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的专利是否可以评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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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07-23 16:02:25 更新时间:2018-07-23 16:02:25
目前专利、课题、论文、著作、教材都可以作为职称晋升的条件,对于论文的事项想必大家都有很多的认识,而对于专利方面的信息就了解的很少了。专利的转让在当前也可作为职称评审的事项。小编在此为大家总了一些有关专利转让中的一些事项,仅供大家参考。
专利权转让需要提交专利权转让协议,转让方和受让方共同签字,同时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相应专利的著录项目变更书,国家专利管理机关在专利公报上予以公告后,此项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的转让才正式生效。时长大概在1-2个月。
专利权人变更程序
(一)需准备的材料 《专利权转让合同》和《著录项目变更申报书》。
1.填写《专利权转让合同》。
2.填写《著录项目变更申报书》。 填写“著录项目变更申报书”,同时提供著录项目变更证明材料。著录项目变更证明材料是指:
1、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因权利归属纠纷发生权利转移以及发明人因资格纠纷发生变更的,如果纠纷是通过协商解决的,应当提交全体当事人签名或盖章的权利转移协议书;如果纠纷是由人民法院判决确定的,应当提交发生法律效力的人民法院的判决书,专利局收到判决书后,应当通知其他当事人,查询是否提起上诉,在指定的期限(两个月)内未答复或明确未上诉的,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提起上诉的,当事人应当出具上诉受理通知书,原人民法院判决书不发生法律效力。 如果纠纷是由地方知识产权局(或相应职能部门)调处决定的,专利局收到调处决定后,应当通知其他当事人,查询是否向法院提起诉讼;在指定期限(两个月)内未答复或明确未起诉的,调处决定发生法律效力;提起诉讼的,当事人应出具法院受理通知书,原调处决定不发生法律效力。
2、专利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因权利的转让或赠予发生权利转移,要求变更专利申请人或专利权人的,必须提交转让或赠予合同的原件或经公证的复印件;该合同是由法人订立的,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的人在合同上签名或盖章,并加盖法人的公章或者合同专用章;必要时须提交公证文件。公民订立合同的,由本人签名或者盖章;必要时须提交公证文件。有多个专利申请人或专利权人的,应提交全体权利人同意转让或赠予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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