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讨居住小区规划设计-论文网
所属栏目:城市规划论文
发布时间:2011-02-26 13:24:51 更新时间:2023-10-25 14:44:25
探讨居住小区规划设计
赵苏华
(浙江省磐安县仁川镇政府浙江磐安322300)
提要:本文就城市居住小区规划结构的问题提出了优化居住小区结构的基本框架,并在整体层面上提出了进一步完善小区规划结构的若干原则和建议。
关键词:居住小区、规划模式、优化结构
规划结构优化的工作从调整与扩展居住小区规划基本原则与准则的层次,在居住小区规划设计整体结构层面上,去建立一个以改善并提高居住生活环境品质、促进住区发展和文明居住方式建设、并使小区在物质和非物质方面均能适应现代生活需求为宗旨的城市居住小区规划设计的目标体系,并以此为基础建构一个城市居住小区的规划结构框架。它包括城市居住小区规划设计的基本原则、基本准则和基本系统。
规划结构的建构是一项包含有创造性活动的工作,它不存在固定的模式,但它必须具备如整体性、系统性、规律性、可转换性和它的图式表现性等自身应有的性质。同时,也应包含各系统在构成配置与布局形态方面内在相互关系和基本要求的内容,并把重点放在居住小区规划设计的基本原则与准则的层次,避免对具体对象形成固定或统一的模式。
1.基本原则
多样性、生态性、适居住和公平性是建构小区规划结构的原则。应该使居民有更多的选择、交流和平等参与的机会;有良好的物质生活设施保障;有富有生机的社会生活环境。同时,为达到小区规划与建设的预期目标,小区规划结构的建构应同时考虑小区系统结构的组建。作为城市居民的主要生活场所,小区规划结构的建构应以满足居民的物质和精神需求为基础,方便居民的生活,促进邻里的交往,合理有效地利用小区的资源,努力塑造小区的空间景观特征。小区规划结构包括功能和用地配置,社区系统建立与组织,各功能系统的空间布局,生活空间层次和景观形象框架的建构等方面的内容,同时,密度、区位、规模与环境质量等因素也直接影响了居住小区的空间与形态结构。
2.基本准则
2.1人口密度与用地规模
小区人口密度的确定应该在考虑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和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要求的同时,从居住的物质环境质量和社会环境质量两方面综合考虑,以保证舒适的城市生活。过高的人口密度将会降低居住环境的质量,而过低的人口密度将不利于居民间的接触与交往,同时也不符合节约土地的原则。小区的人密度一般随着小区与城市中心距离的增大而减小,适宜的小区人口密度宜控制在300~800人/hm2,在人口密度80人/hm2,左右或以上的小区应该考虑户外公共空间的立体化和复合化利用的方式,扩展其户外公共使用空间,保证小区的户外生活环境质量。
小区的用地规模应充分考虑自然环境、周围的建筑以及基础设施等现状条件。小区的用地规模一般宜在10hm2以上,可将其划分成若干个规模适宜(2hm2,左右)的用地单元,使居住生活空间具有更明确的层次感、归属感和生活性。
2.2用地配置
城市居住小区的用地配置应考虑以下个方面的因素:土地利用方式、区位环境居住对象、户外环境质量以及社会需求,在满足基本要求的前提下,应根据具体情况赋予小区用地配置以一定的弹性。
由于处在不同的区位环境小区公共服务设施用地规模应以方便居民的日常生活为原则,根据现有条件灵活配置。在周围公共服务设施较为齐全的地段,小区内相应的公建比例可相对减少;而在周围缺乏公共服务设施的地段,如近郊或新开发地区,则应当保证必需的公建用地比例。
小区的用地配置标准并不是一成不变的,而应反映出不断变化的社会需求。随着人口老龄化趋势的增强以及居民对社区服务要求的不断提高,小区为老人服务的设施和小区居民进行综合性社区活动的公共设施应该给予充分的考虑并为之安排一定的用地。
2.3空间布局与形态
小区各项功能系统的空间布局应该充分考虑居民日常生活的便利,邻里交往的促进,舒适居住环境的营造,空间景观特征的塑造以及地方的文化传统所体现出的景观风貌特征。
2.3.1设施布局
小区的设施包括公共服务设施交通设施教育设施、户外活动场地、福利设施、管理设施和市政设施。各类设施在布局中,可以在平面上和空间上结合布置,其中公共服务设施、交通设施、教育设施和户外活动设施的布局对小区规划结构的影响较大。
小区各类设施的布局应该根据所服务的人口和设施的经济规模确定各自的服务等级及相应的服务范围,安排在相应层次的生活空间内,井以满足时空的服务距离为原则,以使居民有更多的选择性为目标。但随着现代网络技术的发展和进人家庭,部分公共服务设施和教育设施的布局,特别是管理设施的位置不再取决于服务半径的概念。
2.3.2绿地系统布局
小区的绿地系统具有活动性、休闲性和观赏性的特征,其布局应与小区的步行系统结合,贯通整个小区的各个具有公共性质的户外空间,并将小区的户外活动场地纳人其中,尽可能地通达至住宅。同时,小区绿地系统的布局应相对集中,不宜被车行道路过多地分隔或穿越,不宜与车行系统重合。在建构和布置小区绿地系统时.应与塑造小区形象特色相结合,使之成为小区整体结构有机组成部分,并充分考虑小区生态方面的要求,在选择绿地系统的规划设计要素时尽可能保持和利用自然的地形地貌要素,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
2.3.3空间景观结构
小区与周边环境以及与整体城市环境的关系使小区成为城市空问景观的组成部分之一。因此,小区空间景观系统的规划应充分考虑小区周边的现状和规划的空问景观情况,考虑整个城市的现状和规划的空问景观框架结构,将小区的空问景观系统纳人到整个城市或区域之
中,形成一个整体。城市历史与文化传统直接影响到城市空问格局的形成和发展,对居民生活具有重要的意义。因而.城市历史与文化传统的作用是塑造小区空间景观不可忽视的因素,规划设计与布局应努力赋予小区的空间景观与形象以文化和传统的含义,使传统的生活气息和现代城市生活氛围在现代城市社区中得以表现。
2.3.4道路布局
小区道路结构作为小区整体空问结构的骨架,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建筑物的布局形式以及公共空间的分布与形态,从而对小区的整体空间景观产生不可忽视的影响。因而,小区的道路规划布局应充分考虑小区内外的地形以及其他自然环境因素,充分考虑其对小区空间景
观、空间层次和形象特征的营建与塑造的影响和所起到的作用。小区的道路布局结构在保证自身完整性的同时,应关注城市的路网格局形式,力求与城市路网合理衔接,使其溶人城市整体街道空间结构中。
2.4生活空间领域
小区各层次生活空间的建构宜遵循逐级衔接的布局原则,重点关注好各空间层次衔接点的处理,既保证各层次的生活空间具有相对完整的活动领域,又使其成为既多样化又具有序性的整体。
半私密的院落空间宜注重独立性;半公共空间为小区居民共享,宜注重开放性、通达性、吸引力、职能的多样化和空间的交叠化使用,以塑造城市生活的氛围。在小区各层次的生活空间的营造中,应考虑不同层次生活空间的尺度、围合程度和通达性,私密性越强尺度宜小、围合感宜强、通达性宜弱,公共性越强尺度宜大、围合感宜弱、通达性宜强。在各层次的生活空间中,应该特别注重半私密性的住宅院落空间的营造,使其成为邻里之问交流的有效场所,以促进居民之间各种层次的邻里交往和户外活动。
3基本系统
社区是一个不断发展的有机整体,小区规划结构应该使各类系统完整、有序地运作,做到项目齐全、层次明确、衔接合理,并为社区的长远发展提供有利的保障.其中包括道路交通与停车设施系统、公共设施配置与社区服务管理系统、户外绿地与活动场地系统、生活空间层次系统和空问景观系统,此外,还应从社区建设与发展的角度综合考虑建构社区的生活保障系统、育才与就业系统、交流与参与系统和社区运作系统,以求全方位地改善并提高社区的适居性和整体机能。
随着小区居民构成的随机化和地缘关系的淡化,社区的交流与参与系统是建立融洽的邻里关系和认同感的必应途径,其基本内容包括交往场所的规划设计、建立和促进场所精神的方案和小区管理机制的健全与相应设施的配置。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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