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设计论文:EPC工程项目总承包模式造价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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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1-02-26 14:37:21 更新时间:2022-04-21 14:56:09
EPC工程项目总承包模式造价控制
杨樱梅
(中电广西防城港电力有限公司广西南宁530022)
摘要:EPC模式具有明显的特点和优势,已成为越来越多的业主在建筑工程中首选考虑的实施模式。本文对“EPC”模式下建筑工程工程造价控制谈几点看法。
关键词:EPC模式工程造价控制
所谓“EPC”模式,即设计一建造与交钥匙模式,就是设计、采购、施工一条龙,全部由一家企业总承包。目前,由于EPC这种国际流行的项目管理方式具有明显的特点和优势,已成为越来越多的业主在建筑工程中首选考虑的实施模式。对于业主而言,“EPC”模式具有显著的优点,但是对于总承包方来说,“EPC”模式却意味着巨大的责任和繁杂的工作。有鉴于此,为实现最大的投资效益,笔者谈几点对于“EPC”模式下建筑工程工程造价控制的看法。
一、“EPC”模式的内涵与特点
1、EPC”模式的内涵
EPC是英文EngineeringProcurementConstruction的缩写,意思是设计、采购和施工。指工程总承包企业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工程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服务等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在传统的工程项目承发包中,普遍存在勘察、设计、采购、施工相互脱节,在质量、安全、进度和现场管理以及衔接部位,缺乏统一调度和协调,造成了项目整体效率低、效益差。因此,实际工程中业主宁可支付相对较高的费用,期望在合同中固定价格、固定工期,并保证项目成功建设,从而使工程的成本和自己分担的风险具有更大的确定性。显然,EPC模式显然是最好的选择。与传统的FIDIC红皮书《土木工程施工合同》和黄皮书《机电工程合同标准格式》比较,EPC合同正是FIDIC在理解、承认并尊重业主的这种愿望和需求的基础上制定的,EPC/交钥匙总承包模式在发达国家渐成工程承发包的主流模式之一。
EPC合同(ConditionsofContactforEPC/TurnkeyProjects)在FDIC文件里通常叫做“银皮书”,实际上是由承包商负责设计的总承包合同,属于一种交钥匙项目,可以说它是“设计+施工”(D+B)合同方式的一种延伸。
2、“EPC”模式的特点
EPC的最大特点是固定总价,这与FDIC“红皮书”的单价合同(UnitPriceContract)不同。业主与承包商双方要先谈妥价钱(当然对应着就有一个较长的谈判过程,而单价合同的这个过程很短,也相对要简单得多),签约时一定要考虑到可能的风险,因此承包商的价格中难免含有一定水分,以达到防范风险的目的。而“红皮书”则是以“波纹理论”为原则去处理问题,只要求承包商考虑自己知道的情况。在EPC合同的条件下,承包商承担的风险比“红皮书”、“黄皮书”来得大,因为价格一旦固定就很难再索赔,如不良地质条件之类的未知因素在EPC中是由承包商承担的(而“红皮书”中很明确是属于索赔的范畴)。这使得承包商在面对完全固定的硬性规定时,只能想办法从设计上去找“费用”(而在“红皮书”中又是绝对不可能的)。
EPC为什么采用固定总价合同的方式呢?因为EPC通常与融资有着密切关系,因此也有FEPC之说。由于偏重于融资安排的缘故,融资人要求项目成本一定要有确定性,不能敞口;并且还要有前瞻性,以保证融资金额的相对固定和安全,否则融资人的风险就会很大。EPC签约双方的议标比较漫长,实际上是一个讨价还价的过程,而且很重要。
EPC还有一个明显的特点,就是合约中没有咨询工程师这个专业监控角色和独立的第三方,所以不再是“红皮书”条件下的三角关系。因此,必须承认EPC合同对承包商的监管很弱,业主的参与力度也很小,而且在“银皮书”的序言里也说,“业主基本不干涉承包商的工作”。这主要与EPC的特点和融资有关。承包商认为,自己带资支持项目,业主无权干涉,否则承包商就有权把资金投向条件更好的项目。如果说EPC合同中业主有什么权力,那是可以派业主代表,而他的实权主要是在监控进度上,当发现实际进度比计划进度慢,则业主代表有权要求承包商采取补救措施。
二、“EPC”模式的造价控制要点
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之间,存在相互依存、相互制约的辨证关系,二者相辅相成。首先,工程造价的确定是工程造价控制的基础和载体,没有造价的确定,就没有造价的控制。其次,确定造价和控制造价的最终目的是统一的。即合理使用建设资金,提高投资效益,遵守价格运动过程,造价的确定过程也就是造价的控制过程,只有通过逐项控制,层层控制才能最终合理确定造价。
1、项目前期策划阶段
业主在项目前期策划的重点是投资控制。首先确定项目目标,对项目的情况和问题做充分的调查,进行项目的目标系统设计,对其目标和计划进行分解,对项目环境进行充分研究、调查和对目标进行充分优化,正确选择整体最优目标。对达到项目目标所需要的项目要素构成、获取渠道以及这些要素的优化组合进行分析。依据资源计划、资源单价、项目数据库以及对时间的估计做出最初项目估算。
2、项目设计阶段
工程造价管理与控制贯穿项目建设的全过程,而设计阶段是关键,有资料显示,在初步设计阶段影响工程造价的可能性为75—95%;在技术设计阶段,影响工程造价的可能性为35—75%;在施工图设计阶段,影响工程造价的可能性为25—35%;而到了施工阶段,影响工程造价的可能性仅为10%,由此可以看出对工程造价控制的关键在于设计阶段。一般业主为了了解工程的投资控制数,都会首先委托一家设计单位进行该项目的初步设计,以此为基础。因此在项目的初步设计阶段,严格把好项目投资关,对于工程造价的合理确定与控制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1)实行工程设计招标和设计方案竞选。设计单位必须参与市场竞争,在竞争中提出满足使用功能,经济实用、技术先进、又有创意的优秀设计方案。通过招标或方案竞选,可以避免设计市场垄断,提高设计质量,减少设计变更,缩短设计周期,更好地发挥投资效益。
(2)充分做好可行性研究工作。根据投资限额的要求,设计单位对设计方案要尽量优化,在确定投资决策后,最大幅度地节约投资、降低工程造价,把项目经济评价作为项目可行性研究的核心。
(3)采用限额设计。根据我国工程造价限额体系:估算>概算>施工图预算,EPC承包价格不能突破承包范围相应的概算。在保证工程功能前提下,按照批准的设计任务书及投资估算来控制初步设计,按照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控制施工图设计。
(4)运用价值工程优化设计。根据国外经验,在设计阶段运用价值工程可以降低造价25-40%。要求设计单位在每个设计阶段,每个专业均能运用价值工程原理进行设计,从功能和成本两个角度综合考虑和评价,使二者协调起来,这样能提高设计质量和建筑的机械化、专业化、缩短工期,降低工程造价。
(5)实行限额设计奖惩制度。采用这种制度能够激励设计人员加强专业间的配合,认真研究优化设计,进行技术经济比较,在保证工程安全和不降低功能的前提下,通过采用新方案、新工艺、新设计、新材料等方法节约工程投资,则业主根据节约投资额度的大小对设计单位实行奖励。相反,因为设计单位引起投资超支,要扣减设计费。
3、项目施工阶段
(1)在EPC合同或招标文件中,对施工阶段设计优化工程量规定合理幅度。根据EPC承包合同,承包商在施工阶段进行设计优化是节约成本、谋取利润的主要手段之一,但是为了维护承发包双方的利益,在合同中应该对设计优化工程量规定一个合理的幅度(一般情况下,规定设计优化工程量不能超过10%),在此范围内可以接受,超过此范围,则超出部分应在合同总价中予以扣除。这样做的目的就是让承包商在投标时就充分体现设计优化,而不是在中标后施工阶段才体现,同时也为承包商在施工中再次进行设计优化提供了一定空间,可以提高承包商的工作积极性。衡量优化工程量是否超过规定幅度的工作,可以由现场监理工程师完成,把承包商中标时的各项工程量与具体实施完成的工程量逐项进行综合比较得出优化比例,最后提交完整的比较资料给业主复核。
(2)严格控制工程计量,加强竣工检验。业主在施工阶段的造价控制,主要是工程计量审核签证,重点是竣工验收。要求委托的项目管理机构坚持按“工程合同为依据,独立平行测算为基础,工程质量为保证,计量核实为手段”的原则进行工程量审核。一是掌握具体工程项目的工作范围、工作方法和计量方法,并对照施工图实算工程总量明确工程控制总量。二是经常深入施工现场,了解和掌握工程进度和质量执行情况,并对建筑物的尺寸、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数量独立进行现场实测实量,采用相应的过程计量方法复核已完成的实物工程量,做好月度工程量和阶段工程量的计量审核与分析工作,并提供给业主。三是根据合同要求以及工程具体情况进行额外的工程量计量和复核
为保证工程建设合同得到切实履行,凡开工、验收等签证手续不全或质量不合格的工程项目,项目管理人员不得进行工程量的计量与签字。严格把好工程设计变更项目的计量签证关和竣工质量检验关。
三、结束语
EPC模式是一种建设项目组织实施的新模式,它顺应了“小业主,大监理”的发展趋势。承包商可以充分发挥自己的技术和管理优势,追求最大经济效益;业主为了提高项目管理的效率并减少参与力度,必然要追求项目的最终价格并要求工期具有更大程度的确定性,对工程造价进行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有利于合理使用建设资金,提高投资效益,维护有关各方的经济利益。因此探讨EPC模式下的工程造价的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必将促进EPC模式的进一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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