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称答辩评分标准及评分细则
所属栏目:职称评审
发布时间:2021-12-03 17:17:22 更新时间:2021-12-03 17:42:22
职称答辩评分标准及评分细则?职称论文答辩工作按照“属地原则"进行,具体由主管部门门会同人社部门]根据参评人员数量聘请高级职称以上任职资格的专家对申报人员进行业务能力测评、工作业绩、专业论文答辩。专家要在《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表》上按规定要求,实事求是,公平、公正的对申报人员的答辩情况进行评价。并认真填写职称论文答辩评价打分表和职称论文答辩成绩汇总表。
通常在专业(学科)组答辩、赋分结束后,组长会召集本组专家,根据评委会要求对本组赋分情况进行分析总结,对每位答辩者所得分值进行整理核准。
1、答辩成绩实行百分制量化并按优、中、差三个档次进行分类总成绩构成中,论文学术水平评价成绩占40%,现场答辩评价成绩占60%。实行考评结合的系列(专业),论文学术水平评价成绩占40%,考试卷面成绩占30%,现场答辩成绩占30%。答辩总成绩85分以上为优、60-84分为中、60 分(不含60分)以下为差。
2、专业(学科)组答辩成绩分布结构,实行分档次按比例控制优、中、差三个档次人数比例掌握在3:6:1。不符合此要求,本答辩组须进行统一调整。
3、各高级评审委员会要高度重视答辩成绩在综合评审中的使用答辩成绩为差者,列入淘汰对象,专业(学科)组一律不得向评委会推荐;破格晋升人员,答辩成绩未获优者,专业(学科)组一般不向评委会推荐;正常晋升人员,答辩成绩为中偏下,专业工作业绩不突出者,专业(学科)组一般不向评委会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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