富裕的捷径。”[4]166这个提法不仅重视发展的重要性,而且设计出先富带动后富的路径,体现了历史唯物主义与辩证法的统一;强调发展要快一点,通过加速发展来改变物质基础偏弱的窘境,体现了社会主义的一般与中国具体国情的统一,理想和现实就这样实现了统一。
二、主体选择性与合规律性的统一
追求共同富裕之路是自为自觉的现实追求,符合共同富裕本身发展规律吗?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社会的重要价值目标,这是科学社会主义创始人依据历史发展规律得出的科学结论。与一极是财富积累、另一极是贫穷积累这样的资本主义社会不同,在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设计的社会主义社会中,“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将如此迅速,……生产将以所有人的富裕为目的”,[5]200“一切社会成员有富足的和一天比一天充裕的物质生活。”[6]563马克思的“所有人的富裕”不是空想,是建立在历史唯物主义基础之上的合规律性设计,这主要是从社会主义外在特征或表现上论述的。邓小平一方面遵循共同富裕的规律性,强调“社会主义财富属于人民,社会主义的致富是全民共同致富”;[4]172另一方面从社会主义本质的高度突出中国共产党人自为自觉的目的追求,强调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的目的是最终实现共同富裕。这一主体选择,既有“直挂云帆济沧海”的雄心壮志,又有对中国具体国情特点的审慎把握,体现了中国共产党人自觉追求的主体选择性与合规律性的统一。
三、生产关系和生产力的统一
共同富裕体现的是怎么占有财富这样的生产关系,是否像改革开放前曾经的专注于“占有”?从共同富裕本身的语义来理解,它是对资本主义社会产品占有制度的颠覆,讲的是社会成员采用什么样的占有财富方式,反映的是生产关系问题。我们必须这样来理解,但又不能局限和止步于此。在邓小平的语境中,共同富裕始终与生产问题紧密相连。没有富裕,何谈“共同”?富裕是必要的前提条件。“我们只能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逐步改善生活。发展生产,而不改善生活,是不对的;同样,不发展生产,要改善生活,也是不对的,而且是不可能的。”[7]257-258只有解决了生产问题,共同富裕问题才不至于沦为禁欲主义的、粗陋的共产主义这样低层次的所谓的富裕。对于高于资本主义阶段的社会主义社会而言,“社会主义的特点不是穷,而是富。”[4]265共同富裕就是“社会主义最大的优越性”。这种优越性的展示和发挥,必须建立在发展生产力的基础之上。所以,邓小平讲共同富裕实质上不仅包含着对发展生产力的强调,而且将其视为坚持和促进社会主义发展的首要原则。“社会主义原则,第一是发展生产力,第二是共同富裕。”[4]172显然,不谈生产力的富裕绝不可能实现共同富裕,只能重新落入 “不患寡而患不均”“均贫富”的窠臼。通过发展生产力,把生产力解放出来,才能为实现共同富裕创造雄厚的物质基础,才能进一步谈得上由社会成员以共同的方式来占有财富。 四、本质和原则的统一
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社会的本质,是不是自然而然就可以体现出来?共同富裕是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主义价值理想在现实制度中的具体化,是能够使“社会主义”成为自身的内在根据。“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4]373社会主义阶段所有的实践和努力,目标最终要体现在全体人民生活水平的富裕上,这就是邓小平特别强调的,“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不同的特点就是共同富裕,不搞两极分化。”[4]123但社会主义的生存和发展,还需要外部条件的固守即社会主义实践的依据或标准。否则,没有外在原则的固守,事物就会失去独立性。“一个公有制占主体,一个共同富裕,这是我们所必须坚持的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4]111社会主义公有制和共同富裕这两条根本原则,必须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的全程进行“始终坚持”,社会主义本质才能通过共同富裕根本原则的践履表现出来。本质和原则的统一,“才能说真的搞了社会主义,才能理直气壮地说社会主义优于资本主义”,[4]225社会主义才能“够格”。而先富带动后富无疑是一条实现共富的路径,即使是先富,也是以共富为原则,不是在先富政策实施时唯“先”为尊,“让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大原则是共同富裕。”[4]166先富与共富两者之间,不能割裂开来理解。
五、质变与量变的统一
共同富裕可以一步登天吗?列宁说,社会主义是世界历史的结局部分,是世世代代关于公正、善良、幸福幻想的最终体现。共同富裕,理应是社会主义社会区别和高于资本主义社会的内部固有的质的规定性。作为长期以来可望不可即的梦想,生活在社会主义社会的人们对实现共同富裕的渴望比历史上任何阶段都强烈。邓小平认为,建设社会主义的目的是“最终达到共同富裕”,这实际上就是社会主义社会的质变和升华。质变不是凭空发生的,量变是必要步骤。要达到共同富裕的质变,需要进行大量客观的物质积累这样的必要量变准备。“一部分人先富裕起来,一部分地区先富裕起来”,这是邓小平实现共同富裕思想依赖的路径。“一部分人”而不是全部人,“一部分地区”而不是全部地区,“先富裕起来”而不是同时或同步富裕起来。共同富裕,不可能是马上或者很短时间就能实现的事情。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大背景下,凭借“先富”激励起各个微观主体对正当逐利的求富欲望之后,进而带动“后富”,这恰恰“是大家都拥护的新办法,新办法比老办法好”。[4]23在量变过程中,就时间维度而言,还包含着阶段性部分质变;就空间维度而言,还包含着局部性部分质变。“让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以带动和帮助落后的地区”,[4]155局部的质变可以呈扩散状引发新的量变,由此,先富带动后富,部分带动整体,量变引发质变。共同富裕的实现过程,体现了渐进和飞跃的统一、量变和质变的统一。
六、目标和过程的统一
共同富裕如果说不能马上实现,那什么时候才能实现?当前存在两种观点,一种主张说邓小平认为我国经济发展至人均收入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时能够实现,另一种是邓小平认为在20世纪末达到小康水平时要“突出地提出和解决这个问题”。对于第一种观点,在本世纪中叶这一节点实现共同富裕是“应当”之事还是“才能”之事同样存有争论。对于第二种观点,邓小平实际上是对可能产生两极分化问题的担心。严格说来,邓小平并没有十分明确指出实现共同富裕的具体时间表,但有两个非常重要的“节点”需要我们注意,一是“逐步”,二是“最终”。他认为,我们坚持走社会主义道路,根本目标是实现共同富裕。在社会主义本质的论述中,邓小平认为共同富裕是在生产力的解放和发展等一系列努力之后要“最终”达到的目标。为了实现共同富裕的最终目标,就要通过“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可以先富起来,带动和帮助其他地区、其他的人,逐步达到共同富裕”。共同富裕虽然不是乌托邦,但其实现却是一个漫长的过程,需要“逐步”的阶段性步骤,通过先富带动后富的“大政策”,“就会使整个国民经济不断地波浪式地向前发展,使全国各族人民都能比较快地富裕起来。”[7]152坚持走共同富裕道路的过程实质上体现了阶段性和长期性的统一。马上实现共同富裕,是毫无根据的主观唯心主义;对共同富裕丧失信心,是短视主义者的表现。共同富裕是最终目标,也是实现目标的过程。
七、公平与效率的统一
共同富裕是不是无差别的同质均等富裕?共同富裕要体现公平是应有之义。公平,指的是人们之间利益分配的合理化。要实现公平,提高效率是前提。没有效率,发展就会失去活力,体现共同富裕这样的公平就会失去物质基础。特别对于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中国而言,效率的提升尤为重要。当然,没有公平,效率的提高也不会持久,人们得其所得,才能调动生产积极性。公平与效率是正相关关系,“既要有利于善于经营的企业和诚实劳动的个人先富起来,合理拉开收入差距,又要防止贫富悬殊,坚持共同致富的方向,在促进效率提高的前提下体现社会公平。”[8]32公平不是平均,“平均发展是不可能的。过去搞平均主义,吃‘大锅钣’,实际上是共同落后,共同贫穷,我们就是吃了这个亏。”[4]155公平当然更不能是两极分化,“社会主义的目的就是要全国人民共同富裕,不是两极分化。如果我们的政策导致两极分化,我们就失败了;如果产生了什么新的资产阶级,那我们就真是走了邪路了。”[4]111先富必然产生差别,合理差别能够保持一定张力,成为促进社会发展的动力。要避免过大差别甚至是两极分化,离不开“不使社会导致两极分化”政策的规约,要利用各种手段、方法、方案来解决这些问题。例如,区域经济发展的“两个大局”战略就主张沿海先发展是大局,内地要顾全这个大局;发展到一定时候,沿海需要拿出更多力量帮助内地发展,这也是个大局。在个人收入分配上,初次分配注意效率,再分配注重公平。
八、前提和结果的统一
收入差距的扩大,是不是公有制的错?公有制为主体,是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前提。公有制占不占主体地位,直接决定着富裕的主体承担者是整体概念还是个体概念,是全局性概念还是局部性概念。“只要我国经济中公有制占主体地位,就可以避免两极分化”,[4]149从而保证共同富裕的最终实现。坚持公有制经济为主体,才能从根本上克服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中生产资料私人占有同生产社会化的基本矛盾,才能对整个社会生产进行合理有效的调控,才能保证由人民来共享发展成果。一旦离开公有制为主体,共同富裕便无从谈起,再进一步讲,如果实行私有化,则必然导致生产资料和社会财富的两极分化,这已被现实所证明。而以公有制为主体,则保证了生产资料掌握在人民手上以及产品收益分配落实到人民头上,“社会主义财富属于人民,社会主义的致富是全民共同富裕。”[4]172对于当前收入差距的扩大,要看到这不仅是一定发展阶段的产物,也是体制机制有待完善、分配制度相对滞后等原因造成的,这并不是公有制的错。罗马俱乐部在2005年推出的《私有化的局限》研究报告已对私有制产生的结果讲得很清楚:私有化会将社会分为“有”与“没有”两个群体,两个群体享用的服务或服务的质量有着很大的差别。全面实行了私有化的俄罗斯就是最好的证明,确立自上而下私有制关系的代价就是居民全面贫困化,普通劳动者的生活更加艰难。对此,仍然有“新自由主义”论者主张为什么不试穿一下私有化的“鞋子”。我们不妨看看作为实行资本主义私有制的标志性国家――美国,2011年“我们代表99%,不再忍受1%的贪婪与腐败”的“占领华尔街”运动,同样宣告了消除贫富差距只不过是资产阶级的一张“空头支票”。 九、价值和真理的统一
实现共同富裕,保障的道路是什么?实现共同富裕,彰显的是社会主义实践必须遵循的并且为之奋斗的价值目标。而共同富裕价值的实现,必须沿着正确的道路逐步加以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不仅是实现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必由之路,而且是创造人民美好生活的必由之路,体现着中国具体实际与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真理性要求。列宁强调,“在这个新的,更好的社会里不应该有穷有富,大家都应该做工。共同劳动的成果不应该归一小撮富人享受,应该归全体劳动者享受。” [9]381邓小平也着重强调,贫穷不是社会主义,社会主义要消灭贫穷;社会主义的目的就是要全国人民共同富裕;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不同的特点就是共同富裕,不搞两极分化;社会主义最大的优越性就是共同富裕,这是体现社会主义本质的一个东西。道路本身为实现共同富裕提供了条件,只有尊重和服从这种前提性条件,共同富裕的价值目标才能成功实现。“如果走资本主义道路,可能在某些局部地区少数人更快地富起来,形成一个新的资产阶级,产生一批百万富翁,但顶多也不会达到人口的百分之一,而大量的人仍然摆脱不了贫穷”,[4]208“如果搞资本主义,可能有少数人富裕起来,但大量的人会长期处于贫困状态。” [4]229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既强调不断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又强调逐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实质上就是一条追求共同富裕之路,这体现了真理和价值的统一。
十、矛盾的主要方面和非主要方面的统一
最终达到共同富裕,“共富”到底何时才能成为中心课题?先富与共富是一对矛盾,两者是对立统一的关系。在社会主义发展过程中,先富与共富是有差异的,并且是对立的关系,两者之间的冲突自始至终存在。无论是就社会主体、社会区域而言,还是社会发展的时间节点而言,先富与共富存在明显的质的差异。但在漫长的社会发展历程中,这一对矛盾将依据时势变化而相互转化,早先起着支配地位、起着主导作用的一方将处于被支配地位、不起主导作用。激励政策使得率先富裕起来与呈追赶状态可能后富起来两者的收入之间必然存在一定距离,距离适宜,可以形成促进社会发展的合理必要的张力。自然,先富一开始就成为社会发展的中心课题。但是,一方面,“少部分人获得那么多财富,大多数人没有,这样发展下去总有一天会出问题。分配不公,会导致两极分化,到一定时候问题就会出来。这个问题要解决”;另一方面,“十二亿人口怎样实现富裕,富裕起来以后财富怎样分配,这都是大问题。题目已经出来了,解决这个问题比解决发展起来的问题还困难。分配的问题大得很。”[10]1364这是当前理论界特别关注的邓小平“晚年之问”。时移势易,“共同致富,我们从改革一开始就讲,将来总有一天要成为中心课题”,[4]364以使发展的成果能够更多地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总有一天”是哪一天?经济学家刘国光认为:要克服和扭转贫富差距扩大和两极分化的趋势,需要的是政策转向,应明确宣布“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政策已经完成任务,今后要把这一政策转变为逐步“实现共同富裕”的政策,完成“先富”向“共富”的过渡。[11]
结语
综上所述,邓小平共同富裕思想蕴涵着丰富的辩证法思想,是理想和现实的统一、主体选择性与合规律性的统一、生产关系和生产力的统一、本质和原则的统一、质变与量变的统一、目标和过程的统一、公平与效率的统一、前提和结果的统一、价值和真理的统一、矛盾的主要方面和非主要方面的统一。科学、准确、全面、辩证地理解邓小平共同富裕思想既有助于在理论上深化对邓小平理论的认识,也有助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
参考文献:
[1]毛泽东选集(第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
[2]毛泽东文集(第6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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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8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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