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较法研究》一般都收什么样的文章
所属栏目:学术知识
发布时间:2016-02-23 17:17:10 更新时间:2016-02-23 17:57:06
比较法研究是一本法学专业的国家级期刊,很多律师和研究生都会在该刊物上进行投稿。每个期刊对自己录用的文章都是有一定范围限制的,那么比较法研究一般都收什么样的文章呢?在选择期刊的时候,期刊的级别、期刊的征稿栏目都是很重要的参数。下面小编详细给大家介绍一下比较法研究杂志的详细内容。
《比较法研究》(双月刊)由中国政法大学主办,比较法研究所编辑出版,创刊于1987年1月(季刊),1993年起公开出版发行。主管单位是教育部。逢单 月月末出版。16开本,正文160个页码。本刊是对比较法的综合性基础研究,即对当代主要法系、法律制度的宏观比较研究。它是在1987年由北京大出版社 出版的《比较法总论》(该书于1992年曾获首届高校出版社优秀学术著作特等奖)一书的基础上写成的,对基本内容做了些修改和刷新。本刊增加了对二战后, 特别是近十几年来世界上法律领域中许多重大变化的探讨,如欧洲联盟法律的兴起;西方两大法系的更加靠拢;美国法律在西方取得理智上的主导地位,它对民法法 系的重大影响;90年代初前苏联法律的解体和俄罗斯联邦法律的创建;民主德国法律由联邦德国法律所取代;伊斯兰法律新的改革;特别是当代中国社会主义法律 的巨大发展,包括“一国两制”开始实现而带来法律领域中的变化。
期刊周期:双月刊
期刊级别:国家级期刊
国内统一刊号:CN:11-3171/D
国际标准刊号:ISSN:1004-8561
主办单位:中国政法大学比较法研究所
主管单位:中国政法大学比较法研究所
主要栏目:比较法论文、专论、人物与思想、外国法学评论与书评、译文以及法学信息等。
那么哪些论文可以发表在比较法研究上呢?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推荐的一些优秀论文范文:
法律核心期刊论文:法律修辞学的源流与旨趣
摘要:修辞学的当代复兴使法律修辞学从说服的技艺发展为实现裁判合理性的方法论,法律修辞学以关系本体论的法概念论作为理论前提,以论题学为思维方式,在知识属性上体现了分析学与诠释学在法律论证理论上的融合。法律修辞学是作为规范性的法律方法论,适应司法民主化的发展趋势,并使司法中的价值判断活动规范化,但法律修辞学在法律论证中的作用是有限度的,必须警惕修辞在司法过程中的负面作用。
关键词:核心期刊论文,法律修辞学,法律论证,论题学,可接受性
可以说,法律修辞学在国内外学界并没有展开广泛研究,正如德国法学家哈夫特所说:“法律的言语行为,如法官判决,……起着重要的作用,这里打开了一个有意思的多学科工作领域,但在此地尚少有耕耘。”①一种拓荒性的学术研究必然从梳理其知识谱系、基本概念开始,所以,澄清西方修辞学的知识谱系,从而明确法律修辞学的源流与旨趣,对实现法律修辞学的知识整合和学科建设具有重要的研究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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