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毛泽东的“反腐倡廉”思想-职称论文
所属栏目:思想政治论文
发布时间:2011-03-08 09:33:18 更新时间:2011-03-08 09:25:17
论毛泽东的“反腐倡廉”思想
李茂春
(重庆工商大学派斯学院 重庆合川 401520)
摘要:毛泽东同志历来对党内腐败现象深恶痛绝,毫不留情,并对腐败现象产生的根源、反腐败的意义、举措和原则进行了探索,对我党开展反腐倡廉建设提供了启示,指明了方向。
关键词:毛泽东 反腐倡廉 思想
腐败不仅是经济问题,也是政治和社会问题,严重威胁着一个国家的发展与稳定。据世界银行的材料,全球每年支付的贿金超过1万亿美元。腐败对发展中国家的破坏尤甚,已成为阻碍其脱贫和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12月9日是联合国确定的“国际反腐败日”,2009年的主题是“别让腐败扼杀发展”。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发表声明指出, 腐败是贪婪导致的人为决策的结果,它不仅威胁到发展,还窃取了选举成果、破坏了法律的根基、威胁到安全。他呼吁大家参加联合国的反腐败运动,鼓励人们保证不行贿、不受贿。以这种方式生活,世界就会更清白。
胡锦涛总书记在第十七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中,首次提出了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这一重大任务。这对于把握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建设的特点和规律,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面对新形势和新任务,重温毛泽东同志“反腐倡廉”的理论和实践,无疑会大有裨益。
一、腐败现象的本质及其产生的根源
腐败是一种历史现象,从本质上说是剥削制度、剥削阶级的产物。党内腐败现象的产生有其深刻的根源。
1、剥削阶级残余思想的影响。新中国是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的旧中国上建立的,而封建思想不可能在短时间内消失,它必然要影响到我们的党,毛泽东运用阶级分析方法,深刻指出党内腐败现象,“就其社会根源来说,这是反动统治阶级对待人民的反动作风(反人民的作风,国民党的作风)的残余在我们党和政府内的反映的问题”[1](P73),因此,只要封建主义残余影响还存在,腐败现象就很难避免。
2、资产阶级腐朽思想的侵蚀。毛泽东指出在对外开放中,在向外国学习的过程中,资产阶级的价值观念、生活方式必将通过各种渠道侵蚀党的肌体。“我们提出向外国学习的口号,我想是提得对的”[1](P285),但“资产阶级一定要腐蚀人,用糖衣炮弹打人。资产阶级的糖衣炮弹有物质的,也有精神的。”[1](P94)因此,毛泽东告诫全党和全国人民,一方面,“世界上所有国家的有益的东西,我们都要学”[1](P345),另一方面,“外国资产阶级的一切腐败制度和思想作风,我们要坚决抵制和批判”[1](P287)。
3、党员干部的思想教育工作抓得不紧。毛泽东同志看到,由于多种因素的影响,在党员干部中,“有些人组织上进了党,思想上还没有通”[1](P344)。这些“党内的动摇分子”,面对“台风年年都有,国际国内的思想台风,政治台风也是年年都有 ”这样一种“社会的自然现象”,必然“一有机会他们就要动摇”,“这是规律”![1](P334-335)因此,党员干部的思想教育工作必然抓紧,绝不能放松,否则,这些“组织上入了党而思想上还没有入党的人”,“做的事情就势必不很妥当,有些缺点,或者做出一些坏事。”[1](P299)
二、反腐倡廉的重要意义
腐败现象虽然是一种历史现象,但它与人民的利益是背道而驰的,与我们党的宗旨是根本不相容的,与人民政权的职能是根本对立的。反腐倡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反腐倡廉是共产党人的本色所在。无产阶级政党同资产阶级政党的根本区别,就在于立党为公,立党为民。因此毛泽东特别强调反腐倡廉对保持共产党人本色的重要意义,并要求“共产党人的一切言论行动,必须以合乎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最大利益,为最广大人民群众所拥护为最高标准”[2](P1096),共产党人执政的人民政府,也必须是“真正代表人民利益的政府,是为人民服务的政府”[1](P365)。如果我们党的目标和行动不是以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无论口号多么漂亮,本质上与剥削阶级的政党没有什么两样!
2、反腐倡廉是党密切联系群众的根本之点。密切联系群众,是我们党的三大法宝之一,是我们党取得革命和建设胜利的重要保证。历史证明,“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创造世界历史的动力”[2](P1031)。谁脱离了人民群众,谁就将被孤立;谁欺压人民群众,谁就将被打倒!而党内腐败分子,简直是“已经变成或者正在变成吸工人血的资产阶级分子”[3](P254),这些“吸血鬼”严重败坏了党的形象,伤害了党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造成人民的失望、不满和不安情绪。党内腐败行为,是毫无疑义的反人民的行为,是党和人民群众密切联系的最大障碍!
3、反腐倡廉最终有利于社会主义制度的巩固和发展。1964年6月16日,毛泽东在中央工作会议上发表了防止敌人和平演变的重要讲话:帝国主义说,对于我们第一代、第二代没希望,第三代、第四代怎么样,有希望。帝国主义的话讲得灵不灵?我不希望灵。但也可能灵。我们国家也不太平,还有贪污分子,投机倒把分子。[4] 因此,从反“和平演变”和巩固社会主义制度的高度看,必须治理党内腐败,正本清源,如果对腐败现象掉以轻心,“那就不要很多时间,少则几年、十几年,多则几十年,就不可避免地要出现全国性的反革命复辟,马列主义的党就一定会变成修正主义的党,变成法西斯党,整个中国就要改变颜色了。”[3](P233)
三、反腐倡廉的举措
在毛泽东同志看来,彻底根治腐败,必须采取一系列举措,并使之形成一个配套的完备体系,才能收到预期效果。
1、党内监督。也就是“党要管党”,这在毛泽东反腐倡廉的论述中占了大量的篇幅。用什么形式来搞好党内监督呢?毛泽东首先抓住党内自我教育和自我改造这一环节,主张运用整风的办法,开展批评与自我批判,进行“思想交锋”。“谁监督我们这些人呢?互相监督是好办法”,互相监督就是“定期召开会议,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1](P155-156)。这种思想交锋是很有益处的,“首先一个好处是帮助大多数同志把问题弄清楚,再一个好处是帮助犯错误的同志改正错误”。[1](P207)对犯错误的同志,不能一棍子打死,“我们应当采取这样的态度,就是希望他们改正错误,对他们不但要看,而且要帮”,“这就是对待犯错误同志的积极态度”[1](P148),因为这些同志“大多数还是个是非问题,还是可以改造的,他们与反革命不同”。[1](P68)
整党的内容,各个历史时期虽有所不同,但有一个基本内容必须贯穿始终,那就是要“普遍进行关于怎样做一个共产党员的教育,使所有党员明白做一个共产党员的标准”[1](P36)。整风要经常而持久,“一年一次,冬季进行,时间要短,任务是检查工作,总结工作经验,发扬成绩,纠正缺点错误,借以教育干部” [1](P37)。整党整风的目的,最终“是想造成一个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那样一种政治局面,以利于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1](P457)。
2、法律监督。任何党员和党的各级组织都没有超法律的特权,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活动。法律监督,首先要有法可依。早在井冈山时期,毛泽东作为根据地政权的组织者和领导者,就很注意反腐败斗争的法制化,主持制定了《关于惩治贪污浪费行为的训令》等法律条文。在延安时期,我们党又制定了《陕甘宁边区惩治贪污条例(草案)》。仅仅有法律准绳是不够的,关键还在于执法必严,“各级党委应有决心将为群众所痛恨的违法乱纪分子加以惩处和清除出党组织,最严重者应处极刑,以平民愤,并借以教育干部和人民群众。”[1](P74)如果执法不严,法律条例制定得再多,也毫无意义,不仅不能取信于民,甚至会适得其反。
3、群众监督。毛泽东同志一惯坚持历史唯物主义,历来相信人民群众的力量。1945年7月5日,毛泽东与民主人士黄炎培相会,黄先生谈到中国历史上似乎都有一个始兴而终亡的周期率,并问中国共产党是否也会走上人亡政息之路?毛泽东十分肯定地回答:“我们共产党不会重蹈历史覆辙,因为我们已经找到了一个方法,这就是民主。”“共产党能够跳出始兴终亡的周期率,因为我们有人民群众的监督。只有让人民起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只有人人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5](P5)毛泽东始终坚信,“只要依靠人民,世界上就没有攻不破的‘法宝’”[1](P153),只要广泛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党内腐败分子就无藏身之地!
4、新闻舆论监督。毛泽东同志十分重视新闻报刊对党的监督作用,主张“曝光”和“舆论不一律”。早在1942年3月14日,毛泽东给周恩来的电报中就要求,“党报应容纳党外人员说话”[6](P57)。1953年,毛泽东在为中央起草党内指示中强调,“凡典型的官僚主义,命令主义和违法乱纪的事件,应在报纸上广为揭露”,发挥党报党刊“对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从爱护的观点出发的监督作用”[1](P73),因为“我们在人民内部,是允许舆论不一律的”,“在内部,压制自由,压制人民对党和政府的错误缺点的批判,压制学术界的自由讨论,是犯罪行为”[1](P157-158)。他要求报刊都应当刊登群众来信,反映群众的呼声和要求。
5、民主党派监督。我国的各民主党派是特定历史条件的产物,是与共产党通力合作的友党,不是在野党,更不是反对党。“为什么要让民主党派监督共产党呢?这是因为一个党同一个人一样,耳边很需要听到不同的声音”[1](P394),因此,“对民主人士,我们要……放手让他们批评。如果我们不这样做,就有点象国民党了”[1](P355)。发挥民主党派的监督作用,也是贯彻“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方针的要求。
6、自我监督。自我监督既是上述五项监督措施的最终目的和归宿,也是真正实现上述五项监督措施的强有力保障。自我监督,就是要通过外在的监督和自我修养,形成一种共产党人特有的“良心”和“品德”,来看护自己的言行。在这方面,毛泽东本人就是一个极好的表帅,他十分注意严以律己,其生活上的艰苦朴素和高尚的道德情操,在他身边工作人员所写的“回忆录”中每每可见。毛泽东对家人和亲友也严格要求,从不滥用职权为亲友谋私利。1954年4月29日,毛泽东特写信给石城乡党支部、乡政府,要求对他的亲戚唐家坨文家一视同仁,“文家任何人,都要同乡里众人一样,服从党与政府的领导,勤耕守法,不应特殊。请你们不要因为文家是我的亲戚,觉得不好放手管理”。“如有落后行为,应受批评,不应因为他们是我的亲戚就不批评他们的缺点错误。”[6](P34)如果每个共产党员和国家干部都能象毛泽东一样,加强自我修养,注重自我监督,则腐败现象可以休矣。
四、反腐倡廉应坚持的原则
毛泽东对党内腐败,从来深恶痛绝,毫不留情。但在实施反腐败举措的过程中,始终坚持着一定的原则。
1、坚信“主流是好的”原则。不管在什么时候,毛泽东始终坚信,党的主流是好的,大多数党员干部是廉洁奉公的,他说:“共产党里,青年团里,大多数是好的”[1](P481),“在共产党内部,有各种人。有马克思主义者,这是大多数”[1](P423)。即使在“文化大革命”那样狂热的年代里,毛泽东仍然指示:“要相信百分之九十以上干部是好的和比较好的。犯了错误的人,大多数是可以改造的。”[4](P310)有了这一条,就不会犯大的错误。同时,对于极少数罪大恶极民愤甚深的人,毛泽东则主张坚决绳之以法,绝不姑息迁就。“这些人,骑在人民的头上拉屎拉尿,穷凶极恶,严重地违法乱纪。这是小蒋介石。对于这种人得有个处理,罪大恶极,也要捕一点,还要杀几个”[7](P19),以平民愤。
2、惩治腐败与扶持正气相结合的原则。毛泽东认为,不能为反腐败而反腐败,反腐倡廉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他要求:“在开展反坏人坏事的广泛斗争达到一个适当阶段的时候,就应将各地典型的好人好事加以调查分析和表扬,使全党都向这些好的典型看齐,发扬正气,压倒邪气。”[1](P73)只有在坚决克服腐败现象、惩处腐败分子的同时,大力宣传和表彰廉洁奉公、勇于同腐败作斗争的先进典型,才能弘扬勤政爱民、艰苦奋斗、乐于奉献的新风尚。“以正压邪”,才是反腐败斗争的最终目的。
3、持久性原则。1974年12月26日,毛泽东指出:“列宁说,‘小生产是经常地、每日每时地、自发地和大批地产生着资本主义和资产阶级的’。工人阶级一部分,党员一部分,也有这个情况。”[3](P383)这就要求我们的反腐败斗争必须深入持久,力戒一阵风,要象农民锄杂草一样,“杂草年年要锄,一年要锄几次”,“杂草一万年还会有,所以我们也要准备斗争一万年。”[1](P338-339)只有坚持持久性原则,时刻注视腐败现象的产生并尽快铲除,才能保证党和国家肌体的健康,才能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才不致于人亡政息!
诚然,毛泽东“反腐倡廉”的理论和实践也有不完善之处,如在理论上对形势估计过于严重,以致误伤或过重地处理了一部分人;在实践上采取了“大鸣大放大辩论大字报”的不恰当方法,引起了社会的混乱,造成了重大的经济损失。但必须肯定,即毛泽东反腐败的动机是绝对高尚的,是为了党的发展和人民政权的巩固!我们决不能因毛泽东在反腐败斗争中存在的失误而看不到其反腐倡廉思想对我们今天反腐败斗争的指导作用。
注释:
[1] 《毛泽东选集》第五卷,人民出版社1977年
[2] 《毛泽东选集》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
[3] 《中国共产党执政四十年》,中共党史资料出版社1989年
[4] 《人民日报》1964年7月14日
[5] 《党员文摘》1993年第10期,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主办
[6] 《文献和研究院1982年汇编本》,中央党校出版社1983年
[7] 转引自人大复印资料《毛泽东思想研究》1992年第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