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投融资模式下的高速公路项目财务分析
所属栏目:经济学论文
发布时间:2021-12-31 10:29:04 更新时间:2021-12-31 10:29:04
在当前经济发展水平不断提升的情况下,高速公路建设需求也在不断变化,为了适应当前经济发展的变化,国内对于高速公路项目建设方面重视程度不断提升,而在高速公路的建设过程当中,由于高速公路本身建设特点,因此投资总量较大且资金回收周期极长,这种投资回报收益难以在短期内变现的情况,导致高速公路建设工作长期以来依赖政府投资。而随着当前我国社会经济体系的不断成熟,以及政府构建服务型政府的发展目标的落实,高速公路项目的发展也发生了较大变动,当前在高速公路项目建设中,政府资本以及社会资本可以共同投资推进高速公路项目的建设工作,这也促进了了高速公路当前投融资模式的优化,在新的管理形势下,高速公路项目建设工作可以充分利用多种类型的资本,提高项目建设当中的资金稳定性,避免高速公路建设中存在的资金链断裂风险,减轻了政府的财政压力,也推动了高速公路建设事业的不断发展。而了解高速公路项目中的财务结构变化,明确高速公路建设项目财务区别,对比不同投融资模式下高速公路项目发展问题,进一步优化高速公路项目质量,提高高速公路建设水平,成为了当前的研究热点。
1高速公路项目建设中的财务风险
随着政府部门财政资金压力的增加,在高速公路向建设过程当中,高速公路的建设模式有所转变,PPP等项目融资模式的应用,改善了高速公路项目建设当中存在的问题,提高了高速公路项目建设的灵活性,但是从总体来看,当前高速公路项目建设过程当中依旧面临着一定的投资风险,这主要是由于高速公路项目建设前景不明朗或者收益方面难以量化分析而存在的风险,尤其是在部分偏远区域开展高速公路项目建设工作,存在较多的投资风险,民营企业等在进行投资时,有可能面临较大的风险。在高速公路项目建设过程当中还存在着成本超支风险,这主要是由于在后续的建设过程当中,高速公路项目由于自然因素或者市场经济变动,项目建设工作超出了预期规划,成本支出增多,增加了投资主体的风险。另外在收益方面也存在一定的收益性风险,高速公路项目运营过程当中,整体的运营收益方面无法明确带来了一定的风险,这类风险的存在对于高速公路项目建设投资带来不利影响,有可能会导致高速公路项目融资难的问题。结合项目建设情况可以发现,高速公路项目建设中的财务风险是客观存在的,既有预期收益无法达成而导致风险,同时也有经营活动管理不善而带来的财务风险,因此在高速公路项目的投融资工作中,相关财务人员应当根据专业分析,科学开展财务风险的预测工作,以减少高速公路项目中存在的财务风险。
2高速公路项目不同融资模式财务特点分析
在之前的高速公路项目建设过程当中,整体的建设过程主要是政府投资以及银行信贷为主,这些融资方式推动了我国高速公路建设的发展,也对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效益化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是随着高速公路建设项目范围的扩大,在高速公路项目建设过程当中,项目整体的投资规模不断增长,依靠传统的投融资模式来适应高速公路建设需求难以满足实际需求。在当前的发展中为了推动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发展,优化融资模式,高速公路项目的融资模式也发生了一定的转变,当前项目融资模式主要有BOT、TOT、ABS、PPP等项目融资模式。BOT项目融资模式的主要内容是建设-经营-转让的模式,在这种模式下,企业可以与政府签订专门的协议获得特许经营权,企业能够对项目进行专门的建设融资以及后续经营,在到达特许经营期限后,通过协议对政府进行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的无偿交接。借助这种方式,高速公路项目能够吸引社会资本参与项目的建设,分散项目的整体风险。这种融资模式下,政府以及民营企业等都可以参与投资,而且在高速公路项目建设过程当中,项目建设资金可以通过企业进行筹集,政府的资金压力有所缓解,并且在这一模式下高速公路项目可以分为筹资以及设计等多个环节,这些不同的环节,可以对不同的经营主体公司进行分包,使得项目风险得到合理控制,避免整体项目风险由某个公司单独承担,提高了社会企业的参与积极性,缓解项目建设过程当中存在的资金问题,然而这一模式在具体的实施过程当中,整体的流程较为复杂,而且由于参与主体较多,因此在前期准备工作当中需要投入大量的资源,同时整体的融资成本没有有效降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借贷利率相对较高。BT项目融资模式则是进行了一定的简化,项目投资人进行建设之后不再进行经营,而是直接将项目转交给项目发起人,也就是在高速公路项目建设过程当中,民营企业等进行投资,并负责高速公路项目的建设,在项目竣工之后直接对政府部门进行交付,而政府部门对民营企业等支付相应的资金。TOT模式为移交-经营-移交,这个过程主要是政府部门的与相应的企业签订特许经营协议,并将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经营权移交投资企业,企业出具相应的资金,在后期借助该高速公路项目的运营获得收益补偿,政府部门直接利用从企业当中获得的一次性资金用于建设后续的高速公路建设项目,这一项目避免了企业前期投资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的风险,政府部门也能够通过已经建成的高速公路项目直接获得融资开展后续的高速公路项目,这对于缓解政府部门高速公路运营中的资金压力,提高高速公路项目建设效率具有重要作用,在这一过程当中,高速公路项目融资方式是通过经营权的转让,因此能够有效避免国有资产流失,有利于盘活国有资产存量,提高国有资产的使用效益,解决资金短缺的情况,提高了交通基础设施的运营水平。但是运用这一方式还存在一定的问题,即这一方式在当前的国家政策当中缺乏足够的针对性,部分政策之间协调性较差,在具体的项目运营中没有保证性的政策内容,影响了企业参与投资的积极性。而且这一模式对于部分高速公路的项目并不适用,在一些边远地区,投资高速公路运营无法通过收取使用费的方式获得相应的回报,整体的收益较低,影响了投资者的投资积极性,因此对于这一问题应当做好相应规划,以提高高速公路项目运营收益,保证投资者能够获得相应的项目收益补偿,提高投资者的投资信心。TBT是将BOT与TOT相互结合,政府将已经运营一段时间的高速公路项目经营权等转移给投资者,投资者需要对已有的建设项目继续经营,同时还需要继续投资建设并运营待建设的高速公路项目,通过这种方式,投资者前期可以直接通过高速公路项目运营获得受益,缓解了投资者的资金压力。但是运用这种方式,投资者需要在投资过程当中了解项目的运营收益以及后续项目的建设成本,做好衡量评估,根据企业的发展情况做好投资规划,避免收支不平衡而带来的资金压力。ABS项目融资模式在高速公路项目的建设过程当中也有所应用,应用这种方式将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的预期收益进行处理,借助信托公司将建设项目的预期收益作为债券进行发行,以实现资金的募集目的,高速公路项目建设前期就可以获得大量的项目资金,避免了高速公路项目中投资资金回收周期较长的问题,有利于借助民间资本开展项目建设工作。但是在实际应用过程当中,受限于我国专业人才以及相关制度方面的问题,因此这种模式在具体应用当中,还有可能牵扯到较多的法律问题,而且这一方式还涉及到相应的国际资本,受外汇平衡影响较大。PPP模式在当前的高速公路项目建设过程当中也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在这一模式下,政府部门与社会资本进行合作,社会资本方转让或退出股权方式按投资合作协议和公司章程约定执行。以南通绕城高速公路项目为例,该项目采用了类PPP“股权投资+施工总承包”模式,项目法人:南通市绕城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股权设置:南通交投37%;省交通控股30%;社会资本方(中国建筑)33%;政府方股东职责:项目投融资建设及项目公司运营管理由政府方主导,南通交投负责项目建设资金的筹措、项目建设管理,省交通控股负责项目建成通车后的运营管理。社会资本方职责:按公司章程,履行股东职责、享受股东权益。社会资本股权投资为长期,期限不受高速公路经营期限的限制,但项目投入运营后10年内不得转让或退出股权。该项目通过引入社会资本及省级投融资平台投资,有效的减少了南通地方政府债务,降低了南通地方政府系统性金融风险。以项目“施工总承包”方作为股权投资的附加条件引入社会资本方,提高了社会资本方参与投资项目的积极性,同时,通过操作简便且合法合规的方式积极对接资质佳、经验足的社会合作者,有效的解决了项目前期社会资本方引入及资本金注入问题。最终,本着做大南通交投经营性资产规模,有利于发挥项目各方资源能力优势的原则,最终将引导社会各方资本深入参与项目投资,将对南通地方政府公共财政支出压力产生正面效应,在拓宽项目投资新渠道的同时也提升了南通地方政府公共部门的投资效率。因此,从另一个方面讲,该方案的实施不仅整合了外部优质信用,从而有利于获得大规模、低成本融资,降低负债水平,提升资本实力;而且通过着力构建期限结构匹配的债务融资推动了股权融资的发展,从而最终推动依托项目现金流及信用的融资工具的发展,同时强化了投资责任,在控制风险的同时也能提升收益。在此过程当中,政府部门对项目公司借贷工作提供支持,帮助项目公司从银行的金融机构获得贷款,并由项目公司对贷款本金以及利息进行偿还,在后续的高速公路项目正式建设以及运营过程当中,社会公众通过缴纳高速公路通行费等方式,对项目公司进行付费,以此作为资金收入,投资者获得预期收益。应用这种方式提高了政府公共部门与社会资本的合作力度,社会资本在项目的设计以及建设过程当中能够积极参与,减少了项目成本费用。如何确保参与项目的社会资质符合要求,以及如何就投标企业的标准方面进行设置,也是应当关注的重点,而且注册的项目公司内部的组织形式较为复杂,如何协调好整体的收益分配情况,成为了运用这一模式当中需要考虑的主要内容,在这一模式下,参与投资的主体较多,因此有可能在财务管理中存在财务数据造假等问题,需要对这一问题加以防范,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性。
3高速公路项目建设投资环境优化措施
首先政府部门应当做好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扶持力度,从长期发展性出发,对高速公路项目建设的政策扶持方面进行优化,在保证高速公路项目建设公益属性的同时,对民营企业等投资主体加大扶持力度,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做好投融资体制的改革,提高高速公路项目建设的投资收益,对高速公路项目建设的运营方面做好政策完善,保障高速公路运营收益,从而减少告诉公路项目投资风险,降低高速公路项目融资难度。其次,社会资本如民营企业等,在参与高速公路项目建设的过程当中,应当做好风险的可行性分析,根据高速公路项目建设实际情况展开专门调研,避免前期投资的盲目性,根据企业的实际发展作出投资决策,保证投资的稳定性。在高速公路项目投资环境优化过程当中,金融机构如银行等还应该建立专门的风险防范机制,对于债务违约风险的做好专门的风险评估,及时规避可能存在的违约风险,保证金融机构体系的稳定性,在开展贷款活动时,应当做好贷款企业资质评估,并且就贷款利息方面进行调整,保证收益稳定性。
4结语
高速公路项目建设工作,应当根据项目情况选择合适的项目融资模式,保证高速公路项目的顺利建设。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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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投融资模式下的高速公路项目财务分析》来源:《质量与市场》,作者:卢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