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深基坑施工安全探讨
所属栏目:建筑设计论文
发布时间:2011-02-26 14:44:21 更新时间:2022-04-14 15:17:25
摘要:
随着建设工程向地下延伸,深大基坑施工越来越多,周围环境越来越复杂,而由深基坑施工诱发的事故后果常常都十分严重,典型的事故就是边坡失稳坍塌。坍塌事故所包含的基坑破坏主要有五类,一是倾覆破坏;二是整体稳定破坏;三是剪切破坏;四是渗透破坏,流砂、流土或管涌。这些由于深基坑施工带来的安全隐患对于建筑工程相应的安全措施有了一定的要求。本文就建筑工程深基坑施工安全的问题,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建筑工程深基坑施工安全
随着深基础施工技术的进一步发展,复杂条件下深基坑施工的环境保护问题成为人们日趋关注的焦点,尤其在居民楼集中的老城区施工,由于从挖土到支撑形成需要一定的时间,其变形控制具有较大难度,在盛高国际大厦施工过程中,从土方开挖,基坑降水与支撑施工工艺流程控制等环节都有了不同程度的安全隐患。因此,针对深基坑进行安全措施实施非常必要。
一、 深基坑施工安全准备
1、 建设单位应当向设计及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等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2、 建设单位因建设工程需要,向有关部门或者单位查询前款规定的资料时,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应当及时提供。建设单位应当及时**《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保证基坑开挖、坑壁支护、基坑施工符合基本建设程序,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3、 勘察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提供的勘察文件应当真实、准确、满足建设工程的设计及施工安全的需要。
二、工程的安全设计
1、边坡与基坑的支护设计必须由持有岩土工程设计资质的单位承担。
2、设计单位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对涉及深基坑的重点部位和施工的关键环节在设计文件中应注明,并对工程安全性提出指导意见。
3、深基坑安全生产专项施工方案由施工单位的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编制,施工单位的技术和安全等部门的专业人员以及工程监理单位的监理工程师根据各自的职能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签字。
三、工程的安全监督过程
1、严格按照建设部《危险性较大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执行。
2、建筑施工单位应当组织不少于5人的专家组,对已编制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审查,审查内容同时包括审核边坡与基坑支护施工图是否按其方案评审时的专家意见进行设计。
3、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家组必须提出书面论证审查报告,施工单位应根据论证审查报告进行完善,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实施。
4、专家组书面论证审查报告应作为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附件,在实施工程中,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安全专项方案组织施工。
四、工程施工过程安全措施
1、施工单位应有严格的预防基坑坍塌防范措施,基坑支护结构设计和基坑开挖施工组织设计,除正常的审查外,对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还应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专家委员会和技术咨询机构审查通过,方可作为施工依据。
2、施工单位应按《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定》、《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要求对基坑实施监测,掌握基坑边坡土体及已有建筑物的水平和垂直位移、水渗透影响、支护结构的变形和应力等情况。一旦监测值接近规范容许值和所测指标突变时,应及时向业主、监理、设计方报告,并根据监测情况及时调整支护结构和施工方案。
3、在施工工程中,施工单位应当按照专项方案中的规定提出隐患排查、专项整治的实施措施,要根据现场的水文地质状况、支护结构类型、基础开挖方式、基坑坑顶、坑壁、坑底状况等,采取切实有效的安全技术措施。
4、基坑支护工程完工后,主体工程基础施工前必须由建设、支护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和有关专家对坑壁支护体系进行联合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五、工程的安全技术保证
1、基坑土方开挖在降水排水施工完成且运转正常达到预期要求后方可进行。基坑周围地面应采取防水、排水措施,避免地表水渗入基坑周围土体和流入坑内。坑内应设置排水沟和集水井,及时抽取积水。
2、基坑开挖应连续施工,尽量减少无支护暴露时间,开挖必须遵循“自上而上,先撑后挖,分层开挖,严禁超挖”的原则。利用锚杆做支护结构时,应按设计要求,及时进行锚杆施工,而且必须待锚杆张拉锁定后方可进行下一步开挖。
3、坑边不宜堆放土方和建筑材料,如不可避免时,一般应距基坑上部边缘不小于2m,弃土堆高不超过1.5m,而且不超设计荷载值。在垂直的坑壁边距离还应适当增大,软土地区不宜在坑边堆置弃土。当重型机械在坑边作业时,应专门设置的平台或深基础等。同时,应限制或隔离坑顶周围振动荷载的作用。
4、基坑挖土时,要做好挖土机械、车辆的通道布置,安排好挖土顺序等,不得在挖土过程中碰撞围护结构,并做好机械上下基坑坡道部位的支护。
5、采用机械开挖时,为保证基坑土体的原状结构,应预留150-300mm原土层,由人工挖掘修整。基坑开挖完毕后,应及时清底验槽并铺设垫层,以防止暴晒和雨水浸刷破坏原状结构。如果基础超挖,应用素混凝土回填或夯实回填,使基底土承载性能达到设计要求。
6、基坑周边设围护栏杆和安全标志,严禁从坑顶扔抛物体。坑内应设安全出口便于人员撤离。所有机械行驶、停放要平稳,坡道要牢固可靠,必要时要进行加固。配合机械作业的清理、平整场地、修坡等施工人员,应在机械回转半径以外工作;当必须在回转半径以内工作时,应停止机械回转并做好制动后方可作业。土方机械严禁在离电缆1m距离以内作业。机械运行中,严禁接触转动部位和进行检修;在修理工作装置时,应使其降到最低位置,并应加垫土垫块。挖掘机正铲作业时,其最大开挖高度和深度不超过机械本身性能的规定。反铲作业时,履带距工作面边缘距离应大于1.5m。
结论:
随着城市建设的发展,高层和超高层建筑越来越多,其地下室的层数也随高层建筑的高度增加而增多,基坑开挖深度由几米到几十米,使深基坑施工更具危险性,从而对基坑支护和坑内安全防护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怎样才能防止坍塌,保证基坑周围的安全,做到安全施工,成为了现代建筑工程的关键部分。
我们知道,高层建筑的基础埋深一般较大,因此在很多情况下会涉及深基坑施工。深基坑施工支护结构设计与施工影响因素众多,合理选取支护结构形式,正确进行支护结构计算,妥善确定施工方案,并加强对支护结构施工实施严密的跟踪监测,是保证深基坑施工安全环环相扣的重要环节。实践证明:按照软土基坑工程时空效应的理论和方法,所设计的基坑在施工过程中,在各层开挖阶段的挡墙水平位移及相应的墙后地层位移基本符合设计预测值,但由于地层的各向异性和不均匀性以及地层在施工扰动时发生的难以预测到的不明确因素,在施工过程的各个阶段还可能发生某些偏离预测值的现象,这就必需在施工过程进行施工监测和有效控制。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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