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施工现场安全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安全监理工作对策
所属栏目:建筑设计论文
发布时间:2011-03-01 08:53:44 更新时间:2011-03-01 08:41:43
当前施工现场安全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安全监理工作对策
李 香 李 霞
(东平县大地监理公司 山东 东平 271500)
(东平县工程质量监督站 山东 东平 271500)
一、前言
工程建设监理组织机构是一个依据监理委托合同进行统一组织、协调、指导下,按工程项目或部位分别设置的,由多个监理单位组成的工程建设监理体系。安全监理是工程建设监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建筑施工过程中安全生产状况所实施的监督管理。
监理单位在工作中应和抓质量一样抓施工安全。虽然工地已实行安全监理,但还有不少的施工现场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安全隐患,有许多危险源没有真正受控,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 建筑市场尚有管理空白点 。
目前,大部分施工企业都已演变成纯管理型的企业。虽然具有一定的管理能力和水平,但较多公司并无过硬的劳务施工队伍。这些公司一旦工程中标后,全部分包给有关的专业队伍,公司仅派几个技术人员到现场配合管理。人员配备本身不足,分管安全的专业人员更是少之又少。有的公司任命的项目经理要么是挂牌的,现场基本不到,或者很少到;要么是有职无权的。在这种情况下,要按有关规定搞好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文明施工显然是十分困难的。由于建筑市场竞争十分激烈,不少建筑商为拿到工程不惜恶意压价,用于安全生产的经费是忽略不计的。一旦中标,用于安全生产的必要设备、器材、工具等无力购置,于是,能省的省、能拖的拖。从而导致施工现场十分混乱,大大增加了安全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二、 专业教育培训机制不健全
农民工现在已成为建筑业劳动力的主体。一个农民从农村放下锄头到建筑工地当民工,是很难马上适应的。从近几年发生的安全死亡事故分析来看,其中有80%左右的死者从农村到城市工地工作不满三个月。他们没有经过必要的上岗培训,缺乏自我保护意识。 在对技术工人和工程管理人员的施工安全培训问题上,现有的培训机制也不健全。有许多技术工人和施工管理人员相当缺乏施工安全知识,其中甚至包括某些工程监理人员。《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已经颁布施行,加强对技术工人和工程管理人员的安全知识培训应当成为施工企业的当务之急。假如一个技术工人在自己从事的职业当中,连如何保护自己都不知道;一个工程管理人员在施工现场不能及时地发现安全隐患,对违章作业、违章指挥熟视无睹。这样的工地不出事是偶然,而出事才是必然的。如果这一层面的工地骨干在施工安全方面不能以身作则。那么又怎么去要求更多的民工呢?
三、 施工企业整体素质亟待提高
1、建筑施工企业对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工作重视不够,施工安全生产体系和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健全,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体系及安全生产机构形同虚设2、建筑施工企业对《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国家有关的建筑施工安全规范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不精通,不熟悉,未能认真执行。3、施工现场普遍存在质量管理兼管安全的意识,施工现场往往未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员,或存在施工安全员的施工安全知识和业务素质较差,施工单位多数是配备注重质量管理的两职相兼的安检员,实是主管施工质量。在日常工地检查中,经常可以发现工地上民工不戴安全帽,即使有的戴了,也不扣帽扣,而帽扣不扣等于不戴。 目前,施工队伍整体素质参差不齐。一些好的队伍,从工程开工第一天起,就能高起点、高标准地要求自己。各级主管部门任何时候去检查工地,都能始终保持良好的状态。但也有不少工地,哪怕事先已经通知要来检查,等到了现场一看,问题还是很多。而有的问题是在以前的检查中曾反复强调整改的,结果是今天改了,明天又犯了。
四、自1988年以来,我国工程建设才开始开展建设监理工作。但在已经实施工程建设监理的建设项目中,相当一些监理单位只注重对施工质量、进度和投资的监控,并没有把安全监理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加以监控,只是把安全监理放在质量控制中12项工作内容的1小项,而且监理单位也没有配备安全工程技术人员,只是由质量工程师代管。这样,在施工安全监控的效果未能充分发挥出来,使得施工现场因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而发生的伤亡事故局面未能得到有效的控制。要扭转工程建设项目事故多发的被动局面,就要加强安全监理工作,使安全监理作为工程建设监理的一项单独监控项目,配备这方面的人才,加强这方面的工作。
针对施工安全存在的问题,作为监理公司该怎样搞好建筑施工安全的监理工作呢?
首先监理公司要制定具体的监理工作:(1)举办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分管安全的项目副经理和专职安全员培训班,由安全生产专家组专家和工程技术人员讲授国家现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条例及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并邀请电视台到工地采访,造舆论声势,以引起施工单位领导对安全施工的高度重视;(2)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的组织保证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3)督促施工单位对工人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及部分工程项目的安全技术交底;(4)审查施工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5)检查并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落实各分项工程或工序及关键部位的安全防护措施;(6)监督检查施工现场的消防工作;(7)派驻一名高级工程师到施工现场,定期组织安全综合检查,按所编制的安全检查表逐项进行检查打分;(8)发现冒险作业的责令其停止作业,发现隐患的责令其停工整改。
其次,要严格执行安全监理的程序。根据开展的安全监理工作的实践经验,一般情况下安全监理工作可分为四个阶段,即招标阶段的安全监理、施工准备阶段的安全监理、施工阶段的安全监理、竣工验收阶段的安全监理。(1)招标阶段安全监理,受建设单位委托实施安全监理主要做好以下工作:①审查施工单位的安全资质;②协助拟定安全生产协议书;(2)施工准备阶段的安全监理:①制定安全监理程序;②调查可能导致意外伤害事故的原因;③掌握新技术、新材料的工艺和标准;④审查安全技术措施;⑤要求施工单位开工时必需的施工机械、材料和主要人员先期到达现场,并处于安全状态,施工现场的安全施要先到位;⑥审查施工单位的自检系统;⑦施工单位的安全设施和设备进入现场前要检验并合格。(3)施工阶段安全监理,工程项目在施工阶段,安全监理人员要对施工过程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的监理。①掌握工程项目安全监理的依据;②制定项目安全监理的职责并逐项执行。主要工作如下:a.审查各类有关安全生产文件;b.审核进入施工现场各分包单位的安全资质和证明文件;c.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d.审核工地的安全组织体系和安全人员配备;e.审核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结构的使用安全技术方案及安全措施;f.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关于工序交接检查、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检查报告;g.审核并签署现场有关安全技术签证文件;h.现场监督和检查。③如遇到下列情况,安全监理可下达“暂时停工指令”;a.施工中出现安全异常,经提出后,施工单位未采取改进措施或改进措施不合乎要求时;b.对已发生的工程事故未进行有效处理而继续作业时;c.安全措施未经自检而擅自使用时;d.擅自变更设计图纸进行施工时;e.使用没有合格证明的材料或擅自替换、变更工程材料时;f.未经安全资质审查的分包单位的施工人员进入工地现场施工时(4)竣工验收阶段安全监理,这一阶段的安全监理主要是:①审查劳动安全卫生设施等是否按设计要求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交付使用;②要求由有资质单位对建设工程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进行检测检验并出具技术报告作为劳动安全卫生单项验收依据。
再次,要扭转工程建设项目事故多发的被动局面,就要加强安全监理工作,使安全监理作为工程建设监理的一项单独监控项目,配备这方面的人才,加强这方面的工作。要使每一个监理人员清楚规范要求,全面学习《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有关规范和省的有关施工安全生产文件,统一标准,强化用标准。
质量和安全是建筑施工中永恒的主题,安全是工程质量的前提条件,而工程质量的好坏,也是为了安全。如果说质量是业所追求的最终目标,那么安全则是实现这一目标的基本环境条件,而安全监理则是这一环境条件的保护神,只有有了安全保障,才能合理有效地保证监理项目效益目标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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