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back
月期刊咨询网
当前位置:首页>>刑法论文>>正文

水污染刑法规制罚金有何功能


所属栏目:刑法论文
发布时间:2017-12-13 14:16:47  更新时间:2017-12-13 14:16:46

已签订领域:化学工程/制药,医学题目:**作为抗癌剂***催化剂**取代苯丙***SCI四区 直击了解更多选题

已签订领域:环境科学-公共卫生题目:用**电***生物传感器**癌症**SCI二区 直击了解更多选题

已签订领域:环境科学-公共卫生题目:**氧化石墨烯纳米***材料的生物传感器***结肠癌生物**癌胚****SCI二区 直击了解更多选题

已签订领域:环境科学-公共卫生题目:聚合物纳米***a-硫辛酸***在神经炎症***应用***临床分析SCI二区 直击了解更多选题

已签订领域:计算机视觉/遥感/智能驾驶/汽车题目:**深度学习***高分辨率遥感***车辆检***SCI三区 直击了解更多选题

已签订领域:企业管理题目:社会交流***领导***倾向***方向SSCI,SCI三区,二区 直击了解更多选题

已签订领域:企业管理题目:**中小企业社交媒体****可持续绩效***因素探析SSCI,SCI三区,二区 直击了解更多选题

已签订领域:环境科学,公共卫生题目:利用硫氨酸***石墨烯纳米***电化学***传感器实现癌胚抗原***SCI二区 直击了解更多选题

已签订领域:环境科学,公共卫生题目:基于抗***纳米复合***高性能***早起癌症诊断***SCI二区 直击了解更多选题

已签订领域:经济,能源题目:***政治冲突****绿色金融、金融**、气***化***SCI四区 直击了解更多选题

已签订领域:经济,能源题目:冲***中能源不安全对***和环境***SCI四区 直击了解更多选题

已签订领域:教育题目:大学生***社交媒体***成绩影响***SSCI三区 直击了解更多选题

已签订领域:教育题目:巴基斯坦***学习实施的***的**SSCI二区 直击了解更多选题

已签订领域:教育题目:大学生对****下网络教学**思***SSCI二区 直击了解更多选题

已签订领域:教育题目:**教师和学生对影响***医疗**效果的****看法SSCI三区 直击了解更多选题

已签订领域:计量经济学题目:**货币、黄金、**和美国***的波动***相互依赖性:**数据的分析SSCI一区 直击了解更多选题

已签订领域:计量经济学题目:东南亚***内**趋同***中等收入**:新**的***SSCI二区 直击了解更多选题

已签订领域:建筑,历史题目:历史景点在***旅游发***中的***影响**(**研究:**历史***)SSCI,SCI一区 直击了解更多选题

已签订领域:领导力,管理题目:量化**领导对角色绩效***响:**冲突与工作自主性***作用SCI二区 直击了解更多选题

已签订领域:信息技术,教育题目:数字***环境对学生学习成绩***:游戏**和***现实在教育***作用SSCI四区 直击了解更多选题

已签订领域:信息技术,教育题目:信息技术***续决策之间的***:创新***识的**作用SSCI二区 直击了解更多选题

已签订领域:信息技术,教育题目:课程**对大学生***发展的影响:学习习惯和***的***作用SSCI一区 直击了解更多选题

已签订领域:信息技术,教育题目:信息技术***与可持续决策**:高等***学生认知***作用SSCI二区 直击了解更多选题

已签订领域:计算机,英语教学题目:英语****学**与人工智能****学习SCI三区 直击了解更多选题

已签订领域:计算机,音乐题目:评价**和音乐**对学生成绩***的影响SCI三区 直击了解更多选题

已签订领域:人体工程,心理学题目:基于预先处理模型***模式人体工程学***女生肌肉骨骼***预防行为*** 直击了解更多选题

已签订领域:人体工程,心理学题目:制定一个***人体工程学**,以识别、优先考虑***职业压力源的*** 直击了解更多选题

已签订领域:人体工程,心理学题目:多重工作**压力和工作***:***工效学方法的混合方法*** 直击了解更多选题

已签订领域:数学,经济题目:数学模型***结构调整和经济转型****研究 直击了解更多选题

已签订领域:数学,经济题目:***时间**数学模型在***媒体营销**中的应用*** 直击了解更多选题

已签订领域:数学,经济题目:***时间**模型在***物流运**能力***研究 直击了解更多选题

已签订领域:数学,经济题目:碳****经济的数学模型****研究 直击了解更多选题

已签订领域:农村经济题目:农****社区**发展***分**SCI四区 直击了解更多选题

已签订领域:农村经济题目:创业***对乡村****发展的****SCI四区 直击了解更多选题

已签订领域:农村经济题目:农村创业****的空间*****究SCI四区 直击了解更多选题

已签订领域:医学,电化学题目:纳米颗粒*****及其在癌症****和重金属*****检测中的应用SCI三区 直击了解更多选题

已签订领域:医学,电化学题目:基于*****前列腺癌药物氟****检测方法的*****腺癌治疗SCI二区 直击了解更多选题

已签订领域:医学,电化学题目:气海***********金纳米颗粒的新型****************粘土及其对胃癌********************抗癌SCI二区 直击了解更多选题

已签订领域:医学,电化学题目:基于抗***********GCE纳米***********材料的高性能*******************早期癌症SCI二区 直击了解更多选题

已签订领域:医学,电化学题目:用******电化学生物传感器*****癌症***************SCI二区 直击了解更多选题

已签订领域:医学,电化学题目:基于*****石墨烯纳米****材料的生物传感******用于测定结肠*****生物*****SCI二区 直击了解更多选题

已签订领域:医学,电化学题目:聚合***纳米复合电极*****疏辛酸电化学检测*********SCI二区 直击了解更多选题

已签订领域:医学,电化学题目:利用****酸/**糖**石墨烯纳米复合修饰的电化学*****SCI二区 直击了解更多选题

已签订领域:环境能源,绿色投资题目:环境能源、绿色投资、城市化和环境类方向SCI三区 直击了解更多选题

已签订领域:计算机,英语教学题目:英语教学**人工智能***习SCI 直击了解更多选题

已签订领域:计算机,音乐题目:评价**和音乐形式*学生***影响SCI三区 直击了解更多选题

已签订领域:经济,绿色投资题目:***能源效率***化之间的***SCI三区 直击了解更多选题

已签订领域:经济政策题目:***阐明**印度经济***的关系SCI三区 直击了解更多选题

已签订领域:经济,金融题目:***国家的能源***重***SCI 直击了解更多选题

已签订领域:经济,金融投资题目:***融新之间***直接投资***SCI三区 直击了解更多选题

已签订领域:经济,数学,统计学,管理学题目:非***想重限制下***袭评价***SSCI四区 直击了解更多选题

已签订领域:经济,数字,管理学题目:基干***生产系统***SSCI四区 直击了解更多选题

已签订领域:农业,土壤科学题目:不同***有机覆盖***养分循环SSCI 直击了解更多选题

已签订领域:电力与能源系统,管理题目:pv***氢定价的***随***型稀SSCI,SCI二区 直击了解更多选题

已签订领域:建筑规划,计算机题目:使用***因子分析法***可持续***SCI三区 直击了解更多选题

已签订领域:工程技术,纺织工程,材料科学题目:甘***淀粉酶的提取***退浆中的应用SCI四区 直击了解更多选题

已签订领域:渔业,鱼类生理学题目:饲料***镉毒性的交互***生长***病理学***SCI二区 直击了解更多选题

已签订领域:渔业,鱼类生理学题目:****鱼水源***起的生******SCI三区 直击了解更多选题

已签订领域:金融,环境经济题目:*****预算在能效、绿色***的作用SCI 直击了解更多选题

已签订领域:应用数学/计算物理题目:***非线性库***自相位调制***SCI三区 直击了解更多选题

已签订领域:计算机,医学检测题目:***COVID-19***力***算法***决策SCI三区 直击了解更多选题

已签订领域:计算机,物联网,智慧城市题目:基于***物联网****算法SCI三区 直击了解更多选题

  近年来,我国的水污染严重,水污染犯罪案件逐年递增。2011年《刑法修正案(八)》完善了对水污染犯罪入罪标准的刑事立法,但是如何通过刑事责任的追究实现罪责刑相适应的立法原则理论上还存在争议。接下来小编简单介绍一篇优秀刑法论文。

刑事技术

  摘要:本文针对“罚金刑”在水污染犯罪司法适用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水污染犯罪适用“罚金刑”的理论和实践依据,旨在促进“罚金刑”的立法完善,以更好应对日益频发的水污染犯罪。

  关键词:水污染犯罪;罚金刑;司法适用

  “十三五”规划提出加强生态环境改善及制度研究、环境治理红点及模式创新研究,针对水资源质量持续恶化,污染犯罪案件逐年递增的情形,完善相关刑事立法成为当务之急。日本《关于危害人体健康公害犯罪处罚法》、德国刑法典中“危害环境罪”的专章规定均强调罚金刑的适用,扩大环境刑法的保护范围,使人们短浅的目光从环境的经济价值转移到环境自身的价值上来。那么,我国水污染犯罪刑罚规制中有关“罚金刑”的现状如何?罚金刑在水污染犯罪刑罚中又有着怎么样的作用?我国又该如何完善水污染犯罪罚金刑使其更好的发挥作用?笔者将带着这些问题去进行深入分析。

  一、现行水污染犯罪刑法中关于“罚金刑”的立法

  规定我国的现行规定主要有两个。其一是刑法。刑法第338条“污染环境罪”的规定(刑法原文,详见注释①)和刑法第53条的规定(刑法原文,详见注释②)其二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其中第1条的规定(详见注释③)。在详细的解读我国关于“罚金刑”的立法规定后,笔者总结出以下几点。“罚金刑”在水污染刑事司法制度中的特点:第一,罚金刑的量刑没有统一计算标准,即采用无限额的罚金制;第二,没有明确罚金刑适用的时机,即何时单用何时并用,没有明确的规定。

  二、水污染犯罪刑法司法实践中关于“罚金刑”的适用情况

  鉴于《刑法》修正案八于2011年5月1日正式施行,因此我们选取了2011年至今水污染犯罪的全国性的案例。90%的水污染犯罪审判的刑罚结果都是自由刑和罚金刑并处,只有一例因其被告为法人而出现单处罚金刑的情况。共计33起案例中罚金在一万元及其以下的有10起,占30.3%;罚金在一万以上50万及其以下的有23起,占69.6%;罚金在50万以上的有0起,占0%。笔者还发现这些案情中都包括排放污染物超出国家标准,造成国家财产损失的情况。其中,只有一例既造成国家财产损失,同时也造成人身伤害,而法官判决主要是按照刑法第338条定罪量刑。并且,将近90%的案例中的犯罪人都因自首或者如实供述情况而被从轻或减轻处罚。而刑罚主要是罚金和自由刑并处,只有一例被告是法人的只处以罚金。综上来看,目前水污染刑事司法实践中罚金刑的特点主要包括以下:首先,基本都是自由刑加罚金刑并处,而自由刑基本不超过3年,罚金刑不超过50万元,很少出现单处罚金的情形。其次,笔者通过计算对比发现,在水污染刑事案件中,罚金的数额明显低于其犯罪所造成损失和修复的费用。并且,在这些水污染犯罪刑事案件中,司法机关的判决依据中并没有对罚金的计算标准进行具体的说明,而是由司法人员根据案件情况及情节来做出数额的判决,缺乏客观性。此外,从整体上看罚金刑的处罚数额较低,并不能很好的起到威慑的作用。使罚金刑的功能无法有效的发挥。近6年的水污染犯罪案例中,罚金刑的数额在几千元至万元不等,其罚金数额明显小于其所获利益。对环境犯罪所处的罚金刑的总体数额偏低,犯罪行为人所受的处罚明显小于其因破坏环境而获得的利益,从而导致犯罪行为人虽然受到处罚但仍然可以获得巨大经济利益的现状。对出现这种司法实践现状的原因,笔者认为主是因为有关水污染犯罪刑事立法不完善。我国刑法第338条仅仅是对污染环境罪做了规定,并没有对水污染犯罪做具体的规定。例如,水污染的水体范围、水污染罚金刑的适用范围等。在司法实践中,法官在处理水污染犯罪案件时,只能依据刑法第338条等法条,行使自由裁量权。

  三、水污染犯罪的特点及其对罚金刑的实践需求

  水污染犯罪具有三方面的特点,一是污染行为大多具有利害交织的特点,其可能是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中难以有效避免的行为;二是地方政府的保护主义可能导致水污染犯罪频发;三是水污染行为本身具有不可逆转性、原因复杂性、潜在性等特点,导致水污染犯罪难以查获且不可预测。众所周知,环境污染是人类正常活动的有害副作用,刑罚只能作为治理环境污染行为的最后一道防线,如果刑法不保持其“谦抑性”的特点,其结果只能使得企业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缩手缩脚,使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失去协调,阻碍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企业作为大多数水污染犯罪的主体。其为了节约成本,减少在环保设施的投入或是为了减少、躲避应缴纳得环境保护费用,而将未经过处理的污水排放到水域中,造成严重的危害结果。为了追求经济绩效,有些地方政府大力引入高耗能、高污染企业,为发展当地经济就牺牲了当地的水环境,导致水污染犯罪频发。在实践中,我们经常难以弄清水污染是由众多环节中的哪个环节的污染行为造成的,这和水污染涉及的地区广、接触污染的对象普遍、影响的范围大是离不开的;水污染有众多的污染物质种类,从而会导致不同的危害,而且其污染危害往往有很长的潜伏期,危害结果也可能不断持续的出现,对其造成的损失无法一次性量化出。而且水污染一旦形成,治理也是一大难点。即使停止排污,也难以消除已经发生的污染,很多严重的污染导致的后果甚至是不可能恢复。而且,治理费用也远远高于预防费用,耗费的时间也长。④欧美国家“罚金刑“主要适用于管理型行政违法的刑事化,由于这类违法具有严格责任、非道德性的特点,监禁刑容易造成刑罚的过量,罚金的威吓价值突出。理论界认为我国刑法设立罚金刑的目的在于通过对犯罪者进行金钱的处罚来惩罚与预防犯罪,抑制利欲型犯罪者再犯罪的能力和动机,达到遏制和减少犯罪的法律效应。从水污染犯罪的特点来看,罚金刑对水污染犯罪的预防及惩罚具有有效作用。一是企业在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中难以有效避免水污染的发生。利用经济学的观点对犯罪产生及其发展的原因进行个体分析,认为犯罪产生的原因在于犯罪人因实施犯罪所得到的收益大于其为犯罪所投入的成本。行为人之所以犯罪,原因在于行为人是理性的,精于计算的价值最大化者,在他权衡犯罪所得大于因犯罪而可能遭受诸如刑罚惩罚的损失时,追求利益的动机刺激他实施犯罪。也就是说,犯罪产生和存在的原因在于利益的刺激。从狭义上讲,犯罪的成本仅指犯罪的个体为实施犯罪而支付的成本代价。就是犯罪个体为实施犯罪所进行的投入。对企业进行罚金刑的处罚,不至于使其因畏惧承担过重的自由刑等刑罚而不敢从事经济生产,相对于自由刑,罚金刑既能警示生产者合理排污,又不至于使生产者不敢从事生产。二是地方政府为了保护生产者生产,促进经济发展。助长了企业从事水污染犯罪行为。根据刑罚的惩罚目的以及企业的获利心态,对企业进行罚金刑等财产刑惩罚,更能戳中企业的短板。从水污染犯罪的发生原因来看,行为主体多为从事生产经营获得主体,其污染水环境大多基于获利动机,因此,“罚金刑”显然比其他刑种更适宜于惩治“水污染犯罪”。

  四、研究结论及立法建议

  我国刑法设立罚金刑的目的在于通过对犯罪者进行金钱的处罚来惩罚与预防犯罪,抑制利欲型犯罪者再犯罪的能力和动机,达到遏制和减少犯罪的法律效应,并保护受害者的财产权益。根据我国刑法设置罚金刑的目的,我国对于水污染罚金刑的立法理想状态应该是:建立一套完善的应然标准,这个应然标准应该是足够统一公平具体,能够在司法审判中做到有法可依,减少法官在在处刑时的自由裁量权;这套标准还应该拥有一个足够低的入罪门槛,以及一旦入罪的罚金后果能够很好的预防其他人犯罪,给想犯罪的人以法律威严震慑之感。通过这套统一的标准能够有效地惩罚犯罪和预防犯罪。为了更好的达到以上所分析的水污染犯罪中罚金刑的理想状态,目前,我国在水污染犯罪中罚金刑的完善中应做到如下几点:罚金的数额应当有一个幅度范围,法官应在一个限度内进行量刑判决;应明确罚金刑适用的时机,何时单用何时并用,使法官在审判时更客观具体,有一个统领的明确规定,在这个范围内进行判决;加大罚金刑的处罚数额。

  (一)立法上完善罚金刑的处罚标准,明确规定罚金数额的幅度范围。针对我国刑法并没有规定对水污染犯罪如何处以罚金刑,为了使判决结果更客观公正,我们需要对罚金数额设定一个处罚标准。我国现状下,无限额的罚金制虽然能够让司法人员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以及犯罪情节作出符合案件实际的罚金判决。但是在司法实践中,这种无限额的罚金制,为法官行使自由裁量权留有了很大的余地,从而容易导致刑罚擅断的危害。所以在笔者看来,可以根据各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水资源环境的综合素质,水污染的程度,治理水污染的代价以及水环境的是否可挽回,来综合得出一个具体的水污染犯罪的处罚标准。

  (二)明确单处或并处罚金的界限。有客观规定严重污染环境到什么程度是单处罚金,又到什么程度要自由刑与罚金并处。因为现行现状下,这种界限相对于法官来说是很难判定的,是相当模糊的。举个例子来说就是:“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不同的法官基于不同的思维观念对于及其相似的案件可能做出不同类型的判决,这种做法就不利于公平正义的原则。

  (三)加大“罚金刑”处罚数额的力度。从整体上来看罚金刑的处罚数额较低,不能很好的起到威慑的作用,罚金刑的功能也就无法有效的发挥。对环境犯罪所处的罚金刑的总体数额偏低,犯罪行为人所受的处罚明显小于其因破坏环境而获得的利益,这样导致犯罪行为人虽然受到处罚但仍然可以获得巨大经济利益,这样罚金刑便无法发挥其在惩治环境犯罪中的应有作用。对单位特别是一些大企业而言,过轻的罚金刑对其缺乏威慑力,这样在一定程度上纵容危害环境的行为发生,最终造成企业的环境损害成本由整个社会承担的恶果。而且,世界上其他国家对重大污染事故的赔偿大多是天文数字。例如:2010年,墨西哥湾漏油事件后,肇事的英国石油公司除了被处以数十亿美元的罚款外,还被要求出资200亿美元建立赔偿基金。2007年,美国“特富龙”案中,杜邦公司被要求向当地民众提供高达3.43亿美元的经济赔偿。所以,笔者认为应加大“罚金刑”处罚数额的力度。加大对水污染刑事犯罪惩罚的威慑力。而且,在现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对人们而言金钱惩罚似乎更能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对于水污染犯罪者而言加大罚金的力度,使其犯罪的牟利目的难以实现或者惩罚大于获利,进而减少水污染犯罪行为的发生,从而起到很好的威慑与预防的作用。总观,罚金刑在我国水污染刑事立法及司法现状,罚金刑的预防及惩罚功能未完全发挥,距离成熟及完善的水污染犯罪罚金刑机制尚有较大距离。从立法上来看,其仅仅是规定了罚金刑这一惩罚方式,具体内容还待完善。从司法实践上来看,罚金刑的数额主要依靠法官自由裁量,罚金刑的预防及惩罚功能未得到真正发挥。但是,罚金刑在预防及惩罚水污染刑事犯罪中的作用不可忽视,学者及相关专家应该不断探讨,推动我国水污染犯罪罚金刑机制不断完善。

  阅读期刊:《刑事技术

  本刊是反映刑事科学技术极其相关方面内容的综合性学术期刊,是国内介绍法庭科学技术的权威性杂志。读者对象主要为基层公、检、法、司部门的技术警察、干 部、侦察员,以及解放军、武警、铁路、交通、民航、林业、厂矿企业保卫部门的工作人员,各公安院校和其他大专院校从事法医学、刑侦、法律工作的师生 等。



月期刊平台服务过的文章录用时间为1-3个月,依据20年经验,经月期刊专家预审通过后的文章,投稿通过率100%以上!
  • 推荐法学人必看的容易投稿核心期刊

    2026-05-25
    法学核心期刊普遍难投,所谓容易是相对的通常指审稿较严但接受面较宽、对青年学者或实务选题较友好、或审稿周期较短的期刊,而非门槛低。为了确保论文发表发表核心期刊,论文选题前沿、文献综述、规范性,质量为王,远比挑选容易投稿期刊,以及抄袭、低水平综述或表格
  • 政工类核心期刊有哪些

    2026-05-23
    政工类核心期刊论文整体较难发表,不仅仅是门槛高、竞争激烈,政工属热门但版面稀缺领域,审稿严、重复率要求高、创新性与理论深度要求强,对于职称晋升或业绩考核的人员来说,发表一篇高质量核心期刊非常重要。下面一起看看 政工类核心期刊有哪些 。 1、《学校党建与
  • 好投会计与经管类核心期刊汇总

    2026-05-22
    会计与经管类核心期刊众多,为了能够顺利毕业/职称晋升,作者在选择期刊时,需要综合多种因素考量,选择一本好投稿、审稿快、录用率和高认可度的核心期刊投稿。以下是大家介绍的 好投会计与经管类核心期刊汇总 ,供选刊参考: 《财务与会计》北大核心+AMI扩展 由财政部
  • 比较好发的医学科技核心期刊

    2026-05-21
    医学领域的科研者和临床医生,想要将研究成果高效顺利的发表在学术影响力和认可度高的科技核心期刊上,必须了解投稿目标期刊的审稿速速、录用率和收稿范围等。以下是为大家推荐的 5本比较好发的医学科技核心期刊 ,供选刊的你做参考: 1、《安徽医学》 作为安徽省医学
  • 推荐容易发的党建类期刊

    2026-05-20
    发表党政论文是学校党政领导、党务干部、宣传干部、学工干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和辅导员等提升综合素质、塑造专业形象、拓宽职业路径以及促进学术交流的重要手段。而且还可晋升正副高职称和评奖评优等,以下为大家 推荐容易发的党建类期刊 ,供参考: 1、《学校党建
  • 最新!法医刘良的新书《真相不会沉默》狂卖20万册及科研成就

    2026-05-12
    近日,65岁法医刘良的新书《真相不会沉默》上市不足一月,销量突破20万册,他签售时签到手抽筋,还幽默调侃以后可以做成门神,他表示大家愿意看,是因为需要真实的内容。 法医刘良的主要成就 科研成就 1、科研综述 刘良长期从事法医病理学和法医毒理学科研和司法鉴定工
  • 最新!南通一中学教师论文查重率91.9%,校方回应:属实

    2026-05-14
    近日,江苏南通一中学教师论文涉嫌抄袭引发社会关注。5月8日,南通市崇川初级中学发布通报称,网友反映的情况属实,申请取消其已取得的学术荣誉;三年内不得评聘高一级职称,不得参与岗位晋升,不得参与评先评优;按有关规定对其进行党纪政纪处分。 事件的核心细节,处
  • 最新动态!美国计算机协会(ACM)2026年全面开放获取(Open Access,OA)

    2026-04-01
    自2026年1月1日起, 美国计算机协会(Association for Computing Machinery,ACM)数字图书馆中所有ACM出版物及相关资料将全面开放获取(Open Access,OA),以确保全球读者可免费、即时地获取计算机领域的前沿研究成果。此次ACM出版方式的重大转型,将对我校师生未来
  • 2026年中科院期刊分区表不再更新怎么办?有高校明确:暂用2025年分区表认定

    2026-03-31
    近日,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以下简称中科院文献中心)发布声明,宣布将不再更新、发布推出已有22年的期刊分区表。国内高校及科研机构该如何因应引起学界关注。 3月30日,电子科技大学图书馆在官网发布了《关于2026年发表论文中科院分区查询方式的说明》:近日,中
  • 最新!2026年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发布声明,不再更新与发布期刊分区表

    2026-03-28
    自2026年起, 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以下简称文献中心)将不再更新与发布期刊分区表。 我们将继续开展学术资源评价方法的研究与探索,积极服务国内外学术交流与出版生态建设。 多年来,期刊分区表工作得到了广大用户的持续关注与支持。在此,我们谨致以诚挚的感谢!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