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小学校长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思考
所属栏目:初等教育论文
发布时间:2011-03-16 11:02:19 更新时间:2011-03-16 11:02:19
关键词:中小校长,离任,经济责任,审计
内容摘要:随着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财政拨款力度的加大,教育经费有了大幅度的提高,学校的经济活动也日趋纷繁,面对新形势,要真正管好教育经费,光靠财政、审计等有关部门的监督是不够的,只有完善内部控制系统,建立教育内审监督制度,才能对学校自身的经济活动达到更有效的监督。近几年来,我县教育内审制度不断完善,校长离任审计工作也全面展开,通过几年的实践,下面就校长离任审计谈谈自己的看法。
一、校长离任审计工作的意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17号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中规定,教育系统内部审计的工作范围包括“有关领导人员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也就是对校长任期经济责任进行审计。校长离任审计,是指审计部门(包括国家审计、社会审计和内部审计,本文阐述的是内部审计)运用审计手段,对校长任职期间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的检查,以评价校长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并划清责任的行为。
(一)、校长离任审计,是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的重点之一,是对学校的资产、负债、净资产、收支情况的真实、合法以及有关经济活动应当负有的经济责任所进行的监督和评价。
(二)、校长离任审计,是监督干部的有效形式,是规范干部行为的重要途径之一,通过审计为离任者提供实绩证明,为上级提供客观公正的审计结论,作为离任者升迁和奖惩的依据。
(三)、校长离任审计,是防止腐败、督促领导干部模范履职的重要而不容忽视的良方。
(四)、校长离任审计,是促进学校增收节支、提高经费使用效益的需要;是促进学校提高内部管理水平、提高办学效益的需要。
二、校长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内容
校长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内容是校长任期内的财务收支、重大经济活动、债权债务、流动资产、固定资产保值增值等情况以及有关的工会账、食堂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全面了解被审学校的基本情况,填好“基本情况表”。深入调查各种收入的来源和具体项目,了解重要的支出项目和基建项目。
(二)、检查学校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是否建立了必要的内控制度,财务管理是否严格遵守各项财经法规制度。
(三)、全面了解被审学校的财务收支及资产负债情况,填好“资产负债表”、“分年度各项收入明细表”、“分年度各项支出明细表”,重点检查:
1、各项收费是否严格执行规定的收费范围和标准,有无巧立名目乱收费;各项收费是否使用合法票据,票据管理是否严格。
2、各项收入是否全部纳入学校统一管理,统一监督,有无设立账外账和“小金库”,经费是否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3、代管款项管理与使用情况,代办经费有无结算,做到多还少补。
4、事业支出——人员经费开支情况:职工福利费等专用基金是否按规定比例提取和使用,公用经费具体项目开支情况,有无虚列公用经费支出,有无超范围超标准发放奖金补贴和接待。
5、购置设备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是否列入固定资产核算和管理,固定资产增减变化情况。目前,我县中小学财务已全部纳入核算中心统一核算,对固定资产要进行实地查看,看账实是否相符,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6、经费列支有无白条支付和超限额使用现金。
7、基建项目及支出手续是否完备,是否专款专用,有无工程预决算和竣工决算审计;基建项目完工后是否及时交付使用,及时转入固定资产核算和管理。重点检查工程设计是否合理、造价是否真实、质量是否达标。
8、有无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社会捐赠款物和集资办学资金。
9、大宗物品有无实行政府集中采购。
10、应收及暂付情况,有无个人借用公款,应列支出项目挂账情况;应付及暂存款情况,有无应转入项目挂账或列收情况;往来账款是否及时清理。
11、“两免一补”、助学政策、免杂费等政策落实情况。
12、生均公用经费使用情况,有否统筹,比例多少。
(四)、学校遵守财经法纪和校长个人经济问题。
1、学校是否严格遵守财经法规和财经纪律,有无重大违纪违规问题;校长是否依法履行对学校经济活动进行管理的职责,任期经济责任目标完成情况。
2、学校财务收支是否真实、依法,有无存在会计信息失真问题。
3、校长有无超标准报销个人话费,私借公款,侵占公物,超标准接待等。
4、校长是否存在其他个人经济问题。
除了以上提到的这些内容以外,审计过程中还应注意学校食堂账和工会账,我们平时审计也有发现有个别学校食堂会采取一些比如虚开发票套取现金用于发放教师福利情况,另外检查中还要注意的是,校长在学校安全设施、住校学生的食宿质量、学生学习环境和生活环境等方面是否精心投入并关注,从这些指标可以衡量一个校长的责任心和职业道德意识的高低。
三、对校长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建议
(一)、重视审计结果,发挥离任审计工作的真正效应。要真正发挥离任审计的作用,必须把审计结果,特别是财务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作为干部任用的重要依据。对调动、提拔、升迁的校长的离任审计,应采取“先审计、再任用”的办法。实际的操作中,往往是离任的校长已经得以升迁或到另一学校任职,而离任审计才开始进行,这样的离任审计往往只是形式,失去了离任审计的真正意义。因此,在教育主管部门决定某校长离任或有调整意向前,先对某校长进行离任审计。待审计结果出来后,由教育主管部门和领导参考审计结果,综合全面情况决定是否任用。这样可以避免被审对象利用职权进行干扰,打消所在学校教职工的思想顾虑,有利于掌握真实情况和顺利开展审计工作,有利于内审部门作出真实准确的审计结论。为教育主管部门选拔和任用干部提供有力、可靠的依据。
(二)、要分清直接责任与间接责任的界线。校长对学校的日常管理和经济活动应负全面责任,但并不是所有的责任都应由其承担。按照经济责任制的分工原则,领导干部只承担其主要分工负责的那部分责任或对其直接决定的事项负责,由其他领导成员主要分工负责的那部分责任,对被审计对象来说只是间接责任。
(三)、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工作。为了进一步提高内审工作质量,建议教育主管部门按照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的要求对内审人员进行审计工作规范的培训,制定一套统一的内审工作的具体操作指南,以此作为指导内审人员开展内审工作的依据。如审计工作流程、审计文书格式、审计案卷的归集整理等方面,从而进一步提高审计工作的质量,防范审计风险。
(四)、内审部门应积极利用各种不同形式的评估活动,充分发挥“以评促改,以评促建”的积极作用。考评活动不仅使内审部门在迎评中促改促建,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了领导对内审工作的重视程度。积极开展不同形式不同内容的评估活动,对全面提升内审工作的质量将起到促进作用。
总之,随着教育事业的发展和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入,中小学校长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还会出现许多新问题、新情况,需要在以后的实践中不断地去总结、探索、完善。为了不断完善中小学校长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内审人员应该认真学习和借鉴审计工作的新理论,坚持与时俱进,积极创新,要牢固树立“服务经济,服务教育”的新观念,强化依法审计意识,学习教育审计工作中的先进经验,探索和运用先进的审计观念、技术方法,不断激发创新意识,营造创新氛围,提高教育内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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