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定地质工程师的基本条件
所属栏目:职称评审
发布时间:2016-01-05 22:33:58 更新时间:2016-01-05 22:34:56
地质工程师是指掌握并运用基础地质学、地球物理学、地球化学、水文地质学、工程地质学、地质工程等方面的基本理论知识,从事资源勘查、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管理等领域的资源勘查与技术、经济评价。评定地质工程师的基本条件与其他工程师基本相同,详情如下:
申报条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助理地质工程师:
1、本科以上或同等学力学生;
2、大专以上或同等学力应届毕业生并有相关实践经验者;
二、地质工程师:
1、已通过助理地质工程师资格认证者;
2、研究生以上或同等学力应届毕业生;
3、本科以上或同等学力并从事相关工作一年以上者;
4、大专以上或同等学力并从事相关工作两年以上者。
三、高级地质工程师:
1、已通过地质工程师资格认证者;
2、研究生以上或同等学力并从事相关工作一年以上者;
3、本科以上或同等学力并从事相关工作两年以上者;
4、大专以上或同等学力并从事相关工作三年以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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