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ci论文《龙岗秦简》数量词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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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5-02-11 14:32:09 更新时间:2015-02-11 14:04:09
【摘要】《龙岗秦简》是二十世纪末出土的一批内容为秦代法律文书的简牍,不仅为秦代的法律研究提供了珍贵的史料,而且从古文字的角度来看,更是真实地记录了当时的语言文字的面貌。本文以《龙岗秦简》的数量词为研究对象,在参考前辈们的成果的基础上,重新对数量词的分布进行分析和语法研究。
【关键词】sci论文,《龙岗秦简》,数词,量词
一、《龙岗秦简》数词研究
(一)数词概况
《龙简》中的出现的数词共有14个。数词表示数目和次序,分为基数词和序数词。基数词又可以分为系词和位数词。
1.系词
一(27次),二(18次),三(4次),四(2次),五(1次),六(2次),九(2次)
2.位数词
十(8次),百(2次)
鹿一、彘一、麋一、�一、犬二�(?)完�城旦、舂,不□□□(三三)
《龙简》中除以上普通数词,还有如下三种数词的情况:
(1)数量“二”也可以用“两”表示,《秦简》中有此一例:
��(假)���池�(�)及有到��禁中者……(一)
数词“二”与“两”的用法规则一般有如下几种:
a 系词在量词前一般使用“两”。比如两倍、一年零两月。位数词与系词构成两位及以上的数字时,此时系词用“二”表示。比如五十二,而不能写成五十两。
b “二”与“两”都能够与表示度量衡的量词一起组合使用,而作为一种重量单位的“两”前只能与“二”搭配。如二两金。
c 对于位数词来说,“十”前必须与“二”搭配,而“百、千、万、亿”前大多与“两”搭配出现。
d 序数、分数、小数只能与“二”搭配,“半”之前则用“两”,如两半。
(2)“半”作为表示分数的数词,在《龙简》中仅有一例。
□□田以其半□(一六四)
(3)“廿”、“卅”、“�”分别表示“二十”、“三十”、“四十”,可视为它们的合体,由系词和位数词组成的数词,既可以作系词,又可以作位数词。在《龙岗秦简》中由系词和位数词组成的复合数词,除了“廿”、“卅”、“�”,还有一些稍微长些的复合数词:
二百廿�到百一十�,耐��臣妾;□□(四十)
“二百廿”与“百一十”就是分别由系词“二”、位数词“百”、复合数词“廿”和系词“一”、位数词“百”、“十”构成的。
《龙简》中的序数词:
九月丙申,沙羡丞甲、史丙,免辟死�庶人。(木牍)
(二)数词小结
“《龙简》中,数词的语法特征主要表现为:1.数词通常要与量词组合成数量短语,才能充当句子成分;2.数词在某些情况下可直接修饰名词。”[3]数词在古代汉语中的语法功能接近于形容词,常与量词连用,经常做谓语、定语、状语这些语法成分。数词表示大的数目时,一般不加量词。数词可以用作动词,也可以直接修饰动词,这时数词一般位于动词前作状语,并且不用量词。
二、《龙岗秦简》量词研究
(一)量词概况
《龙简》全文总共出现量词11个:
寸(2次),里(3次),石(14次),斗(2次),尺(2次),町(4次),两(2次),分(5次),日(1次),月(3次),年(2次)
量词可以分为物量词和动量词两类。由于《龙岗秦简》是一部记载秦代法律文书的出土文献,语词具有文书的简洁、说明意味的特色。书中只有物量词,没有动量词。
物量词是表示人、事、物数量单位的量词。“物量词又可分为天然量词合人为量词两类,天然量词指一般事物的自然单位,……人为量词指人为确定的单位量词。它总的说来有严格、具体的规定,比天然量词精确。”[1](P209)
《龙简》使用的量词几乎全都是表示度量衡单位的量词(人为量词的种类之一)。
1.长度单位
《龙简》中表示长度单位的量词有3个,分别是“寸、尺、里”。
六寸符皆�…(十六)
《说文解字》:寸,十分也。人手却一寸,动脉谓之寸口。从又从一。凡寸之�皆从寸。�困切。
“注释[1] 六寸符,符之制,长六寸。《史记・秦始皇本纪》记,始皇称帝,改历朔,上黑色“数以六为纪,符、法冠皆六寸,而舆六尺,六尺为步,乘六马。”……[2](P77)书
租笄索不平一尺以上,�一甲;不盈一尺到?(一四零)
《说文解字》:尺,十寸也。人手却十分动脉为寸口。十寸为尺,所以指斥规榘事也。从尸从乙。乙,所识也。周制,寸、尺、咫、寻、常、仞诸度量,皆以人之体为法。凡尺之属皆从尺,昌石切。
�禁苑��,去苑�里,禁毋敢取�中�,取者其罪�禁中【同】□(二七)
《说文解字》:里,本义为居也。从田从土,凡里之属皆从里,良止切。
“里”作为长度单位,例句还有:《左传・僖公三十二年》:“且行千里,其谁不知?”
2.表示面积单位的量词有1个,“町”。
�田二町,��三程者,…(一二六)
“注释[2]:町,计量田亩面积的单位。町原防,牧隰皋,井衍沃。――《左传・襄公二十五年》”[2](P115)
3.表示容量单位的量词有1个,“斗”。
一盾,不盈十石到一石,�(?),不盈九斗到十□(一九一)
斗,容量单位,古代十升等于一斗,十斗等于一石。《汉书・律历志上》:“十升为斗,十斗为斛。”
4.表示重量单位的量词有2个,分别是“两、石”。
罪。�金一�。相�□□(一四五)
“两”在此处作为重量单位,古代二十四铢为一两,十六两为一斤。《汉书・武帝纪》:“罢三铢钱,行半两钱。” 不盈廿石到十石,�;不盈十石及�十□(一九三)
“石”作为量词,分别表示容量单位(十斗为一旦)和重量单位。在《龙简》中“石”全部是作为重量单位的量词,一百二十斤为一石。
5.“日、月、年”是《龙简》中的三个时间量词。“时间量词指能与数词组合而表一定时量的词。它与时间名词不一,时间名词与序数词组合后,一般表时点;若要表时段,需加表起、讫的词语,它一般不表准确、具体的时量。”[4]
廿五年四月乙亥以�…(九八)
6.此外,还有一个量词“分”,
租不能�□,□�重于程,町失三分?(一三六)
“注释:三分指三成。《管子・乘马数》「人君之守高下,岁藏三分,十年必有三年之余。」”[2](P118)
(二)量词小结
从《龙简》量词的分布来看,能够看出量词出现的一些特点。其一,量词通常出现在数词之后,同数词或指示代词一起构成数量短语(数量词),从而在句中充当定、状、补等语法成分。其二,量词不能够单独充当语法成分。
三、《龙岗秦简》数量词小结
这里把数词与量词合称为数量词。数量词在古代汉语中多居于名词之后。
数量词在名词前面的,上古少见,在《龙简》中有一例:六寸符皆�(十六)后世这种情况就很常见,如“一箪食,一瓢饮”(《论语・雍也》)
数量词在名词前有以“之”字隔开数量词和名词的用法。如“百亩之田”“三寸之舌”等。《龙简》的数量词没有此种用法体现。
《龙简》的数量词的语法功能体现在:
(一)数量词作定语
六寸符皆�(十六)
书中对“六寸符”的解释为“符之制,长六寸”。数量短语“六寸”修饰名词“符”,作定语。在《龙简》中这是仅有的一例。
(二)数量词作谓语
程田以�臧,�同�(法),田一町�□盈□希□(一三三)
(三)数量词作补语
罪。�金一�。相�□□(一四五)
数量短语“一两”作“�金”的补语,对(奖赏)黄金的数目的补充说明。
【参考文献】
[1]杨伯峻,何乐士.古汉语语法及其发展[M].北京:语文出版社,2003.
[2]中国文物研究所,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龙岗秦简[M].北京:中华书局,2001.
[3]熊昌华.《龙岗秦简》语法研究[D].西南大学,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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