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村规划建设相关问题研究-发表论文
所属栏目:城市规划论文
发布时间:2011-02-26 13:23:51 更新时间:2023-10-25 14:13:22
新农村规划建设相关问题研究
李万菊青海省规划设计研究院810002
摘要:农村既是农民群众生活的聚居地,也是发展生产的集散地。全面推进新农村规划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新农村建设不仅可以加快农村经济的发展,而且也将带来农村教育、文化、医疗、社会保障、基础设施等社会事业的加速发展。
关键词:新农村规划建设研究
一、新农村规划建设任务与内容
新农村规划建设最主要和直接作用就是对建设的引导和控制。要注重规模符合实际、布局结构合理、切合村民生产生活特点、具有鲜明的乡村特征。在分析相关区域的经济社会发展条件、资源条件和村庄现状分布与规模的基础上,确定村庄建设要求、提出合适的村庄人口规模,确定村庄功能和布局,明确村庄规划建设用地范围,统筹安排各类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保护历史文化和乡土风情等。同时新农村规划建设还包括村庄经济与社会环境的协调发展,生产及其设施的安排,耕地等自然环境的保护等。通过村庄规划建设,促进农村经济发展,调整产业结构,有效节约土地,改善生态环境,发展农村社会文化事业,从而推进农村地区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和进步。
村庄规划建设应当从农村实际出发,尊重村民意愿,体现地方和农村特色。其内容应当包括:规划区范围,住宅、道路、供水、排水、供电、垃圾收集、畜禽养殖场所等农村生产、生活服务设施、公益事业等各项建设的用地布局、建设要求,以及对耕地等自然资源和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防灾减灾等的具体安排。村庄规划建设包括村庄布点规划和村庄规划。村庄布点规划和村庄规划属于空间规划的不同层次。村庄布点规划是以乡(镇)域为规划范围,从宏观层面按照乡村空间可持续发展的要求确定各个自然村的布点及镇村之间、村村之间的相关基础设施的布局,还需要从乡(镇)域范围统筹安排教育、卫生等公共设施的布点;村庄规划是以自然村或行政村的村域范围为单位从微观层面解决单个村庄的发展安排和内部空间的问题。其中村庄规划主要内容是指村域规划、村庄规划建设、村庄近期建设整治。
1、村庄布点
村庄布点规划是指为促进村庄适度积聚和土地等资源的节约利用,方便农民生产生活,在县(市)域空间布局原则的指导下,依据乡镇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统筹考虑产业布局、基本农田保护、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配套、自然地理条件和历史文化传统等各类因素,对村庄的规模、数量、职能及相关设施等进行合理的空间安排和规划。
村庄布点规划在乡(镇)域层面进行各个村庄空间位置的具体确定。在县(市)域层面,注意研究城市化进程中有关村庄的发展规律,进行城乡之间统筹,相邻乡镇之间协调。通过合理的优化村庄分布,配建适宜的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不断优化农村的发展条件,改变目前村庄建设用地无序增长、基础设施落后、公共服务设施不全等状况,解决村庄空间可持续发展的问题,促进农村经济社会的繁荣。村庄布点规划将为农村的规划建设提供宏观的指导,引导政府公共财政向农村地区的合理投放,并为乡(镇)域基础设施建设和村庄规划提供依据。
2、村庄规划
(1)村域规划
村域规划的主要内容包括对本行政村所辖土地范围内的产业布局、建设用地、道路交通、基础设施等进行合理规划。可分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基础设施规划两个方面。根据乡镇土地利用规划,划定村域范围内禁建、限建和适建区域。禁建区包括水域、行洪道、基本农田、生态廊道、水源二级保护区等;限建区包括断裂带、行滞洪区和水源准保护区;适建区指上述之外的区域。
(2)村庄建设规划
村庄建设规划的主要包含村庄用地布局、基础设施规划、公共建筑安排、景观风貌及村民住宅规划等内容。村庄建设规划要确定村庄居民点内部居住建筑、公共建筑、生产建筑、基础设施和绿化等用地的空间布局,安排文化活动室、健身场所、学校、卫生所、敬老院、托幼等公共建筑位置,落实道路、给排水、电力、电信、供热、燃气、垃圾点、公厕等基础设施的规模、位置和走向,提出生态环境、历史文化遗存保护措施和景观控制要求等。村庄建设规划应当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要求,以乡(镇)域规划为指导,突出当地特色,统筹城乡发展,避免重复建设。
二、新农村规划建设基本原则
1、珍惜土地,节约能源,保护生态环境
土地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物质基础,而耕地关系到粮食安全和农业可持续发展。重视粮食生产,重视耕地保护是当前建设新农村的重要内容。新农村规划建设中要合理利用土地资源,严格保护基本农田,控制建设用地规模,针对不同类型的村庄选择不同的建设用地标准,并通过土地整理对全村的山、水、林、田、路进行统一规划和改造。通过闲置地开发、土地置换、土地权属重拨等形式,进行土地规整。
要结合自然搞建设,保护好自然植被和河流水面,最大限度地减少对自然的破坏。发挥农村接近自然的特点,在建设中体现生态思想,合理开发利用农村可再生资源,积极推广新能源利用措施和建筑节能措施。通过各项能源生态转换技术将农村地区普遍存在的农作物秸秆、人畜粪便和生活垃圾等转变为清洁、高效和无公害的燃料、肥料和饲料加以利用,从而提高农民的生活质量和农村的居住环境,创造出美好、自然的农村生态环境。
2、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突出地方特色
村庄面广量大,各地地形地貌、区位条件、经济实力、生活习俗、文化传承、建设模式各不相同。同时,村庄的建设与发展,又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因此,新农村规划建设要结合当地经济发展实力、社会条件、交通区位状况和村庄规模等因素,挖掘村庄传统文化特色,突出农村自然风貌和人文风俗,着力体现农村特点和地方特色,做到经济、适用,便于实施,防止盲目照抄照搬城镇建设模式。
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以满足农民的实际需要为前提,充分利用现有的条件和设施,防止大拆大建,减少原来自然环境的破坏,保持村庄和自然的和谐。对于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较高的农村地区(如东部平原工商业发达地区),结合工业集中与农业产业化,完善规划保留村庄的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配套,使村庄人居环境质量高于周边散居地区,吸引农民集中居住;对于经济薄弱的村庄(如西部山区交通闭塞的村庄),充分考虑农民承受能力、本地经济实力和社会支持潜力,从农民最迫切需要改善的道路、排水、河道等基础设施和环境卫生入手,开展村庄整治;对于特色鲜明或有乡村旅游潜质的村庄(如白洋淀旅游村庄片区、冉庄红色文化保护村等),加强绿化、建筑出新、水岸生态处理、利用乡村建筑材料,不推山、不填塘、不截弯取直,做好历史文化遗存保护,着力保护村庄乡土文化风情。
3、持续发展,循序渐进,近远期相结合
新农村规划建设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在新农村建设中要量力而行,要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先把农民要求最迫切、眼前又能做到的事情放在优先位置。新农村规划建设必须做到适时、适地、循序渐进。要根据当地的经济状况,区分轻重缓急,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科学确立建设的目标和实施的步骤,指导新农村规划建设有计划、有重点的推进。新农村规划建设不是一蹴而就的,在规划中要尊重客观规律,因势利导,抓好典型引路,抓好示范带动。做到以点带面、点面结合,扎实推进,务求实效;不应急功近利,违背群众意愿搞一些形式主义。
三、常用的村庄规划建设方式
1、村庄合并
针对某一区域内分散的几个小型村庄,为了节约用地、集约生产,提高公共服务能力,以其中条件较好、规模较大的村庄为基础或者新建村庄,使其周围的村庄向其搬迁。新的村庄对于发展生产、提高公共服务水平等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有效的减少了土地浪费,提高了村庄的整体形象和宜居性。对于现状已经联成一体的村庄,重点是加强融合,统一协调控制。对于具备合并条件,现状尚未联为一体的村庄,重点是加强管理,控制和引导建设用地的发展和基础设施的配建。基本原则是相向发展,但要因地制宜、灵活机动,针对具体问题采取相应对策。
2、搬迁新建
针对原地点发展具有限制的村庄,如:处于蓄洪区内、煤矿塌陷区内的村庄,常年受洪涝影响的村庄,受地形限制、规模较小、居住条件恶劣的村庄等,应迁至安全区域、交通和用地条件好的地区重建。这类村庄要妥善进行选址,综合安排各类用地,结合实际选择建设标准,合理进行功能分区,科学的进行基础设施建设,注意土地的节约和与自然环境相协调,创造浓郁的田园特色和优美的人居环境。
3、中心整治
有的村庄由于没有规划的指导,村民盲目建房问题严重,形成了村庄中心建筑质量较差,无人居住,而村庄周边建筑质量较好的现状。建设中应拆除废弃房屋,新建活动场地、绿化等公共设施,重新规整道路,使整个村庄的面貌有个好的改观。
4、整体保护
具有历史价值和传统风貌的村庄,应作为历史文化名村整体保护,要在规划中划分重点保护区、环境协调区。在保护范围内,不得新建与保护风格不一致的建筑,保持原有特色,对于保护建筑内部,可在不伤及主体结构的情况下进行改造,以适应现代生活。新农村规划倡导尊重当地自然资源和地方文化,对村庄周边的自然环境和人文环境进行保护,同时提倡采用地方材料和施工做法,保持村庄的乡村特色、地方特色和民俗特色。历史文化和人文特色的开发也要与近期开发和远期开发相结合。对于那些急需修复和保护的建筑要先对其进行修复,其它的部分可以规定控制范围,制定管辖措施,以应对以后村庄建设的冲击,逐步进行修复和完善。
5、控制发展
位于自然保护区、生态绿地、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区或行、滞洪区的不需要搬迁或在无条件搬迁的村庄,要控制其发展规模、限制建设用地和对其建筑形式提出引导。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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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赵永刚,徐立敏,卢红卫.浅谈农村人居环境建设[J]安徽农业科学,200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