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化进程中农村集体经济的出路
所属栏目:经济学论文
发布时间:2017-05-05 14:19:11 更新时间:2017-05-05 14:00:05
集体经济是农村经济发展的主要模式,伴随着城镇化的发展,集体经济的发展也暴露出一些问题,本文从农村集体经济的历史发展进程入手,研究了城镇化发展对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影响。
《商业经济》是黑龙江省商务厅主管,黑龙江省商业经济学会和黑龙江省商业经济研究所主办,《商业经济》编辑部编辑出版的经济类综合期刊。本刊注重期刊的标准化、国际化和现代化建设。为丰富本刊刊发内容,进一步提高期刊质量及可读性,扩大本刊影响力,现正在面向社会各界诚征优秀稿件。
建国初期,党和政府进行了土地改革,把土地分给了农民个人,但集体经济尚未发展。20世纪50年代初,中国开展农业合作化运动,农村经历了互助组到初级社再到高级社,后来又发展为人民公社,农民也由以土地入股(所有权归农民)发展到土地归集体所有。
中国的城镇化处于进一步的发展之中,而城镇化中的集体经济也面临一些困境。回顾中国农村集体经济的历史演变及其发挥的作用,提出中国农村集体经济在今天城镇化过程中所面临的问题,图从不同区域的分析入手,提出城镇化进程中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路径选择。
一、农村集体经济的历史演变及其作用
合作化运动促进了中国农村经济的发展,但后来的合作化推进过快,人为确定的生产关系超越了生产力发展,最终阻碍了中国农村经济的发展。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农村实行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集体将土地承包给农民,同时实行必要的统一经营。在行政体制上,撤销了人民公社,建立起乡、村和村民小组。80年代初,社区农村股份合作制这种新型的经济组织出现了。它在农户和集体双层经营体制的基础上,解决了集体层次的财产及其收益归属谁的问题[1]。
二、城镇化对农村集体经济的影响
十五大(1997年)之前,城镇化的概念更多的是理论上的探讨。从十五大到十六大,城镇化概念获得广泛认同,党的十六大(2002年)提出加快城镇化进程。十八大(2012年)提出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城镇化、大城市、城市群已成为主流认识。城镇化在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加快农民转为市民的同时,也给农村集体经济带来一系列的挑战。如何解决这些问题与挑战,是决策者们必须思考与面对的问题。
1.城镇化征去大量的农民耕地,影响了农村集体经济基础。中国农村集体经济是以土地为基础的,农民依附于土地,土地是农民最重要的生产资料。离开土地,农民的生存与发展受到极大影响。虽然失地农民能获得部分经济补偿,但对于没有较强谋生技能的农民来说,补偿的货币并不能使农民维持太长久的生计。失去了土地,集体经济该如何发展?才能使无所依靠的农民获得依傍与保证,在维持正常生活水平的同时,甚至有更进一步的发展,而不是沦为城市贫民阶层?
2.原有的集体资产该如何处置?在有的乡村,除集体土地外,都办有集体企业或者是集体共有的厂房、门面、商铺等等。在城镇化后,原来村落的生态与空间结构与组织已经发生巨大变化的情况下,集体资产如何处置?是分光用光,还是作为集体资产继续保留,成为全村农民的福利?这也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3.村落的地域被割裂,城镇化后,人口流动加快,有更多的外地人口涌入,也有本区域的人口迁出,村落相应变为城市社区。在新的社区空间架构上,拥有更为复杂与多彩的元素,如何发展村落经济,进而处理更为复杂的社区社会问题,从而营造一个平安、祥和的社区环境[2] ?
4.失地农民如何再就业?是发展集体经济,充分吸纳失业农民,还是另谋途径,为农民创造就业门路,从而使其获得可持续发展?
以上问题,从各个方面剖析了城镇化对农村集体经济的影响。当然,城镇化对集体经济也有正面的促进作用,比如外来因素的涌入,使集体经济获得进一步变革与发展的动力。这好比一个耗散系统,熵的变化,也可能使其进化到更高级的阶段。
三、发达地区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先进经验
(一)深圳模式
1980年,深圳成为特区,深圳的城镇化也加快推进。其集体经济的演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向:(1)加工贸易业。深圳洗脚上田的农民,凭借靠近香港的优势,大力引进香港的加工贸易业。农村的集体经济组织,主要提供土地、厂房与水电,同时获得加工费,这些都成为农民福利的重要来源。(2)物业经济。随着城镇化的推进,当初的农村地区,成为繁华的商业区。集体原来所有的商场、酒店,便成为可以出租、赚取大量租金的物业。(3)社区经济。政府考虑到集体经济组织和失地后农民的生存与发展,给集体和个人均预留了土地。集体经济组织演变为现在的城市企业,而这些企业承担了大量的行政与社会职能。当然,上述经济形态存在于一定时期,在新的形势下,它们也需要再生。有学者提出,应该让深圳这些集体经济民营化,去接受市场的挑战[3]。
(二)北京模式
20世纪90年代,北京城郊开始出现城市化的浪潮。城市化,给当地的集体经济同样带来很多问题,如生产资料的匮乏,农民就业困难以及缺乏社会保障等问题。城郊的一些村级组织,及时觉察到这些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例如集体产权改革等等。他们把集体资产进行清产核算,在清查人口的基础之上,将集体资产进行量化配股,集体股、个人股各占一定的比重,并最终组建股份制企业。在产权制度改革后,他们把集体商铺、酒店、客房进行出租,把剩余的非规划土地打造成生态园区和批发市场,同时对全村的商品房进行商业运营,并大力发展仓储等第三产业。这些举措,在增加集体资产的同时,为失地后的农民提供了更加强大的生活保障[4]。
(三)苏州模式
苏州经历了“苏南模式”大力发展乡镇企业就地城市化、乡村城镇化到新区与开发区建设的扩张型城市化的过程,其城镇化过程,为国内外学者瞩目。随着市场的发展,苏州原有乡镇企业的优势逐步散失,其经营性企业向股份制合作经济转化,农户家庭大都拥有资本与股份,每年都能进行分红。同时,他们大力兴建标准厂房、商务楼、集宿楼,发展租赁经济;重点发展农业生态园区、休闲观光农业园区。这些举措,极大地增加了农民经济收入[2]。
当然,以上仅是列举了深圳、北京、苏州等先行地区的先进经验。在国内外,还有很多成功经验可供借鉴。先行者的经历与经验,将为后来者所学习与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