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的农村水利建设思考
所属栏目:水利论文
发布时间:2021-11-16 11:41:59 更新时间:2021-11-16 11:41:59
水利不仅是农业的命脉,也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命脉,更是乡村振兴战略的命脉,加快水利建设步伐,对助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起着重要的作用。水利是现代农业的首要条件,是经济社会发展不可替代的支撑,是改善生态环境不可分割的保障系统,具有很强的公益性、基础性、战略性。但是,在农田水利实际工程的建设研究中,我们可以发现,农田水利工程存在管理维护不到位、农民参建的积极性不高、建成后运行管理机制不健全、投入资金明显不足、设施产权责任不清等问题。为此,在持续推进乡村振兴发展大背景下,务必要重视农村地区水利建设的问题及解决研究。
1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农村水利建设存在的问题
1.1农民对农村水利建设的参与积极性不高
当前,针对国家相关农田水利的投资在减少,加上“义务工”、“劳动积累工”形式的取消,老百姓投建农田水利的积极性大打折扣,导致农田水利建设自筹资金修建的行为急剧减少。还有,受传统农事思维的影响,老百姓对兴建水利的兴趣普遍不高。此外,当前务农已不在是老百姓经济收入的主要来源。农村外出务工、经商的人口不断增加,村留劳动力普遍文化素质低,年龄偏大,农耕荒地的面积在不断扩大,种种因素都导致农田水利建设工作始终处于被动状态。
1.2农田水利设施建成后运行管理机制不健全
当前,农田水利建后运行管理体制不健全,明显存在责、权、利不明的问题,尤其在建设、管理、使用方面明显脱节,农户参与农田水利建设、建后管理维护的主体地位明显缺失。大部分农田水利名义为集体所有,而实际上缺少明显的责任主体,与土地承包责任制相比,老百姓在农田水利建设上的积极性明显更不足。主要体现在:缺乏专职管理人员,没有明确的农田水利管理制度,设备维护专项资金落实难。
1.3农田水利建设投入资金明显不足
在投建资金缺失方面,主要体现在这几个问题:第一,老百姓投资不足。与自身经济实力,普遍不富裕有关。此外,还有就是意识的偏差。第二,政府投资引导不足,专项资金导致投资越位,很难发挥好宏观引导作用。第三,经费来源不畅,向老百姓收水费难,后续资金无保障。此外,政府难按规定提取水利基金,直接影响资金储备[1]。
1.4农田水利设施产权责任不清、界定不明
产权界定不清,随着水利设施所有制形式的变动,水利资产长期所有权不明,资产关系紊乱,而导致产权界定较为困难。设施主体责任不明,无论是投建、使用,还是后期管理,都缺乏一个明确的主体。当前,不少农田水利由政府投建,而由集体管理使用。但是,很多工程即没有体现所有权,又没有明确管理权,政府作为责任主体的地位太抽象。此外,多数农田水利小而分散,政府难以负担较重的维修费用。而老百姓则认为国家财产,理应由国家维护,由此就出现重建设而轻维护,公家水灌私田的情况。
2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农村水利建设的措施
2.1坚持做到依法治水,加强水利工作领导
加强水利工作领导重视程度,认真总结治水经验,将水利工程建设纳入到日常议事日程中,并最终体现到任期责任目标中,真正实现由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重点抓[2]。坚持做到依法治水,科学用水。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宣传力度,完善水资源管理法规、规章,提升水资源利用的管理水平。将科技兴水贯穿到用水决策、建设、开发、管理、经营的全过程,增加水利工程建设选址、施工、管理的科学性,提升水利工程利用的效益。规范用水秩序,改革用水机制。进一步完善定额管理机制,抓好农业、工业、城市生活用水定额的落实。抓好农民用水者协会的规范运作,充分发挥协会在水利灌溉和管理中的作用;建立合理的水价形成机制,完善水市场和水票制运行,在水权确定、总量控制、水量交易等方面,发挥水价的市场调节作用。
2.2调动农村、农民参建水利工程的积极性,形成农村、农户参与投建、使用的管理机制
农民是农田水利建设的主体,也是直接受益群体。由此,务必要调动农村、农民参建水利工程的积极性,着力于形成农村、农户参与投建、使用的管理机制。调动农民积极性。调动农民参建水利工程的积极性,最重要的是解决好购买农民劳动力的资金来源。其一,发挥好政府引导,将农田水利建设作为重点财政投建领域。完善农田水利建设基金政策,逐步扩大农田水利基础建设资金来源。其二,综合利用财政、货币政策,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农田水利建设信贷。以风险可控为前提保障,支持农业银行发展农田水利信贷业务,鼓励各大银行加大农田水利建设信贷资金投入。其三,拓宽融资平台多元水利投融渠道,更广泛吸引社会闲散资金投建到农田水利。支持有一定财力的农业大户、经济实力较强的村组织、热心投建公共基础事业的个人等投建农田水利,进一步充实农田水利建设多元主体力量。调动村组织积极性。以产权联接联系各方参与主体,加快农田水利产权制度改革,量化各方的产权关系,吸引多元主体入股,形成国家、集体、农民等多主体联合共有,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管护体系。并在此基础上,鼓励承包、租赁、转让、拍卖等多形式营运模式,调动各方参建积极性。利用好农民专业合作社,将各专业合作社作为农田水利兴建的重要组织载体,以政策引导、资金扶持等途径和方式,切实提升财政资金综合利用率,发挥好政府在农田水利建设中的政务服务作用。
2.3健全完善资金投入机制,探索农田水利有偿使用的补偿机制
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引导社会多元投入的补充机制。基层政府将水利兴建资金纳入到年度预算,逐渐形成兴建基层水利设施的专项资金,集中用于骨干水源、设施的改造工作。秉承“谁受益谁出资”的理念,优化“民办公助”多元投资环境,通过拍卖、租赁、承包等形式吸纳社会闲散资金,拓宽资金来源渠道,加大农田水利建设的资金投入。按比例筹措维护资金,加大农田水利维护。当前,土地流转规模化经营扩大,农田灌溉方式转变,水利设施更新改造力度增大。为延长农田水利使用期限,今后有必要在农田租赁款中按比例抽取款项,用于农田水利建设的基金筹建,以对农田水利维修的服务支出,切实发挥好农田水利的价值和作用。坚持有偿使用的原则,增强水利保障支持能力。秉承“谁建设、谁管理、谁拥有、谁使用”的原则,借市场内动力引导民众自愿投建农田水利工程,形成多元投建农田水利的管理机制。同时,在鼓励有偿使用的基础上,政府还需相应给予资金补助,以切实增强农田水利的支撑保障作用,实现农田水利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2.4健全农田水利建后管护机制,落实好专人专职管护责任
健全农田水利建后管护机制,通过深化水利产权改革,理顺水利产权关系,逐步明确水利管护主体。比如,农户自己拥有的小微型水利工程,责任主体应由农户所有,并由地方政府颁发产权证书。受益户较多的小型水利工程,可由受益全体组建用水管护组织,责任主体交付管护组织。经营性的农田水利工程,应由法人实体担当,工程运营以企业化运作为主,推进农田水利由公益型向租赁型、效益型转变,落实好租赁管理,实现农田水利效益的滚动发展。这样从根本上,解决责任主体不明确,管理体制不顺畅的问题。落实好水利管护责任制,推进专人专职服务的管理模式。增强农田水利专人管护的主体责任意识,形成以农民用水者协会和用水户管护为主体,以政府水务部门为指导的水利管护机制,以更进一步明确水利工程使用权的合理流转。同时,加大责任考评力度,将责任考核纳入到年度考核中去,以激发责任人的管理积极性。
2.5做好农田水利建设规划,进一步规范各种涉水行为
加大涉水事业规划建设,以高标准、高规格编制农田水利建设布局。做好涉水行为的管理和约束,加大污染严重河道的水环境治理,因地制宜地建设各类蓄水用水工程,最大限度的利用好水资源。加大水政执法的监管力度,发挥好水行政部门的执法职能,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严厉打击各类浪费水资源、破坏水利设施的行为。
3结语
推进新农村建设,做好乡村振兴战略布局,重视农村水利工程建设极为重要和关键。就此,各级地方政府务必要高度重视,要能体现到日常议事日程中,反馈到任期责任目标中,真正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重点抓。在此基础上,还重点突破资金投入的问题,秉承“谁受益谁出资”的理念,优化“民办公助”多元投资环境,通过拍卖、租赁、承包等形式吸纳社会闲散资金,拓宽资金来源渠道,加大农田水利建设的资金投入,并最终以资金调动农村、农民参建水利工程的积极性,形成农村、农户参与投建、使用的管理机制,推进农村水利建设的良性运转。
参考文献
[1]甘超群.论农村文化建设在乡村振兴战略中的作用[J].文化哲学,2019,(7):30.
[2]盛成东.农村文化建设研究[J].农村文化建设研究,2019,(7):198.
《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的农村水利建设思考》来源:《农业开发与装备》,作者:杨洪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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