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分析
所属栏目:交通运输论文
发布时间:2020-11-17 10:22:17 更新时间:2020-11-17 10:22:17
厦门,别称鹭岛,是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国家物流枢纽、东南国际航运中心、年轻人青睐的旅游城市。高速公路作为经济发展的大动脉对城市发展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而随着高速公路车流量的逐年递增,交通事故的增长也成为建设“美丽厦门”一个不和谐的因素。福建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厦门高速公路支队(以下简称“支队”)充分发挥指挥中心线上巡查、快速处置的功能,不断提高科技化管理水平,大力推动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实现了辖区亡人数三连降。本文以辖区内流量全省第一的沈海高速公路为研究对象,浅谈近三年来支队事故预防创新措施与成效。
一、辖区事故分布与特点
支队辖区高速公路里程共123.436公里,其中主线95.284公里、匝道28.152公里。高速公路共有三条,分别是沈海、沙厦、厦蓉,像倒下的“F”,其中沈海高速公路约48.15公里,车流量最大,事故量约占辖区事故总数的80%以上。2017年,在发生的12起、亡16人事故中,发生在沈海高速公路的事故有11起、亡15人,占比高达94%;下口违法变道亡人数占比达40%。事故集中发生在沈海高速翔安、厦门、杏林、海沧下口,事故原因多是驾驶人不注意观察出口提示标志,临近出口突然变道、压实线变道、车道内突然减速甚至停车、倒车,占比53.15%。综上,辖区事故有以下特点:一是事故集中在辖区流量最大的沈海高速公路;二是沈海高速公路事故集中发生在翔安、厦门、杏林、海沧下口路段;三是轻微事故未及时排除现场引发次生事故多;四是法定节假日事故高发。
二、创新措施与成效
(一)做好高速公路下口事故预防。一是完善指路标志。用线型指路标志代替原来的分方向箭头指路标志;用门架式指路标志代替原来的悬臂式指路标志;用规范的地名指路标志改善原来标志中地名重复及信息量过载的问题;用“厦门岛”代替原出口指路标志中的“厦门”,同时增加对应的主要进出岛通道指示,如海沧大桥、厦门大桥、翔安隧道等。二是改造下口标线,实现出高速车辆梯次变道。车道分道线距离下口分流鼻端头:一二车道分道线施划700米实线、二三车道分道线施划500米实线、三四车道分道线施划300米实线、第四车道与减速车道分道线施划100米实线。三是开发应用下口枪球一体事件检测系统,对高速公路下口常见的交通违法车辆与行为实现自动抓拍、现场反馈、现场语音提示。不仅对来往车辆是一次警示教育,也减轻了民警的劳动强度,及时消除了事故隐患。四是打出“整治+宣传”组合拳。支队持续开展高速公路下口违法变道整治行动,并通过媒体开展交通安全宣传。2018年查处违法变道1.4万余起,下口事故1060起,同比下降8.9%。一般事故、伤人数、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5.6%、40%、38.9%。
(二)充分挖掘指挥中心在情、指、勤方面的优势,线上巡逻,及时消除隐患。利用与路段公司共享视频和自建卡口视频资源,实现全路段可视化指挥调度的优势,提高指挥中心防“二次事故”实战功能。2019年指挥中心接报有效警情9000余起,接处事故类警情4530起,快撤提醒和安全提示5000余次,为全年“二次事故”防控立下了汗马功劳。大力开展“车靠边、人撤离、即报警”活动,利用可视化的图像资源,对违法停车、故障、事故实时监控;对事故现场固定证据,消除当事人为保护现场而不敢移动现场车辆的顾虑;通过语音引导指挥当事驾驶人及时做到车靠边、人撤离和按规定摆放警告标志。针对不听指挥的驾驶人,笔者总结出“三步工作法”:第一步表明民警身份;第二步表明危险程度,马上撤离是为了挽救其生命;第三步表明若发生“二次事故”其应承担事故责任、不服从交警指挥、不疏散车上人员的法律责任。
(三)做好节假日事故预防工作。针对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国庆假期,对辖区车流高峰、易堵路段、事故易发段、恶劣天气、绕行方案等六个方面进行分析研判,提前下发“两公布一提示”及安保方案,通过广播、电视、双微平台等宣传矩阵,提前开展宣传,引导群众安全出行、错峰出行。在节假日车流剧增的情况下,各勤务中队实施“短路段、多频次”巡逻保畅为主的勤务模式,及时发现、处理路面警情,做到疏堵保畅,最大限度防止“二次事故”发生。
(四)落实源头管控,系统化开展隐患排查。3年来,支队陆续开展了隧道入口安全设施提升与风险防控专项行动、中分带开口护栏隐患整改、完成澳溪特大桥雾区行车诱导灯工程、警保医联动畅通生命救援绿色通道、开展行人上高速专项整治、在事故多发路段增设“车靠边、人撤离、即报警”九字警句的提示牌,在事故多发的下口路段护栏内侧摆放反光锥筒,方便驾驶人取用。实践证明,及时疏散布控才是防止“二次事故”最有效的方法。通过努力,厦门高速公路2019年11月15日至2020年6月12日之前,实现了辖区有史以来持续时间最长的“零死亡”纪录。打破纪录的又是一起由轻微事故,驾驶人不听从指挥中心民警指令未及时撤离引发的“二次事故”。6月12日,沈海高速公路A道2296公里300米(同安互通下口)处,一辆小车因错过下口突然变道被正常行驶在第三车道的小型货车追尾,两车停在第三车道,无人员受伤,两名驾驶人下车查看车损,支队指挥中心通过现场视频马上指令双方撤离。小车驾驶人按指令马上驾车离开现场,但是最先接到撤离指令的货车驾驶人江某却没有马上撤离,而是走到他车的前方……仅仅25秒钟,又一辆轻型货车撞了上来、江某被撞击后又被第四车道正常行驶的重型货车碾压,造成江某及轻型货车乘员两人死亡。这起事故充分说明了“车靠边、人撤离、即报警”九字警句的重要性,在一定程度上也坚定了支队对交通事故可防可控的信心和方向。
《高速公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分析》来源:《道路交通管理》,作者:张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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