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方面政工论文在哪
所属栏目:技巧指导
发布时间:2016-04-20 16:11:59 更新时间:2016-04-20 16:07:53
政工师是我国很多企业从事思想政治工作人员的一种职称,政工师根据学历和资历的不同也可以申报不同级别的职称。在评定中,要重视学历、资历和论著,更要重视实际工作能力、水平和实绩,特别强调对参评人员的政治立场、思想品德等方面的严格要求,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作出正确评价。参加企业政工专业职务评审的人员,所在单位必须对其实际工作能力、水平和实绩作出书面鉴定。职称评审过程中,职称论文也是必不可少的一部分,那么司法方面的政工论文在哪下载呢?
月期刊咨询网收录了海量的论文文献,可供很多政工师评职称发表论文参考,而且针对各个人员都是可以免费下载参阅的。本文小编就给大家推荐了一篇优秀的司法方向政工论文范文以供参考。
公司法论文范文:我国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除名要件
论文摘要: 围绕股东除名问题的制度设计,各国的司法实践采取了不同的规则,力求在既存规则、股权归属以及公司资本稳定三者之间实现平衡。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公司法解释的出台在一定程度上为股东除名制度引入有限责任公司范畴内进行适用指明了方向。在较为完整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除名制度中,为了防止对除名权的滥用和对被除名股东利益的肆意侵害,只有通过对股东除名的各项要件进行严格确认,才能确保股东除名的正当性。本文将从实质要件与程序要件两方面,对该问题进行论述。
论文关键词: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除名,除名权
一、实质要件
(一)主体要件
1.除名权的归属。关于除名权归属的问题主要争议点在两方面,即将除名权归属于公司还是问题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支持股东的观点认为,其他股东通过法定程序和规则将问题股东予以除名,有利于维护受压迫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平等权利,以公司为主体,形成公司权力机关的有效决议是启动除名程序的必要前提,由于召开股东会议的过程存在一定时间空隙,被除名股东极有可能采取措施干扰决议的形成。同时在对除名股权进行回购时股东为主体更具有灵活性,能够减轻收购股权所面临“先减资再增资”等累赘程序的负担。
研究生论文投稿:审判权独立行使与政法委协调的冲突及其调整
论文摘要 本文结合媒体对赵作海案的各种报道,以该案为例,对案件形成过程进行深入剖析,引出对政法委协调这一职能的反思。通过对政法委协调的现实职能和运行方式的认识,努力展现了政法委协调与法院依法行使独立审判权的复杂关系,阐述了二者的关系在一定程度上既是相互矛盾的,又是相互依存的。本文试图通过综合国内学界之各种观点,提出在目前司法国情之下,坚持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的同时,亦需肯定政法委协调存在的合理价值,寻求二者之间最佳结合点,并对协调机制的应有品性和改革路径进行了探索。
论文关键词 审判权,独立,政法委
据媒体报道,1998年2月15日赵振晌侄子报案称其失踪4个月。1999年5月9日当地发现无名尸,赵作海被拘。因证据不足,赵作海案成了疑难案件。2002年的八九月份,赵作海案作为疑难案件被提交到商丘市政法委进行协调、研究。在公检法参加的专题研究会上,经集体研究,结论是案件具备了起诉条件。于是2002年10月22日,赵作海涉嫌故意杀人罪被公诉。2002年12月5日,赵作海一审获死刑,缓期2年。2003年2月13日,河南省高院核准商丘中院判决。2010年4月30日, “被害人”赵振晌回到赵楼村。2010年5月9日,河南高院认定赵作海案为错案,赵作海被释放。
公司法论文:加强基层检察院教育培训工作的几点思考
摘要:教育培训是提高检察机关队伍素质的基本手段,是加强检察队伍法律监督能力建设、促进检察业务工作创新发展的重要途径。本文从检察机关教育培训中存在不能满足干警需求、课程与实务不衔接等具体问题出发,深刻解析问题存在的深层次原因,并提出具体改善措施。
关键词:教育培训,检察队伍,能力建设,基层干警
作为检察机关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加强基层检察院的教育培训,提高培训效果有着重要意义。因此,加强基层检察人员的教育培训迫在眉睫。
当前我们要在以往教育培训成功经验和做法基础上,以创新进取精神,探索教育培训新思路,创新培训内容,改进培训方式,整合培训资源,优化培训队伍,提高培训质量,开创检察教育培训工作新局面。
更多论文文献可以登陆月期刊咨询网法律论文栏目下载参阅,本站与多家杂志社都有合作关系,可以帮助作者更快速的发表论文,如果您有需要的话可以详细咨询本站编辑帮您安排合适的版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