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工会的六大关系
所属栏目:工商企业管理论文
发布时间:2016-05-24 15:03:41 更新时间:2023-07-19 14:28:31
本篇文章是由《管理工程学报》发表的一篇管理论文,是由国家教委管理工程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出版委托浙江大学主办的全国唯一与管理工程学科领域相对口的学术性刊物,创刊于1988年,由全国高等院校有影响的管理科学与管理工程的专家组成编委会,领导该刊的编辑出版工作。管理工程学报旨在反映我国管理科学、管理理论、管理教育及管理科研的最新成果,提出重大管理问题,引导我国管理工程的发展。
[摘要]国有企业工会组织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一方面要遵照《工会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依法履行职责;另一方面要正确处理好与企业党委、行政的关系,找准定位,在构建和谐企业中切实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
[关键词]国企工会;和谐社会;关系。
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和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讲话中都反复强调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的思想,这对于国有企业工会工作具有极其重要的指导意义。正确处理好国有企业工会组织在企业内部的六大关系,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行动,是确保工会组织长期、持续充满活力、充分发挥党的桥梁纽带作用的关键与保证。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关系到巩固党执政的社会基础、实现党执政的历史任务,关系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全局,关系到党的事业兴旺发达和国家的长治久安。工会组织是党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在构建和谐社会、实现科学发展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工会组织的自身建设也有个构建和谐、科学发展的重大问题。某种意义上讲,就是准确地处理好组织与组织、组织与群众、群众与群众之间的各种关系,创造性地开展工会工作。国有企业工会组织如何处理好这些关系,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这是当前国有企业工会工作中面临的重要课题。笔者就这一问题作一些粗浅的探讨。
一、工会与党组织的关系。
工会与党的关系的实质是广大工人阶级群众和工人阶级先锋队的关系。其处理原则应该是:
工会必须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同时必须要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在与党的关系上,要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与同级党组织必须思想上同心,政治上同一,工作上同步,并建立定期的向同级党组织汇报工作的制度。即使独立自主开展工作,大的活动涉及人员、时间、场所、经费,有必要向同级党组织报告。以争取党组织的领导与支持。同级党组织的核心地位要在工会各项工作中得到落实。同级党组织交给工会的任务必须确保不折不扣地完成。由于工会组织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对于职工群众反映的问题和所掌握的职工群众思想动态,要及时向同级党组织汇报。同级党组织制定的中、长期工作计划要在开展的工会各项活动中得到充分体现,确定的阶段性主题教育要结合工会工作特点制定有效的措施。
二、工会与行政的关系。
企业工会与企业行政的关系,实质是企业劳动者和企业经营者的关系。这种关系处理的原则应该是平等、协商、合作。所谓平等,企业工会与企业行政是两个各自独立、互不相属的组织,企业行政代表企业法人,企业工会则是社团法人,在两者关系特别是企业劳动关系的处理中,工会是劳动者的代表,企业行政是用人单位的代表,两者在地位和权利上是平等或对等的。所谓协商,是说企业工会与企业行政在劳动关系的处理上应以协商为基本方式。所谓合作,是说企业工会和企业行政都要以合作为处理双方关系的基本原则,即双方关系处理的总体目标是为了企业和职工的共同利益和共同发展,因而双方要互相支持和互相理解。企业是党和国家的经济支柱。
企业的长效发展是职工根本利益的保证。没有企业的发展,维护职工权益、关心职工生活只能是空谈。因此,企业工会组织要紧紧围绕生产、经营、发展中心引导和组织职工出谋划策、献计献策,在企业的正常工作中开展小指标劳动竞赛活动和“工人先锋号”活动,在企业遇到的急、难、险、重任务中组织突击队、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并在此过程中确保职工的合法权益得以维护,实现企业与职工的互利共赢。行政代表的企业利益和工会代表的职工利益,双方就职工的劳动报酬、工作条件、生活福利等方面的问题通过平等协商谈判,规定双方的权利、义务,以《集体合同》的方式在职工代表大会上签订确立。其内容包括:工作时间、劳动保险、劳动保护、福利待遇、纪律与奖励。工会组织要经常地检查、监督集体合同的贯彻落实情况,并及时向行政领导反馈贯彻落实职工反映和存在的问题。
三、工会与党群部门的关系。
国有企业中的党群部门都是为了落实党的任务,围绕企业生产经营中心而设立的。其机构一般为:组织部、宣传部、人武部、纪委、团委等。工会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除认真落实维护、建设、参与、教育等四项职能外,其方向、目标与党群部门是一致的:都是在党委领导下,围绕企业的生产经营中心,按照各自的工作系统落实其工作计划,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企业得到贯彻执行,推进企业的改革、发展、稳定。因此,需要相互配合、互相尊重。尤其是企业改革改制后,机构、人员精简的情况下更要如此。由于党对工会工作的重视,国有企业工会机构的设置一般比党群部门高半级,这是对工会组织地位的提升,是对工人阶级组织的重视,其工作配合决不能“高半级”。
四、工会与行政部门的关系。
围绕企业生产经营中心开展各项工作是国有企业工会从根本上维护职工群众的利益,没有企业的发展,没有企业效益的提升,就没有职工利益的保证。因此,工会组织要经常地、创造性地围绕企业的生产经营中心开展劳动竞赛、技术比武和经济技术创新工程活动,这些活动必然涉及到行政的各个部门,不仅是他们的专业,还有他们的员工;不仅需要各部门的领导重视,还需要各部门领导给予技术、时间、人力、物力,甚至财力的支持。因此,工会与行政部门的配合应该是密切的、具体的,不仅是支持,还要理解、参与、协助。没有行政部门协作,工会组织开展的活动将缺乏活力,执行力难以得到保证。
五、工会与职代会的关系。
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实行职工民主管理法定的基本形式,和其他民主管理形式相比,它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和群众性,以及依法行使职权、参与范围广、层次高、程度深等优点。几十年的民主管理实践,使这一制度已为广大职工群众和社会所接受,并在推动企业改革,维护职工政治地位方面都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企业工会是企业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Et常工作。工会工作的质量直接关系到职工代表大会的效果。工会要建立和健全职工代表大会的会议制度、工作机构和议事制度、职工代表日常活动制度、民主选举制度、提案征集和处理制度等等。工会要充分运用职工代表大会,引导职工开展各项民主管理活动,探索、创新民主管理的新方式、新方法,使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职工民主管理得以正常有效和不问断地开展。要理顺工会与职工代表大会“两会”的关系,使两者结合起来,更充分地发挥作用。改革中很多企业采取“两会结合”的办法,即两者名称同时保留,但在会议内容、代表身份、工作机构等方面实行结合,以减少机构设置,提高工作效率,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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