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设计论文:预拌混凝土质量的监督管理
所属栏目:建筑设计论文
发布时间:2011-02-26 14:37:21 更新时间:2011-02-26 14:37:21
预拌混凝土质量的监督管理
李凌翔
玉林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537000
摘要:今许多问题常困扰预拌混凝土的管理工作,预拌混凝土市场的不规范,对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和施工工地带来了许多问题,本文主要分析了预拌混凝土质量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同时提出了相应地解决办法。
关键词:预拌混凝土;质量与管理;解决问题
最近这些年,我国预拌混凝土发展迅猛的同时,不但产生了很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也很大程度促进了混凝土技术的革新进步,同时也对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目前,混凝土质量的监督管理仍有一些不尽人意之处,很多问题时常困扰着预拌混凝土的管理工作。笔者根据多年的工作实践经验,通过对一些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及施工工地所做的调查研究,系统分析了预拌混凝土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同时对这些问题提出了解决建议,希望能引起有关部门及专家的关注,为进一步规范预拌混凝土市场起到一定的推动作用。
1存在的主要问题
1)混凝土在交货后坍落度的控制问题混凝土坍落度的控制,既是监督管理中最为突出的问题,又是比较棘手的问题。坍落度控制偏大或偏小,不仅影响到混凝土拌和物的工作性能,也影响到结构混凝土的强度和耐久性,结果势必危及到整个建筑的工程质量。因此,国家标准《预拌混凝土》GB14902-2003明确规定了混凝土坍落度实测值与合同规定值的允许偏差。
笔者从调研中了解到,预拌混凝土公司在混凝土出厂前,都要进行配合比设计和试验,以确定水灰比、单位用水量和砂率等重要参数;一旦用水量确定,绝不允许随意改变。因此,《预拌混凝土》等许多规范都明确规定,严禁给运输车内的混凝土加水。尽管已经三令五申,混凝土中外加水现象仍然时有发生,而且多半发生在混凝土的接收单位。
我们注意到,预拌混凝土公司运送到交货地点的混凝土拌和物的坍落度,一般均能控制在规范和合同要求的范围内,而且往往都控制在允许值的上限。但是,部分施工单位的具体操作人员为了施工方便,即使浇筑基础底板,也偷偷地或明目张胆地往混凝土搅拌车中加水。结果导致混凝土水灰比增大、拌和物的和易性变差、试块强度下降、混凝土结构表面出现裂缝或蜂窝麻面、实体检测混凝土强度达不到要求等一系列问题。一些施工单位对此不严格要求,预拌混凝土公司为了减少损失,派出技术人员到工地巡查,但收效甚微,这给建筑工程的混凝土产品安全使用和强度发展埋下了隐患。因此,如何杜绝预拌混凝土的外加水问题,维护水灰比定则的科学尊严,已是有关管理部门急待解决的共性问题。
2)预拌混凝土试件取样、制作和养护不规范众所周知,混凝土质量评定验收的主要依据是混凝土试件的抗压强度,而这些试件必需用标准方法取样、制作并在标准条件下养护,然后用标准试验方法进行试验。许多工地都比较重视混凝土试件的制作和养护,但也有一些工地不按规范去做,造成扯皮现象,使预拌混凝土公司的质量管理人员深感困惑。一般工地都缺乏混凝土标养室,多数施工单位认为,混凝土质量应由混凝土生产企业负责,从而把混凝土试件的取样、制作、养护让普通民工去完成或全部由混凝土生产企业代劳;而个别承接混凝土试块检测的试验站,不管试样取自何处、试块由谁制作、养护条件是否标准,见证取样的红章照盖不误。施工单位只要混凝土公司提供“合格”报告单,就万事大吉。使工程质量的见证取样失去了意义,埋下了质量安全隐患。
3)混凝土浇筑后不养护或养护不到位混凝土本身是一种非匀质性的建筑材料,裂缝是其最常见的现象。发生裂缝的原因很多,但不养护或养护不到位是混凝土出现干缩裂缝最主要的原因。这是由于混凝土受外部条件的影响,表面水分损失过快,变形较大,内部温度变化较小,较大的表面干缩变形受到混凝土内部的约束,产生较大拉应力。为了防止混凝土裂缝,《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第7.4.7条、《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92第4.5.5条、《粉煤灰混凝土应用技术规程》GBJ146-90第5.0.5条对混凝土的养护方法、养护时间以及混凝土终凝前对混凝土表面裂缝的修补均做了规定。但根据调查所知,能按规范要求执行的工地并不多。《预拌混凝土》GB14902-2003规范的条文说明中明确指出,“预拌混凝土不包括运送到交货地点后的混凝土浇筑、振捣及养护。”也就是说,预拌混凝土的所有权在交货地点交货验收后就由供方转移到需方了。这样,混凝土产生收缩裂缝就很难分清责任,经常发生扯皮现象。
4)工地施工管理人员对混凝土的相关规范和规程认识不足
许多建筑施工人员对于预拌混凝土有关知识的认识比较肤浅,特别是有的施工管理人员对预拌混凝土的相关规范和规程认识不足,使他们处理问题时的理念还停留在原现场搅拌混凝土的基础上。这给预拌混
凝土的质量管理工作造成了十分不利的影响。另外,目前有些规范的修订跟不上混凝土技术的发展,实际工作中仍用老办法来处理新问题;还有的标准和规范出现自相矛盾现象,也给质量监督带来了一定的困难。
2解决方法
1)供需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应明确相关义务和责任例如混凝土拌和物的额外加水问题,混凝土试件的取样、制作和养护问题,结构混凝土的现场养护问题等都要在合同中明确双方的义务和责任。
2)供需双方要做到“知己知彼”。通常情况下,混凝土的需方在选择混凝土供应商时,要提前对其进行考察然后再通过招标或综合考评来选择。而混凝土公司对施工单位的详细情况了解得并不多,这就需要混凝土公司对混凝土的需方进行考察和了解,如:该施工单位的信誉度怎样?曾经建设过哪些工程?施工质量如何?施工管理队伍的整体水平怎样?工地有没有混凝土标准养护设备只有这样,才能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
3)混凝土公司应不定时地派人到施工工地加强交流。到工地后,除了观察本厂混凝土工作性是否满足施工要求、了解混凝土在工地的浇注情况外,最主要的是与工地相关人员进行交流,无论是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还是具体操作的一线工人,都要在听取他们意见和看法的同时,恰当地交流有关预拌混凝土的规范、规程和操作方法,以便对方很好地使用本公司的产品,尽可能避免扯皮现象的发生。
4)建立工作联系函制度。对于一些不能按照规范规程操作的施工单位,混凝土公司有关人员要耐心地与施工管理人员、监理等沟通,必要时用书面的形式如工作联系函、温馨提示、建议或意见等方式来提醒。
3结语
综上所述,处理预拌混凝土的质量问题,最主要是参与工程建设的几方主体要加强对相关规范的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的质量意识和管理水平,做到明确责任相互监督。同时,作为质量监督管理机构,也要关心和重视这个问题,既要宏观调控,也要细化监督。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明确划分责任界限,使预拌混凝土市场更加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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