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在工程设计变更和技术处理中的探讨-建筑设计论文
所属栏目:建筑设计论文
发布时间:2011-02-26 14:35:21 更新时间:2022-04-23 13:00:48
摘要:本文通过分析工程监理的概念、对设计变更的认识及设计变更的内涵分析,详细阐述了监理在设计变更及技术处理中的重要作用、方法控制等。工程复核也提醒广大监理从业人员认真负责的对待这块工作,从而树立监理在社会的声誉。
关键词:监理,设计变更,变更控制,技术复核
1、工程监理
所谓建设工程监理指具有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受工程项目业主委托依据国家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与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委托的监理合同,及其他工程建设合同对工程建设实施的专业化监督管理和相应的技术服务其主要实施人员称为监理工程师。建设工程监理工作业务行为规范化的主要要求可概括为监理工作的内容、方式、程序、方法、深度和范围等业务行为应有满足合同要求的统一标准【1】。
2、对设计变更的认识与技术处理
2.1对设计变更的认识
目前,设计变更一般是设计单位或总承包项目部根据业主和分包商的要求,或出于自身设计完善与设计改错等原因出具设计变更图纸,然后由施工单位进行施工。发生设计变更的原因很多,如项目功能改变、规划调整、工程技术标准、设计错误和设计规范发生变化、合理化建议及优化设计、业主或监理单位指挥不当、设备材料代用、施工不当等。设计变更请求的提出既可能来自承包商,又可能来自业主单位,还可能来自设备材料供应商、分包商及其他项目相关方,且其目的各不相同。这些设计变更请求有些是不合理的,会影响项目目标的实现;有些是合理的,对项目目标的实现是有利的。
设计变更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是:设计变更方案缺乏科学性;缺少评审;设计变更的实施;缺少验证签发设计变更随意性大等。
一些人认为,只要是设计单位提供施工图及“变更设计图纸”,施工单位就应该无条件按“图”施工。可本文认为,这样做未必妥当。虽然“按图施工”是施工单位须履行的法律职责,设计文件也是监理工作的依据,法律规定“按图施工”中的“图”,是指经过具有相应资质的审图公司审查合格,且已加盖图章后的“图”,是指符合有关现行规范、法规、标准的“图”。工程建设者的主要从业依据是现行的法律、规范、法规和标准。在处理变更过程中有据、有理、有节,不仅能得到业主的支持,也会使业主更加信任监理,同时也可得到施工单位的信服和尊重。因此,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变更单》前,一定要结合工程项目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并与现行的法律、规范、法规和标准进行对照,凡符合其要求的,才能确认,而并不是设计单位提供的所有设计文件,我们就一定要按其实施。
2.2监理对设计变更的控制
在施工图设计文件交于建设单位投入使用前或使用后,均会出现由于国家政策法规改变、现场施工条件的变化,建设单位要求等原因而引起需设计变更。设计变更可能由承包单位提出,由设计单位提出,可能由建设单位提出,还可能由设计单位提出,不论谁提出,都必须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并且**书面变更手续。凡涉及施工图审查内容的设计变更,还必须报请原审查机构审查后再批准实施【2】。
首先,应重视工程施工前的图纸会审。通过会审,可使图纸更加明确、完善,能尽量把许多图纸中的未尽事宜在施工前就加以解决,避免在施工中发现图纸存在问题而增加变更,从而追加投资的情况发生;
其次,根据现行有关规定,为了有效控制工程成本,无论哪一方提出工程变更,均需监理工程师加以确认并签发变更指令;
再次,要严格控制施工条件变更,施工条件的变更往往比较复杂,须特别重视,否则会引起金额较大的索赔事件;
最后,须分清签证权限,加强施工变更签证的审计管理由谁签认才有效,哪些签认形式被认可等事项,必须在施工合同审查时就予以明确;对单张签证的权力限制,对累积的签证价款总量达到一定数额的限制,都应在合同条款中做出明确规定。由于工程变更是编制预算增减账的依据,所以必须建立工程变更的签办制度,制定签办各方既能相互配合又能相互制约的程序执行。工程变更应贯彻“先办、后干、及时审”的原则,避免在施工结束后因无法核实工程量和单价费用而发生争议。
2.3设计变更的处理
我国施工合同范本规定:承包人可以按照工程师发出的变更通知进行变更,也就是:更改工程的有关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其它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当建设单位或承包单位提出需进行设计变更时,经项目监理机构审查同意后,通过建设单位提交设计单位修改设计,且设计单位对工程项目设计文件承担设计责任。当项目监理机构工作中发现设计文件中存在错误或缺陷时,有义务通过建设单位向设计单位提出,但项目监理机构不对工程项目设计质量负责。
监理规范中关于监理工程师对工程变更的处理程序【3】:
①设计单位对原设计存在的缺陷提出的工程变更,应编制设计变更文件;建设单位或承包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应提交总监理工程师,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审查同意后,应由建设单位转交原设计单位编制设计变更文件。当工程变更涉及安全环保等内容时,应按规定经有关部门审定。
②项目监理机构应了解实际情况和收集与工程变更有关的资料。
③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根据实际情况,设计变更文件和其它有关资料按照施工合同的有关条款,在指定专业监理工程师完成下列工作后,对工程变更的费用和工期作出评估:
a.确定工程变更项目与原工程项目之间的类似程度和难易程度;
b.确定工程变更项目的工程量;
c.确定工程变更的单价或总价。
④总监理工程师应就工程变更费用及工期的评估情况与承包单位和建设单位进行协调;
⑤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变更单;
⑥项目监理机构应根据工程变更单监督承包单位实施。
3、工程技术复核
众所周知,技术复核是施工作业活动的基础和依据,也是施工单位必须履行的技术工作职责,更是我们监理人员进行施工工程控制的一项经常性的重要工作,该工作的失误或失职,可能将给整个工程质量带来难以挽救的危害。然而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有些施工单位不认真履行技术复核的工作职责,一些监理员也不重视该项工作。似乎大家都有一种依赖思想,一些监理员抱着侥幸心理:认为该项工作施工单位技术人员会知道怎么做的。于是,不加复验就在技术复核单上签上自己的大名,如轴线和标高的技术复核等。还有些总包则依赖于分包商,不对项目进行技术管理,如桩基施工测量、建筑物定位测量等。从而导致很多工程项目因技术复核工作的失误或失职,在施工过程中,出现不断的技术更改;竣工后出现工程质量问题。不仅使监理人员陷入尴尬局面,同时
还对监理的社会声誉产生严重影响。如某栋小区住宅楼,因未对楼层标高进行技术复核,竣工交房后,住户发现本就不高的层高,实际又比设计降低了80~100mm,于是,集体上访要求赔偿。又比如,某工程因分包单位技术人员计算失误,用错误的数据采用极坐标法放线确定桩位后,未进行技术复核就进行桩基施工。结果导致多根桩报废,并造成工期延误等等。为此管理部不仅要把技术复验工作列入监理规划之中,还应结合工程实际,制定一份切实可行的、详细的监理实施细则,将需要进技术复核的各部位、由谁负责进行复核、技术复核的程序等作详细的规定,并由总监分阶段或定期进行检查,以明确责任并确保各种技术复核工作均能很好地得到履行【4】。
总之,只要我们监理这支服务队伍,善于总结自己在建设工程监理工作中的各种经验和教训,并不断地通过相互间的学习交流,监理队伍的整体素质将得到提高,从而赢得社会的尊重和赞誉。
参考文献:
【1】 林之毅.对我国工程建设施工阶段监理工作规范化的研究【J】,重庆大学,2002-5-12
【2】 耿德全,EPC项目设计变更控制系统设计,有色冶金设计与研究,2005-8-30(4)
【3】 刘伟敏,如何控制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工程变更,工程管理,上海建设工程咨询网
【4】 黎国强,监理在工程设计变更和技术处理中的探讨,建材与装饰,2007-8(下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